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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好而短暂的学生时代

  至亲“抛弃”,好心人收养

  与很多成功人士一样,史蒂夫·乔布斯同样有着一段不同寻常的人生经历。

  1955年2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出生于美国的加州。他的母亲是一位未婚先孕的硕士研究生,因为生活拮据,还未出生的乔布斯就注定了被“抛弃”的命运。

  在乔布斯出生之前,他的母亲就为他选定了一个律师家庭,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能在这个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如果事情按照乔布斯的母亲的计划进行,乔布斯的人生可能会是另外一个样子,但生活却跟他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

  就在史蒂夫·乔布斯呱呱坠地的一刻,律师夫妇突然宣布他们想收养的是女孩。这个改变让乔布斯的母亲猝不及防,她只得另选他人。当时,她给领养预备名单上的另一个家庭打了个电话:“我们这儿出了个意外,有个男孩,你们要收养吗?”那是一对十多年来一直想收养孩子却始终没有实现愿望的夫妇,他们接到电话后,立即欣然前往。这对夫妇很高兴能把乔布斯接到自己的家中,并向乔布斯的母亲承诺一定把他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来抚养。可是,乔布斯的母亲发现这对夫妻不仅没有念过大学,丈夫甚至连高中都没有上过。这和她当初的想法相差甚远,于是在之后的几个月里,乔布斯的母亲一直拒绝在领养书上签字。但这对夫妇非常喜欢乔布斯,很想将他领养回家,在多次沟通之后,这对夫妻向乔布斯的母亲保证:“一定会供孩子上大学。”就这样,刚刚出生的乔布斯进入了这个普通的美国家庭之中,他也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乔布斯的新家位于加利福尼亚州芒廷维尤,当时那里还只是一个拥有很多果园的乡下小镇,但是没过多久,这个小镇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美国的硅谷就是从这里逐渐发展起来的,当时很多电子工程师包括惠普公司的工程师都住到了乔布斯所在的街区。

  在很小的时候,乔布斯就展现出了与普通小孩不同的一面。他在3岁的时候,就开始搞恶作剧,他曾经把发卡放入电源插座的插孔里,仅仅是想闻一闻是什么气味。他在邻居家的摄像机前面做鬼脸,非常调皮。到了上学的年龄,乔布斯依然显得很叛逆。他上课从不听讲,也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他还在课堂上顶撞老师。有一次,老师问班上同学,“你最不了解的问题是什么?”只见乔布斯举手答道:“我搞不懂为什么我们家一下子就变得穷了!”因为常常和老师唱反调,乔布斯总是被赶出教室。就是这个从来不向学校里任何“权势”屈服的小男孩,在长大后依然是这副模样,这种性格。

  成功后的乔布斯在回忆自己的童年时,曾说在他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位老师对他影响深刻,甚至影响了他的一生。这个人就是希尔太太,当时希尔太太在了解了乔布斯的情况后,就和乔布斯达成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协议。她对乔布斯说:“如果你能完成这些作业,你就能得到5美分。”在老师的激励下,乔布斯充分发挥了他超强的学习能力,用乔布斯自己的话说“那一年我比以往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在同龄人当中,乔布斯因为早熟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就像他的老师所回忆的那样:“有点不合群,他看事物的方式与众不同。”他的一位同学曾这样描述他:“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孤单的、相当爱哭的男孩。我们曾经参加过一支游泳队,如果比赛失败了,他就会跑到一边哭泣,他和别的同学很难协调。”乔布斯虽然比较孤僻,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聪明。

  10岁的时候,乔布斯就对电子产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了弄清一些电子产品的工作原理,他经常拆卸一些小型的电子产品。有时他还会缠着那些电子公司的工程师,问一些很“专业”的问题。很多工程师都很喜欢这个聪明好学的小男孩,也经常会送给他一些电子产品。一次,一位工程师从公司给乔布斯带回了一个麦克风,乔布斯对这个会发声的电子产品非常感兴趣,而这无疑又为乔布斯的“研发”提供了更多的条件。

  这就是乔布斯的童年,这些经历对乔布斯独特人格的塑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1岁的时候,乔布斯竭力说服养父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洛阿尔斯市。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不想在加利福尼亚山景市上中学。他的养父回忆说:“他说他实在不想去了,因此我们只好搬家。”就这样,11岁的乔布斯以超凡的说服能力说服父母搬到了帕洛阿尔斯市。来到了新的城市,乔布斯感到异常的兴奋。因为从曼哈顿计划实施以来,加利福尼亚州建立了许多的电子公司,聚集了很多电子工程师。而在这里,乔布斯随处都可以看到被电子公司丢弃的电子组件,这让他感到着迷。那时候他总是到路边的垃圾场里捡一些被丢弃的电子产品,仔细研究这些电子产品的电路板。

  1968年,乔布斯进入霍姆斯特德中学学习,班里的同学大都来自美国白人的中产阶级家庭,而乔布斯因为当时的个人主义、不合群、不同见解常常被别人看做是“怪物”。

  虽然乔布斯很不受欢迎,但这并不妨碍他的自我主张。在同学眼中,尽管他不合群,不妥协,但没有人否认他是一个很精明,很有智慧,敢于突破传统的人。乔布斯的一位中学同学布鲁斯·柯切欧在回忆中学的乔布斯时,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那是一个浓雾的清晨,当时班里所有的男生都在绕着运动场跑步。忽然间,柯切欧就看见前面的乔布斯回头看了看,因为雾太大看不清体育老师,乔布斯就席地坐下休息。柯切欧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也就跟乔布斯一起坐在地上。然后等到大家绕了一圈跑回来时,他们站起来插入队伍。柯切欧说:“我们大多按部就班地埋头苦干,但乔布斯就是有办法‘摸鱼’,而又能让人觉得他全力以赴,贯彻始终。这件事让我印象深刻,尽管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高中新生。但是如果换作我,我是没那个胆子的。”

  虽然很顽皮,但乔布斯的学习成绩倒是十分出众。他的中学同学考特尔回忆道:“我对乔布斯印象非常深刻。他对事物估计准确,往往用别人一半的工夫就能把整件工作做得非常成功。”

  当时,乔布斯就在电子产品方面展现出了过人的才能。那时候,与他同住一条街的一位邻居送给他一些电子产品的工具套件,聪明的乔布斯似乎天生就是一个电子专家,他很快就对电子产品的内部工作原理有了一定的了解,甚至像电视机之类的复杂产品对他来说也不再高深莫测。乔布斯说:“对我来说,这些东西已经不再神秘,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它们都是人类创造力产生的结果,而不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

  虽然喜欢电子产品,但乔布斯却一直很厌恶电视。他曾说:“当你年轻时,你看着电视,会心想这里头一定有阴谋,这些电视网在共谋着把我们变笨。”在乔布斯看来,电视就是一个“最腐败的科技”,所以他愿意把自己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能刺激他产生互动与思考的科技——电脑。乔布斯这种与众不同的性格和思维,似乎早已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

  在高中时,乔布斯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而这种莫名的不安感更加剧了他要有所作为的愿望。

  乔布斯的养父母虽然家境贫寒,但他们对乔布斯很好,如同亲子。1972年,17岁的乔布斯考上了俄勒冈州波特兰的里德学院。那是一所非常昂贵的大学,但他们还是信守了对乔布斯生母的承诺——“让孩子上大学”。

  在里德学院乔布斯所学的专业是字体设计,那段时间他开始探索东方宗教。他读了大量关于宗教和哲学的书籍,尤其对佛教非常感兴趣。闲暇时,他总是独自钻研哲学和苦思冥想,试图在宗教中寻找一种简单的生活方式。由于孤僻的性格,乔布斯一直都没有交到很要好的朋友。同学聚会的时候,他也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沉默不语。此外,他还是相当叛逆,除了自己喜欢的课,他很少会安安静静坐在教室里听课。

  那时候对不善交际的、难以合群的乔布斯来说,电脑或许是他最好的朋友了,他总是一个人待在车库里探索电脑的奥秘。

  然而,这样的大学时光刚刚过了不到几个月,乔布斯就发现这不是他要的生活。昂贵的大学学费不仅让他花光了养父母的积蓄,而且生性叛逆的他还认为在大学里无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有了这一“重大发现”后,乔布斯对他的大学生活更是“不满”,他整天浑浑噩噩,不务正业。

  就这样,在他上大学还不到六个月的时候,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但是退学后他并没有立即离开学校,而是继续在学校旁听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他甚至在闲暇时去参加了一个美术字课程。

  这段经历给乔布斯的人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他也因此形成了冷酷、孤僻、暴躁、傲慢、一意孤行的性格。他的教务长杜德曼这样评价当时的乔布斯:“他除了那副伶牙俐齿令人难以招架之外,还拒绝接受别人早已信服的真理。简单地说,他是一个十足的叛逆者!他不会巧言令色,投机取巧,他对一切事实也不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任何东西他都想亲自检验一下。”年轻的乔布斯在退学后,仍是我行我素,思想独特而混乱,他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奇思怪想,一度想当歌手,也动过去苏联创业的念头。从大学退学后,他还曾只身到印度修佛参禅两年,探寻瑜伽的真相。他如同我们所知道的20世纪70年代的叛逆美国青年一样,吸毒、嘶喊、苦修,崇尚各种奇特的文化。生活窘迫时,乔布斯只能靠捡垃圾卖钱来维持生活,甚至为了得到一点食物,他每周日都要步行很远到当地一个印度教寺庙,靠施舍的食物吃上一顿好饭。

  但就是这样一个叛逆者,一个不折不扣的小痞子,最终却成为了苹果公司的领袖,成了美国年轻人心目中的英雄。

  正如多年后,乔布斯在向年轻的学子们讲述他这段混乱不堪的生活时,他依然可以很自豪地说,这些经历都是他成功的重要基石。打个比方,就拿他当年学习的美术字体来说,就为他后来研发印刷字体的电脑作出了突出贡献。用乔布斯自己的话来讲:“当时看起来这些东西在我的生命中,好像都没有什么实际应用的可能。但是十年之后,当我们在设计第一台麦金托什电脑的时候,就不是那样了。我把当时我学的那些家伙全都设计进了Mac,那是第一台使用了漂亮印刷字体的电脑。如果我当时没有退学,就不会有机会去参加这个我感兴趣的美术字课程,Mac就不会有这么多丰富的字体以及赏心悦目的字体间距,那么现在个人电脑就不会有现在这么美妙的字形了。”

  就是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小男孩,也许谁也没有料到他将来会成就这样一番伟业,但事实上,他的确做到了!

  天资聪颖,挚爱电子产品

  与众不同的人拥有使自己脱颖而出的东西。青少年时期的乔布斯就已经具有脱颖而出的潜质了。也正是这种与生俱来的潜质,才有了后来创办“苹果”,并将其经营为国际上享有盛誉的知名企业的成功。

  也许我们可以不喜欢史蒂夫·乔布斯,但我们不能否认,他的确是个电脑天才。

  在乔布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对电子产品,尤其是对电脑情有独钟。

  当时,乔布斯跟随养父母生活在著名的“硅谷”附近,而邻居也都是“硅谷”元老——惠普公司的职员。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乔布斯从小就很迷恋电子学。

  在乔布斯10岁的时候,他就经常拆卸一些小型的电子产品,虽然在“倒腾”这些电子产品的时候,可能会被电到,甚至会受伤,但小乔布斯依然兴致不减。所以在乔布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弄懂了不少电子产品的工作原理,甚至像电视机之类的复杂产品对他来说也不再高深莫测。用乔布斯自己的话来说:“对我来说,这些东西已经不再神秘,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它们都是人类创造力产生的结果,而不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乔布斯之所以可以做到这一点,除了聪明好学,可能和他与生俱来的天赋也有着很大的关系。就像他的一位同学所描述的:“我对乔布斯的印象非常深刻,他对事物的估计非常准确,往往用别人一半的功夫就能把整件工作做得非常成功。”

  一个惠普的工程师看他对电子产品如此痴迷,就推荐他参加了惠普公司的“发现者俱乐部”。这是个专门为年轻工程师举办的聚会,每周星期二晚上在公司的餐厅中举行。就在一次聚会中,乔布斯第一次见到了电脑,他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家伙,并开始对计算机有了一个朦胧的认识。

  11岁的时候,在乔布斯的“努力”下,他们举家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洛阿尔斯市,这里是个电子新兴城市,建立了很多著名的电子公司,也有不少顶级的电子工程师。乔布斯非常喜欢这座城市,这不仅让他着迷,更让他感到兴奋。因为这里随处都可以看到被电子公司丢弃的电子组件,而乔布斯总是可以在路边的垃圾场里找到一些电子组件。每次发现了“新东西”,他就会彻夜待在家里的车库中仔细研究这些电子产品的电路板。

  后来,乔布斯进入了中学时代。那时候,他还不善于交际,又因为他曾经跳过一级,比同级的同学都要小一岁。完全可以想象,当时这样一个不爱说话,对运动不感兴趣的小男孩,肯定无法和其他同学建立深厚的感情,更别说交朋友了。因此对乔布斯而言,最好的朋友莫过于电脑了。当一般的小孩都在做游戏的时候,乔布斯总是一个人连续好几个小时待在车库里探索电脑的奥秘,而这给他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和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因为被这些废弃的电子器件深深吸引,乔布斯在学校里显得更加孤僻和郁郁寡欢。可是,这并没有改变乔布斯,他依然痴迷于电子产品,独自沉醉在电子产品的世界里。

  进入新学校一个学期后,乔布斯结识了比尔·费尔南德斯,他和乔布斯一样,也是一个电子迷。除了拥有共同的爱好,两个小男孩的性格也惊人的相似——个性鲜明、特立独行,从来不会为了得到什么而去讨好任何人。因此在学校里,费尔南德斯也是不讨人喜欢的学生。就这样,两个人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他们经常利用放学的时间,到学校周围捡别人丢弃的电子组件,然后找个废弃的车库在那里专心研究怎样把这些电子组件组装成电子产品。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就会找人来帮忙。

  一次乔布斯要设计一个机械装置,他把精力全都放在了设计频率计数器上。可是在制作过程中,乔布斯遇到了一些技术难题。于是,他抓起电话簿,直接拨通了比尔·休利特的电话。比尔·休利特当时是惠普的总裁。接到乔布斯的电话后,休利特并没有拒绝好学的乔布斯,他耐心回答了乔布斯的所有难题,并且邀请他到惠普实习。后来乔布斯回忆说:“我只是在电话簿上看到了他的电话,他是个好人,并没有拒绝我,我们聊了20多分钟,我向他咨询了计算机的专业知识,他耐心地回答了我,并邀请我夏天的时候去那里工作。”由此可见乔布斯对电子学的喜爱。

  可以说乔布斯的童年生活从来没有离开过电子,他对电脑的喜爱和执著,对他以后的成功有着必然的影响。就像他2005年6月12日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做演讲时所言,他的成功是串起来的生命中的点点滴滴。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乔布斯在童年的时候和其他小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天真快乐,他也许就不会有时间和心思将精力放在研究电子产品上。如果不是他儿时形成的叛逆、反传统的个性,他也许就不会经常“躲”在车库里与电脑为伴。如果乔布斯不是电子迷,他也不会和费尔南德斯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而如果不认识费尔南德斯,他就没有机会结识一个叫沃兹涅克的技术天才。如果没有这些“如果”,可以想象不仅苹果公司不会存在,乔布斯也不会拥有如此之大的成功。

  三伙伴结识,研发“蓝匣子”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团队力量在成功的道路上至关重要。我们总是将那些对自己事业有帮助的人称为“贵人”,而幸运的乔布斯在16岁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位改变他人生的朋友——Apple计算机的发明人。

  我们在前面说乔布斯与费尔南德斯成了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凑巧的是,费尔南德斯家对面住的就是沃兹涅克一家。杰里·沃兹涅克是一名技术工程师,当费尔南德斯遇到电子学的技术难题时,他常常就会跑到沃兹涅克的家里请教。就这样,一来二往杰里成了费尔南德斯的指导老师。

  可能很多人对杰里·沃兹涅克并不熟悉,但是只要懂电脑的人一定会知道他的儿子——史蒂夫·沃兹涅克,也就是Apple计算机的发明人。可以说没有他,乔布斯不可能那么容易就登上成功的顶峰。

  和乔布斯一样,杰里的儿子史蒂夫·沃兹涅克对电子产品也有着天生的兴趣,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修拆电子产品,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沃兹涅克对电子产品的痴迷程度和专业程度绝对在乔布斯和费尔南德斯之上。他喜欢聚精会神地研究电路板,就像沃兹涅克的妈妈所回忆的:“他在设计电路板的时候精神高度集中,别人在这个时候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引起他的注意,我要想让他注意一下别的事情,就要用铅笔戳一下他的脑袋,只有这样,他才会将眼神转移到其他的事情上。”在研究电路板的时候,沃兹涅克不但是精神高度集中的,而且悟性和思维也总是处于最佳状态。沃兹涅克一直都梦想着有一天可以创造出一台出色的计算机,但是因为电子零件的价格太昂贵,所以他必须在图纸上不断设计,他希望能以最少的芯片数量制造出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计算机。

  沃兹涅克比乔布斯大5岁,但当时他已经是远近闻名的电子学小专家。沃兹涅克在10岁时就自己设计并组装了一台晶体管收音机。11岁时,他又自己组装了一台业余无线电台和计算器。13岁时,他已掌握了电子计算机的大部分原理,并设计出一台电子游戏机。对于沃兹涅克的才能,连他的父亲杰里·沃兹涅克都曾自豪地表示道:“沃兹涅克是一个电子科学领域的天才。”

  也许沃兹涅克和乔布斯天生就要成为好朋友,两个人的性格非常相似,同样孤僻,同样对老师说的话不屑一顾,同样喜欢搞恶作剧,同样是学校里调皮捣蛋的高手,最重要的是同样喜欢电子产品。当沃兹涅克的同学回忆起学生时代的沃兹涅克时,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沃兹涅克让学校的校长在操场上慌张地奔跑。当时沃兹涅克手里还拎着一个笨重的大包,里面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校长发现这个黑色的大包后,怀疑里面装的是定时炸弹,于是拿起包就向操场跑去。而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沃兹涅克搞的恶作剧,他将砖块和闹钟放在包里,然后再将它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以此戏弄校长。

  即便沃兹涅克爱搞恶作剧,学习成绩也不怎么样,喜欢由着性子做事,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名优秀的程序设计员。

  因为对电子产品同样痴迷,所以每当费尔南德斯来到家里向父亲请教问题的时候,沃兹涅克也会加入到讨论之中,并提出解决方案。就这样,沃兹涅克和费尔南德斯就渐渐熟识起来,而且沃兹涅克也成了费尔南德斯崇拜的偶像。

  1969年夏天的时候,沃兹涅克决定把更多时间放在研究电子产品上,于是他邀请费尔南德斯加入他的团队。沃兹涅克兴奋地对费尔南德斯说:“我想设计一种能达成某种特定目标的装置,比如,打开电视只需要旋转一下按钮。对于计算机,我也想设计一个按钮,一按下去,指示灯就会亮。”费尔南德斯和沃兹涅克为了能在计算机上安装沃兹涅克所说的机械装置,两个人在车库里没日没夜地做实验,尽管在炎热的夏日他们总是汗流浃背,可是这并不能浇灭他们研发这种装置的热情。他们不厌其烦地做实验,向专业的电子工程师请教问题,用低廉的价格购买各种他们所需的电子组件。最后,克服重重困难后,他们成功了,一个18岁的大男生和一个13岁的小男孩设计了类似电视按钮的装置,并根据他们在组装计算机时喝的饮料名称将之命名为“奶油苏打计算机”。

  这令他们兴奋不已,之后沃兹涅克还把这项发明向当地报纸《圣何塞信使报》的记者展示。虽然在演示的过程中,闪光灯使电源着了火,但这名记者看完沃兹涅克的演示后,依然相信这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创新。于是,在第二天的《圣何塞信使报》上,他用大篇幅描述了沃兹涅克研究的机械装置的工作原理,并不惜笔墨盛赞沃兹涅克是一名技术天才。报纸上还刊登了沃兹涅克的大幅照片。实际上,沃兹涅克设计的机械装置比打入市场的第一台功能相同的计算机装置早了五年,可见沃兹涅克的确是一个科学奇才。

  当时沃兹涅克是科罗拉多州立大学一年级学生,但因为恶搞学校管理部门的计算机而被赶出学校,不过这让他更有时间和精力去设计自己的计算机。

  就在费尔南德斯与沃兹涅克兴致勃勃地研发他们的电子装置时,乔布斯已经是霍姆斯特德高中的一名学生,而这所学校也是沃兹涅克当年上学的地方。乔布斯虽然没有见过沃兹涅克,但他在学校里早已知道了沃兹涅克的鼎鼎大名。因为在乔布斯和费尔南德斯学习的电子学课程中,任课老师总是不断向他们提及沃兹涅克,说他是最优秀的学生,几乎获得过所有学科比赛中的奖项。

  老师的夸奖让一直为自己电子学知识自豪的乔布斯感到很不服气,他想见见别人眼中的“天才”人物到底是什么样子。于是,一天费尔南德斯将乔布斯带到了他们工作的车库。在这里,乔布斯第一次见到了沃兹涅克。在观看完沃兹涅克研发的装置后,乔布斯兴奋异常,就像他后来回忆所言:“我简直惊呆了,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在电子学方面的知识是无人可比的,可是,当我见到沃兹涅克的时候我的想法改变了。在电子学方面沃兹涅克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水平比我高的人。”

  但是相较于乔布斯的异常兴奋,沃兹涅克却多少显得有些“冷淡”,因为在他看来,乔布斯只不过是一个对各种电子器件感兴趣而在实际操作方面一无所知的小男孩。不过在后来的接触中,两个人因为性格的相似和共同的爱好,逐渐成了很好的朋友。他们经常在一起滔滔不绝地讨论感兴趣的话题,甚至一起搞恶作剧。

  在惶恐而孤独的中学时代,乔布斯在沃兹涅克的陪伴下不断成长,更使得乔布斯对电脑的喜爱上升为将制造电脑作为其毕生事业的理想。可以说,没有沃兹涅克,乔布斯就不可能成功创办“苹果”。乔布斯也曾这样评价好友沃兹涅克:“他(沃兹涅克)是我认识的人中唯一一位比我更了解电子学的人。”对于乔布斯这样一个自信到都有些自负的天才来说,要他如此评价一个人是非常难得的。

  1971年10月,16岁的乔布斯偶然在杂志上看到了一个关于“蓝匣子”的报道。报道中称这个名为“蓝匣子”的设备,可以盗取电话线路,使拥有“蓝匣子”的用户可以免费拨打电话。因为这套装置外观是一个蓝色的匣子,所以被称为“蓝匣子”。

  出于好奇,乔布斯将这则消息拿给了沃兹涅克,沃兹涅克看完后,用肯定的语气告诉乔布斯,他同样可以制造这种设备,甚至做得更好。

  既然说出了“豪言壮语”,两个人很快就不约而同地开始了“蓝匣子”的设计。尽管在设计“蓝匣子”的过程中困难重重,但他们没有泄气。没有材料他们就四处找低价的替代品,虽然遭遇了无数次的困难和失败,但他们都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人。经过努力,他们竟然也设计出了一套可以免费盗打电话的设备,并且沃兹涅克设计的这套设备比之前的“蓝匣子”更为先进。其最大的优点就是,它不需要开关,当有人拨打电话时,这个装置就会自动启动。成功后,乔布斯得意地说:“我们简直入迷了,一个小小的匣子就能把电话打到世界各地。”

  此时,爱搞恶作剧的沃兹涅克和乔布斯仍然没有改变这个“爱好”。沃兹涅克曾经使用“蓝匣子”给罗马教廷所在地梵蒂冈打电话,声称自己是美国国务卿亨利·基辛格。为了增加可信度,沃兹涅克打电话的时候还特别模仿了基辛格的德国口音。他要求和当时的罗马教皇通话。当被告知罗马教皇正在睡觉时,沃兹涅克假装生气地挂了电话。

  在满足了好胜心后,具有商业天赋的乔布斯从中发现了巨大的商机,开始到处兜售他们的“蓝匣子”。刚开始蓝匣子的价格只有40美元,但是看到蓝匣子销售紧俏后,他把价格提升到了150美元。尽管这样昂贵,人们的购买热情依旧不减。很有经商头脑的乔布斯每卖出一个“蓝匣子”,都要附送一张卡片,卡片上写着一句“全世界掌握在你手中”。而这张卡片不仅成为了“蓝匣子”的宣传广告,也成了“蓝匣子”的保修卡。

  但是,随着盗打电话的人越来越多,电话公司采取了严厉措施来清查这些盗打电话和贩卖这种设备的人。于是乔布斯在经历几次险些被警察抓住的危险后,决定关门大吉。这时乔布斯已经卖出了200个“蓝匣子”,这段经历不仅为他带来了一笔不小的收益,更为他后来创办苹果公司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就是这样两个似乎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不仅日后成为了世界级商业领袖,开创了一个个人计算机的时代,更一次次地改写了世界电子行业的历史。

  勇敢退学,比尔·盖茨也只排第二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史蒂夫·乔布斯和比尔·盖茨就成为了高科技行业中最具有煽动性的两个名字,他们分别代表了资本主义在当今最具有魅力与最具有影响力的部分。

  他们有着相似的经历,两个人从小就是电子迷,甚至在上大学的时候同样选择了退学的道路,而且最终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这两个“天才”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当比尔·盖茨将Windows系统植入95%的电脑中时,微软已经演变成了一个不可能再度生机勃勃的庞然大物。而微软就如比尔·盖茨的为人一样,过于理性,甚至过于完美。虽然当初他也选择了退学,但此后他就很少会做任何冒险的举动,当然也就没有再创造出更多的奇迹了。

  而乔布斯则截然不同,他会毫不顾忌地乱发脾气,他会穿着短裤和旅游鞋参加会议。他就是那样的特立独行,因为他从不甘于平淡。

  如果说盖茨让微软成为传奇,那么乔布斯本人就是一段传奇。

  17岁的时候,乔布斯进了波特兰市的里德学院。里德学院创建于1908年,学校距俄勒冈州最大的城市波特兰仅有15分钟的车程。这所学校与美国其他大学相比的最大特点,并不是它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优美的校园环境,而是在于它是美国西北部一所崇尚自由思想的学校。当时,乔布斯已经深受美国嬉皮士文化影响,他自己已与那些长发披肩、行为怪异、思想反叛的嬉皮士们相差无几了,而这也是他为什么要选择里德学院的重要原因。

  然而当乔布斯把自己要上里德学院的决定告诉父母时,他们感到非常震惊。虽然乔布斯的养父母在领养他的时候,曾向他的亲生母亲承诺过一定要让他上大学,但是作为一所私人大学,里德学院昂贵的学费,并不是他们这样一个蓝领家庭可以担负的。尽管如此,家境贫寒的养父母还是信守了让孩子上大学的承诺,又一次满足了任性的乔布斯的要求。

  就这样,乔布斯的养父母穷其所有,拿出了全部积蓄为他交了学费。1972年,乔布斯开始了在里德学院的学习生涯。

  但是上了大学的乔布斯,依然本性不改,继续“发扬”着他的嬉皮士精神。在里德学院自由的氛围中,乔布斯的反叛精神更是发挥到了极致。在学校的时候,他不仅头发和两肩齐平,而且经常赤脚,穿邋遢、破旧的衣服,借以从外表来显示自己与其他所有人的不同。此外,因为在学业上的荒废,他的成绩十分糟糕。

  就这样,乔布斯在里德学院上了六个月后,他就对大学的生活感到厌烦了。他觉得大学不仅让他花光了养父母的积蓄,而且他既不知道自己这一生想干什么,也不确定大学能否帮助自己弄明白自己想干什么。

  于是,乔布斯果断地决定从里德学院退学,他设法向学校讨回了所交的学费,开始了另一种生活。乔布斯后来回忆时说:“因为年幼无知,我选择了一所和斯坦福一样昂贵的大学,我的父母都是工人,他们倾其所有资助我的学业。在六个月后,我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这样念下去究竟有什么用。当时,我的人生漫无目标,也不知道大学对我能起到什么帮助,为了念书,还花光了父母一生的积蓄,所以我决定退学。当时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其实是非常害怕的,但现在回头去看,这是我一生所做出的最正确的决定之一。从我退学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不用去上那些我毫无兴趣的必修课了,而是开始旁听那些看起来比较有意思的科目。”

  事实上,退学后的乔布斯生活并不那么如意,甚至可以说非常狼狈。从学校退学后,乔布斯并没有真正离开里德学院,而是住在其他同学的宿舍。因为没有自己的宿舍,他每天都要在朋友的房间打地铺,他甚至因此成了里德学院的“名人”。当时身无分文的乔布斯要靠捡5美分的可乐瓶维持生活,每周日步行7英里(1英里约等于1.609千米)的路程,穿过整个城市到当地一个印度教寺庙,靠施舍的食物才能吃上一顿好饭。

  虽然生活很窘迫,但退学后的乔布斯仍然继续自学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包括书法。他表示,在当时他并没有看到学习书法的价值,没有想到的是书法竟然让他拥有了那么大的优势。正是通过学习书法让他掌握了不同的字体,而这也成为了Mac计算机的最大优势之一。乔布斯说:“如果我没有退学,我永远不会想到去学习书法。”

  诚如乔布斯所言,从里德学院退学后,他不必再为那些恼人的学科和学分烦恼,他有大量的时间去选修自己喜欢的科目。为此,他在里德学院又多待了18个月。乔布斯的一位好友在回忆他退学时说:“史蒂夫选择留在里德学院是因为在这里他能学到他想学习的知识,又不必为学分所累,同时,在业余时间他还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连乔布斯也表示,他真正的大学教育是从退学以后才开始的。

  对于从学校退学,乔布斯似乎从来没有后悔过。他就是这样,喜欢跟从自己的直觉和好奇心,然后遇到了很多东西,而这些日后都被证明是无价之宝。就像他当初选择学习书法一样。乔布斯在演讲中提到:“那个时候,里德大学提供了全美国最好的书法教育。整个学校的每一张海报、每一个抽屉上的标签,都是漂亮的手写体。由于我已经退学,不用再去上那些常规的课程,于是我就选择了一个书法班,想学学怎么写出一手漂亮字。在这个班上,我学习了各种字体、如何改变不同字体组合之间的字间距以及如何做出漂亮的版式。那是一种科学永远无法捕捉的充满美感、历史感和艺术感的微妙事物,这太有意思了。当时,我压根儿没想到这些知识在我的生命中会有什么实际的运用价值。但是十年之后,当我们设计第一款麦金托什电脑的时候,这些东西全派上了用场。我把当时我学的那些东西全都设计进了麦金托什。那是第一台使用了漂亮印刷字体的电脑。如果我当时没有退学,就不会有机会去参加这个我感兴趣的美术字课程,麦金托什也就不会有这么多丰富的字体,以及赏心悦目的字体间距。个人电脑就不会有现在这些美妙的字形了。当我十年后回望当初这一切因缘际会时,真觉得生命非常神奇。”

  乔布斯退学后,除了在书法上有浓厚兴趣外,他还痴迷于东方哲学。他在学校里选修了宗教课程,利用学院的图书馆阅读关于宗教和哲学的书籍,他对佛教尤其感兴趣。为此,他还成为了一个素食主义者。此外,他还经常到当地一个印度教寺庙打坐、参禅。为了能到印度开始他的精神旅程,1974年,乔布斯应聘到一家名叫“阿塔里”的电子公司上班,而这也是他早期工作过的游戏公司之一。但是忽然有一天,乔布斯突然找到公司的负责人说他要到印度见识一下那里的宗教圣人,于是他故意光着脚、穿着破烂衣服只身到印度。这次远行,让乔布斯亲眼目睹了当地穷人面对命运的无能为力,他的心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两年后,乔布斯从印度回来,他几乎变了一个人,整天穿着橘黄色的袍子,还剃光了头发。在常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十足的“疯子”!

  退学后的乔布斯,生活的确一团混乱,但这并不影响他日后成为美国青年人心目中的英雄。

  也许受到宗教的影响,乔布斯的思想独特而混乱,他非常孤僻,不合群,常常会坐在角落里沉默不语,似乎总在思考着什么。他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奇思怪想,一度想当歌手,也动过去苏联创业的念头。乔布斯越发冷漠,然而越是沉默寡言,他内心的那种欲望越渴望得到满足,于是他暗暗决定以一种与从前不同的方式重新开始他的人生。

  后来,脱胎换骨的乔布斯找了一份工作,成了一个自食其力的上班族。他丢掉了过去很多的不良习气,而唯一没有改变的是他对电脑的喜爱。因此在上班之余,乔布斯经常造访当地的电脑俱乐部。

  在电脑俱乐部里,乔布斯学到了更多的电脑知识,并结识了很多电脑高手。而他和史蒂夫·沃兹涅克因为在同一家电脑俱乐部里,关系也逐渐变得亲密起来。

  1976年,当乔布斯看到沃兹涅克设计出的一款微型电脑后,他马上从中发现了巨大的商机。他竭力说服沃兹涅克辞职和他合作开一家新的科技公司,因此就产生了苹果公司。

  就像乔布斯所说的那样,从大学退学是他一生中做出的最正确的决定之一,因为正是这一决定促使他必须时刻保持创新,即使当他还在为吃饭而奔波的时候。

  他创建了苹果电脑,引领了电脑时尚的潮流;他创立了Pixar,拨动了娱乐业的风向;他创造了iPod,又通过它影响了不只一代人的生活方式。毫无疑问,他创造了一段传奇,而这段传奇就是在他退学之后发生的。所以多年后,当乔布斯在向年轻的学子们讲述他这段混乱不堪的生活时,才能那样的骄傲和自豪。

  如果没有退学,乔布斯也不会碰巧选了那门书法课。如果没有退学,乔布斯也不会只身前往印度,并从中发现生活的真谛。如果没有退学,也许今天站在世界舞台上的乔布斯会继续默默无闻地打工。因此,就连比尔·盖茨也不得不承认,如果说乔布斯是“现在式”的话,他自己就是“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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