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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天马行空--莫言小说艺术评点

  创作者要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

  --莫言《天马行空》

  有人这样评价他:如果说1985年的中国文坛有什么大事的话,那就是出现了莫言。也许莫言的名字对于相当多的人们来说,还不很熟悉。1985年以前,他总共发表了不过十几个小说,艺术上也还缺乏明显的个性。开始有些与众不同的短篇《民间音乐》,因其“空灵缥缈”而得到前辈作家孙犁的青睐,也仅仅是认为其“主题有些艺术至上的味道”而已,默默无闻是自然的。可是,1985年中,他突然排炮式地在《中国作家》、《收获》、《钟山》等刊物上连续轰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球状闪电》、《金发婴儿》等五部中篇和《白狗秋千架》、《枯河》等8个短篇。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作者在短短一年之内就奉献出一个多达数十万字的作品群,这已经是蔚为大观了。但仅止于此,我们至多也只能把他称作为一个“快手”。值得庆幸的是,他创作的质量几乎和产量等高(如果可以这样比较的话)。他不仅是带着“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而且也是带着立足继承传统而又着意打破传统钳束的“邪劲儿”,带着从中外小说艺术的融渗中脱胎出来的独异的小说风貌登上文坛的。因此,要及时地对其作出较为全面的审美批评以及成因分析,的确是一件艰巨甚至危险的事情。所以本文只能仅仅就莫言小说艺术的十点特色,结合大量实例,进行一次粗浅的,然而是关于艺术本体的评析与探美。但愿能对读者的审美和作者的“创美”活动均有所启示。

  一、“有一天凌晨,我梦见一块红萝卜地……红萝卜在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这是莫言曾经做过的一个有趣的梦,这个梦使他如闻天籁,如悟禅机,创作发生了嬗变。从这个梦里,他获取了一个充满诗意的美丽而奇特的意象。这个意象像一段电影,一个童话,萌发了一种莫名的感受,他觉得很妙,妙不可言,只有诉诸笔端。于是,这个意象不断膨胀,这种感受渐渐发酵,终于变成了一个小说。这就是后来颇为人们称道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我们先不讨论小说中那种迷离恍惚的梦幻感与这个梦之间究竟有什么血缘关系,我们只想指出,这种小说的产生(或构思)方式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多少年来,我们总习惯于一种所谓“从外往内注入式”的构思方法,即往往是带着某种需要的眼光,去生活中“量体裁衣”,甚至“削足适履”。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大脑动力定型”。直至今天,不少人仍然不自觉地在自己禁锢自己,在固定的模子里不能越雷池半步,这是十分可怖的创作自由的自我丧失。而莫言则不然,他或者从一个梦境里得到一个意象,并由此产生《透明的红萝卜》、《三匹马》等,或者从川端康成的《雪国》中“一只黑色壮硕的秋田狗蹲在那里的一块踏石上,久久地舔着热水”这样一句话里,唤起一种遥远苍凉的情绪记忆,从而捕捉到一种叙述的“调子”,写出了《白狗秋千架》。总之,都是受到了某种激活的主体心灵去熔铸生活积累,进而显示出作家鲜明的审美个性。我们称这种方法为“由内向外放射式”的构思方法,并认为它比那种“从外往内注入式”更接近艺术创作的规律。一个作家能自如地运用它,也就获得了相对的创作自由。丹纳早就发现:“有艺术才能的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强烈而自发的印象;二是这个印象所占的优势能改变周围一切的印象。”当然所有“意象”或“印象”都只是酵母,都必须和生活中和才能发酵。那么,在“生酵过程”中遇到生活不足的部分怎么办?莫言的经验是“用想象来补足”。

  想象,则是莫言艺术的最大特色。

  二、“一个文学家的天才和灵气,集中表现在他的想象能力上。”

  女孩抱着他的衣服,仰着脸,看着白杨慢慢地倾斜,慢慢对着自己倒过来。恍惚中,她又看到光背赤脚的男孩把粗大的白杨树干坠得像弓一样弯曲着,白杨树好像随时都会把他弹射出去。女孩在树下一阵阵发颤。后来,她看到白杨树又倏忽挺直。在渐渐西斜的深秋的阳光里,白花花的杨树枝聚拢上指,瑟瑟地弹拨着浅蓝色的空气。冰一样澄澈的天空中,一绺绺的细密杨枝飞舞着;残存在树梢上的个把杨叶,似乎已经枯萎,但暗蓝的颜色依旧不褪;随着枝条的摆动,枯叶在作响。

  --《枯河》

  很难想象,一个没有丰富想象力的作家能够写出如此精妙的文字。写人:女孩眼中白杨倾斜的感觉,男孩敏捷如猫的动作,何等传神。写物:大到“杨树枝聚拢上指,瑟瑟地弹拨着浅蓝色的空气”,小到残存在树梢上枯萎的个把杨叶的色泽和音响,以及那“冰一样澄澈的天空”,都是何等奇警。处处见出笔力的弹动,灵气的闪光。这就是想象的功用。有了它,可以给经历过的生活插上翅膀,让它飞腾;也可以给未经历过的生活灌注灵性,使它活蹦乱跳。我们再看《金发婴儿》开篇写那个瞎老太婆夜摸“游龙戏凤”的缎被面,直摸得“龙嘶嘶,凤唧唧”,龙凤齐鸣;听那窈窈冥冥的夜声,直听到星星相撞,訇然作响,天河泛滥,浪涛喧哗。还有中间那一大段关于孙天球用望远镜看“渔女塑像”的描绘,借助一天中阳光的微妙变化,活生生写出了一块石头的肤色、体温和呼吸,以至“那显得非常结实的嘴唇里正在吹出三鲜水饺的香味”。这都是令人叹为观止的想象的结晶。

  勃兰兑斯认为,想象力是作家的显微镜,而“通过显微镜看起来,一个蜘蛛比最巨大的大象还要大,组织还要复杂”。莫言正是借助一个显微镜,使自己从一个出色的观察家进而成为一个深刻的透视家,成功地突破了一般的平面简单的描写,深入到事物内部进行立体的观测和描绘,不光写出一滴水珠的形状,甚至解剖分析出它的光和色乃至基本粒子。因此,他往往可以在一点上无限深入下去,且写得声色并茂,情采饱满。这样一种立体化、深层化的细部描写功力,在当代作家中几乎是凤毛麟角。我们不少人缺的就是这种汪洋恣肆的主观创造力,常常使艺术在过分拘泥于生活的真实上失足,一味“描绘”、“照相”,把水灵灵、活脱脱的生活写得干巴枯燥,死气怪样。特殊的想象天赋成全了莫言,使他在从取材炼意乃至细部描写诸方面都获得了高度自由,在创作的“自由王国”里如鱼得水,几近达到了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点石成金的境界。有了这样的本事,他在小说的结构上当然也就可以百无禁忌,纵横才情了。

  三、“把风马牛不相及的若干事物联系在一起,熔成一炉,烩为一锅,揉成一团,剪不断,撕不烂,扯着尾巴头动弹。”

  有谁见过“立体时空小说”吗?就我有限的阅读范围看,莫言的中篇《爆炸》就算是一部。小说写的是“我”带妻子去医院流产的经过,事情本来十分简单,时间也不过半天。可他在天上调来一支飞行部队,若干飞机漫天盘旋,连连打炮;在地上弄了几十个人带着一群狗拼命撵着一只狐狸东奔西突,满草甸子乱窜;还在公路上支使一对青年男女骑着一辆摩托来回兜风。真是产房内外,天上地下贯通一气,四条线索纵横交织立体推进。作者似乎是有意无意间把发生在这一时空内的一切人和事和盘托出,既让你觉得场面雄阔,气度恢弘,又感到这千头万绪之间互有关系。是的,结构的复杂性,自然就带来了小说题旨的多义性,你可以说它反映了人口的“爆炸”,也可以说它表现了新旧道德观念矛盾的“爆炸”,甚至也不妨看做是各种时代信息的“爆炸”。见仁见智,悉听尊便。

  除此之外,莫言小说还大胆试验“多角度叙述结构”(《球状风电》),“对位式结构”(《金发婴儿》)以及“时序颠倒”“时序并列”等多种结构手法。或使作品增加层次感与逼真感,或使作品万象纷繁,引人入胜。总之,为了“使人物和环境获得最大可能的立体感”,使“故事活动起来,获得一种生命的力量”(巴尔加斯略萨),他怎么方便怎么来,表现了极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甚至还体现在他每每越出常轨的闲情逸致上。如《白狗秋千架》里写部队过河的那一段,按常理可说是节外生枝,即便不全部删除,至少也可大量压缩。可他反而在这儿洋洋洒洒写下近千字。为便于说明,特摘出一节,略加分析:

  ……战士们一行行踏着桥过河,汽车一辆辆涉水过河。(“小河里的水呀清悠悠,庄稼盖满了沟”)车头激起雪白的浪花,车后留下黄色的浊流,(“解放军进山来,帮助咱们闹秋收”)大卡车过完后,两辆小吉普车也呆头呆脑下了河……(“拉起了家常话,多少往事涌上心头”)“糟糕!”一个首长说。另一个首长说:“他妈的笨蛋!让王猴子派人把车抬上去。”(“吃的是一锅饭,点的是一灯油”)很快就有十几个解放军在河水中推那辆截了气的吉普车……(“你们是俺们的亲骨肉,你们是俺们的贴心人”)那几个穿白大褂的把那个水淋淋的司机抬上一辆涂着红十字的汽车。(“党的恩情说不尽,见到你们总觉得格外亲”)……

  如果说“过河”的这一整段已经有点儿节外生枝的话,那么这里插进来的几句歌词就更是旁逸斜出了。然而,他正是通过这信笔拈来的歌词的分句穿插,通过紧张混乱的军车渡河场面与悠扬抒情的歌词的“二声部平行”的交叉叙述,自然造成了叙述节奏的急促与舒缓;语言形式的韵文与散文;感官形象的视觉与听觉;内在含义的历史与现实的四组对比,而这四组对比又产生了崇高与滑稽,欢快与沉重,忠诚与愚昧,甘甜与苦涩的四重组合,最终给了读者一颗浸透着那个特定历史时期的军民关系、社会心理和人物情绪的怪味豆,让你咀嚼之余,啼笑皆非,获得一种奇特的审美快感。

  莫言在小说结构上就是这样地随心所欲,他决不做“单纯”、“集中”之类的奴隶,而是哪儿有“味”就往那儿写。因此也就避免了单调和呆板。反而还常常在环顾左右时能妙趣横生,在闲情逸致中有神来之笔,在艺术上最容易全军覆没之处铤而走险出奇制胜。

  四、“高尔基说过,一切思想、事实的外衣就是语言。因此,我采撷各种丝线来编织她。”

  读莫言的小说,你可以从任何一页的任何一行读起,它首先征服你的,并不是故事和人物,而是那语言本身。那一个个字都像是在叫着喊着,笑着跳着,活鲜鲜水灵灵地来拉你,拽你,不知不觉你就跟着它们扑进了那一片语言的精彩斑斓的波浪,心旷神怡地遨游起来。怎么说呢?它们传神写意而飘逸玲珑,气势灌注而潇洒蓬松,灵动活泼而变化无穷。总之,企图用几句话来概括莫言小说语言特色是困难的,但我们不妨分析一下他究竟采用了一些什么“丝线”来编织他的小说的“外衣”。

  1.现代通感的运用。

  曾给诗人带来抒情的广阔天空的艺术通感,在这里同样大显身手。它随笔所至,来去如风,通过比喻、夸张等,使各种信息都呈现出一种放射性传导,其速度、深度、广度和密度都不可限量,让人觉得在张开每一个毛孔,接受着天地万物间的一切色彩、线条、音响和气息。同时,又使种种最难以言传的复杂细微的感受得到了最形象生动的表达。下面是《金发婴儿》里的几个例句--

  听觉变嗅觉:“她的叫声很响,具有一股臭豆腐的魅力。”

  嗅觉变视觉:“槐花的闷香像海水一样弥漫着……风吹来,把香气吹成带状。”

  视、听觉互变:“醒来听到太阳正嘎吱吱地响着,像一条老牛车在爬着上坡路。”

  听、触、视觉互变:“他的嗓音又黏又滑,字字如吐汤圆,给人以水分饱满的感觉。”

  还有感觉放大:“窗外盛开的丁香花飞散出紫色的花粉,像毒药一样熏着他。”

  还有无形变有形:“混沌成团的生活在洪亮的鸡鸣声中变得节奏分明。”等等。

  2.古典语言的化用。

  如果说“通感”是从现代意象派诗歌里借鉴过来的话,那么他同样注重从中国古典语言里融会贯通,自铸新辞,描情状物既精炼简约而又富于表现力。例如:

  成语新用:“鸟儿欢快地奔向青天白日。”(《筑路》);“半个腮花红月圆。”(《秋水》)

  元曲化用:“扑簌簌黄麻叶儿抖,明晃晃秋天阳光照。”(《透明的红萝卜》)古今合用:“风通过花白的头发,幡动的衣襟,柔软的树木,表现出自己来;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白狗秋千架》)

  3.“大小调”的结合。

  所谓“大调”,指的是叙述部分,它采用了相对欧化的长句式,遣词造句也极为典雅,调子舒缓厚重。因此,尽管写的是乡土乡情,却仍然不失一种容裕不迫、华贵优雅的风度。如《秋水》的开头:“我爷爷88岁那年春天一个天气晴朗的上午,村里人都见他坐着大马扎子倚在我家临街的菜园子墙上闭目养神……”

  而所谓“小调”,指的是人物对话部分。在这部分里,作者严格遵守人物的文化背景、地域特色以及性格和心态,采用的是地道的方言俚语,处处闪烁着中国农民式的直率、狡黠、幽默和深刻。调子清新如泥土,活泼似流水。如《白狗秋千架》里“我”和“暖”的几句对话:

  “几个孩子了!”……

  “一胎生了三个,吐噜吐噜,像下狗一样。”……

  “你可真能干。”

  “不能干又有什么法子?该遭多少罪都是一定的,想躲也躲不开。”

  “男孩女孩都有吧?”

  “全是公的。”

  “你可有福气,多子多福。”

  “豆腐。”……

  就这样,在叙述与对话的“土”与“洋”,“雅”与“俗”,轻松与厚重的两种调式的跳荡变换中,我们似乎听到了一种奇妙的“和弦”。

  此外,莫言小说语言中还有幽默巧智句式、简洁白描句式、重叠比喻句式以及突出色调差异的“彩色句式”,等等。总之,为编织好小说的“外衣”,莫言对一切古今中外的语言“丝线”,都大胆地采取了“拿出主义”,而且编得巧,编得别具一格。因此,莫言小说的“外衣”是迷人的。

  五、“我力图用细笔描出黑孩的奇异举动……”

  如果说,莫言用他那神秘、复杂、精致的才华为我们勾勒了一组农村人物的肖像,而这些人物又都用他们那谜一样的表情和诱惑人的微笑,对我们发挥了近似魔术的魅力的话,那么我认为,其中最有魅力的人物,又首推《透明的红萝卜》中的“黑孩”,而“黑孩”的魅力,就在于一个“奇”字。

  黑孩一上来就奇,“有跑的动作,没有跑的速度”,就像慢镜头里的“跑”一样,恍恍惚惚,缥缥缈缈(这种感觉贯穿全篇)。愈往后便愈发奇。带弟弟,他用树枝“围着弟弟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颇类似孙悟空“画地为牢”;砸石子他体力不胜,“羊角锤在空中划着曲里拐弯的轨迹,但总能落到石头上”;他能听到头发掉在地上的声音很响,也能手握热铁,“像握着一只知了”,“滋滋啦啦地叫”,而不慌不忙;他还在一个夜晚,眼睛突然“变得如同光电源”,看到了一只透明的红萝卜,金色的外壳里流动着银色液体,四周还有一圈光芒。最后,他为寻找这样一只红萝卜,河里摸,地里拔,把一块萝卜地全拔光了……从令人奇怪到惊奇乃至神奇,作者用一支细致入微的笔(同时也惜墨如金:从头到尾都没让黑孩讲一句话,可谓言减神增),给我们画出了一个童话式的人物,并让他带着神秘奇异的光彩悄悄地溜进了当代文学农村人物形象的神圣画廊。

  显然,作者决不是为奇而奇。稍加剖析便不难看出,黑孩奇异性格产生的背景是复杂而沉重的。他生在一个残破的家庭(有一个后娘),长在那个动乱的岁月,经历着失爱的悲怆的童年。这些,势必在他心灵深处打上烙印,而这烙印自然就外化成为他与众不同的性格特征。正是以这样的心理和眼光,黑孩在那水利工地上从砸石子到拉风箱的短短活动中,体味到了人生的痛苦和欢乐,温暖和冷酷,并始终在自己心的一隅,保存着一个金色而透明的梦,因此他不畏严寒也不怕高温,忍辱负重却心气甚高,缄默不语却心如明镜,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却坚韧顽强,无病无灾……作者着力塑造这样一种奇异的性格,指归在于让读者思索性格形成的背景和原因。正是从这一点出发,他用现实与非现实相结合的手法,从中国农民之魂里抽象出了黑孩这样一个独特的艺术精灵。

  由此可见,莫言不仅重视写人,写人的性格,写人物性格的典型环境;而且注意研究特殊环境里的人物的特殊性格,并运用独特手法加以独特表现。可以说,这也是莫言小说人物塑造的一个特色。

  六、“在荒诞中说出的道理往往并不荒诞,犹如酒后吐真言。”

  这句话,很自然地使我们联想起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作家们的一条创作原则:“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其真。”其实,荒诞也罢,魔幻也罢,不过是以现实为基础来进行极端夸张的创作手法,它能最大地丰富读者的想象力,“参与创作”,达到强烈的艺术效果。加西亚马尔克斯就是运用这种手法写下了《百年孤独》,而一举登上了诺贝尔文学领奖台。既然拉丁美洲这块神奇的大地上能生长出魔幻的文学大树,那么,当我们脚下这块古老的土地飞速进入现代文明的今天,会不会也撞击出某些“荒诞”的文学之火呢?莫言敏锐地追踪时代的脚步,大胆借鉴拉美文学魔幻荒诞的手法,适时地放出了一颗《球状闪电》。

  按常规分类,《球状闪电》算得上是农村改革题材。它说的是青年农民“蝈蝈”和女同学毛艳合伙成为“澳大利亚奶牛专业户”的经过,以及由此引起的种种矛盾。其中“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一开始就描写雷电中落下了“两个乒乓球大小的黄色火球”,后又骤然合成一个“黄中透绿的大火球”,“一边滚,一边还发出噼噼啪啪的炸裂声”。最后,被蝈蝈五岁的女儿“蛐蛐”“飞射一脚”,火球穿墙进入牛棚。蝈蝈“似乎听到了奶牛门像墙壁一样倒下去”,自己的“身体轻飘飘地离开了地面”……情节由此展开,通过蝈蝈、蝈蝈女儿、妻子、父母以及毛艳和刺猬、奶牛等不同的眼光和“意识流”,将故事不断推进。魔幻手法交织穿插其间:如蝈蝈本来是高中毕业班里“尖子的尖子”,可一上考场便有一种古怪的“尿迫感”,结果一连三年,名落孙山;又如蝈蝈妻子吃了两个月蜗牛,便胖得穿不进衣服。更荒诞的是从头到尾反复出现一个“老往双臂上粘羽毛”,口里不断喊“别打我……我要飞……”这样一个神神鬼鬼的“鸟老人”,却又终于飞不起来,倒是小说结尾时,小蛐蛐唱着“别打我……我要飞……”“像鸟儿一样飞到天上去了”。

  小说所反映的处于商品经济生产冲击之中的农村现实和人们的心理状态,无疑是真实而深刻的。作者不过是企图用无限的想象来表达有限的现实罢了,在现实面前蒙上一层魔幻的彩衣,使其显示出更为深邃的魅力。让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而又觉陌生的审美感受,在不无困惑的愉悦中,激起追索作者创作用意的欲望。显然,莫言运用荒诞的手法是很巧妙的了。

  七、“文艺作品能写得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是一个很高的美学境界。”

  莫言小说的字里行间,还处处弥散着一种“东方神秘主义”的氤氲。有的作用于开头,制造一种氛围感,如《枯河》:一轮巨大的水淋淋的鲜红月亮从村庄东边暮色苍茫的原野上升起来时,村子里弥漫的烟雾愈加厚重,并且似乎染上了月光的那种凄艳的红色……狗不叫,猫不叫,鹅鸭全是哑巴……一个孩子从一扇半掩的柴门中钻出来,一钻出柴门,他立即化成一个幽灵般的灰影子,轻轻地飘浮起来;有的给一个神话赋予某种特定的寓意,如《金发婴儿》中孙天球知道妻子与别人有暧昧关系之后,在一个月夜回到了村庄,进村时,正碰上“天狗吞月”--月亮不时被狮子狗吞没,又不时从肚子里钻出来……如果想象力丰富,完全可以听到狗吞月时那种野性的咆哮和月亮匆匆逃跑的喘息,还可以看到幽蓝的狗眼和鲜红的狗舌,狗嘴里的涎水像玻璃纤维一样在空中飘舞。

  这种神秘气氛,加上“黑孩”那样的人物,以及荒诞和象征手法等等,就使莫言小说显得背景冲淡,笔触迷蒙,轮廓模糊,整体上具有了一种空灵朦胧的美。又像南山之上的“迦叶尊者,拈花一笑”,形象是具体的,但含义又是多维的、暧昧的,无以名之,莫名其妙。虽说《枯河》还没有直观地描绘“文化大革命”如何毁灭人性,但通过那个孩子生和死的模糊感觉,却极真实地表现了那场灾难带给他(也是作者本人)的人生最深切的痛苦。空灵朦胧之中透出令人窒息的凝重和悲怆。

  八、“细节的绝对真实是‘骗人’的法宝,它可以诱人走进一个大的‘圈套’。”

  在短篇《老枪》里,作者反复以油画的笔触描写落日的景象,读着它们,让你感到作者似乎不是在用钢笔,而是在用画笔,他是那样地热爱画布和光线效果,简直就是一个出色的画家。他写太阳像一个半流质的球体“终于窜了稀”--汹涌的冰冷的红色流质曲曲折折地向四面八方流淌。水洼子宁静入玄,艳红的汁液从水面上慢慢下渗,水的下层红稠如汤汁,表面却是一层无色透明的水,极亮极炫目。他忽然看到的竟是一只吊在一棵挺拔枯草上的金环蜻蜓,蜻蜓的巨大眼睛如两颗紫珍珠,左一转右一转地折射着光线。

  在惊叹这画面的辉煌准确之余,那落日余晖的朦胧和金环蜻蜓的精微,不禁令人想起白石老人的一幅名作:泼墨写意笔致狂放的阔大芭蕉叶上,着一只薄翼如纱、纤毫毕现的工笔蝉,虚实相生,形神互映,读来确有蕉香沁脾、蝉鸣悦耳之感。写意和工笔的结合,正是白石老人“衰年变法”之后的独特画风。如今,却被莫言借鉴来写小说了。通观莫言小说,在富于主观创造性的总体“写意”建构中,到处夯下了严格遵照现实主义原则的局部“工笔”描写的支撑点。这不仅造成了一种审美特点,更重要的是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给了主观意象以一个坚实有力的负载物体。为此,莫言小说的不少细节几乎准确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除了上面油画式的景物描写,写人亦如斯,如《三匹马》里那幅刘起的肖像:

  “他把那件汗渍麻花的破褂子脱下来,随手往车上一撂,吸一口气,一收腹,把蓝色包袱皮猛地杀进腰里,双手在背后绾了个结。一挺身,腰卡卡的,膀乍乍的,古铜色的上身扇面般地篬煞开,肌肉腱子横一道竖一道,像一块刀斧不进的老榆树盘头根。”

  此外,即便是在梦幻般的《透明的红萝卜》中,那两段关于“打铁”的描写,也堪可当作现实主义的典型细节来读。甚至连那些完全荒诞的“球状闪电”和“鸟老人”之类,作者写来都是一丝不苟,栩栩如生。莫言就是这样,运用那“细节的绝对真实”,把我们诱进一个又一个“大的‘圈套’”。

  九、“一语凄惶,满篇苍凉,小说开篇时确定的基调,甚至是小说的半块精魂。”

  也许是我的偏爱,我特别欣赏《白狗秋千架》的开头。你看小说一上来先是花了整整150个字去写“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的繁衍过程,如何由纯种变成了生有杂毛的“混血白狗”。紧接着(没有分段)笔锋一拨,写道:“有一匹全身皆白,只黑了两只脚爪的白狗,垂头丧气地从故乡小河上那座颓圯的石桥上走过来时,我正在桥头下的石阶上捧着清清的河水洗脸。”过渡何其自然,且猛地撩起你那淡淡的乡愁。再接下去:“一条越走越大的白狗毛儿耸起,尾巴轻摇。它近了,我看到了它的两个黑爪子。”至此,这多像是一个电影的长镜头啊,它先从旷远的历史大背景上缓缓摇出,继而摇出“中景”--狗和“我”;乃至“近景”--“越走越大的白狗”;直到“特写”--“两个黑爪子”。莫非这个开头的妙处就在于电影化的手法吗?不。请继续往下看:

  “那条黑爪子白狗走到桥头,停住脚,回头望望土路,又抬起下巴望望我……狗眼里的神色遥远荒凉,含有一种模糊的暗示,这遥远荒凉的暗示唤起内心深处一种迷蒙的感受。”

  好,妙处出来了,妙就妙在这种“感受”,它一锤定音,敲定了通篇的基调。就是这条从历史深处走出来的黑爪子白狗,带给了我们一种悠长沉重的历史感,和苍茫怅惘的人生感。是啊,十几年前那个月白风清的夜晚,“我”和“暖”带着“黑爪子白狗”一起去荡秋千,结果绳子断了,“我们之间的丝丝缕缕也从此断了”。如今,“我”成了“大学讲师”,她却做了一个哑巴的老婆,三个哑巴孩子的母亲。此刻,“我”与“老眼混浊”的它,和“背着大捆高粱叶子”、“脸色凄凉”的她,相遇在故乡的桥头,近在咫尺却如隔天涯。听溪水淙淙,想往事如烟,一切的爱和情,一切的悔和恨,都是那样地缠缠绵绵,刻骨铭心,却又逝者如斯,莫可如何。

  一个偶然的事故,就这样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甚至两个人终生的命运。人生呵,有时真像荡秋千一样难以把握,留给你怅惘和感伤。如今,眼泪早已流干,心的伤口也已结痂,无须再去触动它,需要的是面对现实。小说就是用这样一种调子来叙述“我”这次返乡的见闻(包括到“个眼暖”家做客):和往事的追忆。语气平淡得近乎冷漠,感情节制得有点吝啬,在两个最痛心处也压低嗓门。十几年前那个晚上,“绳子断了……一根槐针扎进了你的右眼。”白狗呢,“秋千把它晃晕了……”;十几年后这个下午,白狗将“我”领进高粱地里,“你”提出了唯一的要求,希望“我”能帮“你”生个“响巴”,说:“你答应了就是救了我了,你不答应就是害死我了。有一千条理由,有一万个借口,你都不要对我说。”……

  小说戛然而止。“我”几乎连脸上的肌肉都没动一下就结束了叙述。然而就在这平淡后面深藏着撕心裂肺的哀痛和对“暖”拳拳的怜爱之情。惟其如此,更使人灵魂震动,欲哭无泪。寻找和把握住一个恰当的“调子”,就是这样使一篇小说获得了成功。

  十、“我认为,没有象征和寓意的小说是清汤寡水。空灵美,朦胧美都难离象征而存在。”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莫言从不满足于仅仅给读者提供一个故事,几个人物,或传达某种情绪,某些感受。他总是追求一种更为广远的深层性的象征和寓意目标,给予读者一个整体上超越具象而又充满了暗示性的、比现实生活更具丰厚深广的悟性小说世界。因此,他在筑造他的小说的内在结构形态时,不仅包容了雄深悠长的历史感、人生感和时代感,而且还笼罩着一种充分象征化的诗意的美学氛围。就譬如在小说题目上,他也苦心经营,让其深藏一种暗示,并贯穿全篇,最后给读者一种点醒,唤起更为丰富的弦外之音和象外之象。如《透明的红萝卜》,就象征着中国农民在动荡年月里那种缥缈的追求和理想;而最后小黑孩拔光了整块萝卜地,都没有找到一个红萝卜的结尾,又寓意着这种理想和追求在当时的失落和不可能实现。再如《枯河》,则象征着蛮荒中人心隔膜,如同沙漠;感情枯竭,有似“枯河”,以致父亲和哥哥竟残忍地将亲生儿子或弟弟扒掉裤子活活打死。还有《球状闪电》,虽然以魔幻的形式出现,却是象征了今天处于巨大变革中的中国农村里飞速发展的商品经济生产,正以闪电一样的威力和速度,冲击着这块古老土地上的传统的生产方式、价值和伦理道德观念,以及人们深层的心理结构,等等。此外,《白狗秋千架》、《爆炸》等的蕴意也都是发人深省的。

  总之,这种整体灌注象征寓意的小说输出的具象可感性信息流虽然有限,但它输出的意蕴浮升的顿悟性信息流却是无限的;而两者在象征的笼罩下,交替迭合无限展延,就使莫言小说蒸腾起一片辉耀着超越性的空灵、朦胧之光的美学氛围,从而成为了真正的艺术小说。当我们在以上十个方面对莫言小说艺术进行了一番走马观花式的逡巡之后,照例该给他分分家,归归派,作出一个关于风格什么的概括。然而,我们认为,他既不像某一家,也无法归于哪一派,莫言就是莫言。而且他现在也许根本就还无意于追求某种风格。恰恰相反,他最鲜明的特点正是在不断的探索中前进,在持续的变化中发展。为此,我们可以说,莫言既是一个具有强烈主观创造性的现实主义作家,同时又是一个大胆“使用一切手段,不管旧的还是新的,行之有素的,还是未经尝试的,来源于艺术的,还是来源于其他的,艺术化地交到人们手里就行”(布莱希特语)的开拓型作家。但他的“天马行空”也绝不是独来独往的,他的全部经历都雄辩地证明:莫言小说艺术是一枝扎根于深广的民族文化土壤之中,最大限度地吸收外域文化的阳光雨露开出的花朵。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莫言在继承与借鉴二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上,把握得很有分寸。根据皮亚杰心理学和一般审美经验,我们认为,由于民族欣赏习惯等原因,不同民族和国度的读者都会形成一定的接受“图式”。作家们如果完全摒弃这个“图式”,作品将得不到“同化”,会失去读者;如果一味钳束于这个“图式”,艺术又难以发展。莫言创作好就好在既未脱离我们民族的审美“图式”,去搞全盘“洋化”,又没有拘泥于这个“图式”,把民族化变成自我封闭;而是既尊重“图式”,又发展“图式”,既“同化”读者,又“顺化”读者,在“图式”的边缘上突破,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这也许正是他所给予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最后,我们对莫言小说艺术的缺陷也不想有丝毫隐讳。应该看到,他还缺乏一种雄深高远的美学熔铸能力。对于继承与借鉴,较多的是在微观方面表现出独具匠心的精工巧技,而他更需要的是在宏观方面,进行有目的性的美学理想的试炼与艺术风格的建造。他的局部借鉴,有时也留下了过于明显的痕迹(如《球状闪电》中的“鸟老人”,与马尔克斯的《长翅膀的天使》何其相似,不能不说是一处败笔)。他的艺术天平或许还应该往继承传统方面稍作倾斜,从中国小说美学(如结构、情节等)中作深层的开掘和出新。他的艺术感觉固然颇为特异,但缺乏节制,任其泛滥,有时反而会淹没更为重要的东西,并且造成重复与冗长,丧失部分缺乏耐心的读者。他的巧妙新奇的比喻已经因为用得过滥而开始显得陈旧了。勃兰兑斯早已就这一点尖刻地指出:“最容易变得陈腐的是比喻。无论暗喻或明喻,新出来总是迷人的,用了一两个世代以后,它就变成平凡了,再使用它简直成了作家的耻辱。”当然,我们相信莫言决不会容忍这种“耻辱”。因为他既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又有跬步以行的清醒与踏实;况且,他今年才29岁。尤其这后一点,对于他和我们大家来说,都同样是意味深长而又弥足珍贵的。

  1985年10月10日--25日北京魏公村

  (原载《小说评论》198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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