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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礼制

  古人把礼看成是限制人民逾越的堤防。《礼记·礼运篇》记孔子论礼云:“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礼必本于天,淆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婚)、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正因为礼有如此巨大的作用,古代统治者对礼极为重视。今天能系统了解的礼制,最早的便是周礼,它在很多方面是后代礼制的渊源。秦汉与隋唐,是我国古代礼制发展的两个重要时期,礼制构成当时制度文明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

  —、周礼的内容和意义

  礼的起源礼,《说文》解作“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丰”。关于丰,王国维对殷墟卜辞中各式丰字做考察后指出:“此诸字皆像二玉在器之形,古者行礼以玉,故《说文》曰丰,行礼之器。……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睸若丰,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

  上述关于礼的分析,通常被人们引作对礼的源起的普遍性解释。不过细绎王氏之说,可知他的结论,只是根据殷墟卜辞而做出的。大家知道,甲骨文已是相当成熟的文字,从字源学上剖析礼字的最初含义,追溯至此还不能算作源头,它仅仅反映了殷商时代人们的认识而已。所以对于礼的起源问题,似还可做进一步的探求。

  早在战国后期,荀子便曾对礼的起源做过论述:“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从物、欲的冲突,即人的欲望追求和社会客观物质条件能满足程度之间的矛盾,来解释礼的源起,是颇符合唯物主义观点的。

  实际上,如果用历史的眼光审视,礼作为调节人际关系的一种规范准则,有一个相当漫长的发展过程。原始群时期古人阶段,禁止父母和子女间的性关系,应该说已经属于礼的范畴了。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制约越来越严密。如母系氏族初期,氏族之内同辈男女互为夫妻,后来就加以限制,发展为族外婚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讲,礼就是此类制约积累的产物。这之中,某些宗教性习俗和仪式所起的作用,特别值得重视,如山顶洞人向尸骨周围撒赤铁矿粉的葬俗,以及祭祀的种种仪式等。前文所述王国维对礼字的分析和所得结论,便证实了这一点。

  当人类迈入文明时代,礼被深深地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并被赋予更加广泛的政治学、社会学和伦理学的意义。今天人们所说的礼,实指此而言。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创立以嫡长子继承法为核心的宗法制和册封、巡狩、朝觐、纳贡等一系列维护周天子对地方统治的制度,确立维护父子、兄弟、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大夫之间尊卑等级的礼法,这些就是后世所谓的周礼。

  五礼概述按《周礼·大宗伯》的说法,西周的礼大致分为吉、凶、军、宾、嘉五类,称做五礼。

  吉礼。即祭祀典礼。古时认为祭祀是“国之大事”,故把吉礼列为五礼之首,所谓“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当时吉礼规定了不同级别的人的不同祭祀对象,所谓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人,是不能僭越的。甚至连宗庙的建制也做了严格的级别限制,即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

  凶礼。主要指丧葬之礼,另也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故有人总结曰:“凶礼哀忧患,多属丧葬凶荒”。丧葬礼仪产生,本是基于生者对逝者哀悼的情感,其中又掺入了鬼魂崇拜的迷信。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同宗法等级制度相适应,丧葬也有了严格的等级区分,仪式日益繁杂。在《礼记》和《仪礼》两书中,专讲丧葬的篇幅就占到近三分之一,由此不难窥见丧葬之礼对于整个礼治的重要性。

  军礼。顾名思义,应主要指有关战事的礼仪,但实际上还包括若干需要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如田猎、建造城邑等的礼仪。清姚彦渠《春秋会要》所列举属于军礼的事例,有校阅、?狩、出师、乞师、致师、献捷、献俘等项,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宾礼。具体指诸侯对周天子的朝见、各诸侯之间的聘问和会盟等礼仪。“宾礼讲会同,多属朝聘过从”。在实行分封制的周代,此礼最为常见。

  嘉礼。其内容相当庞杂,举凡宴饮婚冠、吉庆活动的礼仪,均属嘉礼之列。宴饮之所以制礼,据说是有鉴于殷人酗酒亡国的教训,周公作《酒诰》禁止群饮;但人之嗜酒,不可尽废,于是又制订《乡饮酒礼》,以约束之,并使之成为教化的手段。男婚女嫁,被赋予不胜繁琐的礼仪,并被抬到“礼之本”的吓人高度,是有其社会基础与政治背景的。“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纳采、问名、纳言、纳徵、请期、亲迎等六礼,不仅是婚礼的具体内容,而且也是古代婚姻法规的组成部分之一。冠礼为男子的成人礼,用加冠的形式进行。以此表示孩子长大成人,可以成家立业,进入社会。

  通过上述,可知古代所谓礼,不仅是社会生活中的制约性规定和仪式,还包括国家政治制度在内。史实表明,当时礼和法律、官制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许多政治、法律方面的规定同时也是礼的内容。“礼者,法度之通名,大别则官制、刑法、仪式是也”。上述五礼之说,为历代礼家所遵用,对后世礼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如宋代张大享所作《春秋五礼例宗》,即将《春秋》经传所记有关事迹,分属于五礼。再如清代秦蕙田撰《五礼通考》,即按五礼的划分来通论古代礼制。

  维护等级社会的工具周礼内容的庞杂表明,它已不再专指祭祀的礼仪制度,而是维护分封、宗法、继承制度,调整政治权力、经济利益、婚姻家庭等各种规范的准则,并大都具有法律效力,由国家机关强制执行,其不少原则,起着管理国家事务,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作用。在这里,维护宗法等级制,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自然是周礼的首要职能。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显然,礼是统治者用来区分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别的一种工具。西周统治者正是通过这一工具,建立起以周王为中心,包括诸侯、卿大夫等各级贵族在内的金字塔式政权组织机构。周王是全国政治上的共主,又是名义上的所有家族的最高族长,集行政权、主祭权、生杀权和财产权于一人之手。在这种政权统治下,不仅等级森严,贵贱分明,主、奴之间的鸿沟不可逾越,就是贵族内部,也不得越等僭位,否则要受刑事惩罚。总观周礼,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无非“亲亲”与“尊尊”。前者就是要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核心在一个“孝”字;后者就是要下级贵族绝对服从上级贵族,各级贵族皆听令于周王,核心是一个“忠”字。两者相为里表,彼此交融而为一体。倡孝旨在忠,倡忠旨在维护宗法等级,把四方诸侯纳入周王的统治轨道。

  周礼的第二职能,是以根本法的形式,调节整个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行。西周统治者始终把礼作为治世治民的根本,认为礼是政治、军事、经济、司法、教育、道德等各个领域行动的准则。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治国需要礼,如同“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治国离开了礼,犹如“无耜而耕,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研究者认为,“从法的角度考虑,礼很像今天的根本法,它是西周国家一切政治生活的根本”,并由此进一步指出:“制礼,是西周一次重要的立法活动”。

  周礼的第三职能,在于预防犯罪,特别是遏制民众的反抗斗争。《礼记·经解》云:“礼之教化也征,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恶而不自知”。这就是说,礼可以教化人心,使其避恶而归善,消除犯罪于“未形”。当然,在统治者眼里,最大的“邪”,莫过于人民起来造反,所以便有“以礼防民”的说法,即以礼来节制人们的行动,防止人民的反抗。

  这里,有必要再就礼与刑的关系略做说明。

  我国古代讲礼必讲刑,讲刑亦必讲礼;礼与刑好像一对孪生兄弟,不可分离。“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刑者,禁于已然之后”。礼是积极、主动制裁,刑则是消极、被动处罚。礼和刑同为行为规范,二者既有分司分治的一面,又存在着相为里表、互相补充的一面。凡礼所不容的,必为刑所禁止;礼所不禁的,刑亦不禁。违礼即违法。礼是以德为政的保证,而法则是礼赖以维持和付诸实行的力量和前提。如果没有礼,周的德治政治只能是一句空话。德和礼,其内涵和作用虽有不同,但二者的目标却是一致的。德治是走向礼治的开端,礼治是实现德治的动力。周公制礼,可以说是完成了德治与礼治的统一,即所谓的“周公寓刑于礼”。

  值得注意的是,礼和刑作为两种统治手段,其适用范围因等级、阶级的不同又有所侧重,这就是人们熟知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唐孔颖达《礼记正义》讲:“‘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又分地是务,不服燕饮,故此礼不下与庶人行也。‘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总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规定表明,礼主要用来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使各级贵族、奴隶主充分享用各种特权,平民和奴隶则无权享受,也不准僭越,贵族、奴隶主与庶人、奴隶之间存在着一条“贵贱有别”“尊卑有序”的永远不可逾越的鸿沟;而刑罚的锋芒所向,则专指劳动人民,贵族们为所欲为,也能逍遥法外。这一礼刑适用原则,对贵族、奴隶主和平民、奴隶分而治之,前者用礼,是受保护对象,后者用刑,是被镇压对象。

  二、秦汉隋唐的礼制

  秦的礼制虽不离周礼的窠臼,但却有不少新的内容。如吉礼中的封禅,即不见《周礼》,为秦始皇首次付诸实践的礼典。吉礼中的妻河,同样不载于《周礼》,当为特殊的礼俗。再如嘉礼中的朝贺,《艺文类聚》卷五引晋张亮议:“腊之明日为初岁,秦汉以来有贺。”可见此礼开始于秦。至于如凶礼之园寝,为秦新创,史有明文,就用不着再多盌嗦了。总之,秦的礼制在承继周礼的基础上,又明显展现出其鲜明的个性,即具有自己的特色。

  《史记·礼书》载:“至秦有天下,悉内(纳)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意,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正义》云:“秦采择六国礼仪,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来典法行之。”《通典》卷四一《礼一》进而将上述史实概括为:“秦平天下,收其(指山东各国)礼仪,归之咸阳,但采其尊君抑臣,以为时用。”可见秦统一后曾经进行过整齐统一礼仪的工作,其具体做法是在秦原有的礼仪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吸取山东六国礼仪中有关尊君抑臣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与秦帝国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新礼制。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前引《礼书》中所谓的“古”和《正义》所解释的“古来典法”,究竟何指?大家知道,早在春秋时期,孔夫子已经叹息夏、商两代的礼文献不足,难以研究了。因此西汉的司马迁和唐代的张守节所能了解的古礼,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比孔子所了解的更古,他们所说的“古”和“古来典法”,显然只能指周礼。这表明,秦帝国的新礼制是遵依周礼的典法而建立的,只不过特别突出了尊君抑臣的内容罢了。这样一种维护皇帝最高权威的礼制,不仅符合秦王朝的胃口,而且也受到后世历代统治者的青睐,从而成为秦以后各王朝礼制的基础。

  汉代的制礼活动“汉兴,天下草创,未遑立制”。“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这种情况,与专制皇权是不相容的,于是提倡礼乐的儒生开始受到皇帝的重视,博士叔孙通受命拟定朝仪,是为汉王朝的首次制礼活动。

  公元前200年,长乐宫建成,举行隆重的群臣朝贺皇帝的大典,正式启用新朝仪,“竟朝置酒,无敢盓哗失礼者”。事后,汉高帝刘邦感慨万分地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充分反映了礼仪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此次叔孙通制礼,史称“大抵皆袭秦故”,他本人也讲是“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可见汉礼基本上沿袭秦礼而来。仅此而论,对于秦礼的历史地位亦不宜低估。其后,叔孙通被任命为掌管礼仪的奉常,除制定朝仪的专律外,在惠帝时还曾定宗庙仪法和其他仪法。

  文帝朝,汉的制礼活动曾呈现出较活跃的局面。《汉书·礼乐志》载:“至文帝时,贾谊以为……汉兴至今二十余年,宜定制度,兴礼乐,然后诸侯轨道,百姓素朴,狱讼衰息。乃草具其仪,天子说(悦)焉。”这次颇具声势的制礼活动,可惜由于“大臣绛、灌之属”的反对,而最后只好作罢。

  武帝朝,汉代制礼活动出现了空前的热潮。当时“进用英隽,议立明堂,制礼服,以兴太平”。其间虽历曲折,但最终“乃以太初之元改正朔,易服色,封太(泰)山,定宗庙百官之仪,以为典常,垂之于后”。尤其自惠帝四年(前191)除《挟书律》之后,未毁于秦火的典籍纷纷面世。孝武始开献书之路,时有李氏得《周官》五篇,阙《冬官》一篇,河间献王千金购之不能得,遂取《考工记》以补其阙,奏之。此即传至今日的《周礼》一书。

  那时候,“诸学者多言《礼》”。“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而鲁徐生善为颂。孝文时,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传子至孙延,襄。襄,其资性善为颂,不能通经;延颇能,未善也。襄亦以颂为大夫,至广陵内史。延及徐氏弟子公卢满意、桓生、单次皆为礼官大夫。而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诸言《礼》为颂者由徐氏”。可见汉兴以来,以礼而仕宦者,不在少数。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时人对礼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萧奋有个学生叫孟卿。他以礼学授后仓和闾丘卿。“仓说《礼》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授沛闻人通汉子方、梁戴德延君、戴圣次君、沛庆普孝公。孝公为东平太傅。德号大戴,为信都太傅;圣号小戴,以博士论石渠,至九江太守。由是《礼》有大戴、小戴、庆氏之学。通汉以太子舍人论石渠,至中山中尉。普授鲁夏侯敬,又传族子咸,为豫章太守。大戴授琅邪徐良卿,为博士、州牧、郡守,家世传业。小戴授梁人桥仁季卿、杨荣子孙。仁为大鸿胪,家世传业,荣琅邪太守。由是大戴有徐氏,小戴有桥、杨氏之学”。今传世的“三礼”中的《礼记》,即戴圣编撰的《小戴记(礼)》。

  王莽秉政后,制礼活动及礼学发展皆进入一个新阶段。“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制度甚盛”。他把方士学说、儒学的经典及阴阳五行糅合在一起,建立了一整套繁复的祭祀礼典,史称“元始之制”。特别是经由当时主持学术工作(“典文章”)的最高领导人国师刘歆的奏请,将《周官》六篇升格礼经,名曰《周礼》,置博士,列于学官,影响更为深远。

  东汉王朝虽然自我标榜是刘氏西汉的继续,但它的许多制度,特别是礼制,却直接承袭王莽手定的“元始中故事”。通观《续汉书》“礼仪”“祭祀”“百官”“舆服”等志,可知东汉礼制较之西汉更臻完备。考其制礼活动,主要集中于光武、明帝、章帝三朝。“世祖中兴,张纯定郊庙冠昏之制,东平王创制车服冠冕之仪,残缺之余,赖以正定。建武末年,初建三雍。显宗即位,亲行其礼。天子始冠通天,衣日月,备法物之驾,盛清道之仪,威仪既盛美矣。”“永平三年,始用曹充之言,正名大予乐”;“肃宗时,曹褒撰次礼制为百五十篇”。

  必须一提的是,东汉的礼学在西汉基础上亦有长足的发展。其具体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周礼》的传授与研究。早在永平初年,名儒郑众、贾逵即往杜子春处受业,习读《周礼》。杜曾从刘歆学习《周礼》,当时年且九十,是惟一“能通其读、颇识其说”的传人。后郑众传《周官经》;马融作《周官传》,授郑玄,玄作《周官注》;贾逵亦作《周官解诂》。二是对《小戴礼》的传授与研究。前文曾讲到西汉后苍礼学传为《大戴礼》《小戴礼》《庆氏礼》三家。当时,“三家皆立博士”。东汉后,大、小戴仍立为博士,但相对来看,小戴更受学人重视。名儒马融即传小戴之学,并整理所传《礼记》为四十九篇。“郑元(玄)受业于融,复为之注”,是为郑氏学。三是对《庆氏礼》的传授。东汉后庆氏学相传不绝,著名的代表性人物如曹充、曹褒父子,以及董钧等。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学以致用,以礼学积极参与当朝的制礼活动,并做出贡献。

  隋唐礼制的日臻完备礼制作为维护皇权和整个封建秩序的重要手段,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隋文帝即位第一年就下诏,规定祭天祭祖冕服必须依照《礼经》。不久,又“命牛弘、辛彦之等采梁及北齐仪注以为五礼”,计130篇。另,“炀帝在广陵亦聚学徒修江都礼集”。开皇五年(585),正式“诏行新礼”。

  从古代礼制的发展史来看,西周的礼制显然是最为典范的;春秋以后,“礼仪大坏”,孔子时“礼教已亡”,复“遭秦燔炀,遗文殆尽”;西汉一代,“曲台无制”,直到东汉光武,礼仪才“粗备”,而“汉末丧乱,又沦没焉”。隋立国后的修礼活动,可以说是对汉末以来礼制的一次大整合。可惜隋帝国短祚,其礼制未能进一步完备化。

  “唐初即用隋礼”。自太宗至玄宗,是唐代礼制变革发展,日臻完备的时期。《通典》卷四十一《礼一》概述这段史实云:及太宗践祚,诏礼官学士修改旧仪,著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十二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恤五篇,总百三十篇,为百卷,贞观七年(633)始令颁示。高宗初,以贞观礼节文未尽,重加修撰,勒合成百三十卷,至显庆三年(658)奏上,高宗自为之序。时许敬宗、李义府用事,共取舍多依违希旨,学者不便,异议纷然。上元三年(676)下诏,命以贞观为定。仪凤二年(677)诏并依《周礼》行事。自吏礼司益无凭准,每有大事,辄别制一仪,援古附今,临时专定,贞观、显庆二礼,亦皆施行。武太后时,以礼官不甚详明,特诏国子司业韦叔夏率更令祝钦明,每加刊定。叔夏卒后,给事中唐绍专知礼仪。绍博学,详练旧事,议者以为称职。开元十四年(726),通事舍人王岩上疏,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编以今事。集贤院学士张说奏曰:“《礼记》汉朝所编,遂为历代不刊之典,去圣久远,恐难改易。但今之五礼仪注,已两度增修,颇有不同,或未折衷,请学士等更讨论古今,删改行用制定之。”于是令徐坚、李锐、施敬本等,检撰历年,其功不就。锐卒,萧嵩代为集贤院学士,始奏起居舍人王仲邱修之。二十年(732)九月新礼成,凡百五十卷,是为大唐开元礼。于戏,百代之损益三变而著明酌乎!文质悬诸日月,可为盛矣!

  开元礼体系庞大,内容丰富,是唐代礼制完备化的标志,充分体现了大唐帝国礼制建设的最高成就。德宗贞元二年(786),科举考试特设“开元礼”一科,足见其在唐代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为了便于读者对该礼有所了解,兹将《通典》中《开元礼纂类》的纲目抄录如下:

  序列上:五礼篇目,卜日礼,神位

  序列中:大驾卤簿,皇太后皇后卤簿,皇太子卤簿,皇太子妃卤簿,亲王卤簿,群官卤簿,内命妇四妃九嫔婕妤美人才人卤簿,外命妇卤簿序例下:君臣冕服冠衣制度,皇后王妃内外命妇服及首饰制度,斋戒,祈祷,杂制吉礼一:皇帝冬至祀圜丘吉礼二:皇帝秋季大享于明堂,皇帝立春祀青帝于东郊,皇帝腊日盕百神于南郊吉礼三:皇帝春分朝日于东郊,立春后丑日祀风师,立夏后申日祀雨师,立秋后辰日祀灵星,立冬后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禄于国城西北吉礼四:皇帝夏至日祭方丘,祭五岳四镇四海四渎吉礼五:皇帝仲春仲秋上戊祭大社,冬季盕太社吉礼六:皇帝时享于太庙,祭七祀,袷盙以功臣配享吉礼七:皇帝孟春吉亥享先农,皇后季春吉巳享先蚕吉礼八:皇帝拜陵,皇后拜陵,太常卿行诸陵,荐新于太庙,有司享先代帝王,祭中盚,孟冬祭司寒,兴庆宫祭五龙坛吉礼九:皇帝皇太子视学,皇太子释奠于孔宣父,皇太子束盜吉礼十:皇帝巡狩告圜丘,巡狩告圜丘有司摄事,皇帝巡狩吉礼十一:皇帝封祀泰山吉礼十二:时旱祈太庙,时旱祈于太社,时旱祈岳镇以下于北郊,时旱就祈岳镇海渎,久雨睺祭国门,诸州祈社稷,诸州祈诸神,诸州睺城门吉礼十三:诸州祭社稷,诸州释奠于孔宣父,州学生束盜,诸里祭社稷,诸太子庙时享,三品以上时享其庙,三品以上礻合享其庙,王公以下拜扫嘉礼一:皇帝加元服,皇帝纳后嘉礼二:皇帝皇后正至受皇太子朝贺,皇帝皇后正至受皇太子妃朝贺,皇帝正至受群臣朝贺,皇帝千秋节受群臣朝贺,皇后正至受群官朝贺,皇后正至受外命妇朝贺嘉礼三:皇帝于明堂读五时令,皇帝于太极读五时令,皇帝养老于太学嘉礼四:临轩册命皇后,临轩册命皇太子,内册皇太子,临轩册命诸王大臣,朝堂册命诸臣,册内命妇三品以上,遣使册受官爵,朔日受朝,朝集使引见嘉礼五:皇太子加元服嘉礼六:皇太子纳妃嘉礼七:皇太子元正冬至受群臣贺,皇太子元正冬至受宫臣朝贺,皇太子与师傅保相见,皇太子受朝集使参辞,亲王冠嘉礼八:亲王纳妃,公主出降嘉礼九:朝集使于尚书省礼见,任官初上,京兆府河南牧初上,万年长安令初上,乡饮酒,宣赦书,群官诣阙上表,群官奉参起居,皇帝遣使诣蕃宣劳,皇帝遣使诸州宣抚,皇帝遣使诣诸州宣制劳会,皇帝遣使诣诸州宣赦书,诸州上表宾礼:蕃主来朝以束帛迎劳,遣使戒蕃主见日,蕃主奉见,受蕃国使表及币,皇帝宴蕃国主,皇帝宴蕃国使军礼一:皇帝亲征类于上帝,皇帝亲征告于太庙,皇帝亲征盝于所征之地,皇帝亲征及巡狩郊祭有司盞于国门,皇帝亲征及巡狩告所过山川,平荡寇贼宣露布,遣使劳军将,皇帝讲武,皇帝田狩军礼二:皇帝射于射宫,皇帝观射于射宫,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宜于太社,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太庙,仲春祀马祖,仲夏享先牧,合朔伐鼓,大傩凶礼一:赈抚诸州水旱虫灾,劳问诸王疾苦,劳问外祖母疾苦,五服制度凶礼二:讣奏,临丧,除服,敕使吊,盠赙,会丧,荣赠,会葬,致奠凶礼三:中宫举哀,成服,奔丧,临丧,除服,遣使吊,东宫举哀凶礼四:东宫妃闻丧凶礼五:三品以上丧上凶礼六:三品以上丧中凶礼七:三品以上丧下,王公以下居丧杂制如果将上述开元礼与《周礼·大宗伯》所列的五礼(详前文)相对照,那末,任何人都会发现,前者较后者更为细密、周详和完备。这自然是与唐帝国空前鼎盛的形势相适应的,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亦应看到,礼学发展到唐代,已经出现了一些集大成性的成果,如贾公彦的《周礼疏》十二卷、《仪礼疏》五十卷,孔颖达等的《礼记正义》七十卷,等等。这些都构成了唐代礼制完备化发展的时代大背景。

  在唐王朝的官僚机构中,礼部、太常寺及殿院等几个部门,都是以掌管或监察礼仪为主要职责的。由于唐代礼制的完备,加之最高当局的导向,如设立科举科目,用礼劝以官禄等,故而造成了当时社会浓厚的重礼倾向。这从唐人杜佑编撰的《通典》,《礼典》竟占全书二百卷的一半,即可窥见端倪。

  §§第四章 文化信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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