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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掷出的分币与骰子(外一篇)

  蒋蓝

  从2000年开始,成都是中国的“第四大城”的说法,已成为成都的热门词汇,出处是朱自清1941年完成的组题文章《外东消夏录》中的《成都诗》。文章开头即说:“据说成都是中国第四大城。城太大了,要指出它的特色倒不易。”但“据说”就是据说,至今也不知道这个命名的始作俑者是谁。推测起来,估计就像人们的口头禅“听人说”一样吧,就是你在说,但以另一个你来传播。朱自清围绕“闲味”罗列了成都市井的诸多“闲状”,供人追忆之余,倒是更引起我的深思,因为朱自清在文章结尾处,委婉点明了这种“承平风味”的不足。我想,笼罩在细雨中的古老城廓与石板小巷,固然消失于历史的雾霭下,但那些融化在民俗里的文化韵致,却是历久而弥新的。如今,知道李劼人先生和著名的“菱窠”的人越来越多,但读过先生作品的人却是越来越少。他的作品就是有关成都平原的风俗长卷,像《湖中旧画》《编辑室的风波》等短篇,几乎就是对成都生活的工笔式摹写。与朱自清一样,描绘成都人的慵懒,但李劼人先生没有空洞批评,倒是考证了其风俗形成的原委。他认为,成都的生活价廉物美,容易让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进入成都的一切,似乎都慢了起来,照此下去,就有脑满肠肥之嫌了。这个说法未必能放之四海,其实,本地人的聪明与狡黠,如水一般--总可以把你放大,成为一个大人物。下面,就讲一个自己的亲身经历。

  一个哥们告诉我,本市有家书店挺火爆,非要拉我去看看。书店怎么会火爆?又不是迪吧,莫非还有更另类的招数?经不着哥们再三聒噪,去就去吧。

  我们的汽车艰难地在菜市场里移动,行人用憎恶的目光回敬汽车的无礼,好不容易拐进一条挂满晾晒衣服、被单的胡同,从一溜张扬的裤子下钻过去,眼见就撞到死胡同的墙壁,哥们猛喊一嗓子:到了。

  一套底楼的住宅,将墙打掉开成门面,一排排书架在拥塞的空间里,显然经过精心的设计安置。几幅油画待在楠木画框里,因沉重而气势不凡。空气芳香剂飘浮着玫瑰花香型的化学改良味道,让热汗缠身的我也突然想起了风情万种的女人!在这个时候,男人都是大方的。CD版的萨克斯因播放太狠,听起来就不是那么出尘了,但恰到好处地在提醒你,思维不能飘逸得太远,还是选书要紧!这时,我听见深切的歌声,从书架深处弥散出来。

  在我走向声音的发源地时,才反应过来,这是唱诗班的功课,是布道时刻对天父的赞美。莫非书店还兼有教堂的工作?走到一扇小门边,发现别有洞天,里面还有一间茶室。看见有好几十人站立着,在一位相貌古奥的青年人的带领下,用参差不齐的嗓音,去触摸天父的魂灵。青年人流泪了,旁若无人地通感,在与空气中无法显形的管道对接。他深情地凝视天花板,如同自己的灵魂正在那涂满白垩粉的混凝土上盘桓、祈祷、聆听、飞翔,他高而宽阔的额头闪闪发光,有凡士林的光泽,他艺术家的长发在身体的晃动下流淌卷曲的青波,瘦削的手指像蜡烛,半透明!

  接下来是静寂,突然安静。有人仍在轻微摇摆,仿佛尚未收回逸出自己躯壳的一些东西。等待。毫无保护地等待。终于,有人慢慢出来,走到书架边,开始取书展读,买上一大摞,又是一副莘莘学子的踏实模样。有的出来时,好像还不太适应过于明媚的光线,脸上的潮红尚未褪去。啊,这种潮红我好多年都没在成年人脸上看到过了。书店服务员可能觉得我是个陌生人,又不买书,还四处窥视,老是问我办不办会员证,我只好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去这家书店。第二次去,则是安了心的。当地一家行销的报纸,每周都报道这家书店将举办的活动,据说是弘扬这类传播文化的义举。我手头的报纸说书店今晚将举办音乐会。我岂能错过!

  到达书店,已经人满为患,上次的那位布道者现在成了主持人,一如既往地披着长发,额头发光,不同的是佩戴了一串抢眼的贝壳项链。他忙碌地帮着卖茶,10元钱一杯。观众约有300人,还有不少老外。男观众大都长发飘飘,8月的天气还有穿美式战靴的,女观众则慷慨地露着肉,闲闲地抽烟。我就有理由相信,这座1000万人口城市的艺术精英,差不多到齐了。

  8点钟左右,几盏上千瓦的射灯开启,没有任何凉意的空间更加溽热。一个大胡子老外面带微笑坐在阶梯上,干瘦的胸骨上长满黑毛,从敞开的衬衣里露出来,他等待着毫无希望的凉风。书店主持人对着麦克风喂喂喂喂了很久,观众就安息下来了。他说,这位是来自法国--巴黎--的著名--先锋--音乐家……

  这就足够了。他为观众提供的5个背景材料,就可以使晚会获得成功!先锋音乐家倒是显得很谦逊,不停地微笑,一张清秀的面庞上扎满了黑得油亮的胡子。他的道具是大提琴,他提起琴弓,好像回忆着什么,只是一味地盯住地面。搞艺术的人明白,即使是一个民间朗诵者也会使用沉默来制造气氛,达到引起注意的效果。大家很理解,都是同行嘛。10分钟就过了,他好像尚未有把思维拽回到现实中来的意思。有个破锣嗓子突然怪叫了一句:怎么整不出声音来哟?立即引来上百双眼睛的蔑视!大约过了20分钟,主持人拿起麦克风,喂喂喂喂之后说,艺术家已经演奏了第一小节,是无声演奏,现在开始即兴演奏……

  艺术家用弓拉了一阵,觉得不过瘾,干脆直接以弹吉他的方式演奏大提琴了。或敲,或打,或捺,听众们双目圆睁,目光缥缈,沉醉在各自的世界。我看见先锋艺术家的胸毛,耷拉在弦上,被射灯镀亮,如同一把刷子。显然,这是一次准行为艺术的表演。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瑞德奥尔巴赫提出过一个“奥尔巴赫”法则--“重要的不是你告诉别人什么,而是别人听到什么。”这个法则现在移之于目前火热的艺术领域,就很适用。这意味着表演者到底蕴涵了怎样的玄机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观众已经在这个既定的艺术形式外,琢磨出了弦外之音。对呀,想想陶渊明,不是也把琴弦拆掉了,自个儿弹奏无弦琴怡然自得吗?此时无声胜有声!在极端奢侈的旋律盛宴滥市后,一桌忆苦饭的叮当之声就“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何况,我现在面临的场景,的的确确还是最终发出了声音的。从观众沉醉的情态分析,他们可能都听到了欧罗巴的芦笛声,正穿过塞纳河畔的夕辉。几个酷酷的女郎,已经在那里微微摇晃身子,显然是被无声的旋律搅扰得有些坐不住了。1960年,伊夫克莱因和巴黎国际当代艺术画廊的老板一起,在上百位艺术界人士跟前进行了一次极具震撼的表演。他们身穿燕尾服,打着雪白的领结,指挥两个裸体模特在画布上移动。模特身上涂有蓝色颜料,从而在画布上用身体留下蓝色的痕迹,被称为“蓝色时期的人体绘画”。在这样的美术背景暗示下,中国的函授艺术家们便把“死尸展览”、“杀生灵”等残暴行为,罩上艺术的光环。支持行为艺术的论者往往指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文明礼貌用语都不太普及的环境,恐怕还没有必要建立一条比世界文明底线更高的国产化标准。但对于艺术来说,只要艺术行为是人的行为,那么,对艺术行为的文明要求就不是可有可无的,尤其是对艺术行为已经成为艺术本体的当代艺术来讲更是如此。当代艺术也必须遵守文明底线,不然,艺术不仅不可能起到贯通境界之用,还有可能导致反义。但这个貌似严肃的叙述却忽视了另一个关键的指标:艺术底线。如果说行为艺术是前卫艺术,那就必须遵守艺术的底线法则,就必须尊重艺术不是一个人为了个人化的表达而肆意滥用公众的艺术宽容和良知。作品的艺术性,自然是用作品与读者共同完成的,如果艺术品唤起的是人们的反感,看来这“艺术品”就不是阳春白雪的问题了,而多半有沦为垃圾的可能。但是,有的行为艺术家就干脆说,我要的就是这种“垃圾感”!垃圾自然是生活中的一种常态,但“垃圾感”却不是生活的脉动。

  话讲到这一步,我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更进一步,文化人常常争论诸如:形式到内容、语言到言语、自由到公共性、民间到体制等等命题,为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他们节衣缩食购买图书、资料,看完后又来重复比赛。其实,在生存常态下,它们可能都是伪命题。也就是说,不过是伪二元或多元对立造成的某种繁荣昌盛。但这家书店的幕后主持人肯定没有这么麻烦,折腾了这么多事,要做什么,是很明确的。艺术家、观众、先锋、无声音乐等等,其实都是他手上的硬币。格瓦拉在《南美丛林日记》里承认:“事情就是这样的:硬币被抛出,在空中翻了几下,掉下来的时候有时是正面,有时是反面。人,万物的尺度,通过我的嘴叙述,再以我自己的文字纪录我的眼睛看到的事。看到硬币的正面的机会可以有十次,我却偏偏看到了反面;反之亦然。没有什么可解释的。”其实,现实应该是可以解释的。看看诗人马拉美在名诗《骰子一掷不会破坏偶然》里是怎么说的--“骰子一掷绝不会/当正好被置于永恒的/境地……警惕、怀疑、翻滚、闪亮与沉思/全都发生在停留于/最后献身的落点之前/骰子一掷散落一切思想。”这让我想起了一个简单的游戏,当某人用硬币给我打赌时,我总会输。因为这个硬币的两面其实是一模一样的,这种两面图案统一的硬币,他手上有两个,他就是吃透了辩证法的大师。我的意思是说,持有这种道具的人,从来就是职业的。他们自然比切格瓦拉世故而老练,他们往往一脸真诚地奔走在我们中间,并不时地在与你促膝谈心……

  故事讲完了。如今一些文化人,满世界飘满了他们呼吁文化的焦急身影,这固然是对的。但我对诗人艾略特的历史观--历史的意识是一种领悟,不但要理解过去的过去性,而且还要理解过去的现存性--算是有了切身的体会。所以,在记录以往承载往事的各种文化浪潮里,我们不仅应看到休闲、闲适的一面,恐怕还应该关注这些历史的B面。因此,透明的茶水与不透明的咖啡撒播起来的文化氤氲,才会是真实而且现实的。早年,作家徐迟在《二十岁人》序中说:“眼前放着这样的世界,我却‘我我我我我我我我’地活着。”历史的意识不但使人们拥有自己生活时代的烙印,而且还要感到从有文明以来民间文化就不是制度文化,但它的狡黠是很多人心照不宣的,就是说,亲情回眸与反思应该并行不悖,从而构成人们面对本土历史与现实的基本价值尺度。我想,这就是诗人艾略特的“历史意识”的一个引申:使一个文化人成为传统性的,同时使一个文化人敏锐地意识到自己在时间中的位置,尤其是自己和当代的关系。

  五十步与百步的区别

  到2000年,我已骑了7年摩托车--这就是我的“世纪末回想”。但是某一天,它突然从一条巷道拐弯、加速,把我从堵塞的体制载到了江湖上,所以我对摩托车有特别的感情。

  我开始骑的是嘉陵125摩托车。在很多人希望在自行车上绑个汽油机就直接驶入现代化的年月,这已经显得比较奢侈了。强大的轰鸣声经常使骑自行车的人们紧急避让,那些行车循规蹈矩的中年人往往在摩托车的逼近状态下一阵乱颤,做出些违反交通规则的举动。自然,我会招来一阵怨毒的目光,但后坐上的女友是赞成这么做的,她的长发在这种速度的急促变换中夸张地飞扬,尤其是在摩托车突然加速的时候,风把她的内心全部倾泻在头发上,像一面傲慢、挑衅的旗帜……

  后来,“摩的”大量涌现,它们像蝗虫一样在城市里飞舞,轻易就把我淹没了。更不幸的是,“摩的”都是嘉陵或性能更好的五羊125.这些司机是精通中国老百姓的心态的,红色跟中国农民有天然的血缘联系,因此他们的摩托车竟然是一律的血红。而我的车是深灰色的,这一点也不另类,而是显出了某种蓬头垢面的寒酸状。有一天,我正在公路上急驰,手机响个不停,在我停车接电话时,车身一沉,一个女人猫一般跳上了摩托车后坐。

  “快点!赶上前面那辆红颜色摩的!”她冲我大叫,呼出的热气直灌耳朵,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花露水味道。哦,她把我当成了“摩的”。

  这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在这个年月,总裁转眼就可能是个诈骗犯。在我加大油门时,我问她:“前面那辆摩托出了什么事?”

  “狗日的!耍了半天不拿钱就想跑……”

  明白了,这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小姐。不知她在骂那个男人,还是在自说自况。

  对方是单车,听发动机声音是五羊125,我几乎使尽了一切办法也追不上,眼看越来越远,幸好堵车了,我终于靠了上去。车还没停稳,小姐已经弹射出去,一把将那个流亡者拽住,接着是一阵昏天黑地的争吵,言辞比诗人们的“国内流亡文学”要精彩得多。最后,男人摸出了一把皱巴巴的钞票。我正要走,小姐把我叫住了,要我把她送回去。

  我问她收了多少钱。她说,差5块才30元。说完,她双手很自然地搂住了我。我估计这时别人看到我和她的造型,就是一对处于高烧状态的情人了。

  到达小姐的终点站,她麻利地把手伸进了乳罩,吓了我一跳。我忙说,你还没有到办公室呢!她大度地笑了,手抓着那把烂钞票抽了出来,哦,原来乳罩还有钱包的功能。

  她给了我一张最破的5元票,我更大度地拒绝了。告诉她,就当我为那个男人补了她5元,凑个整数嘛。小姐直夸今天遇到好人了,叫我去玩……

  有了这样的经历,我决定把这台破车处理掉。老天有眼才,没过几天车就被偷了。但估计偷车人不会有我这样的好运,他至多是那个流亡者。

  我准备买250型的进口机车,由于大功率的摩托车不准上户,只好买了一台进口雅马哈150型摩托,全部手续办妥花了接近2万元。不料招来女朋友的责备,主要理由是我已经不年轻了,已经超过了“奔驰”的年龄。想想也对,好像我应该开小车才合适。

  因缘际会,单位有台奥拓车老掉牙了,没人开,我就时常过过车瘾。那时,我女朋友的父母见我开汽车而不是骑摩托登门,笑容都不一样了。每当他们送我上车时,透着恭敬,我从反光镜里看到他们一直伫立在汽车排气筒掀起的巨大灰尘里,还在挥手致意,就像在欢送一个官僚。与其说他们是在送我,不如说他们是在向汽车传递尊敬。其实,这台破车3000元也没人要哇。

  宝马公司顶级的汽车,是跟那个永远身穿布里奥尼西装、永远喝摇匀而非搅拌的伏特加马提尼酒、永远没有尝过失败滋味的传奇人物詹姆斯邦德联系在一起的。Z8型的豪华汽车和世界顶级的间谍,很难说是谁提升了谁的地位。汽车就是为男人发明的,它使男人不羁的本性得以体现,在没有骏马驰骋的文明时代,豪车自然也就成为男人表现勇敢和财富的最好载体。詹姆斯邦德和Z8传递了一种暗示:这样的生活是一个男人应该追求的。华贵的跑车,每小时200公里以上的时速,引擎疯狂的咆哮声,强劲的气流刮过耳边,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激起男人的雄心,更能让男人体验成功的感觉?还有什么比得不到它更能折磨男人的心?

  中国人对四个轱辘的机器从来就是敬畏的,好像拖拉机也比一辆500毫升的哈雷强。他们以体积和重量来换算价值,大概是从买卖废钢铁的经验中获得的。这就犹如他们不信任手提电脑而崇拜台式机一样。同样的道理,电视生产厂家就拼命生产超大荧屏的彩电,单是它巨大的包装箱,就够善良的老百姓欢喜好些日子了。

  雨季来临了,我只好开汽车上下班,看见出租车司机们面露喜色,被“摩的”抢走的生意终于实至名归了。路过一个公交车站,我突然看见上次坐我摩托的小姐正在候车,就把车开了过去。

  她立即就认出了我,一言不发,拉开车门就坐了进来。

  “到哪里?”我问她。

  “随便!”她很随便地回答了一声。

  那就随便吧。

  “你头发剪短了,还穿西装,又有汽车,很像我们那里的客人。”

  “客人们不开奥拓吧,应该要好些。”

  “你不懂啊,有好车的人才不开车来呢!万一被抓住,是要被当作作案工具没收的,成本就高了。”

  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着,逐渐出了市区。我决定请她吃顿饭。

  她喝的是急酒,咕咕咕地喝,脸色逐渐好看起来。我发现她应该算是个美女,眼神里有些执傲的光,像冷金属一样,但她正在努力软化它们,像个快下班的女工,哼起了流行歌曲。她拿出一包烟,发了我一支,迅速把火打着了,她举着火冲上了我的眉毛。

  “你的摩托车呢?我还想坐!”她笑了,牙齿非常好。一些离去久远的美丽正在返回到她身上,被酒力蒸发起来,妖冶的细节表情逐一展开。

  我们立即返回市区。等我把雅马哈开到她面前时,她像一层皮革紧贴在我背后。在酒意中,摩托的时速指针达到120公里,泪水就被吹出来了,扬起的水雾如同夜色分离出的成分和质地。我们都没戴头盔,凛冽的风制造出的幻象,在四周不计后果地摊开。我意识到,一种迥异的感觉如同飞驰而来的沙尘,开始出现了……再后来,我就一直使用摩托。觉得以车型横向比较的话,奥托、夏利就相当于在自行车上绑个汽油机,至多是50型的助力车,驾驶着这样的小毛驴,就自以为进入了布尔乔亚的领域,是老百姓的集体错觉。当我在成都经常看到越来越多的狗男女挤在小车内T情时,总觉得有些好笑。他们不过是利用了小车狭小的空间来缩短彼此的距离,但高高挺立的排挡杆却像一个卫道士的身躯一样,阻挡着正副驾驶员的身体熨帖的燃烧。其实,手扶拖拉机无遮蔽的驾驶室,更适合他们促膝谈心。

  这样看来,空间与亲密的距离关系就水落石出了--空间的狭小与亲密的程度成反比。小车、拖拉机驾驶室、摩托车后坐到小姐们的办公室,这一放大的物理流程不是昭然若揭吗?反过来想,我不过是试图调整五十步笑百步的距离,车辆作为身份和情欲的载体,正在被日益庞大的有车族滥用。在这个时候,连想一想詹姆斯邦德和Z8型的豪华轿车的勇气都没有了……

  应该交代一句,那位小姐成了我的小妹儿,她经常坐我的免费摩的。直到我买汽车以后,摩托车和这些后座上的故事以及花露水,就被我搁置在世纪初的一个上午。车流滚滚,人海茫茫,我再也看不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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