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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碎瓦(2)

  那时乡间社戏很多,有大台戏,也有地摊曲种,梆子、四平调、柳子戏、花鼓、拉魂腔、评书,各有各的迷人之处。特别农闲时节,这村那村到处都是锣鼓声声。冬天到了,一些大户人家就请来戏班子,在野外的麦地里搭台唱戏,吸引十里八村的庄稼人都来听戏。一是显示仁德,二是联络感情,和乡民搞好关系,三是借听戏请来一些头面人物炫耀势力。还有一个好处是肥田。那时土薄,即使大户人家也无法块块田施肥,冬小麦就长得稀稀拉拉。于是搭台唱戏,让人在田里乱踩。自然是一片狼藉。但人的脚气却有肥田特效,加上粪便污物,一块薄田便一夜之间注入肥力。别看当时一片狼藉,等开春一场雨,麦苗就会返青猛长,放眼绿油油一片,和别的田明显不同。这就是古话说的“麦收战场”。

  哪里晚上有野台戏,父亲是必定要去听的。白天有地摊曲艺,他也常去听。胳肢窝里夹着书,杂在大人堆里席地而坐,托着腮听得入神,时常误了上学。有时干脆就不去先生那里,吃完饭直奔戏场。家里以为他去上学了,先生以为他在家,两头都被蒙着。但这把戏不久就被发觉了。父亲被扒光了衣裳,爷爷用皮鞭打,打得在地上翻滚,血痕横一道竖一道的。父亲记住几天,不久又去听戏了。于是爷爷又打。父亲老是想不通,书念得并不差,为什么就不能听戏呢?他固执地这么想,也固执地这么做,终于改不了,他身上的鞭痕一道一道的,有时几天走路都困难。可他还是要去听戏。爷爷那么暴烈的脾气,都无法改变他。看他摇摇晃晃又去了戏场,大人们只好摇摇头,谁也不知他心里想的什么。

  一个乡村小子对戏曲音乐的迷恋几乎是不可思议的。流浪艺人怀里的马头琴,游方和尚手里的木鱼,都能引起他极大的兴趣。他时常懵懵懂懂地随在他们身后,从这家走到那家,从这村走到那村。痴痴的,呆呆的。终于,流浪艺人走远了,从荒草野径中消失在旷野尽头。那时父亲便爬到树上摘一片树叶,含在嘴里吹起来,吹得呜呜咽咽的,孤独而宁静。他就这么在野地里吹着溜达着,追逐着飞鸟、野兔,随手捡拾一片碎瓦放在口袋里。直到日暮黄昏,才蹒跚着回家。

  等着他的又是一顿鞭子。

  爷爷到底不能容忍他的固执。父亲退学了。

  爷爷心里很难受。

  他的望子成龙的殷殷之心,像被扎了一刀。这意味着他的家族只能继续败落下去,再也无法挽回。父亲自小喜欢捡拾碎瓦的癖好,则似乎是一种预言。

  他同样不能改变他。

  父亲成了小小的农夫。

  其实他从八九岁就能吆牛耕地、驭马耙田。他喜欢农事。喜欢旷野。喜欢庄稼。喜欢日出日落。喜欢风雪秋雨。他天生就是个农夫。他的性格中没有掀天揭地、经邦济世的气质,他只是温和、平静而执着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依然喜欢捡拾碎瓦片、烂砖头。路上碰到捡起来,耕地翻出捡起来,回到家归拢成堆,逐一拍去泥土,翻来覆去地看。

  有什么好看呢?

  一片碎瓦,一块烂砖,破旧而丑陋。但在父亲眼里,却是无价之宝。

  “你摆玩个啥,喂牲口去!”爷爷猛喝一声。

  父亲吓得一哆嗦,冷丁的。赶紧藏好他的破烂宝贝干活去了。

  有好多事其实不必一定要父亲做的。家里有大领、二帮和其他雇工。他满可以享受小少爷的生活。但爷爷不允许。既然念书不成,就要把他调教成一个真正的庄稼人。

  事实上,曾祖母和三个祖父一直都是和佣工一样干活的。特别爷爷是一个庄稼好把式,一个优秀的庄稼人。直到爷爷七十多岁去世,都没有停止过劳作。

  父亲很快学会了所有的农活。

  父亲依然喜欢捡拾碎瓦。

  父亲还是到处去听戏。

  他温和而平静,从容而悠闲。

  父亲又是孤独的。他不爱说,却喜欢唱。在乡村小路上,在风雪旷野里,在莺飞草长时:“萁荚更新,流光过隙,桑榆日近西山,有女无家……”

  爷爷怀疑他迷上了哪个小戏子。

  这类事是时常发生的。

  唱戏的女子风情万种,且多穷家女,可爱而又可怜。真正唱出名堂的并不多,很多是为了混一碗饭吃,冬练三九,暑练三伏,稍有懈怠,师傅动辄一顿鞭子,打得红粉飞花,皮开肉绽。到得前台,演一出公子落难小姐养汉,叫一声“苦啊——!”哭得泪人一样,颤颤摇摇,摇摇颤颤,叫人心疼。听戏的只沉在戏里,唱戏的女子却借戏中人倾尽苦情,其间滋味有谁解得。遇上痴情的后生,这村跟到那村,一路尾随着听戏,看得人都呆了。台上的女子直和那后生眉目传情,飞眼闪闪,越发显得水灵。终于有一晚,上得台来,只顾神魂颠倒,把戏词都忘了,引得一阵倒彩。下台被老板一顿鞭子,打得哭爹叫娘。那女戏子卸了装溜出门去,后生等个正着,一把牵了就走。于是一件梨园新闻不径而走,成就了一对小冤家。

  自然,唱戏的女子也有上当受骗的,被人玩弄又抛弃,那结局就惨了。

  那时人们都爱听戏,却又普遍瞧不起唱戏的。为什么瞧不起?没什么道理。好像大家都这么说,你也得跟着说,不然也成了下九流。其实戏班子是很受人欢迎的。哪里搭台唱戏,周围村庄的人这一个白天都像过节,晚饭后骑驴乘轿,扶老携幼,说说笑笑,从四面八方汇集来,为多少人带来欢乐!普通人从戏里了解历史,从戏里接触艺术,从戏里宣泄情感,于是历史活了,生活有了色彩。

  但人们还是瞧不起唱戏的,真是怪没名堂!

  爷爷也是没名堂。

  他急急忙忙为父亲操持婚事,就是怕他被小戏子拐跑了,学坏了。

  父亲成亲时十五岁。母亲大父亲五岁。

  爷爷说,大几岁能管住他。

  父亲早早结束了他的少年时代。

  那是个朦胧而富有幻想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他只属于他自己。属于他的戏文,他的木鱼,他的碎瓦。

  母亲兄妹十三个,其中兄弟八个,姐妹五个。在姐妹中,母亲是老三,被称为三小姐。兄妹十三个是异母所生,但处得极好。特别外祖父去世后,这兄妹十三人更是相濡以沫,共同经历了一场场灾难。

  外祖父家的败落,是从一场大火开始的。后来母亲说,那场火是鬼火,是天意。

  外祖父除了有几千亩地,在县城还开了个很大的土烟店。赚得的钱不计其数。乡下有一座庄园,县城还有一大片房子。母亲小时候很得外祖父宠爱,一直跟着住在县城。那条街叫火神庙街,在火神庙街的那片房子里,母亲度过了她的童年和少女时代。

  五十多年后,我又住到这座小城的火神庙街附近。母亲通常住在乡下家里,有时也到县城住一些日子。母亲已是个完全意义上的乡下人。但童年和少女时代留给她的记忆却依然清晰。傍晚,她时常在火神庙街慢慢走动,或者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久久发呆。老街已经不存在了,只有些零星旧房子夹在楼房和店铺之间。我不知道母亲在想些什么,流逝的岁月已把她一头青丝染成白发,这里勾动她回忆的往事太多太多。

  母亲说,那晚外祖父从县城回家。乡下那座庄园是他的根基,他时常回去料理一下的。

  县城到乡下的家只有七八里,走得熟了,他没带任何人。母亲说,外祖父喜欢一个人走夜路,走黑黢黢的夜路。他的土烟店既给他带来无数财富,也带来无尽的烦恼,他知道烟土是个害人的东西,却又经不住财富的诱惑,那是一朵恶之花。他时常受着良心的责备,却又不能自拔。他知道他的财富终有一天会毁了他。

  那晚有一弯残月,残月在薄云里游动,夜色朦朦胧胧的。外祖父忽然发现前头小路上有一个半截人向他作揖。半截人无腿,头戴一顶辣椒帽,怪模怪样地冲他笑。外祖父以为眼花了,揉揉眼再看,半截人不见了。他胆子极大,向来不信鬼的,也就不以为意。可是走出几十步,那半截人又在前头的小路上拦住了冲他作揖,还是怪模怪样地笑。外祖父大喝一声:“什么人挡路!”再看,又不见了。如此三番。外祖父有些心惊肉跳。夜风凉凉的,他却出了一身冷汗,他相信真的撞上鬼了。这是个不祥的预兆。

  外祖父回到他的庄园,站在过道门下,想抽口烟喘喘气。他装好烟袋,摸出火镰,“嚓!”打出一束火苗。这一瞬间,似乎有一股冷飕飕的风拂面而来,接着那火苗腾地蹿上房,变成一团火球在房上跳跃,从过道门滚开去,整个庄园顿时变成火海。

  母亲说,那是阴火,无法扑救的。大火烧了一整夜,庄园化为废墟,遍地尽是烂砖碎瓦。除了抢出一些金银首饰,其余东西全烧光了。侧院的二十多匹大马在烟火中嘶鸣咆哮,终于挣脱缰绳踏出火海,已是烧得浑身流油,不久都倒毙在村头野外。

  这是当地有名的一场大火,老辈人说了几十年,并成为纪事的一个标志:“侯家起火的那年……”外祖父姓侯。

  母亲说,那天晚上没人救火。外祖父不让人救。他和他的一群儿子下人,眼睁睁看着大火如龙滚动一直烧到天亮。没救火,也没搬东西。金银首饰都是女人们抢出来的。外祖父坐在数丈远的一块石头上,抽了一夜烟。火光一闪一闪地映到脸上,火星子在他周围迸射,他一动不动,脸像一块生铁。

  天明回到县城的时候,满城人已传得沸沸扬扬。

  外祖父两眼发乌,什么话也没说,倒头睡了半个月。

  那场大火并没有让他伤筋动骨。他的数千亩地还在,他的土烟店还在。只要他愿意,钱财还会滚滚而来。

  但外祖父却关闭烟店,打起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官司。那是大火半年以后的事。

  对方是福建的一个烟贩子。

  关于那场官司的起因,母亲已记不清楚。那时她还小,并不懂大人的事。母亲只记得,当时外祖母和舅舅们都来劝他不要打官司。打官司要花很多钱。对方是个贩卖烟土的头子,生意从福建沿海一路做到中原几省,手底下有一帮心狠手辣的人,不仅有势,而且富可敌国。和他打官司是耗不起的。

  但外祖父不听劝。他决意要打这场官司。

  打官司在苏州府。

  从苏北的丰县到苏州府有一千六百里之遥。我不知外祖父当时为何要到那么老远的地方打官司。只听母亲说,那场官司打得极苦。

  开始,外祖父往来于丰县和苏州之间,在那条漫漫古道上由秋到冬,由春到夏。后来,他有些跑不动了,就住在苏州府,让家里人给他送钱。外祖父和那个福建烟贩子比耐性,也是比财力。这场官司既然无法阻挡,外祖母就只能源源不断地派人给他送钱。常常是下人们赶着十几头毛驴,用驴褡裢为他送钱,再雇几个镖手一路护送。母亲说,谁也记不清到底耗去多少钱。有一次半路上钱把驴子压死、累死了。驴子倒在热浪滚滚的古道上,铜钱淌了一地。

  官司持续了七年。

  这期间,外祖父和家里保持联系就靠他的一条狗。母亲还记得那条狗是黑色的,细腰长腿,平日很温驯,就像一条很普通的狗。其实却是一条优秀的猎狗,在野地里异常凶猛,奔跑起来四肢扯平了像一条线,你几乎看不到它是怎样落地又怎样腾空的,只见它在草叶上低空飞行,无声无息地飞行。外祖父很喜爱它,叫它“大鸟”。一只无翅的黑色大鸟。

  自从外祖父到苏州府打官司后,就苦了大鸟。它在丰县和苏州之间充当了信使的角色。几乎每个月都要去一趟。脖子上系一个很小的牛皮袋,里头装上信,拍拍脑袋,它便日夜兼程直奔苏州府去了。一路上跋山涉水不说,单是村狗的骚扰堵截就够难为它了。有时途经一个村庄,会有一群村狗把它包围起来,大鸟就只得进行一场恶战,然后从村狗们的头顶凌空而去。大鸟常常遍体鳞伤,但终于没有什么能挡住它。它跑得太快。没有哪条狗能追上它。它跑累了就在荒山野岭间隐蔽起来休息,舔去身上的血。饿了就抓一只野兔子吃,那对它来说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在一千六百里路途上,要经过运河、淮河、长江几条大水,还有数不清的小河。遇小河,大鸟便凫水而过;遇上大江大河,它懂得寻找渡口。外祖父第二趟去苏州府就是带上它去的。大鸟特别记路。几趟往来,渡口的船家都认识它了。看它风尘仆仆的样子,知道它从远方来要到远方去送信的,是条义犬。也猜到它的主人肯定是遇上了麻烦事,便让它上船送到对岸。大鸟跳上岸,回头看看船家,转身又飞奔而去。

  一年又一年,大鸟在千里古道上穿行。忠实地执行着使命,没有出现过一次差错,最紧急的时候,大鸟五天打过一个来回,一天一夜六百多里,天知道它是怎么跑的!

  外祖父在苏州府打了七年官司,居然奇迹般地赢了。

  大鸟首先跑回来报了信,是二舅带人把他接回来的。外祖父去的时候还很健壮,回来时已是白发苍苍。七年的官司把他变成一个垂暮老人。

  赢了官司,外祖父并不欢喜,也无悲伤。这场官司的输赢并没有什么意义。也许他从一开始就没考虑过输赢,他只是为了耗尽家财才打官司的。那七年真正折磨他的仍然是他自己。

  外祖父的土烟店早已关闭,卖烟土得来的无数钱财滚滚而来,又滚滚而去。外祖父只不过经了一遍手,却完成了一个过程。那终究成了身外之物。他的几千亩地也大多卖掉,赔进那场毫无意义的官司里。

  但他似乎因此从重负中解脱。官司打赢的第二年,外祖父无疾而终,平静地离开了人世。

  大鸟也随后死去。

  也许,世上没有哪条狗比它跑过的路程更长。

  我不知道外祖父是否真的能因此而解脱,也不想重新评判他的一生再去搅扰一个早已安息的灵魂。事实上,我对外祖父还是知之甚少。母亲零星的回忆,并没有为外祖父掩饰什么。她说过,你外祖父卖烟土是不名誉的,发的都是不义之财。这是母亲的品性。她一生耿直而近偏执,常在村里为邻里排解家庭纠纷,只以是非为标准,并不顾忌得罪谁。

  我不想再责怪外祖父什么。他离我已十分遥远。人间的许多是是非非,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淡漠而轻飘。何况他生活在那个社会。我只想说,那是一段历史,一部沉甸甸的人生。在那条风雪弥漫的千里古道上,起码留下两行清晰的脚印,一行属于外祖父,一行属于大鸟。

  外祖父去世后,外祖母也一病不起,常年卧床。家中事里外都由二舅操持。其实外祖父在世时,家里的数千亩地也一直由他经管的。现在还剩百十亩薄田,光景一落千丈,下人们大都散了,二舅便带领一群兄弟亲自耕耘收获,过起俭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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