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阅读页

第二节 农业(下)

  三、两汉时期的农业

  两汉农业发展的社会背景西汉时期的农业在周秦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秦汉之际,由于战争,百姓流离失所,加之灾荒连年,物价腾贵,民众被迫易子而食,社会经济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西汉的统治者为了巩固新建立的王朝,采取了“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的政策,以发展经济,加强王朝统治的物质基础。西汉统治者在统治思想上尊崇黄老思想,无为而治,使民休养生息。又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如复员军队,令士卒解甲归田,给予田宅,免除其一定时期的徭役;号召逃亡人口归乡,“复故爵田宅”;减免田赋,初为十五税一,后来更为三十税一(两汉田赋率虽有变化,但基本上是三十税一,较前代要轻得多);重农抑商,限制商人势力的膨胀,防范他们对农民的兼并。抑商的主要内容有:商贾及其子孙不得为官吏,商贾不得拥有私有土地,不得穿锦、绣等名贵的丝、葛、毛织品,不得乘车、骑马、携带兵器,加倍征收商人的算赋等。这些措施对增加农村的劳动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恢复农业生产,起了积极作用。两汉的统治者特别重视农业,从汉高祖到文帝、景帝时期,汉初的农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汉武帝时的大举反击匈奴和改革奠定了基础。从汉武帝“轮台罪己诏”的宣布到汉昭帝、宣帝,西汉的农业又经历了一个发展时期。西汉中后期的社会问题主要是土地兼并和奴婢问题,王莽改制所推出的“王田”“私属”政策,就是试图解决该问题。经过了两汉之际的战乱,汉光武帝刘秀实行了解放奴婢、精兵简政以及清查人们占有田地数量和户口、年纪的度田,使农业生产在东汉初年由恢复而发展。随着东汉豪族势力的不断发展与强大,那种“奴婢千群,徒附万计”式的地主庄园经济在当时农业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以谷物种植业为主体的汉代农业谷物种植业是农业中最主要、最基本的生产部门,也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正是由于汉代谷物种植业的发展,才形成了整个农业兴盛和社会经济的繁荣。

  汉代的主要谷物种类,虽未超出前代的范围,但各类作物之间的比重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麦和稻的种植更为普遍,其在各类作物中的地位日渐重要。汉代的史籍中,反映出中原人民开始食用面食,表明麦在五谷中地位的提高。

  江南地区具有种稻的传统,在汉代,随着江南人口的增加和经济上的进一步开发,南方种稻业的发展十分突出,有关“大造稻田”的记载不胜枚举。不仅在江南地区,而且北方也逐步广泛种稻。如东汉时张堪任渔阳太守,“于狐奴(今北京密云西南)开稻田八千余顷,劝民耕种,以致殷富”;可见北方灌溉便利之地多有改种稻田者。稻在当时已成为仅次于禾、麦的主要农作物。

  经过长期选择和培育,汉代的各类主要粮食作物已出现许多栽培品种。西汉《?胜之书》中,已有大麦与小麦、“旋麦”(春麦)与“宿麦”(冬麦)的区分。在栽培品种中,品质优良者较多。如湖北江陵凤凰山西汉墓葬中,曾发现随葬的四束稻穗,经鉴定,属于品种纯正、能耐水肥的粳稻。

  汉代最主要的谷物生产区域,集中在由关中平原至黄河中下游的华北平原一带。这一地带人口稠密,土地肥沃,具有农业早期开发的历史,是先秦以来的传统农业生产区域。汉代该地区的谷物种植业继续保持繁荣,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区域。关中地区“膏壤沃野千里”。时称“陆海”。关东地区谷物生产的地位也十分重要,是当时重要的谷物生产基地之一。西汉中央政府每年都要“漕转关东粟以给中都官”。其数量自数十万石乃至数百万石。

  巴蜀地区的谷物生产亦很发达。早在战国时期,巴蜀就有富庶之称。西汉时,巴蜀生产的谷物曾多次赈济全国其他地区的灾荒。如:西汉初,“民失作业而饥馑”,高祖乃令民“就食蜀汉”;汉武帝时,“山东被河灾”,“下巴蜀粟以振之”;元鼎二年(前115),“水潦移于江南”,“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

  汉代谷物种植业的生产区域出现向南、向北扩展的趋势。西汉时,江南地区的谷物种植业尚不发达。东汉之后,大量的人口南迁,铁农具和牛耕技术在南方逐渐普及使用,江南的谷物种植业特别是种稻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汉代的北部边郡,原多属牧业区或半牧半农区。由于大规模的移民屯垦,大大加快了该地区谷物种植业发展的步伐。西汉初期尚以“畜牧为天下饶”的西北边郡,东汉时也开始有“饶谷”之称。

  汉代谷物种植业的迅速发展是同生产工具有不断进步分不开的。当时各类铁制农具已普遍使用。冶铁业的发展,为铁农具的大量推广使用创造了物质前提。目前在我国许多省区考古发掘中都曾出土过汉代的铁农具,反映了当年铁农具使用地域的广泛程度。《盐铁论·水旱》说:“铁器,民之大用也。器用便利,则用力少而得作多,农夫乐事劝功。用不具,则田畴荒,谷不殖。”说明当时的铁农具种类多,对农业生产的作用大。当时的铁农具有铁犁铧、铁锄、铁?、铁?、铁镰等。犁有大、中、小多种类型,适用于不同的土质和耕作要求。在不少地方还发现了西汉的铁犁壁(?土),这是在耕地时的一种帮助翻土、碎土的装置,证明我国使用此农具的时间比欧洲早一千年左右。汉代的铁犁铧较战国时有所改进,有铁口犁铧、尖锋双翼犁铧、舌状梯形犁铧以及大型犁铧等。犁的装置已经基本完善。犁梢、犁床、犁辕、犁衡、犁箭、犁?等畜力犁的主体构件,至汉代均已完备,后世的耕犁都是在这个基础上改进和发展的。

  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许多新式农具在汉代开始出现,例如:在播种工具方面,西汉赵过曾创造并改良了多种田器,其中最重要者是耧犁。播种时一边开沟,一边下种,种自耧斗经耧足下播,一日可种一顷。据文献记载,在三足耧之外,亦有二足耧和一足耧。在灌溉工具方面,出现了“翻车”“渴乌”,使提水灌溉的效率有所提高。

  在谷物加工工具方面,先秦时期的谷物粉碎工具,主要是使用臂力的杵臼。至汉代,先后出现了脚踏碓(“践碓”)、畜力碓和水力碓,逐步减轻了劳动强度,大大提高了舂米效率。东汉桓谭《新论》说:“宓牺之制杵臼,万民以济,及后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杵舂又复设机关,用驴骡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另外,河南济源曾出土汉代的陶风车模型,说明当时已使用风车作为扬谷的工具。

  汉代的耕作技术有很大提高。西汉时期有关农业的知识已相当丰富,土壤学、作物学都在发展。广大农民有辨土、施肥、选种、田间管理等方面的丰富经验。“代田法”就是一种先进的耕作方法。

  代田法是一种轮耕制的耕作方法,是汉武帝时的搜粟都尉赵过总结了西北地区农民们的生产经验而加以推广的。这种耕作方法是,以宽一步(六尺)长百步的一亩地为例,纵分田地为三?、三垄,?、垄各宽一尺,布种于?中。苗长高时,一再用垄土培固根部,使作物能耐风旱。次年垄、?互换其位,以调节地力。这是一种适应西北地区的自然条件的比较科学的耕作方法。据文献记载,代田法是二牛三人耕作,每年可耕种五顷地,亩产量较用通常的耕作方法耕种的田地可增加一斛(石)以上。代田法的实验并推广,推动了三辅、河东、弘农和居延等边疆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

  《?胜之书》是汉成帝时农学家?胜之撰写的一部记载农业生产经验的著作。其中最突出的经验是区种法和溲种法,此外,还有耕田法、种麦法、种瓜法、种瓠法等等。

  区种法是适应山岭阪坡地区和城邑附近土地狭窄地区的耕作方法,因地制宜,以窝种和沟种为主,集中施肥,灌溉方便,产量很高,收获也比较有保证。这种耕作方法在东汉时更为普遍。

  ?胜之在《耕田法》一段中说:“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这是一套有相当科学价值的农业生产经验。

  汉代牛耕在各地逐渐普及。西汉时期,汉中央政府大规模地推广了牛耕。“徙民屯田皆与犁牛”。牛耕显然已在农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东汉时之牛耕更为普及。

  西汉时期的牛耕主要用二牛抬杠的形式。也有马耕。自汉文帝实行“马复令”之后,养马的人很多,马的数量迅速增加,到汉武帝即位时,“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以马耕田,在汉代是一个普遍现象。东汉的牛耕形式在二牛抬杠之外,也有少数用一牛耕田的。

  由于牛耕的普及,耕牛在谷物种植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时有“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的说法,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耕牛的重视程度。东汉时,曾有因“比年牛多疫疾”,而造成“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的记载,充分说明了耕牛与谷物种植业生产之间的密切关系。

  汉代水利灌溉事业发展很快。该时期各类水利工程大量兴修,农田灌溉面积不断扩大。汉武帝时,国家富庶,开始大规模地兴修水利。首先开凿的是漕渠,于元光六年(前129)开工,三年完成,主持者为水工出身的徐伯。过去运粮,自黄河入渭水,运至长安,路程九百余里,需时六个月。漕渠凿成后,西起长安,东通黄河,运程只有三百余里,漕运时间也减少了一半,还可灌溉田地一万余顷。

  关中因是西汉京师所在地,开渠也较多。漕渠之外,还有灵轵渠、成国渠、?渠、六辅渠、白渠、龙首渠等。其中以白渠为最著名。白渠始凿于太始二年(前95),在渭水之北,西起谷口(今陕西礼泉东北),东入栎阳,引泾水注入渭水,与郑国渠平行,长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当时有歌谣曰:“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渠)在前,白渠起后。举?为云,决渠为雨。水流灶下,鱼跳入釜。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有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在关中洛水附近开凿的龙首渠,由于有些地方土质松散,易于坍塌,就用凿井的办法代替开沟,井与井之间相距不远,有水流通,叫做井渠。井渠技术是一种创造,后来在今新疆地区开凿坎儿井就是用井渠技术,这一技术可能是由中原传去的。

  汉代治理水害是当时水利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其规模最大者是治理黄河。据《汉书·沟洫志》记载,汉代黄河曾多次决口,造成严重水灾。为防止水害,西汉政府曾多次组织大规模治理黄河。汉文帝时,“河决酸枣”,“于是东郡大兴卒以塞之。”汉武帝时,“河决于瓠子”,“发卒数万人塞瓠子决河。”这次治理黄河工程规模较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后数十年间没有发生较大的水灾。王莽时,黄河在魏郡(今河南、河北交界地区)决口,久不修治,下游经常泛滥成灾。汉明帝永平十二年(69)在王景与王吴的主持下,动员了数十万民工,用时年余,在荥阳至千乘(今山东利津)千余里之间,筑堤、修渠,疏通了河道。从此黄河和汴水分流,两水沿岸出现了大量淤土,后来开为良田。此后约八百余年,黄河未发生改道之事,减少了黄河水患。

  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全国耕地达8270536顷,人口达到59594978人。西汉的粮食亩产量,晁错曾言“百亩之收,不达百石”。汉初行小亩,每亩约当今0.2882市亩。汉代每石约当今0.2市石,那么西汉每市亩产粟或麦六斗九升。武帝时始行大亩,每市亩产粟或麦一石一斗五升,属于当时的高产田。

  园圃业园圃业蔬菜、果物以及其他一些经济作物为主要栽培对象,是农业中一个重要的生产部门。汉代园圃业获得了迅速发展。

  园圃业在我国具有悠久的经营历史。早在先秦时代,园圃经营就与大田谷物经营存在着一定的区别。汉代两者的分工更为明确,园圃经营的专业性大大加强。这种分工的产生与发展,是为了适应人类物质生活多方面的需要,是社会生产不断进步的一种表现。

  汉代经营园圃业的地域范围非常广泛。当时的各主要农业区域,或是“橘柚之乡”,或为“果市之凑”,或有“枣栗之饶”,或多“园圃之利”,普遍经营园圃业。一些新开发的农业区域,园圃业也得到迅速发展。据居延汉简中的零星记载,可知当时边郡屯田不仅种植谷物,而且种植韭、葱、葵、芜菁、姜、芥等多种蔬菜。汉代各城郊地区的园圃业更为发展,不仅出现大量以经营园圃为业的菜农、果农,而且城居的贵族官僚、豪强地主也往往在城郊地区经营大规模的果园、菜圃。

  先秦时代的园圃业,多为“还庐树桑,菜菇有畦,瓜瓠果?殖于疆易”式的小规模经营,汉代则出现了规模较大的园圃生产。《史记·货殖列传》中,列举当时一些可以致富与“千户侯等”的产业部门,其中果树经营以“千树”计,蔬菜及其他园圃作物经营以“千亩”“千畦”计,说明当时已出现带有商品生产性质的大规模的园圃专业经营。

  汉代皇室直接经营着规模宏大的果园,内栽多种果木,仅《西京杂记》和《三辅黄图》所记,就有数十种之多。苑囿及官禁之内当亦有菜圃经营。

  官僚贵族和豪强地主的田庄中,园圃亦占有重要地位。如梁孝王“筑东苑,方三百余里”,其中“奇果异树”“毕备”。

  随着统治疆域的扩大及各民族、各地区间经济交往加深,中原地区园圃作物的种类不断增多,一些原产南方的果物,“自汉武帝开拓封疆,搜求珍异,取其尤者充贡”,陆续为中原地区所了解和利用。一些新的园圃作物种类也由西域传来,“植之秦中,渐及东土”。汉代从西域引进中原的园圃作物种类,主要有黄瓜、大蒜、胡荽、苜蓿、石榴、葡萄、胡桃等等。这些作物种类引进后,经历了不断普及和发展的过程,逐渐进入中原地区的重要食品之列。如汉武帝通西域后,“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离宫别观尽种蒲陶、苜蓿极望。”

  西汉时期的皇家苑圃中,曾进行了多种南方果木的转植试验,虽然屡遭失败,“连年犹移植不息。”位于关中平原的上林苑,栽培有柑橘、荔枝、龙眼、甘蕉、枇杷、橙、槟榔、橄榄等多种南方果木。

  经过长期的人工培育,汉代各类果物已培育出许多不同的品种。当时的一些主要果物因产地、色味、形体、成熟季节等方面的差异而具有众多的不同名称。

  在汉代,我国古代园艺学已经产生,成为农学中一门独立的分支。《汉书·艺文志》著录的书目中,有“种树臧果相蚕十三卷”,又有“尹都尉十四篇”。园艺学的产生,标志着园圃业生产技术已发展到新的阶段。现存的一些汉代农书中,也包括不少园艺学的内容。

  园圃作物的栽种繁殖技术,当时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果木繁殖,不仅采用种种法,同时采用压条法,可以提早结果期。

  汉代已利用温室栽培蔬菜。西汉时期,在皇室太官经营的园圃中,“种冬生葱韭菜菇,覆以屋庑,昼夜難心蕴火,待温气乃生”。可见此时设备比较完善的温室已经出现。《盐铁论·散不足篇》载,当时民间富者多食“冬葵温韭”,说明民间亦有温室。温室的出现和发展,为园圃业创造了新的生产条件,开辟了在低温季节和低温地区进行园圃栽培的新途径。这比欧洲类似设施早出现一千余年,充分显示了我国古代广大劳动人民同大自然斗争的能力。

  园圃业的发展,为当时提供了愈来愈多的食物种类,成为仅次于谷物的重要食物。据《后汉书·桓帝纪》记载:永兴二年(154)发生水蝗之灾,诏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人食”。其他有关灾荒饥馑之年“悉以果实为粮”“皆以枣栗为粮”“饥饿皆食枣栗”之类的记载不胜枚举,反映出园圃作物在救灾度荒中所起的作用。

  畜牧业畜牧业在汉代的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汉代由于边郡战争的需要和牛耕的普遍使用,对马、牛等役用牲畜尤为重视。时人认为“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对马牛的经济价值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在汉代畜牧业中,养马业和养牛业占有突出的地位。秦末汉初的社会动乱,造成了社会经济的凋敝,内郡的畜牧业残破不堪,边郡畜牧业正常发展的条件亦遭到破坏。整个中原地区马匹奇缺,西汉政府的军马严重不足,甚至出现“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的窘状。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西汉政府在边郡大力发展官营牧场——牧师苑,同时也在内郡广建官马厩,并且采取了其他一些鼓励民间养马的措施。经过几十年时间,养马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到汉武帝时,出现了“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的景象。据《汉旧仪》记载,京城长安附近有“天子六厩”,各厩“马皆万匹”;边郡牧师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分养马三十万头,择取教习,给六厩。牛、羊无数,以给牺牲。”西汉之时汉匈战争,汉损失军马不下数十万匹,而与匈奴等游牧民族政权抗衡,汉政府主要使用骑兵,其所用马匹数量之巨可想而知。太初三年(前102),汉伐大宛时,一次即出动“牛十万”来运送军用物资,说明官养役牛的数量也有较大增长。

  汉代肉畜的发展落后于役畜的发展。由于政府为保护役畜时常颁令严禁屠杀马牛,羊产区还不普遍等原因,所以就中原地区一般农家来说,肉食的主要来源乃是鸡和猪。

  先秦时代的畜牧业生产中,已经使用了牧畜阉割术,这对于牲畜的选优汰劣、培育优良品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汉代中央政府曾从乌孙、大宛等处先后引进了大批西域良马,这对改良中原地区的马匹品质,无疑有一定作用。另据解放以来各地出土的汉代陶瓦猪模型来看,此时已出现了一些家猪良种,这自然是长期人工选择和培育的结果。

  当时的饲养管理技术已相当进步。从有关史料中可以看出,时人在掌握牲畜配种季节、保护孕畜母畜幼畜、合理使役牲畜、妥善储存保管饲料等方面,均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在畜牧业生产中,已经普遍使用了一些合乎科学的饲喂方法。

  汉代有“以相牛立名者”,有“以相马立名天下”者。西汉武帝时,即有“善相马者东门京铸作铜马法献之”,这些相马标准的确立和推广运用,对于选育优良品种,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陕西省兴平曾出土一尊汉代鎏金铜马,此即用作相马的标准模型——“马式”。这类模型在西方各国直到18世纪以后才有所闻。

  汉代的畜牧业,主要集中于长城以北、以西的广大地区,这里雨量稀少,气候寒冷,不宜农耕;除沙漠外,地面多生牧草,是天然的畜牧地带。

  在上述各畜牧民族的活动区域内,畜牧业是十分发达的。畜牧区的牲畜,除了满足畜牧民族本身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外,并通过各种渠道源源不断地输往中原。汉代边关贸易的规模很大,畜牧民族一次驱数万牲畜与汉吏民交市的记载屡见不鲜。汉中央政府通过边地战争亦直接掠获了畜牧民族的大量牲畜。如元朔二年(前127),卫青率军击匈奴,得畜“百余万”;元朔五年(前124),又得“畜数十百万”。

  汉代的五谷种植区域,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江汉平原和江淮平原,关中地区的东部以及四川成都盆地。该地区的畜牧业特别是大牲畜的饲养业并不发达。在五谷种植区域与畜牧业区域之间,横亘着广阔的半农半牧区。据《史记·货殖列传》载:“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裘、筋角”;“天水、陇西、北地、上郡,与关中同俗,然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碣石(今河北昌黎县)经龙门(今陕西韩城与山西河津之间)西南斜向天水、陇西一线,即当时五谷种植区域与半农半牧区域的大致分界线。该线以北、以西的广大地区具有以畜牧为主、农牧并举的经济特色。

  另外,汉政府所推行的“令民得畜牧边县”的政策,亦促使了半农半牧区私营畜牧业的发展,如班壹“致马牛羊数千群”,马援“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谷数万斛”,等等。这里不仅是大畜牧主的活跃之地,个体农户所经营的小规模家畜饲养业也远较五谷种植业区域发达。

  林业林业是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社会生产部门。我国具有从事林业生产的悠久历史传统。古代的林业资料相当丰富,由于长期的采伐,至汉代,农业开发较早的平原地区已经很少有大面积的自然森林。当时的森林资料主要集中在部分山区。

  关中西部的陇右地区,即今甘肃、宁夏境内的陇山、六盘山一带,是汉代的主要林区之一。《汉书·地理志》说,陇右“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丰富的森林资料,加之较为便利的地理条件,这一带遂成为长安、洛阳等人口稠密地区重要的木材供应地。

  关中南部的秦岭山脉,自西向东都有森林分布。西端有“褒斜林木竹箭之饶”,东端华山时亦有茂密森林。这一带“崇山隐天,幽林穹谷”,多有檀、柘等木,故号称“陆海”。秦岭之南的巴蜀地区亦有“山林竹木疏食果实之饶”,山区“多梓柏大竹”。秦始皇营建阿房宫时,曾征调蜀郡木材。汉代中央政府亦在蜀郡严道设置有“木官”。这些迹象说明,当地的木材时已大量外运,为中央政府所利用。

  江南地区亦拥有一定的森林资源。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吴楚之地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居民多以“渔猎山伐为业”,不少城市是当时的木材“输会”。汉代的造船工业基地多设在江南,说明附近应有大量的木材来源。西汉吴王刘濞曾“上取江陵木以为船”。《盐铁论·本议篇》亦载:“江南之楠梓竹箭……养生送死之具也,等商而通。”可知江南地区的森林资源已被开发利用。

  人工植树造林,是林业生产的重要任务。汉代人工植树的范围比较广泛,当时的道旁路侧,从栽植行道树,有“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的记载。贵州省曾出土一件汉代陶水塘稻田模型,周壁刻画有大致等距的树木九株,反映出当时农田四周植树的情况。据其他文献的零星记载,汉代的苑囿、陵墓、官舍、庭院等处,也都有林木栽植。如官舍区内“植列槐树数百行”;城市中“松柏茂盛”,城门之下,“周以林木”;

  陵园墓地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造成大冢,广种松柏”等等。当时种植林木的专业园圃,主要经营果林和经济林,同时也经营材林。《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陈、夏千亩漆,……渭川千亩竹”,“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这种园圃林业经营,规模较大,专业性较强。皇家园囿和豪强地主的田庄中,亦有较大规模的林业经营。

  汉代人工营林规模最大者,是秦代所造的长城附近的榆?塞。战国末年,“蒙恬为秦侵胡,辟数千里,以河为竟,累石为城,树榆为塞,匈奴不敢饮马于河”。至西汉,这条人工榆树林带又有增植扩展。史载汉朝廷“广长榆,开朔方,匈奴折伤”。当代著名历史地理专家史念海考证道:“所谓榆?塞,乃是种植榆树,形同一道边塞”,“这是当时的长城附近复有一条绿色长城,而其纵横宽广却远超过于长城之上”。“树榆为塞”虽出于军事目的,但对改良长城附近地区的植被状况,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长期的林业生产实践中,汉代有关木材利用的知识不断增加,采伐技术逐步有所提高。

  汉代的人们对于保护森林资料问题也有所认识,显然是继承了秦人的传统。当时的林木采伐和木材加工工具,有斧、锯、锛、锉、凿、錾等。木材运输采用了人力、畜力、车载、水运等多种形式。由于林区崎岖,须先以人力将采伐的木材抬至便于运输处。可见当时的林木采伐与运输是异常艰辛的。据史载,汉代已广泛使用了木材水运之法。

  林业产品,与人们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物质生活以及其他社会生产部门均有极密切的联系,汉代对各种林产品特别是木材的需求日益增长,其中木材的消费,以建材、器物制造、燃料、丧葬为大宗。这些大量需求,促成了对林木的大量砍伐,自然森林资料出现了逐步减少的趋势。

  渔业渔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汉代的渔业发展较为显著,在当时的社会经济中有一定地位。

  汉代的统治疆域,不仅东南靠海,而且拥有众多的内陆江河湖泊,鱼类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发展渔业生产的良好条件。当时的渔业生产区域主要集中在下列地区:

  沿海地区。汉王朝的东南沿海地区,北起上谷、辽乐、乐浪,中经齐、楚,南至南海,普遍从事渔业生产。该地区渔业生产的特点是以近海捕捞为主,其中尤以齐地的近海渔业最为突出。

  江汉地区。江汉地区是汉代的又一个重要渔业生产区域。这里江河湖泊交错纵横,淡水鱼类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史记·货殖列传》亦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其地“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说明江泽地区的渔产品也多通过商业渠道输往他地。除了捕捞江湖自然水域的鱼类之外,江汉地区人工养鱼生产亦较发达。《水经注》中即有关于汉代官僚贵族在这一地区开池养鱼的记载。

  关中地区和中原地区。黄河中游一带,盛产鲤、鲂,自古素负盛名。当地居民“好商贾渔猎”,渔业生产具有一定规模。

  巴蜀地区。《汉书·地理志》记载:“巴蜀广汉……民食鱼稻”,该地区亦具有发展渔业的有利条件和生产传统。

  汉代边疆屯田地区的各项生产活动中,渔业也占有一定的地位。近年来,在甘肃居延肩水金关遗址出土的鱼网、网坠、织网梭等渔具数量较多,出土的汉简简文中亦有关于在居延捕鱼五千条运往张掖郡售卖的记载。

  汉代渔业生产技术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渔业生产知识的积累。

  二是渔业生产工具和渔法的进步。三是人工养殖技术发展很快。

  汉代渔业生产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日渐重要。当时有“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生,水与土也”以及“鱼鳖之堀,为耕稼之场”的说法,高度评价了各种水域的经济意义和渔业生产的重要性。渔业税已成为封建国家的财源之一。

  四、唐代的农业

  土地制度与赋役制度唐代的土地类别虽多,但主要是官田和私田两种。唐初政府掌握的官田数量甚大,其主要用作:(一)赏赐。(二)公廨田和职分田。(三)屯田。(四)均田。唐代的私田指私人所有的土地,其来源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继承遗产的形式历代相传的;二是少数勋臣贵戚通过皇帝的赏赐而获得的,这实则是官田的私有化;三是经过合法程序购买的;四是经过超经济的手段巧取豪夺、兼并而来的。在上述四种来源中,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是地权转移的最普遍、最根本的途径。唐代土地买卖的规模,在均田制实行期间与消亡之后有很大的不同。均田制的实行,大大限制了土地买卖。除了少数几种特殊情况,土地买卖成为非法的行为。不过,随着均田制的演变,土地买卖日益兴盛,所受限制日渐松弛,最终成为受政府法令保护的合法行为。土地兼并是土地私有制的伴生物,由于特权阶层的存在,用强买、霸占等超经济手段进行兼并土地的事例在唐代是司空见惯的。

  均田制开始于北魏时期,为北周、北齐所继承。隋代结束了长期分裂割据的局面,在经济方面继续实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并在此基础上实施租调力役制。唐代的均田制更加完备和严密。从授田对象看,唐代从亲王百官到庶民、奴婢、僧尼、道士乃至驿马都作了具体规定。与前代有异者是,寡妻妾以外的一般妇人,官户以外的一般奴婢和牛皆不受田,受田者增加了僧尼、道士、女冠和工商业者。这样就减少了勋贵通过蓄养奴婢获取大量受田的机会,扩大了社会各阶层的受田,其对唐初社会的稳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是极为有利的。

  唐均田制的具体授田办法是:(一)丁男和18岁以上的中男受田一顷,其中80亩为口分田,20亩为永业田。女子一般不受田,但寡居者每人给口分田30亩,这些人如为户主,加受永业田20亩。和尚、道士受口分田30亩,尼姑、女冠受口分田20亩。工商业者在宽乡可减半受田,在狭乡不给。狭乡农民亦减半受田。口分田年老(60岁)交还一半于国家,身死全部交还。

  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二)永业田可以卖其有余而买其不足,在人死家贫无力埋葬时也可出卖。口分田不能买卖,但自狭乡迁往宽乡,或者卖充住宅、邸店、碾?时,亦可出卖。买地者不准超过本人应占田限额。(三)王公贵族和官吏的受田另有规定。永业田亲王可授100顷,最高。受田最少者是武骑尉,可受永业田60亩。永业田之外,各级官员还另有职分田,对各级中央及地方官吏给以12顷至80亩的职分田。职分田在官员离任时要移交给接任者。各级官府的公廨田,最多者有40顷,最少者亦有1顷。

  唐代民户受田不足的现象较隋代更为严重,这不仅在遗存至今的唐代文献资料中有所反映,尤其是在敦煌吐鲁番文书中更有清晰的印证。贞观十八年(644),唐太宗在临潼发现每丁受田仅有30亩。开元二十九年(741)的一个敕令指出:“京畿地狭,民户殷繁,计丁给田,尚犹不足。”这证明唐代民户受田不足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从唐代均田制的内容来看,唐代扩大了授给王公、官吏永业田的范围,使土地私有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又规定口分田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买卖,官僚的大量永业田也可以出卖,扩大了土地买卖的范围。由于土地兼并愈来愈激烈,唐政府可供分配的土地逐步减少。这些情况表明,唐均田制与北魏均田制在内容上已有很大不同。由于受田不足,致使一般农户的赋役负担日趋沉重,于是,以农户逃亡形成潮流为标志,均田制慢慢丧失了存在的合理性。天宝十一年(752),为挽回日趋颓废的均田制,唐玄宗颁发了整顿田制的重要敕令,但已难挽回均田制的崩溃趋势。安史之乱后,均田制终于崩溃。

  尽管如此,唐均田制的积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施的租庸调制,不仅租调较前代有所减轻,而且规定了代役绢(布)庸和最高加役期。倘不服法定的徭役,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倘政府额外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全免。额外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庸并非一般赋税,而只是不愿服役者的折纳。庸的出现及规定役期的最高限额,可使农民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唐太宗即位之后,实行轻徭薄赋、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如其在征发力役时,比较有节制,亦注意不夺农时;下令免去关东、关中诸州受灾地区的租赋,开仓赈恤,并准许灾民到非灾区就食;又出御府金帛为因灾荒而出卖子女的父母赎回他们的子女。唐太宗曾“亲耕籍田”,以示重农。为了解决耕牛的不足,唐王朝曾与突厥等少数民族“互市”,换取了大量的马牛,用以耕田。又派使者到突厥,用金帛赎回在隋末被突厥虏去的男女八万余人。还放出宫女三千余人回到民间。这些作法都增加了社会的劳动人手。由于采取了这样一些措施,以及广大农民的辛勤劳动,使农业生产连获丰收,米价最低时每斗不过三四钱,社会生产逐步恢复、发展,出现了一派太平景象。

  武则天统治时期,屡次下令劝课农桑,奖励在发展农业方面成绩突出的官吏,使该时期农业生产有很大发展。唐玄宗亦是一位重农的皇帝,他曾督促地方官吏大力捕蝗,重视田地垦辟,又在各地大兴屯田,垦田约五百万亩,同时还采取措施,加强农田水利的兴修和管理,唐前期的农业生产获得迅速发展,出现了社会经济空前繁荣的景象。

  安史之乱后,均田制最终崩溃,随之而来的是租庸调难以实施,经过数次财政改革,至唐德宗时,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按资产分等征税,较租庸调以丁身为本的征税办法合理;两税法合并了租庸调及各种杂税杂徭,特别是免除了徭役,而代之以赋税,对农业生产有利;纳税项目的减少,时间的集中,改变了过去“旬输月送无休息”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唐后期,由于北方战乱较多,南方的农业生产迅速超过了北方。

  唐代农业发展的成就唐代前期的农业生产获得显著发展,到开元天宝年间,已出现“耕者益力,四海之内,高山绝壑,耒耜亦满;人家粮储,皆及数岁,太仓委积,陈腐不可较量”。杜甫《忆昔》诗说:“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斑斑,男耕女桑不相失。”可见当时农业发展的鼎盛状况。

  农田水利工程的兴修在唐代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在中央政府工部之下,设有水部郎中和员外郎各一人,专掌全国水利事宜。据史书所载,唐前期的一百三十余年间共兴修了一百六十多项水利工程。

  唐前期的农具和耕作技术也有改进。据唐人陆龟蒙《耒耜经》所载,农具种类众多。犁有重大的改进,出现了曲辕犁,这种犁的结构相当完备,由十一个部件组成。最重要的进步是把过去长直的犁辕改为短曲的犁辕,使犁的重量减轻,操纵灵活省力,而且能够深耕,还有犁秤用以控制耕地的深浅。自唐以后,中国的步犁基本定型。

  在灌溉工具方面、辘轳、桔槔、翻车已被普遍使用,同时还出现了新的灌溉工具水车、筒车、水轮,以及利用架空索道的辘轳汲水机械(用此汲水时称“机汲”)。

  唐初的全国户数共有200余万,贞观时不足300万,开元十四年(726)增至700万户,天宝十四年(755)增至8914709户,52919309人。人口的增长,是当时社会经济繁荣的一个重要标志。

  唐代耕地面积有所扩大。在中国古代,耕地数量的增加也是推动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标志。鼓励垦荒是历代王朝的一贯政策,隋唐时代尽管实行了均田制,但对于受田之外荒田的开垦,不仅未予以限制,而且还予以鼓励。《唐律》中规定荒废耕地的,要予以处分。对于占田过限的,只要是属于开垦荒田性质者,就不算犯罪。

  在隋唐以前的长时期内,中国水土资源的开发一直是沿着由北而南的方向逐步向外延伸,由中原向两淮,由两淮向江南,由江南而岭南,至唐已扩展至南海之滨。而且由原先开发可耕平地,发展到围水造田、开山辟田了。唐代造田规模有明显增加。开始于南朝的围田(亦称圩田),至唐代成为开发水土资源的一个重要项目,这种方法比过去“决湖以为田”的方法更为合理和科学。因为其主要利用河身较高、田面较低的水涝地筑成。每个圩方圆数十里,周围筑起堤坝,内以围田。沿堤筑水闸,旱则开闸引水溉田,涝则关闸拒水,把低洼的涝地变成良田,圩田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一大创造,“实近古之上法,将来之永利,富国富民,无越于此。”它不再是大规模地破坏生态平衡,而是保留水源,以利灌溉。

  唐代造田的另一个方向是山地。唐代耕垦山地的多是近山的农民。开垦山地对于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而言,有利亦有弊,它虽然能暂时获得一些耕地,收取一些粮食,却因破坏植被,给当时和后世带来无穷危害。

  在耕作技术方面,唐代北方仍普遍实行汉以来就已定型的轮作复种制,发展不大。但在南方则改进颇大,出现了稻麦轮作复种的一年二熟制。

  隋唐时期,水稻的生产发展很快。隋代大运河的开凿,为稻谷的北运创造了条件,使生产稻谷的江南经济区的地位更受倚重。唐代江南地区的水稻种植规模迅速扩展,如唐初每年北运的稻谷不过20万石,其后日渐增多,至玄宗时,每年北运稻谷已达200万-300万石,是唐初的10倍以上,标志着水稻在各粮食作物中地位已十分突出。后来虽经安史之乱,南方的水稻生产仍在持续发展。

  由于江南普遍实行了稻麦轮作复种制,小麦在唐代的南方得到普遍种植,改变了原来南方单一播种水稻的局面。南方种植小麦,使该地除水田以外的旱地也得到利用,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多样化,也适应了北方人口南移的需要。

  唐代农业发展的又一个标志是经济作物开始广泛种植,并已发展成一个独立的部门。其中茶叶种植及其商业化最值得重视。中国以茶为饮料起源很早,西汉时已有这种记载。六朝时,茶在江南开始流行,饮茶之风传播很快,至唐代已遍及全国了。唐人陆羽著《茶经》三篇,对于茶叶的产销、焙制、煮茶方法、饮茶器具等,都作了详细介绍,并品评了各地名茶的优劣品级,对饮茶之风的盛行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至唐代中后期,茶叶的生产已是农业生产的重要部门。茶叶在农业经济乃至国家财政中的地位相当重要,唐政府在继食盐专卖之后,又实行榷茶制度。

  除茶叶之外,传统的经济作物桑、麻等的种植在唐代也有所发展。

  衡量农业生产发展成就的最真正的标准是农业生产率,亦即粮食亩产量。唐代由于劳动人民的辛勤劳作,以及统治阶级采取的重农措施,使唐代粮食亩产量有所增加,超过了汉代。由史载可见,唐代粮食亩产在1-2石之间,这是唐代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有力说明。

  安史之乱后,北方人民大量南迁。唐开元时的户数为7417185户,元和时降至2368775户,户口减少很多。其中关内道、河南道、河北道的户口减少较明显。而南方的苏州、鄂州、洪州、饶州等主要州郡的户数却有上升。其中有些户口是从北方迁来的。人口的增加表明劳动力增加,对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

  当时江南使用的曲辕犁比较先进,既可深耕,亦可浅耕,犁耕后用耙、砺?、碌碡等碎土、除草和平整田亩,达到了精耕细作。中唐以后,利用风力或水力转动的水车已经普及,灌溉工具有所改进。

  劳动力的增加,水利工程的修建及农具的改进,促进了南方的农业生产。时人权德舆说:“江淮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大计,仰于东南。”可见南方粮食产量很高。

  畜牧、园艺及养鱼等业唐代畜牧业十分发达,特别是其养马业最为兴盛。由于唐军中骑兵占很大的比例,所以唐养马业主要是为军事服务,所谓“马者,军之用也”。如此,唐养马业也主要为官府所垄断。

  唐官府养马业,设有“监牧”以司管理。养马业的管理系统完全被纳入国家职官之列,说明当局对它的高度重视。此外,皇室御用马匹的饲养也构成官府养马业的一个重要部分。

  最初,唐朝廷以太仆少卿张万岁领群牧,管理有方,官马发展很快,仅陇右牧场养马就达70.6万匹之多。

  后来唐廷在马政管理方面增设官吏。先是为监牧设“使”,后又有“群牧都使”,有“闲厩使”,使皆置副,并有判官。

  总之,唐代官府养马业,管理机构较为完善,经营规模远远超过了前代。其盛衰变化与唐王朝的盛衰变化相适应,也与王朝军事力量的盛衰相适应。

  在官府养马业发展的同时,民间养马业也有相应的发展。从前文所述可知,在某些情况下,唐朝廷还对民间养马业给以特殊优惠政策,这当然有利于民间养马业的发展。

  养马业之外,唐代畜牧业还有对牛、驴、骡、豕、羊等的牧养。尤其耕牛,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更受到人们的重视。在畜牧技术方面,已是“牧养有法,医疗有方”。当时猪的饲养,规模甚大。

  唐代园艺业获得长足发展,其中又以蔬菜栽培更受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唐人韩鄂所撰农书《四时纂要》记述的农事活动,以大田作物和蔬菜占的分量最大,便是明证。值得注意的是,唐时利用地热资源进行蔬菜的促成栽培已较为普遍,朝廷设有专官“温汤监”,司管这项业务。

  瓜果栽培是园艺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消暑佳品西瓜,原产非洲,约在隋、唐之际已传至回纥,宋代在黄河以南及长江流域已普遍栽培,据此可知唐代正是西瓜由北而南逐步扩大种植的时期。唐时国外及边疆地区的多种果树被引入内地栽种。

  花卉种植是园艺业的又一重要方面。唐代中晚期已经出现了靠出售花卉为生的专业花农。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唐代园艺业中开始出现用木本或草本植物和水、石等经过加工,种植或布置在盆中,使之成为自然景物缩影的一种艺术作品——盆景。大家知道,盆景是我国园艺业高度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需以高超的园艺技术为前提。盆景出现于唐,表明当时园艺业的发展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更多

编辑推荐

1中国股民、基民常备手册
2拿起来就放不下的60...
3青少年不可不知的10...
4章泽
5从日记到作文
6西安古镇
7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的关系
8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伦...
9西安文物考古研究(下)
10西安文物考古研究上)
看过本书的人还看过
  • 浙江抗战损失初步研究

    作者:袁成毅  

    科普教育 【已完结】

    Preface Scholars could wish that American students and the public at large were more familiar...

  • 中国古代皇家礼仪

    作者:孙福喜  

    科普教育 【已完结】

    本书内容包括尊君肃臣话朝仪;演军用兵礼仪;尊长敬老礼仪;尊崇备至的皇亲国戚礼仪;任官礼仪;交聘礼仪等十个部分。

  • 中国古代丧葬习俗

    作者:周苏平  

    科普教育 【已完结】

    该书勾勒了古代丧葬习俗的主要内容,包括繁缛的丧仪、丧服与守孝、追悼亡灵的祭祀、等级鲜明的墓葬制度、形形色色的安葬方式等九部分内容。

  • 建国以来刘志丹研究文集

    作者: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科普教育 【已完结】

    本书收录对刘志丹同志的研究文章,包括《论刘志丹对中国革命的重大贡献》、《刘志丹在创建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地位和作用》、《刘志丹对西北革命根据地党的建设的贡献》、《共产党人的楷模》、《刘志丹在黄埔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