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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生活、民俗名词

  十二生肖的排列

  十二生肖的产生,有着天文学的背景。按中国传统的纪年历法,是“干支纪年法”。“干”是“天干”,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字组成,称为“十干”;“支”是“地支”,由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字组成,称为“十二地支”。将天干和地支顺序搭配,可以记年、月、日、时。十二生肖是古代术数家用十二个动物配十二地支的纪年方法,排列顺序为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后人以一个人生于某年就肖某种动物,如子年生肖鼠,卯年生肖兔等等,这就是所谓的“十二生肖”。十二地支为何与这十二种动物相配和按如此顺序排列,一种说法认为是根据动物每天的活动时间确定的,一种说法认为十二生肖起源于图腾。十二生肖源于何时,长期以来没有定论。据考古出土资料《日书》可知,秦代已大体将十二地支与十二兽相联系(尽管当时的十二兽与后来的十二兽有所不同);西汉刘安的《淮南子》中已有关于十二生肖的记载;东汉王充的《论衡》也有关于十二生肖的文字记载;在《周书》卷十一《晋荡公护传》中,对生肖属相已有详细记载,如“昔在武川镇生汝兄弟,大者属鼠,次者属兔,汝身属蛇”。因此,十二生肖的说法最迟在西汉时就应当出现了。

  古人认为,一个人的生肖属相对人的婚姻、丧祭、日常生活中的事情等等都有影响,如属相的相生相克对婚姻的影响,属相相克的男女不能成婚,要属相相合者才能成婚。对于这种“十二生肖相胜”的理论,近两千年前的东汉哲学家王充就在其《论衡·物势》篇中进行了有力地批驳,认为“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小有气势,口足有便,则能以小而制大;大无骨(编者注:“骨”可能应为“筋”)力,角翼不劲,则以大而服小”。

  十二属相不仅中国有,像朝鲜、日本、越南、印度都有,只是有些动物名称和中国的不一样。

  百家姓

  谈到中国的姓氏,人们往往会提起《百家姓》。《百家姓》是我国流行时间最长、流传范围最广的一种蒙学教材。《百家姓》是北宋初年钱塘(今浙江杭州)的一个书生将中国的一些主要姓氏进行组合、排列所编撰的启蒙读物。虽然名为《百家姓》,其实并不仅仅是100个姓,其中收单姓408个,复姓30个。后来增补到504个,其中单姓444个,复姓60个。从字面上看《百家姓》并没有实际内容,但是由于它采用四言体例,句句押韵,像一首四言诗,“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诸卫、蒋沈韩杨……”读起来朗朗上口,适于诵读和记忆,所以很快传播开来。宋朝以后,又出现过各种改编本,如明吴沉、刘仲质编的《皇明千家姓》,清代康熙年间编的《御制百家姓》。元明以来还出现过《女真百家姓》、《蒙古字母百家姓》。不过,历代最为通行的还是宋代编定的版本。

  《百家姓》的首句为“赵、钱、孙、李”,其实这并不是说这四个姓即是中国人数最多的姓氏,这样的安排有其历史渊源。由于《百家姓》编于宋代,而宋代的皇帝是赵氏,国君的姓自然要排在首位,否则就有欺君之罪,将难免杀身之祸。“钱”是在宋朝初年尚存的吴越国的王姓,此书编于吴越国的中心城市杭州,所以“钱”就排在次席。至于“孙”,则是因为当时国王钱的正妃姓“孙”,妻以夫荣,所以“孙”在第三位。“李”姓排在第四,是因为被宋朝灭亡的南唐国君姓李。

  黄金和白银

  黄金和白银均属稀有贵金属,不可能大批量生产,却又都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很早就被赋予了货币的职能。战国时,黄金被大量使用,开始发挥货币的某些职能。此时黄金作为货币,还是称量货币,按重量行使。在古代它有两个单位,一个是斤,一斤合16两;另一个是镒,一镒合20两。秦和西汉时期,黄金盛行。秦统一后,规定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但是流通范围有限。东汉魏晋以后,白银使用日趋增多。至宋开始,白银成为主要货币。

  元宝

  “元宝”名称最早使用于唐肃宗时期,当时史思明在洛阳所铸的铜钱叫做“得壹元宝”和“顺天元宝”。在中国货币史上,正式把金银钱称作“元宝”始于元代。元初,首次将白银制成每枚重五十两的银锭,取名“元宝”。当时所铸元宝呈马鞍形,两端圆弧,中间束腰,在形制上与南宋和金的银锭十分相近。元代称金银钱为“元宝”,有元朝之宝的意思,黄金叫作金元宝,银锭叫作银元宝,后来也就成了金银货币约定俗成的通称。

  袁大头

  是北洋政府时期发行的银元货币。因币面铸有袁世凯头像而得名。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于1914年颁布《国币条例》,实行银本位制。1914年12月~1915年2月,先后由天津造币总厂及江南造币厂开铸银元。每枚重7钱2分,成色原定为纯银九成,后改为八九成色。由于这种银币花样新颖,形式划一,重量成色符合规定,发行以后流通很广。“袁大头”在“五四”运动后一段时间起过流通主币作用。

  人民币

  是新中国成立后法定本位货币,单位是元(圆),辅币是角和分。采用十进位制。人民币由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简写符号为¥。

  伙计

  “伙”通“火”或“夥”,原意指同灶起火的人。意指合作共事的人。其含义有三种:一是搭伙经商,彼此是伙伴关系的人。这种关系按《吕氏春秋》所记载,最早可上溯至春秋时期。管仲和鲍叔共同到南阳做生意,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出资、利润均分。二是受人雇佣的劳动者。清初小说《豆棚闲话》中所说的“大小伙计,就有百十余人”,就是此类。三是指从出资者获得资本,独立经营,按期缴纳一定利润的人。近似旧中国的“掌柜”。

  饺子的来历

  饺子是中国最有特色的一种食品,在14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成为中国人民不可或缺的食物,逢年过节的时候人们都离不开饺子。尤其以春节和冬至两个节日,民间习俗是一定要吃饺子的。

  饺子源于古代的“角子”。早在三国时期,曹魏的张揖《广雅》一书中,就提到这种食品。根据考证,饺子是由南北朝至唐朝时期的“偃月形馄饨”和南宋的“燥肉双下角子”发展而来的,距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了。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饺子”的来历和一位“医圣”相关。相传东汉末年的“医圣”张仲景在建安初年(196年)任长沙太守,后来瘟疫流行,张仲景辞官还乡,决心为百姓治病。他在回乡路上,见穷苦百姓衣不遮体,许多人冻坏了耳朵,于是用羊肉、辣椒和切碎的祛寒药材,包成耳朵的样子的“饺饵”下锅煮熟,分给来治病的穷人。人们吃后,顿觉全身温暖,两耳发热,治好了百姓的冻伤,后来人们开始效仿,“饺饵”逐渐被称为“饺子”。

  包子和馄饨

  包子最早应该在五代时期就已经出现。有关包子的最早的记载见于五代和北宋的史料之中。陶谷《清异录》记载,五代后周的京城汴梁(今河南开封)闾阖门外张手美出售“绿荷包子”。王栐《燕翼诒谋录》中说宋真宗在他的儿子(后来的宋仁宗)出生的时候,赐包子给臣下。《鹤林玉录》记载北宋蔡京的太师府内,有专门做包子的女厨。所以中国的包子可能开始于公元10世纪末到11世纪初,河南开封可能就是包子的发源地。

  馄饨是中国出现比较早的食物之一,形如弯月,比饺子的出现更早一些。对于馄饨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的汉代,汉代杨雄在他的《方言》中说“饼谓之饨……或谓之馄”。而“馄饨”这一名字的由来,是因为有混沌之形。据说“饺子”就是由馄饨发展过来的,它的历史应当比饺子更早。

  豆腐的来历

  豆腐是我国的一种古老传统食品,也是我国古代最为独特的饮食文化发明之一。豆腐含有丰富的蛋白质,不仅味美,同时还具有养生保健的作用。按中医书籍记载:豆腐,味甘性凉,入脾胃大肠经,具有益气和中、生津解毒、和脾胃的功效,可用于赤眼、消渴、休痢等症,并解硫磺、烧酒之毒。豆腐还有抗癌的作用。《食物本草》上说:“凡人初到地方,水土不服,先食豆腐,则渐渐调妥。”也指出了豆腐的药用价值。

  豆腐的起源有很多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豆腐,其主要根据是清代汪汲《事物会原》中的“腐乃豆之魂,故称鬼食,孔子不食”。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豆腐产生于汉代,是由淮南王刘安发明的。传说他曾与8位老翁在深山中炼丹求道,期间偶然制成豆腐,刘安因之被尊为豆腐制作的鼻祖。李时珍《本草纲目》就记载有:“豆腐之法,始于前汉淮南王刘安。”叶子奇的《草目子》、罗颀的《物原》等著作中,也都有豆腐之法始于淮南王刘安的说法。宋代朱熹的《豆腐》诗中也提到“豆腐乃淮南王术”。但赞同意见比较多的是认为豆腐产生于唐代和五代之间。

  豆腐是将大豆经过浸泡、磨豆、煮浆、过滤、点卤、去水压制等程序,每个步骤都需要技术支持,是我国古代最复杂的加工工艺之一。如今,伴随着中外文化的交流,豆腐以其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低胆固醇的特点,以其营养丰富、味道鲜美,逐渐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

  年糕的来历

  年糕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1974年,考古工作者在浙江余姚河姆渡母系氏族社会遗址中发现了稻种,这说明早在70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开始种植稻谷。

  民间“年糕”的来历是和春秋战国时期的一段历史分不开的,年糕最先从苏州开始传播。春秋战国时期,苏州是吴国的国都。那时诸侯称霸,战火连年,吴国国君阖闾为防敌国进袭,修筑了一道坚固的城墙,认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所以就纵情欢乐。吴国的重臣伍子胥深感忧虑,嘱咐身边的随从“满朝文武如今都以为高墙可保吴国太平。城墙固然可以抵挡敌兵,但里边的人要想出去也会同样受制。如果敌人围而不打,吴国岂不是作茧自缚?忘乎所以,必至祸乱。倘若我有不测,吴国受困,粮草不济,你可去相门城下掘地三尺取粮”。

  吴王阖闾死后,他的儿子夫差继承王位,听信谗言,赐伍子胥自刎。后来越王勾践为了报仇,举兵伐吴,将吴国国都团团围住,吴军困守城中,炊断粮绝。伍子胥的随从带领大家到相门外挖地取粮,挖到地下三尺的时候,发现筑城的砖是用糯米造的,糯砖救了全城老百姓。此后,每逢过年,家家户户都用糯米粉做“城砖”来供奉伍子胥。后来流传于各地,称为“年糕”了。

  汉朝人对年糕有“稻饼”、“饵”、“糍”等多种称呼。古人对年糕的制作也有一个从米糕到粉糕的发展过程。

  蜡烛的起源

  蜡烛起源于原始时代的火把。原始人把脂肪或者蜡一类的东西涂在树皮或木片上,捆扎在一起,成为了照明用的火把。大约在公元前3世纪出现的蜜蜡可能是今日所见的蜡烛的雏形。从现存文献看,蜜蜡在我国产生的时间大致与西方相同,日本是在奈良时代(710~784年)从我国传入这种蜡烛的。和现代蜡烛相比,古代蜡烛有许多不足之处。唐代诗人李商隐有“何当共剪西窗烛”的诗句。诗人为什么要剪烛呢?当时蜡烛烛心是用棉线搓成的,直立在火焰的中心,由于无法烧尽而炭化,所以必须不时地用剪刀将残留的烛心末端剪掉。

  1820年,法国人强巴歇列发明了三根棉线编成的烛心,烛心燃烧时自然松开,末端正好翘到火焰外侧,因而可以完全燃烧,免去了不时剪烛心的麻烦。

  1825年,法国科学家舍夫勒尔等人生产出了石蜡硬脂蜡烛,并获得了专利。石蜡硬脂蜡烛的出现,在人类照明史上开创了一个新纪元。

  后来,有人在北美洲发现了大油田,于是可从石油中提炼出大量的石蜡,较理想的蜡烛因此在全球得到了普及和推广。

  镖局

  在古代,水陆交通都极不方便,但是,随着经济的发达,交易越来越频繁。为了维护交易中银货的安全,将它们平安地送到目的地,以此为业务的镖局应运而生。镖局产生的具体年代不详,有学者认为是17世纪产生于晋商的资金通融活动中。镖局兴起于清朝,为地方以及全国的经济贸易活动保驾护航。其中比较著名的镖局有:创建于清咸丰五年(1855年)的山西平遥同兴公镖局;京城五大镖局之一、创建于清光绪五年(1879年)的源顺局等。在当时,即使是国家运送官银,也都往往要委托镖局来办理。镖局的组成人员包括镖局主人、总镖头、从事保镖工作的有镖头和镖师、大掌柜、管理杂务的伙计和杂役等。镖局主人往往是具有较广人际关系的人,好应付场面。总镖头是赫赫有名的江湖人物。镖局的买卖称作出镖或走镖,由总镖头或能干的镖头押镖,带上镖师上路。镖局都有其特定的规矩,比如有“镖局六戒”,有其固定的行头,如镖车、镖旗,等等。镖局到了较发达的时候,大致有信镖、票镖、粮镖、银镖、物镖和人身镖六大镖系。进入民国,时局混乱,官府逐渐以军警武装押运钱物。镖局相继衰败,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捕快

  捕快是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的衙役。捕快执行公务要出示他们的腰牌,抓人要有通缉罪犯的“海捕文书”或者是州县长官签发的牌票。所以,他们往往被尊称为“捕爷”、“牌头”、“班头”、“头翁”、“牌翁”等等。明清法律中专有“应捕人追捕罪人”条,所谓“应捕人”就是“本有逮捕罪人之责的人”的意思,捕快是最主要的“应捕人”,所以,又称呼为“应捕”,或讹为“阴捕”、“鹰捕”等名称。在各类衙役当中,捕快最为危险和辛苦。他们必须在限定的时间里破案,否则就要遭受皮肉之苦。因此,一般人都不愿意当捕快。而且,捕快的社会地位很低,如清朝法律就认定其为贱民,子孙三代都不得参加科考。不过,捕快往往容易从当事人那里捞到好处,他们持“腰牌”执行公务,经常会拿此牌去讹诈当事人,牟取不当利益。

  绿营

  绿营是清代国家的常备武装力量,包括八旗和绿营。清朝在入关以前,主要依靠由满族人编组的八旗兵的力量。1664年入关“问鼎中原”后,为了弥补八旗兵员之不足,又建立了由汉族人组成的汉兵。这种军队以绿旗为标志,故称绿营。也称绿旗营,简称营兵。八旗兵大部分用来卫戍北京,小部分驻防全国某些要地。绿营兵则遍布全国各地。八旗兵入关后,由于养尊处优,迅速腐化,到康熙初年(1662年)三藩起事时,八旗已无力镇压,只有依靠绿营了。乾隆末年,绿营也逐渐腐朽。这两种军队虽然有区别,但都是清朝的正规军,其驻防地、兵额、饷银等都有规定,不经过朝廷不能随便更易,也就是所谓“经制兵”。到太平天国革命时,曾国藩以团练起家,改非正式的乡勇为练勇(即湘军),定营哨之制,优给饷银,称为勇营。这时,清廷因八旗、绿营腐败,不得不依靠曾国藩的湘军、李鸿章的淮军来镇压太平天国革命,从此,“勇”代替了“兵”(绿营仍存,但已无多大作用),成为国家的正规军。

  买办

  “买办”一词出现于明朝,当时是指专司宫廷供应的商人。在中国近代经济史上,买办指的是受雇并代理外商在中国进行贸易活动的中间人和经理人。鸦片战争前,广州负责对外贸易的十三行就设有买办。据徐珂《清稗类钞》记载:“遇洋船来,十三行必遣一人上船,视货议价,乃偕委员开仓起货,及货售罄,洋人购办土货回国,亦为之居间购入。而此一人,当时即名之买办。”此时,买办分为两类,一类为居间贸易的商船买办,一类为负责管理外国商馆内部事务的商馆买办。买办一职由政府严格控制,这时的买办属于封建性的买办商人。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商人可以自由雇佣买办。从此,买办性质发生根本变化,成为接受外商雇佣领取工资、佣金的外商“代理人”,并从中获取利润。在洋务运动中,买办商人与洋务官僚相结合,投资创办近代工商业,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阶层。

  作坊

  传统手工业的生产经营和组织形式。通常是前店后厂。作坊的主人一般有少量的生产资料,通常由一个掌握了某种技能的“匠人”,带领几个学徒和帮工帮自己做工,从而进行加工制造。

  “幌子”的作用

  幌子是我国早期出现的一种广告形式,起招揽生意的作用。在《晏子春秋》中就有这样的描述:“君使服于内,犹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也。”这句话就足以证明,至少当时已存在幌子这样的广告形式。“垆”作为店铺幌子的原始形式,出现在两汉时期,为以后的店铺装饰起了开创作用。幌的造型一般取自于商品或服务的形象,简洁明晰,在商业贸易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东来顺

  “东来顺”原是回民丁德山创办的食摊,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开业,设于北京王府井大街东安市场,出售羊肉杂面和荞麦面切糕。以后又增添了贴饼子和粥,后取名为“东来顺粥摊”,含“来自京东,一切顺利”之意。1914年增添了爆、烤、涮羊肉和炒菜,同时更名为“东来顺羊肉馆”,以经营“涮羊肉”为特色。“东来顺”的“涮羊肉”以选料精良、加工细致、刀工精湛、辅料齐全、火力旺足而久负盛名,成为享誉海内外的一流清真饭庄,京华饮食菜系中的标志性品牌。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中国长期存在的婚俗体现,指婚姻是由父母做主并通过媒妁来缔结婚姻。“父母之命”指在儿女的婚姻过程中,一切与对方交往上的事情,都由父母出面解决,婚姻由父母做主,父母对儿女的婚姻具有决定权。“媒妁之言”指在婚姻过程中,与对方认识和交涉的有关事情,主要是听取媒人的意见,依靠媒人在其中周旋。从“媒”字的本意看,意思是谋合;“妁”字也有“谋”的含义,同时也有“酌”的意思。媒妁就是对两家两姓的男女进行谋合、斟酌,促其合成两姓之好。

  祭灶

  祭灶是一项在我国民间影响很大、流传极广的习俗。我国春节,一般是从祭灶揭开序幕的。民谣中“二十三,糖瓜粘”指的即是每年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的祭灶,有所谓“官三民四船家五”的说法,也就是官府在腊月二十三日,一般民家在二十四日,水上人家则为二十五日举行祭灶。旧时,差不多家家灶间都设有“灶王爷”神位。人们称这尊神为“司命菩萨”或“灶君司命”,传说他是玉皇大帝封的“九天东厨司命灶王府君”,负责管理各家的灶火,被作为一家的保护神而受到崇拜。灶王龛大都设在灶房的北面或东面,中间供上灶王爷的神像。没有灶王龛的人家,也有将神像直接贴在墙上的。有的神像只画灶王爷一人,有的则有男女两人,女神被称为“灶王奶奶”。灶王爷自上一年的除夕以来就一直留在家中,以保护和监察一家;到了腊月二十三日灶王爷便要升天,去向天上的玉皇大帝汇报这一家人的善行或恶行。送灶神的仪式称为“送灶”或“辞灶”。玉皇大帝根据灶王爷的汇报,再将这一家在新的一年中应该得到的吉凶祸福的命运交予灶王爷之手。在一周后的大年三十晚上,灶王爷便带着一家人应该得到的吉凶祸福,与其他诸神一同来到人间。灶王爷被认为是为天上诸神引路的。其他诸神在过完年后再度升天,只有灶王爷会长久地留在人家的厨房内。迎接诸神的仪式称为“接神”,迎接灶王爷的仪式叫做“接灶”。祭灶有讲究,供品多为甜食,还有俗语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的说法。祭灶风俗,自周朝开始,皇宫将它列入祭典,在全国立下祭灶的规矩,成为固定的仪式。

  在中国的民间诸神中,灶神的资格算是很老的。早在夏代,他已经是民间所尊奉的一位大神了。灶神的来历,据《礼记·礼器》孔颖达疏:“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祀为灶神。”《庄子·达生》记载为:“灶有髻。”司马彪注释说:“髻,灶神,着赤衣,状如美女。”《抱朴子·微旨》中又记载:“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状。”还有,或说灶神是钻木取火的“燧人氏”;或说是神农氏的“火官”;或说是“黄帝作灶”的“苏吉利”;或说灶神姓张,名单,字子郭。众说不一。

  猜灯谜

  灯谜也叫做“灯虎”,原指在花灯上贴谜面以供猜射的谜语。灯谜是我国民间文学的一种艺术形式,是一种古老的传统文化游艺,是劳动人民在长期劳动实践中的智慧和结晶。它源于生活,用于生活,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智力活动游戏。人们在元宵节、中秋、七夕(七月初七)经常举行猜灯谜活动。

  我国的灯谜源远流长,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词”和“隐语”,这是灯谜的雏形。到了汉代,“隐语”开始分化为两个方向,一类是以描写特征为主的事物谜,一类是以文字形义为主的文义谜。到了魏代,则称为“谜语”。隋唐时期随着诗歌的兴盛,诗谜大量出现,并成为主流。从宋代开始,一些文人学士常在元宵之夜,将谜条张贴在各种花灯之上,吸引行人来猜,“灯谜”名称由此产生。南宋周密《武林旧事》有:“有以绢灯翦写诗词,时寓讥笑,及画人物,藏头隐语,及旧京诨语,戏弄行人。”清中叶以后,谜风大盛,涌现了许多谜师。辛亥革命后,灯谜形成了南宗北派两种风格。

  一般来讲,灯谜谜面多着眼于文字意义,如一个字,一句诗,一种名称。如,翣,打一词牌名。谜底为“虞美人”(项羽的妾为虞姬)。又如一个现代灯谜,离婚,打一物理名词。谜底为“绝缘”。猜射灯谜一般有章法,有24种谜格,常用的谜格有卷帘格、秋千格、徐妃格、求凰格等。

  过去,由于谜家大都是士大夫阶层,有些文人自命清高,片面强调风雅,排斥民间灯谜。传统的灯谜活动在当今得到继承和发扬,谜材谜作日益完善丰富,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世界各地的华人华侨都有灯谜活动及灯谜学术交流。

  踏青

  踏青,又叫做春游、探春、寻春。古代踏青作为一种风俗,虽有一定的时间,但出门踏青时间不都是一致的,一般为清明前后。现今踏青已不顾及清明与否,成为以娱乐为主的春游活动。秦味芸《月令粹编》卷四引冯应京《月令广义》有:“蜀俗,正月初八日,踏青游冶。”卷五引费著《岁华纪丽谱》有:“二月二踏青节,初郡人游赏,散在四郊。”卷六引李淖《秦中岁时纪》有:“上巳,赐宴曲江,都人于江头禊饮,践踏青草,谓之踏青履。”苏辙的《记岁首乡俗寄子瞻诗·踏青》有:“江上冰消岸草青,三三五五踏冰行。”据《郝志》载:“至三月上巳祓楔,清明插柳于门,其前五日始,一月中扫墓郊行,谓之踏青。”清明扫墓,正值春光明媚,草木返青,田野一片灿烂芬芳,扫墓者往往“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圃,列坐尽醉”,由单纯的祭祀活动演化为同时游春访胜的踏青。宋代诗人吴惟信诗有:“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有学者认为踏青插柳的风俗与唐高宗李治在渭水举行袱禊,送柳枝给群臣以驱邪有关;有学者则认为踏青插柳的风俗与歌妓清明时折柳簪发悼念宋代诗人柳永有关;还有学者认为这种风俗与纪念神农氏有关,后发展为插柳以辟邪。

  贴春联

  春联也叫做“门对”、“春贴”、“对联”、“对子”。贴春联作为一种春节习俗,是从2000多年前战国时期的“桃梗”演变而来的。据《淮南子》上说,桃符(即桃梗)是桃木刻成的,上面刻着灭灾降福的咒语,一年一换。五代后蜀皇帝孟昶在过春节时心血来潮,令人将桃树削片,他提笔在上面题写了联句:“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这就是中国最早的春联了。至于春联这一名称的正式诞生,则在明朝。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建都金陵后,不准在桃木板上题字,而改在红纸上,并传令公卿士家门上须加春联一副,在除夕时下旨:“公卿士庶之家,须写春联一副,以缀新年”。从此,“春联”之名才通行,沿袭至今过年时,各家各户都要贴春联,“总把新桃换旧符”了。

  岐黄之术

  “岐黄”是岐伯与黄帝的合称。

  黄帝原是我国原始社会末期一个氏族的首领,也就是中华民族的始祖。正因为黄帝氏族是华族的始祖,它的文化对华族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所以历代人们都以自己是黄帝子孙为荣,而且为了追本溯源,也常把一切文物制度、著作冠以“黄帝”以取重。我国现存最早的医书《黄帝内经》主要部分是以黄帝问、岐伯答的体裁写成的,所以本书名为黄帝,仅是托名而已。故后世有称中医学为“岐黄之术”的说法。

  同仁堂

  同仁堂是北京城内具有300多年历史的中药老店,以“同修仁德,济世养生”为宗旨。同仁堂创建于清康熙八年(1669年),创始人是乐显扬。据记载,乐氏祖籍浙江宁波,自明朝永乐年间迁至北京,以串铃走方医为业。其后世第四代乐显扬当了太医院吏目,并创办同仁堂药室。其子乐凤鸣接续祖业,并在宫廷秘方、民间验方及祖传配方的基础上,总结前人的制药经验,完成了《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一书,明确提出了“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省物力”的训条,此训条后成为历代同仁堂人恪守的信条。清朝雍正六年(1723年),同仁堂开始给皇宫专供御药,历经清朝八代皇帝,达188年之久。当年有诗曰:“都门药铺数同仁,丸散人人道逼真,纵有齐黄难别味,笑他若个述通神。”同仁堂创办300多年来,所经营的中草药和丸、散、膏、丹等各种中成药,以选料真实、炮制讲究、药味齐全著称于世。

  民间行业神

  三皇:农业、塑像、说书、医药等业的祖师。

  神农田神:粮农、中医药业、成衣店的祖师。

  神农帝君:农耕、面粉业的祖师。

  轩辕圣帝:衣帽、理发、纺织、蚕丝、医药等业的祖师。

  至圣仓颉:刻字、文书业祖师。

  先师孔子:教育业的祖师。

  文星:读书人、文官保护神。

  文昌帝君:文人及造纸、书坊、印刷、雕版业的保护神。

  北斗星君:梨园戏曲业的保护神。

  二郎神:戏曲、杂技业的祖师。

  画圣吴道子:绘画、油漆业祖师。

  公输般:土木瓦石等建筑业的祖师。

  太上老君:冶炼、铸造业的祖师。

  葛天师:炼丹、化银业的祖师。

  土地正神:陶瓷、砖瓦窑业的祖师。

  煤窑之神:煤矿店的祖师。

  白虎之神:开山劈石、制磨业的祖师。

  白衣观音:碾玉、珠宝、皮影木偶业的保护神。

  紫微正照:景泰蓝业的祖师。

  刘海真人:钢针业的祖师。

  哪吒:涤带绒线、编绳业神。

  玉皇大帝:道家、甘蔗制糖业的保护神。

  真武大帝:星象占卜业的神。

  姜太公:巫师、占卜算命业的祖师。

  地藏王菩萨:巫婆、阴阳师保护神。

  药王孙思邈:医药业的祖师。

  扁鹊叔和:医药业的祖师。

  葛洪张仲景:颜料、染布、医药业的祖师。

  神医华佗:外科业的祖师。

  马神:骡马业贩运业保护神。

  牛神:农耕、牛马贩养业保护神。

  猪栏之神:猪畜业保护神。

  三义之神:屠宰业的祖师。

  车神:车夫、贩运业的祖师。

  仓神:粮仓米贩运业之神。

  黄道婆:弹棉、丝织业的祖师。

  太乙真人:鸡鸭蛋保护神。

  天师真人:盐业保护神。

  太白酒圣:酒家保护神。

  陆羽茶神:茶叶茶纺业的祖师。

  杨四将军:水运、渔业的祖师。

  张果仙人:收生婆,求子嗣,儿童保护神。

  关公:军武及镖局的祖师。

  达摩祖师:武师、医足业的祖师。

  尉迟恭:铁炉匠、冶炼业的祖师。

  赵公明:钱铺、银行之神。

  十八罗汉:盗匪行帮的保护神。

  秦琼:捕快衙役业祖师。

  民间四大爱情传奇:牛郎织

  女、孟姜女寻夫、梁祝化蝶、

  白蛇传

  中国民间流传着许多爱情故事,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爱情的渴望。其中,最著名的是“牛郎织女”、“孟姜女寻夫”、“梁祝化蝶”和“白蛇传”。

  传说牛郎是一个放牛娃,一天,天上的织女偷偷下凡间沐浴,与牛郎相识,于是和牛郎成了亲。他们生了两个孩子,生活十分恩爱。但是王母娘娘知道后十分恼怒,就把织女强行带回了天上。牛郎想起老牛临死时说过披上它的皮可以上天,就背着孩子去追织女。眼看就要追上了,王母娘娘却用金簪画了一道银河,两人分开隔河相望,却无法相会。时间长了,他们的忠贞爱情感动了王母娘娘,就允许牛郎织女在每年七月初七的时候,踏着鹊桥相会,这也就是七夕节的来历。

  孟姜女是秦朝时候的女子,她嫁给了范喜良,夫妻过着恩爱的生活。可是秦始皇要修万里长城,到处抓人做工,范喜良也被抓了去。过了一年又一年,别人都有信寄回来,范喜良却始终杳无音信。孟姜女于是决定千里寻夫。她跋山涉水,历尽艰难,终于到达了长城。孟姜女到处询问范喜良的下落,后来却得知他早已累死了,尸骨都埋在了长城下面。孟姜女悲恸欲绝,放声大哭。她哭了三天三夜,哭得天昏地暗,只听轰隆一声,竟哭倒了长城。爱人已经死去,最后悲怨的孟姜女也投海而亡。

  “梁祝化蝶”说的是梁山伯和祝英台的动人故事。祝英台本是妙龄女郎,女扮男装,出外求学。在求学期间,祝英台深深爱上了同窗梁山伯,梁山伯却始终不知她是女子。后来英台接到家书,要立即返回,二人依依惜别。在送行的时候,英台多次暗示梁山伯自己为女性,表达爱慕之情,但梁山伯却始终懵懂,不能领悟。后来梁山伯从师母处得知真相,却为时已晚,英台已经被强行许配给别人。梁山伯悔恨交加,一病而亡。英台出嫁的时候,途中到梁山伯坟前祭祀,突然电闪雷鸣,坟头裂开,英台就跳进里面。过了一会儿,一对彩蝶从中飞出,翩翩起舞,这就是二人的化身。由这个凄婉的传说编写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已经成为20世纪的经典。

  白蛇传的故事发生在南宋初年。杭州的许仙清明节时上坟,邂逅了由白蛇修炼而成的白素贞与由青蛇修炼而成的小青。许仙与白素贞两情相悦,结为夫妇,过着恩爱的生活。镇江金山寺主持法海知道后,决心除妖。他设计使白素贞露出了原形,又软禁了许仙。白素贞请来虾兵蟹将,水漫金山寺,但最终不敌法海,后来法海用金钵将白素贞压在西湖雷峰塔下。小青趁机逃走,潜心修炼法术,终于救出白素贞,两人共同升天。鲁迅曾写过一篇文章《论雷峰塔的倒掉》,也提到了这个故事。

  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实际上是指缠足女性的小脚,并非缠足女性所穿之鞋称为“三寸金莲”,至多也只能说是小脚与弓鞋的组合,因为缠足女性在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脚不离鞋的(睡觉时换上睡鞋),只有洗脚和缠足时例外。如果单指鞋,则用“弓鞋”、“绣鞋(履)”、“凤头鞋”等名称;而且,“小脚”也并不全等于“三寸金莲”,“金莲”是小脚的美称,小到三寸方称“三寸金莲”。真正的三寸金莲在小脚中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以人群阶层而论,三寸金莲主要见于中、上层妇女,在下层妇女中则是凤毛麟角,因为缠足虽然使妇女步态优美,但也给从事生产劳动的妇女的行动造成很大不便。以“金莲”命名妇女的小脚,是取其义而非取其形,指小脚走路步态优美,“步步生莲”。三寸金莲把“足尚纤小”的观念发展到了极限。从缠足的起始年龄来看,最早是从3岁开始。缠足的年龄如果再提前,幼小女童的身体还不具备起码的抵御病痛的能力,这会使缠足女童不堪忍受而夭折,所以3岁左右是不可逾越的极限年龄。

  童养媳

  童养媳是旧中国社会特有的一种婚姻形式,是指男家在儿子尚年幼时,就为他领养或者说买一个年幼的小女孩为养女,等她长大后与其子结婚。这种情况早在三国时期就有,据《三国志》记载,东夷的诅国国君有个女儿,快到10岁时,其夫家就接回家当媳妇养着。《后汉书》后记说,建安十八年曹操将从小就在皇宫中长大的三个女儿宪、节、华为汉献帝的三位夫人。从这里可知,东汉末年至三国时就已经存在童养媳的事实,只不过没有“童养媳”这个名称罢了。

  童养媳的由来估计是从周代的媵妾制演变而来。周代诸侯娶一国君的女儿,那么她的侄女或妹妹就会陪嫁到男家。其中,侄女或妹妹尚在年幼的时候就陪嫁的不在少数。当她们长大后,很有可能被诸侯或国君看中而纳为妻妾。这就逐渐发展形成为后来的童养媳。

  王羲之和东床快婿

  王羲之(303年~361年),字逸少,原籍琅琊(今属山东),定居山阴(今浙江绍兴),东晋时著名的书法家,被后人尊称为“书圣”。王羲之不但书法艺术成就很高,他所构建的完整的书法风格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且在他身上的成语典故也很多,“东床快婿”的典故就是其中之一。

  王羲之出身于两晋的名门望族瑯琊王氏,他的祖父王正是尚书郎,他的父亲王旷任淮南太守,他的伯父王导更是赫赫有名,是东晋时的丞相,与谢晋、谢安齐名。在两晋时期,名门大姓为了保住自己的显贵门第,往往实行门阀婚姻。因此那时的婚姻特点就是士庶互不通婚,只有同一阶层的人才能结婚。两晋时期的大姓瑯琊王氏和谢氏就世代通婚,被世人称为“王谢”。唐朝诗人刘禹锡的《乌衣巷》诗中“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王谢”即指此。而王羲之的岳父郗鉴身居太尉要职,也属于名门望族之一。所以当他的女儿快到出嫁的年龄时,他首先想到的是当时才子颇多的名门王氏,于是就到王府去考察选婿。王府的几位公子听说之后特别高兴,一个个都在悉心打点自己,正襟危坐,衣冠楚楚,都希望自己被选中。唯有20岁的王羲之还像平常一样坐在东边的竹床上,神清气闲地练习毛笔。恰好这天天气比较炎热,他就热得解开了上衣,露出了肚皮。他还一边写字,一边抓冷馒头吃。没想到郗鉴对那些衣冠楚楚的年轻人毫不在意,居然只看中旁若无人的王羲之,于是,最后便将女儿许配给了他。后来人们就把“东床快婿”、“东床坦腹”作为女婿的美称,或称呼他人的女婿叫“令坦”。

  招赘

  招赘,即女子不出嫁,招男子入住女家为婚的婚姻形式,称入赘、招上门、招亲、倒插门。招亲时在女家办酒席,举行婚礼。订立特定婚约,约定男方改名换姓(从女性的辈分),婚后所生子女从女方的姓氏,财产继承、赡养女方父母等问题也都由双方共同解决。20世纪50年代后,男到女家成婚,男方多不改姓,婚后所生子女归属、财产继承、赡养等问题,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协议即可。

  行招赘婚者,男女双方各有不同的用意。从女方来说:大多是因家中有女无儿,招赘为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养老送终;也有因家中女多男少,且女家男儿小,招赘以补充劳动力,维持家计,管理家产。从男方来看,上门入赘原因也有三种:一种是因家贫多男儿,为娶媳妇发愁,就让个别儿子到女家“上门”,借此使他成家;第二种是贪图女家富贵,将儿子入赘给女家;第三种是男子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只得投奔女家。

  这种婚姻形式在中国古代也流行很久,如《史记·滑稽列传》中在介绍淳于髡时,说淳于髡,齐之赘婿也。商鞅在秦国变法时,也曾下令“家贫子壮则出赘”,鼓励贫穷家庭的儿子去做上门女婿。在古代文学作品中“招赘”:也有所表现。如《西游记》中,孙悟空打趣八戒的时候就说:“计较甚的,你要,便教师傅与那妇人做个亲家,你就做个倒踏门的女婿。他家这等有财有宝,一定倒陪妆奁,整治个会亲的筵席,我们也落些受用。你在此间还俗,却不是两全其美?”

  过去,赘婿常受歧视,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低下。新中国成立后,入赘这种婚姻形式得到社会的认可,从法律上也给予了相应的保护。现在,农村中很多地方仍然有招赘女婿上门的情况。

  指腹为婚

  指腹为婚是中国旧时包办婚姻的一种独特形式,又称指腹婚或胎婚。旧交或要好亲友的两家主妇同时怀孕时,由双方父母做主,指定怀胎的两家婴孩出世后如果都是男孩或者女孩就让他们(她们)结为兄弟或姐妹,如果是一男一女就结为夫妻。他们长大后不管同意与否,由双方父母择日完婚,谓之“转屋”。

  指腹婚在东汉初年就已出现。据《后汉书·贾复传》记载,东汉功臣贾复受了重伤,汉光武帝刘秀听说后非常悲痛,说:“听说他的妻子正在怀孕,如果她生个女儿,我就让我的儿子娶为媳妇;如果生个儿子,我就把我的女儿嫁给他。”这里的指腹婚只能算是刘秀对贾复的安慰,属于个别行为,还没有形成风气。

  到南北朝时,在士大夫之间就已经流行指腹婚了。据《梁书·韦放传》记载,南朝梁代的韦放和张率是好朋友,两个人的小妾同时怀孕,于是他们两个人就相约指腹为婚。果然两个小妾生的是一男一女。但是张率在子女年幼的时候就死了,韦放不忘旧情,帮着张率照顾年幼的子女。后来韦放官至北徐州刺史时,有些名门大族来向韦放求亲,韦放却表示要对张率守信用,于是将女儿嫁给张率的儿子,自己的儿子娶张率的女儿为妻。这个故事说明了指腹婚具有不忘旧约、念及旧情的因素。有的指腹婚则完全是为了维护门第,如《魏书·王宝兴传》记载,北魏的名门大族崔浩有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名门王氏和卢氏。在他两个女儿都怀孕时,崔浩就对她们说:“汝等将来之所生,皆我只所出,可指腹为亲。”后来王家生了王宝兴,就娶了其姨母卢氏的女儿为妻。

  自宋金以后,指腹婚已经渐渐成为习俗。元代更为盛行,这在元代的戏曲杂剧中经常见到。由于婴儿还在娘肚子里就订婚,往往时过境迁、时势改变,有好多指腹为婚的长大后婚姻并不幸福,或者毁约而酿成悲剧。所以,元朝中期制定了一条法令,禁止指腹为婚。明代继承元代的这条法令,也禁止指腹为婚。但是明代的士大夫之家对此法令熟视无睹,还是经常指腹为婚,更严重的是,有的两家都还没有怀孕的时候就互相预定婚约。清代虽然明令禁止指腹婚,但是形同虚设,指腹婚仍然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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