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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风容(外一篇)

  张宗子

  波兰诗人米沃什说,所有的传记都是作伪,包括他自己的自传。后面他解释为什么说都是作伪,那段中译我没读明白,反正和作者的事先安排以及上帝有关。卢梭在《忏悔录》中气宇轩昂地宣告,他要完全袒露自己,我读后并不相信他的话。他确实讲了一些自己“不光彩”的事,但给人的感觉,忏悔其次,炫耀第一。肖斯塔科维奇在口述回忆录《见证》里,显然不太恭维有些人的自传,上来就自夸门第,家里的生活曾经如何优越,如何“往来无白丁”。老肖说:“反正,我没有在列夫托尔斯泰的膝上坐过,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也没有给我讲过故事,我的童年非常平常,没有任何异常。”《见证》记事颇凌乱,但老肖的倔劲儿我真喜欢。

  安德烈马尔罗的《反回忆录》每读都心情激动,这本书的波澜壮阔,胜过他所有小说。马尔罗是有资格吹牛的,他的经历把他的文学才华比下去了。但康有为吹牛却很令人瞧不起。我不觉得他那一套东抄西凑的大同理论有何了不起,传记里的有些事迹,我猜是他编出来或夸大了若干倍的。他谈书法头头是道,自己的字却像一串蚯蚓。他的自编年谱,旧书店买来,看了几十页便看不下去。一个高中生自命不凡,以为翻了几本地摊上胡拼乱凑的读物便是通达古今,我们听了,不过一笑。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还像孩子一样仰天吹嘘,不怕唾沫星子掉下来砸在自己脸上,给人的感觉,就是八十岁的老太太扎着羊角辫撒娇。

  蔡京的小儿子蔡絛作《铁围山丛谈》,“以奸言文其父子之过”,“其家佞幸滥赏,可丑可羞之事,反皆大书特书以为荣”,费袞斥为“真小人而无忌惮者哉”。然而人虽奸恶,文章却好,连《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承认,“以其书论之,亦说部中之佳本矣”。我对宋人逸事有兴趣,此书当然不肯错过。

  《今生今世》是二十年前读的,读了很添堵。其时犹不知作者是何许人,只听说文笔特别好。读了,果然不坏,但却软得如鼻涕似的,不成样子。初读时尚无成见,不料读后的印象,从此定型为多年不易的成见。像他那样的经历,追述本已多事,如果得公众彻底忘记,岂不是天大的侥幸。有勇气写,可见性格中有凡人所不能忍处,但写的时候,为何不参照一下《知堂回想录》。知堂老人见识高,一支健笔上下纵横。不以人废言,是专就历史上他这样遭际的人而说的。有如此遭际和如此才华的人,说真的,细细衡量,实亦有限。不甘沦没因而不自量力想厕身其列的,代不乏人,最终仍是沦没了。周作人的“不辩”虽然不像有人说的那样是“保持了尊严”,实际上他还是辩的,不过辩得隐晦,藏在各处看似不相干的文字里。这说明在大节大义上,道理他懂:譬如附逆出任伪职,还要辩吗?本来就无尊严可言,不辩又如何保持尊严?和知堂比,《今生今世》是很无耻的。

  写下的文字,如遭质疑和攻讦,不必再去解释。即使是单纯的一点观感和抒情,没有惹起任何人的义愤,我们也得明白,文字乃是一时一地之所产生、所记录的,不过一个人彼时的所思所想。也许文章完成后,他的情绪早已变化,对一棵树的气恼和对某种天气的膜拜,都如空中流云,瞬间结成一个形象,之前本无,之后仍然是无。

  记下文章的写作日子是有意义的。它明确无误地告诉读者,此文论说南北都市或五香牛肉等等,其中的观点,固有多年的积累,代表他比较恒久的趣味和见识,也有不少情绪下的偏见。朱自清在连日苦闷中夜观荷塘,他需要安慰,月色和荷叶也真的成为他的安慰,所以眼中的一切,无不妩媚如通情达理的女人。但你若去读姜夔写荷花丛中之游的那首念奴娇词的小序,他对荷花的要求便没有那么多。荷塘历历本色,他身处其中,自有其乐。

  很多作者不仅记日子,还记具体时间和情境,如“某日黄昏于大风中”,“宴罢归来,月光如水,满室清凉”,还有自小背诵的“浮想联翩,夜不能寐。微风拂煦,旭日临窗,遥望南天,欣然命笔”。这是老人家最温馨的文字之一。记情景,纵是只言片语,我们几千字上万字顺流而下,读到文尾,蓦然瞥见“大雨终日”四个词,前面的很多话就多了一层色彩,添了一点意思。我从前的文章,翻抄多次,其中一次偷懒,或报纸编排的疏忽,日子便丧失无遗。日后想起,难免遗憾。

  校改多年前的旧文时常会惊讶,其时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怎么会有这样的描写,绝大部分,过于大胆和幼稚。现代胆子小了,读着就不是很舒服。尤其是对于世事的看法,任何时候都觉得从前的简单,哪怕这从前只是几天之前。世事总是走在我们的经验和认识的前头,超出我们的所料,你以为没有余地,到头了,它还能更进一步,甚或几十步。书上有那么多运筹于帷幄的人,后来的事,果然如其设计的那样发生了,这是神灵呢,还是妖妄?曾国藩确实荡平了太平天国,诸葛亮却未能力挽狂澜。智计所之,成败难言。然而简单和幼稚也有可爱的地方,原因在于,有时我想幼稚,却发现幼稚也需要力量和勇气,需要想象力。想再大胆狂妄一次,居然力不能及。

  因此,当某些时候,面对身边细小琐屑的事物,浮现的情绪与多年前无异,好像一曲戏的重演,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哀。

  研究海外华人文学的陈瑞琳女士来纽约访问王鼎钧先生的时候,我和宣树铮先生作陪。因王先生以散文名家,席间自然谈到散文。说起台湾的老一辈作家,我表示了对台静农先生的敬佩,而对一些如今正名满两岸的聪明人物颇为不屑。论质量,论品格,台先生薄薄一本《龙坡杂文》,顶得上他人千言万语。受他影响,女弟子林文月虽然主要精力放在日本文学的翻译上,偶作杂记文字,语言质朴,却有味道。其中一丝半缕的恬谈,或者正是台先生的衣钵。

  我对于散文,最怕装腔作势。会玩弄文字的,有些旧学或西学根底的,装腔作势起来好比双枪将董平,左挑右刺,更加了不得。相形之下,像孙犁那样朴朴实实地叙事,反倒令人感觉清爽。

  不知谁先说起散文是否允许虚构的问题。我说,允不允许,这问题不存在,因为虚构在所难免。叙事的,不用说,正如回忆录和传记,多是不可靠的。一来回忆本身就有缺陷,记错事情难免。二来大家写一件事,一定挑愿意写的写。就是愿意写的,也会尽量朝理想的方向写,不是所有细节都会写出来,而写出来的细节又经过了改造。改造了的,添加上的,不也就等于虚构吗。

  有虚构,不等于别有用心地说假话。事情大的框架总是在那里的。夜晚吃酒,酒是吃了,多一杯,少一杯,不影响吃酒这件事的真实性。我已经注意到,小时的一件事,因为特别有意义,记得深切,十几年里,在不同的文章里提过,具体的情节,就会有出入。如果文章越写越长,故事就会像民间传说一样,慢慢“生长”起来,变得枝叶华茂。想来人对于他生活中值得忆念的事,不免怀着温情,在岁月中逐渐丧失的细节,每次讲述的时候,追寻完满的欲望是那么强烈和诚挚,于是,想象弥补的部分,便被当做从记忆中唤醒的,添加到新的记录文本。一件事,我们感情越深,回忆的欲望越强,它会被修补得越生动,因为想象力归根结底,是被情感支配着的。

  如此“虚构”,无碍作者的真诚和善良。相反的情形自然也有:虚构成为自我标榜和谄媚的手段。这个,不说也罢。

  总之,每一次回忆,都是一次创作,情感和想象力的联袂创作。

  在大学的时候,有一次,诗人徐迟请了美国的华裔作家聂华苓来演讲,讲什么我不记得了,只记得她多次动情地谈到思乡和爱国之情,每次都激起一片掌声。她说她住在衣阿华州,这个名字,她不从一般的翻译,而称之为“爱我华”。闻听此言,大家的掌声更热烈了。看得出,聂华苓是真诚的。那时海外的华人,报纸上的宣传,总体上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分男女老幼,个个赤诚爱国。他们的情感世界,就是思乡。所以当时有陈冲主演的电影《海外赤子》,片名一词很快成了爱国华侨华人的统称,叶佩英演唱的那支歌一直风靡不衰。

  思乡和爱国无条件地联系起来,等同起来,既是统战口号,仿佛地下斗争影片里的接头暗语,说出那一句话,两个陌生人立刻四手紧握,四目含泪,成为最可信赖的亲人同志,理所当然,也就变成善于钻营者的敲门砖。不管爱国是否在心中曾经作为一个概念存在过,不管过去的经历和当下的所为如何,踏入国门,处处高谈爱国,说些报纸上重复了无数遍的套话,立即被待为上宾,参观,采访,住招待所,赴官方华宴。玩罢吃罢喝罢,一抹嘴,回到海外,该怎么开骂怎么开骂,该如何挖祖国的墙脚则继续挖墙脚。

  海外的中国人,希望自己祖国好的肯定占绝大多数,但暗地里做着卖国害国勾当的,也不在少。还有的,和政治不沾边,但一天几十块钱就可以买动他满街骂自己的国家,咒自己的同胞,把自己的祖宗踩到泥里。听他说什么没用,看他写文章也没用。中秋文字里啃着月饼喝着红葡萄酒哭喊祖国的,天晓得除了打出一行字的那几秒钟,他几时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和一个民族的盛衰联系在一起过。

  有些事荒唐却也悲哀。有一位台湾军中作家,当年身为“反共文学”的大将,效陈琳笔法,写广播稿,怒骂淋漓,影响很大,也许名气赶不上张爱玲写《秧歌》和《赤地之恋》,司马中原写《荒原》和《孽种》,姜贵写《旋风》和《重阳》,王蓝写《蓝与黑》,但作品数量,却也洋洋大观。其实他真正所爱,据说在诗。风潮过去,他静下来,专心作诗,办杂志,修为不浅。然而时代变了,诗不吃香,出版社没兴趣。老来寂寞,想为一生笔墨作个总结,也就是清人艳称的“刻部稿”,就不能如愿。不料回大陆探亲,居然大得宠遇,老家的出版社慷慨仗义,为他出文集,厚厚数册。那时出版社还不讲经济效益,编辑也不谈钱,否则,他再“爱国”,铁定赔钱的文集,谁要给他出。老诗人感动得落了泪,捧了文集,四处馈送文友。有人闻知,冷言相问:当年那些隔海开战的檄文,没有收入书中,另作一卷吗?

  能对书落泪,还是老实人。和他相比,那些在名利场上舞步流转左右逢源的人,其真何在,其诚何在,其性情又何在?文字难道真是一块遮羞布,甚至一瓶化妆颜料吗?

  人不会完全袒露自己,人也不可能完全袒露自己。可说的部分,说出来了,或因为种种缘由尚未来得及说出来,成为遗憾;不可说的部分,存而不论。这就是正人君子的作为了。那其中有可反省的,反省之后,并归于无。有百思不得其解的,并不强为之解,带到身后,另寻机缘。小人则无所不说,借以自炫,自辩,自我伪装,假面示人,欺己复欺世。从大学时读近代及当代历史,以及各专门领域的历史,读名人的传记和回忆,读其下属门徒的吹捧,或奉旨而作的谀墓文,读官样文章,甚至一向视为隐私的书信和日记,到此后几十年中,做新闻工作,披阅中外电讯文稿,旁观世事,感慨司空见惯的此一时彼一时,鹿马黑白,随心所欲,再想想自己为兴趣的一些闲散之作,也难免有希望博读者好感之处,那些欲付之史馆,虑及千秋令名的大文章,又该如何苦心孤诣,燃脂冥写?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黑暗。即使只为了映出光明的存在,黑暗也是必需的。从曾子的日三省乎吾身,到宋儒的灭人欲,到清人的“灭心中贼”,到几十年前的“灵魂深处闹革命”和“狠斗私字一闪念”,到虔信者的忏悔告解,人类以种种名义与心中的黑暗搏斗,追求纯粹。圣者的境界我们不得而知,在禅宗的例子里,似乎大多数人直到大限将临才完成解脱,他们纵有所感,也来不及传之后人,我们只能读着一个又一个充满哲思的故事,恍若站在雪地里,从黄昏到黎明,凝望着窗口的灯光,满怀希望和钦仰。

  毕竟这是一个凡夫俗子的世界。神圣也只是凡夫俗子的神圣。

  伟大的人一如既往地伟大,渺小的人一如既往地渺小,唯在吃饭穿衣睡觉上,他们没有分别,因此可以互证,被认可为真实。

  玄武门之变,李世民杀兄灭弟。虽然事出无奈,不得不发,他对世人如何看待此事,终是忐忑。等到破了规矩,得窥国史,他才松了口气。事情固然白纸黑字地记下了,但记录的方式是他能接受的。时代往前,史官一定会秉持春秋笔法,褒贬分明;往后,没有皇上恩准,史官根本不敢写。唐太宗处在历史的中间,我们不知道他是大度还是小气。

  元好问《论诗绝句》论潘岳: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其实,潘岳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么一塌糊涂。《闲居赋》,《秋兴赋》,《悼亡诗》,都发自肺腑,《马督诔》,骨气更是当今少见。而元好问对他这一点小小的俗,终究不肯放过。莫非古人的道德要求,果真比我们高很多么?

  第五大道

  四十二街以上,到五十九街中央公园南门,这一段的第五大道,算是曼哈顿最阔绰、名气最响的街道了。阔绰,系就街道两边的店铺而言;名气响,只需看看一年四季游客云集的盛况。但周末有些上午,天气并不坏,也能赶上一连几条街人影寥落的情形。曼哈顿多高楼,街道却不宽,只有极少如公园大道者例外。如果以宽为标准,再和北京比,第五大道不过是一条大的胡同。好在无尘土飞扬,也没有夏日到处乱晃的膀爷,和穿着大花裤衩子,手摇蒲扇的女人。第五大道是纽约的门面,自然收拾得干净。好钢用在刀刃上,市府清洁局对于不影响观瞻的普通居民区,当和尚不忘定时撞钟而已,哪怕你大风起而纸片和塑料袋满地乱飞,收垃圾日一路行走,臭气扑鼻。在第五大道,因为干净,不仅张皇四顾之际,五色杂错,赏心悦目,仰天吸一口空气,更是芳香袅袅,袭人欲醉。这香有花香,来自花店和大建筑台阶上阵容壮盛的盆花,有咖啡的苦香和糕饼的甜香,有街角餐车和餐馆飘出的催人饥肠的腻香,有老旧的墙壁和门扇沁出的石头和厚木的很难形容的蔫香,还有擦身而过的女人身上的香水之香--打扮优雅,笑语嫣然的女人,总是都市不可或缺的美景。我当年在四十街上班,午间散步,分向四个方向迈进,当然是向北最愉快,尽管稍觉拥挤和吵闹了些。因为此一感觉的强烈,后来练习作韵文,一时口滑,便冒出“兰麝香飘游女袂”的句子,而下联始终不能满意,此亦好事不成双的例子,不是文字有多难,是实际值得忆念的东西太少。

  第五大道的街边,近些年安设了有背靠,面背转折处为圆弧状的长椅。铁制,刷漆,极为光滑。公共场合寻常的长椅,不外乎两种,另一种更多见的,椅面椅背用木板钉成。有刷漆的,有不刷漆的。不刷漆的,经过日晒雨淋,木头变色,由原来的淡黄或棕黄变为灰色,仍旧纹理清晰,看上去就很亲切。这和水泥台阶和花坛一样。水泥掺了砂石,粗糙而不雅观,但经年积久,颜色变深,生了霉苔,霉苔干枯而作不均匀的黑色,廉价的水泥之物,便凑合着也能当石头看,起码不那么刺目了。木椅直折,坐上去不如圆折的舒服,似乎人需挺直才对得起它。圆折的长椅,又那么滑,遇上惫懒的,一坐上,不由自主地往下缩,一缩,便仿佛周末赖在自己家的沙发上,朦朦胧胧地看黑白电影了。但第五大道哪里是可以缩在长椅上的地方,走累了坐下,也是时刻警觉,双眼炯亮,向所有路过的人表明:不是有意长留于此,如在城楼上逍遥观山景的,脚酸少歇,随时准备开路。

  偶尔看到中年男子和老人坐在椅子上看报,甚觉惊奇,猜不透他们的来路。周围人流推涌,一个停住不动的人,直如一根木桩或一头石狮,浑身上下透着不协调。

  我很多次陪人游逛这段路,先在四十二街看一眼时报广场,自第七大道往东,走回第五大道,经过布莱恩特公园,左转北行。布莱恩特公园是很少吸引游客的,尽管这是我特别有感情的地方,可惜它四边的花草,至今未能认全。想想啊,在四十二街这样的地方,坐在草坪边上,窈窕的花枝就在你身边横斜,叶子和花朵直接垂到书页上,残蕊枯丝洒落在头发里,还有大白天变得极淡的花香,萎缩得快要看不见的花影,还有蜜蜂和蚂蚁和其他不知名的小虫子,有些带翅的小虫子如花叶一样,居然也色彩鲜艳,红的,黄色,翠绿的。只要有闲,又能安静,便是福分。

  逛第五大道,免不了看游人。游人有两类,特别好。一类是欧洲来的,白人为多,人种一样,气质不同。这种不同,近似于好莱坞电影和欧洲电影的不同,也近似于美国小说和欧洲小说的不同。第二类是从乡下来的,皮肤晒得黑红,憨厚纯朴,尤其是说话的时候。女孩们在地铁里唧唧呱呱地笑,面颊上卧着两朵桃红,和过去中国农村的女孩一模一样。纽约不管有多好,与纯朴肯定无关。优雅与淳朴,各有其美。

  建筑构成街景的一部分,就像一块砖和一扇窗户构成大楼的一部分。每一个建筑,在第五大道上,其个性之重要,在于它参与营造出了一条街的风格,而不在于自身。沿街前行,目光所至,两边的高楼华厦,恰似一块块积木,搭配出这段街区的颜色和形状,尤其是伸向天空的楼顶的线条。当我们走近每一处,具体的建筑同样消失了,我们看见的是一些生动的局部:各种门,廊拱,铜的门牌,把手,雕像,铜的门限,繁复华丽的橱窗,厚而质地庄重的布幔,端着司空见惯的表情的制服整齐的门卫。它们是这条街的眉目,不属于特定的建筑。

  因此,在第五大道上走,你不会对每一栋楼太感兴趣,你观看,可并不太想进去。事实上,绝大多数建筑的底层,无非是商店,千篇一律地琳琅满目和金碧辉煌。在导游手册上标了星记的,因为一本书,一部电影,或某位名人而听起来诗意盎然的,比如奥黛丽赫本甜蜜蜜的爱情片《蒂凡尼早餐》中的蒂凡尼,不过一个商品的牌子,店堂虽然豪阔,却与诗意不沾边。你也不会凑巧碰上赫本姑娘叼着细长的烟卷,墨镜推在脑门上,婀娜多姿地隐在她著名的小黑裙里对你微笑。

  刚到纽约那阵子,我挺喜欢在街上看橱窗。看家居的小摆设,特别是铜铸的小雕像,看书店的画册,各国风味的大面包,喝咖啡的杯子。酒瓶比瓶中的酒更吸引人,圣诞节的饰物充满冬日的温馨,万圣节的布置则是一些轻快的幻想。到雨天,第五大道一下子光彩顿失,这是很奇怪的事,因为很多小街都是在雨中而别具情趣的,窗台的一盆花,任何一家小店,一盏小小的路灯,仿佛被魔棍一挥,星花飞溅,人就在梦里而不自知了。然而第五大道,雨中的一切都狼狈起来。被濡湿的街,给人破败的幻觉,不仅破败,似乎还脏。所有店的门脸,一下子皱缩得十分沧桑,面对奔跑的行人,胆怯而惊惶。当此之时,唯一能做的,就是走进一家咖啡馆,临窗而坐,双手摩挲着大江子,吸着咖啡的热气,看外面破碎支离的街。红艳艳的双层游览大巴驶过,如果路边再有几柄颜色以黄绿蓝色为主的花伞,即便在失望中,也能想象一幅刚完成的油画,印象派或马蒂斯风格的。可是当心,那是颜料未干的画,手指一捻,人和物就一塌糊涂了。

  人喜欢的地方,一则它固然真的要好,二则那好必须对你的口味。然而这一切之上,还要熟悉。熟悉的地方,不再有惊奇,它呈现出来的,你不知看了多少遍,在不同的时辰,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天气,以及不同的心情下看过。它能展现的,都展现了,它原本可以隐藏的,难以再隐藏。它的好处,在温情脉脉中,被你自然而然地夸大了,然而那和惊奇下的夸大迥然有别。这夸大,是你甘心情愿。而惊奇下的夸大,则是被诱导了,牵制了。一条街,哪怕只有一家咖啡馆是你曾经熟坐的,服务小姐看见你会像同事一样打招呼,你有喜欢的饮品,有习惯的座位,你在那里从容地发呆过,而不是只曾匆匆走过,那么这条街,你自然有了感情,它多少像家一样使你安心。我在纽约,除了哈林区的半年,一直住在郊区。第五大道,当然陌生。即使有过两年里几乎天天的散步,然而自感安适的地方,却仅数处而已。我想,当我说起第五大道的时候,肯定不公正,肯定带着少许嫉妒的恶意。对不熟悉的事物,我常带着这种无伤大雅的小小恶意。恶意延展,有些想象不免怪异。

  且说,带着恶意,某一天,站在街口等红灯的时候,看着粉饰得无一丝瑕疵的街道,街面的竖切面是完美的小弧形,人行道像老派绅士的胡须一样考究,又洋洋自得。我忽然想到,唉,假如所有板块的接缝处都轻微裂开了,张开一厘米宽的小口子,长出杂草来。荠菜,蒲公英,车前子,三叶草,酸浆草,野蒿,可能只有寸许高,匍匐着,不敢昂起。狗尾巴草,一贯不懂谦虚,趾高气扬的,也可能高过一尺,那该多有意思啊。真是的,在颜色以金红橙蓝为上宾,地面不免青灰的此处,一排或小小一丛的碧绿,活的,不是人涂抹的,知道在风中摇摆一下的,简直是奇迹呢。

  草既然生长了,那么,不奢望蚂蚱和蝴蝶,慌慌张张地跑着一些蚂蚁总是可以的,总是应该的。它们搬运食物和别的杂物。在靠近墙角的地方,还会拱起蒙古大军营帐一般散布的蚁蛭。

  荒唐,非常荒唐。我当然清楚联想的来历。在奔向曼哈顿之前,走在雷哥公园学校附近的路上,那些很少走车的僻街,街心打满补丁,雨水填充的坑里,映出一片病恹恹的天空,人行道狭窄不过三尺,原本铺的水泥地面被树根撑破,或者就是被踩烂了,鼓起,陷下,被翻开到一边,欹侧着,被雨水浇透,被尘土填塞,有的地方,直接露出土壤,草就不客气地在那里安家。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巴掌大的裂缝,植物可以长成两尺多高的一大蓬。我认出来的有蒿,有野苋菜,有类似马鞭草的长条子小叶植物,当然最多的还是小草,就是我前面提及的那些。细叶草永远最多,不过不像会开花的荠菜和蒲公英那样惹人注意罢了。

  我在第五大道上的遐想就是这么来的,但这一次,我的想象力一点儿也不精彩。

  威尔史密斯主演的《我是一个传奇》还没上线,从报上看到,它描写大灾变后的曼哈顿,几百万人突然消失殆尽,只剩下几个幸存者。昔日的名利场,如今荆棘铜驼,唐人怀古诗中寒月清霜,狐兔游走的套话,不料真的化为比现实还清晰的画面,顿时大喜。一个鬼影子恶作剧似的得意地喊:好你个曼哈顿,你也有今天。可不,昔日寸土寸金之地,连守门人的笑容里都有无数华盛顿林肯和杰弗逊的大绿脸盘子在晃动,史密斯在那里在种菜,摘玉米,遛狗,猎鹿,撒尿。有一处,不知是否记错,好像就是城市游荡者的乐园,联合广场。你瞧,好莱坞的导演比我疯狂多了。

  雷哥公园小街的破败不普遍也不特异。大部分街道的人行道,甚至街心,只要有年头,又不在闹市中心,长几蓬野草毫不稀奇。纽约气候宜人,雨水充足,尘埃丰腴,它们存活不难。但现实中不能缺少善意。赞美已够奢侈,微末到驻足一观也值得珍重。有一天,我走过一条路边不见一棵树的赤条条的街,七月的阳光恣意横流,虽近黄昏,头顶仍似有一只红泥小炉在煮着,这时,却看见一个肥胖的老人在提壶浇花,浇罢,非常细心地,为路边水泥板缝里的野草也浇上一点。我凑过去看,几种草绞缠在一起,长不过寸许,长着小圆叶的,叶子细如芝麻,长着条状叶的,叶子纤似头发,紧紧缩在几厘米的空间,看不出是什么草,然而毕竟是绿的,尽管绿得模糊。那一刻,我觉得很高兴,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更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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