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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帝与中华民族的创新精神

何星亮

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通过不断创新来实现的。创新不仅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因素,而且也是保护和传承文明的主要动力。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创新的能力,既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也无法保护和传承本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永葆自己的文化特色,才能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才有可能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因此,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深入研究中华民族先辈的创新精神,继承和发扬创新传统,是复兴中华文化的重要一环。炎帝是传说中的中华人文始祖中创新较多的始祖,本文通过分析炎帝的创新传说,说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创新精神的重要性。

从文化的角度而言,创新可分为三大类,一是科技文化的创新,它所表现的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为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各种生物性需求而发生的。二是制度文化的创新,它所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为了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社会性需求而发生的,如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三是精神文化的创新,它所表现的是人与自我的关系,是为了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精神生活的需求而发生的,如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创新。本文主要从三方面分析炎帝的创新传说。

本文所说的“炎帝”,不是指一个人。不少学者认为,“炎帝”是最初活动在宝鸡渭河流域姜姓部落集团首领的名号。后来,这一部落集团向东发展,向南迁徙,达到今天山西、河南、河北、湖北、湖南之后,他们的后继首领仍然沿袭着这个名号。有的古籍记炎帝传八世,有些学者对八世炎帝作了详细考证。葛文华:《再论炎帝名号的原始含义》,宝鸡市社科联编:《姜炎文化论》,三秦出版社2001年版,第79页;何光岳:《炎帝八世考》,宝鸡市社科联编:《姜炎文化论》,三秦出版社2001年版,第29-41页。从近、现代原始民族来看,首领称号是公共的,并不是一个首领所专有,新石器时代的姜姓部落集团无疑也一样。也就说,“炎帝”是指新石器时代姜姓部落集团的先后相承的多个首领。

一、创新的概念和形式

1.“创新”的概念和中文“创新”一词的出现

“创新”这一词是近几年使用频率很高的术语。关于“创新”的概念,各学科有不同的解释。一般而言,“创新”是指创造和发现新东西。例如,人类学界一般认为,创新是文化变迁的基础,“创新”是指“在实质上不同于现有形式的任何新思想、新行为或新事物”。H.G.Barnett,Innovation:TheBasicofCultureChange,NewYork,1953,p7(霍默·G·巴尼特:《创新:文化变迁的基础》,纽约1953年版,第7页)。“创新”既指人类社会制度和习俗的革新和改造,也包括科学技术的发现和发明。

中文“创新”一词,出现较早,不过,词意与现代不同,主要是指制度方面的改革、变革、革新和改造,并不包括科学技术的创新。据目前所见资料,最早见于《魏书》:

“革弊创新者,先皇之志也。”《魏书》卷六十二。

比《魏书》稍晚的《周书》两次出现“创新”一词,《南史》出现一次。

“自魏孝武西迁,雅乐废缺,征(斛斯征)博采遗逸,稽诸典故,创新改旧,方始备焉。”《周书》卷二六。

“大象初,征(斛斯征)拜大司徒。诏(于)翼巡长城,立亭鄣。西自雁门,东至碣石,创新改旧,咸得其要害云。”《周书》卷三十。

“今贵妃盖天秩之崇班,理应创新。”《南史》卷十一。

上述所引古籍中的“创新”一词,大抵与“革新”同义,主要是指改革制度。

《魏书》的作者是北齐史学家魏收,其生活年代为公元505-572年。《周书》为唐初史学家令狐德棻等撰,《南史》为唐李延寿撰。此外,同为李延寿所撰《北史》三次出现“创新”一词,不过,与“创新”有关的段落均抄自《魏书》和《周书》。也就是说,在6世纪初,“创新”一词便在中文中使用,在唐代已十分流行。

2.创新的形式

关于创新的形式,学术界没有公认的说法。笔者认为,创新包含三种形式:即发现、发明和革新。

(1)发现。发现与“科学”相关联,指观察事物而发现其原理或法则,即发现已经存在但不为人知的规律、法则或结构和功能。发现主要是寻找或认识两个方面的东西,一是对自然界各种原理、规律的寻找或认识;另一种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寻找或认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的都有一定的规律、法则或结构和功能,需要人们通过观察、研究去寻找或认识。也就是说,发现是使那些已经存在、但过去不为人所了解的事物变得为人所知,给人类增添新的科学知识。例如,原始时代的人们以石投水则沉,投以木则浮,因而发现水有浮力。牛顿见苹果从树上掉了下来的事实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并从数学上加以论证。他发现潮汐的大小不但同朔望月有关,而且与太阳的引力也有关系。

(2)发明。发明与“技术”和“工艺”相关联。发明与发现密切相关。发现是通过观察事物而发现其原理;发明是根据发现的原理而进行制造或运用,产生出一种新的物质或行动。例如,古人发现水有浮力,于是根据这一原理“刳木为舟”②《易·系辞下》,把大木头挖空,造成独木舟,这叫发明。古人发现鱼尾划水而游,于是“剡木为楫”②一种,制作划船的木楫。英国人詹姆斯·瓦特看到沸腾的水可以掀动壶盖,发明了蒸汽机。

根据发明的实质,发明又可分为“基本发明”(basicinvention)和“改良发明”(improvinginvention)两类。基本发明可以解释为含有一种新原理的应用,或综合诸原理而进行一种新的发明。就这种意义来说,它是基本的,是使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而且一般会成为其他发明的基础。改良发明,顾名思义,乃是某种产品进行修改或改造,旨在于增加它的效率,或使之可作为某种新的用途。中国古代十分善于“基本发明”。近代以来,欧美人较善于“基本发明”,而日本人较善于“改良发明”。

(3)革新。革新即变革或改变原有的观念、制度和习俗,提出与前人不同的新思想、新学说、新观点,创立与前人不同的艺术形式等。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为适应这种变化,人们原有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礼仪制度、生产制度和宗教制度等,也必须随着不断地革新。学术界和艺术界也一样,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超越前人。

发现、发明、革新等创新形式对社会文化发展变迁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例如铁犁牛耕导致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变革,内燃机的发明激发了英国的工业革命。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使秦国由弱变强。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发生史无前例的巨大变化。

二、炎帝与科技文化的创新

科学技术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随着人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也随之不断发展,人类对自然界中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获取能力、支配能力和使用能力也不断提高,人类社会也就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进步。“技术是发展人类文明的强大动力,特别是技术与科学的紧密联系”。美国科学促进协会:《面向全体美国人的科学》,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译,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2001年版,第21页。

大约从公元前10000年起,人类的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即发生新石器革命或“农业革命”,人们开始种植农作物和饲养家畜,并开始从游徙过渡到定居,出现村落,这些为文明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英国著名考古学家柴尔德(VereGordonChilde,1892-1957)认为,文化和社会的进化在于技术的进步,因而提出技术决定论。他在《人类创造自身》中译本为《远古文化史》,周进楷译,群联出版社1954年版。(1936)一书中,把人类早期社会的发展分为石器、新石器和铁器三阶段,并首创“新石器革命”(NeolithicRevolution)、“城市革命”(UrbanRevolution)和“人类知识革命”(RevolutioninHumanKnowledge)等概念,以说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变迁。他主要利用考古资料去论证技术进步引起社会和政治结构的进化,提出由于技术进步,导致新石器革命和城市革命的著名论断。新石器革命导致农业的产生,因此新石器革命通常又称为“农业革命”。城市革命导致城市的出现,知识革命导致文字的产生。他特别强调新石器革命和城市革命,使人类社会由蒙昧时代进入野蛮时代和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他的理论为西方学术界普遍认可和采用,尤其是考古学界,至今仍被奉为基本的文化进化理论。

从古籍记载来看,炎帝可说是中国农业革命的创始人,他不断进行了一系列的科技创新,发明了种植农作物,发明刀耕火种,发明农具,发明陶器和医学等,他丰富了人们的食物品种,改善了人们的饮食结构,提高了人们防病、治病的能力。这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发明种植农作物

人类社会第一次大革命——农业革命是由采集食物的经济向生产食物的经济的转变为分水岭,是人类改变生存方式的伟大革命,是人类文明形成的开端。人类倘若不会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将永远处于渔猎采集的原始状态,文明也就无从产生。因为,在狩猎、采集时代,人和动物没有根本性的区别:一是人和动物一样,主要靠自己的本能生存和繁衍;二是人和动物一样,主要靠自己的体力获取食物,社会生产主要是攫取性的,与一般动物捕获食物没有根本性的不同;三是人和动物一样,过着迁移不定的生活方式,人们无法定居,村落也不可能形成,都市更无从谈起,文字也不可能出现。

发明种植农作物和饲养家畜,是人类历史上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发明”。因为,种植农作物和饲养家畜是一般动物所不具有的技能。农业出现之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变。人们可以依靠自身的智慧和力量来增殖天然产品,对自然的依赖逐渐减少。这为定居、村落、城市、宗教、文字等文明要素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在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中,炎帝以发明农耕而著称,是农业的发明者。传说炎帝之前,人们主要从事狩猎和采集为生,以禽兽之肉为主食。至炎帝时代,人口大量增加,仅靠狩猎生产已经不能解决人们的日常生活之需。而且,长期过着禽兽般的生活,疾病毒伤之事经常发生,生命安全没有保障。炎帝经过长期的观察和实验,培育了农作物,发明了农业,并教百姓种植农作物,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从野蛮时代走向文明时代。于是,人们称之为“神农”。关于这些,许多古籍均有记载。

《管子·形势解》:“神农教耕生谷,以致民利。”

《商君书·算地》:“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

《白虎通义·号》:“谓之神农何?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

《淮南子·修务训》:“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虫龙蠬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

《初学记》卷九:“陆景典语曰:神农尝草别谷,蒸民乃粒食。”

《通志》卷一:炎帝时,“民不粒食,未知耕稼。于是,因天时相地宜,始作耒耜敎民蓺五谷,故谓之神农。”

《艺文类聚》卷十一引贾谊《新书》::“神农以为走禽难以久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察实咸苦之味,教民食榖。”

《天中记》卷十一:“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蛖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植五榖,相土地宜燥湿肥硗髙下。……神农以为走兽难以久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实,察咸苦之味,教民食谷。神农尝百草,分五谷,蒸民乃粒食。”

《风俗通义》卷一:“神农,神者,信也。农者,浓也。始作耒耜,教民耕种,美其衣食,德浓厚若神,故为神农也。”“神农悉地力,种谷疏,故托农皇于地。”

《毛诗正义》卷十四之一引《郊特牲》注云:“先啬,若神农。”“田祖,始耕田者,谓神农。”“先为稼穑,谓之先啬。神其农业,谓之神农。名殊,而实同也。以神农始造田谓之田祖。”

《事物纪原》卷九:“耕盖始于炎帝。”

以上记载说明古代中国人都认为种植农作物和人民以谷为食始于炎帝时代,并认为炎帝是农业的发明人,后人把这一功劳归之于炎帝,并根据有关传说,编有《神农教田相土耕种》十四卷。《汉书·艺文志》。

炎帝所种的农作物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传说和考古资料来分析炎帝所种的农作物。

(1)从传说看炎帝发明的农作物。关于炎帝发明种植农作物的传说,主要有两种。

其一,“天雨粟”传说。“天雨粟”传说一般均认为出自《周书》。《太平御览》卷一引《周书》:“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艺文类聚》卷十一引《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为耒耜、钅且、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以助果蓏实。”《初学记》卷一引《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帝耕而种之。”《六家诗名物疏》卷五二引《周书》:“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农桑辑要》卷一引《周书》:“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遂耕而种之”。

“天雨粟”传说说明炎帝发明的农作物是粟谷。粟谷是中国古代北方普遍种植的农作物,因而除了关于神农时“天雨粟”的传说,其他古籍也记述了较晚时代其他“天雨粟”的传说。

《淮南子·本经训》:“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太平御览》卷840引《河图说微》曰:“苍帝起,天雨粟也。”

《太平御览》卷840引《风俗通》:“燕太子丹仰叹,天为雨粟。”

《太平御览》卷840引《古今注》:“武帝建元四年,天雨粟。宣帝地节三年,长安雨黑粟。元帝竟宁元年,南阳山郡县雨粟,色青黑,味苦,大者如豆,小者如麻子,赤黄,味如麦。建初二年,九江寿春雨粟。光武建武二十年,清河广川雨粟,大如苋实,色黑。”

《太平御览》卷877:“燕丹囚於秦,天雨粟於燕。后,秦灭之。”

《太平御览》卷877引《后汉书》:“光武末,陈留雨粟,形如稗实。”

以上古籍中关于“天雨粟”的传说,无疑是根据《周书》记述的“天雨粟”的传说演化而来。

其二,“丹雀衔九穗禾”传说。“丹雀衔九穗禾”传说,最早出自东晋王嘉的《拾遗记》,说炎帝教民播种百谷,谷种是神鸟送来的。

《拾遗记》(卷一):“(炎帝)时有丹雀衔九穗禾,其坠地者,帝乃拾之,以植于田,食者老而不死。”

其他古籍均引《拾遗记》,如《广博物志》卷四十二引《拾遗记》:“炎帝时,有丹雀衔九穗禾,其坠地者,帝乃拾之以植于田,食者老而不死。”《格致镜源》卷六十一引《拾遗记》:“炎帝时有丹雀衔九穗禾其坠地者帝乃拾之以植于田食者老而不死。”《佩文斋广羣芳谱》卷九引《拾遗记》:“时有丹雀衔九穂禾,其坠地者,帝乃拾之,以植于田,食者老而不死。”《渊鉴类函》卷二六八:“时有丹雀衔九穗禾,其坠地者帝乃拾之,以植于田,食者老而不死。”《绀珠集》卷八:“丹雀衔九穗禾”。

“九”是单数中的最大数字,一般象征“数量多”、“尊贵”或“至高无上”之意。汉光武帝名为刘秀,是因为出生之时有一茎九穗的嘉禾。《艺文类聚》卷10引《东观汉记》:“光武帝夜生时,有赤光,室中尽明,皇考异之,使卜者王长卜之,长曰:此善事,不可言,是岁有嘉禾生,一茎九穗,长大於凡禾,县界大丰熟,因名上曰秀。”

此外,其他古籍也有不少“一茎九穗”的记述。如:《太平御览》卷873引沈约《宋书》曰:“文帝时,醴湖生嘉粟,一茎九穗。”《论衡·吉验篇》:“是岁,有禾生景天中,三本一茎九穗,长於禾一二尺,盖嘉禾也。”宋人普济《五灯会元》卷20:“麦秀两岐,禾登九穗,”《艺文类聚》卷85引《古今注》曰:“和帝元年,嘉禾生济阴城阳,一茎九穗。”

除了一茎九穗之外,还有不少一茎多穗的传说。如《太平御览》卷873引《尚书中候》曰:“嘉禾,茎长五尺,三十五穗。”又引《诗含神雾》曰:“尧时嘉禾七茎,连三十五穗。”又引《孝经援神契》曰:“王者德至於地,则嘉禾生。”。又引《齐书》曰:“武帝时,固始县嘉禾一茎五穗。新蔡又获一茎九穗、一茎七穗。”又引《梁起居注》曰:“大同六年九月,始平献嘉禾,一茎十七穗。”《艺文类聚》卷85引《古今注》曰:“安帝延光二年,嘉禾生九真榖,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又引《吴志》曰:“赤乌七年,宛陵言嘉禾生。”又曰:“会稽言嘉禾生,改年为嘉禾。”又引晋《起居注》曰:“武帝世,嘉禾三生,元帝世,嘉禾三生,其茎七穗。”

“丹雀衔九穗禾”传说中的“穗禾”、“嘉禾”、“嘉谷”等,学术界通常认为就是粟谷。这也说明炎帝发明的农作物是粟谷。

“丹雀衔九穗禾”与“天雨粟”传说,虽然内容不同,但实质是相同的。当是同一传说在不同时代的变体。“天雨粟”的传说,各种古籍均引自《周书》。《周书》是记载周朝历史的史书,一般认为成书于战国。《汉书·艺文志》明确记载:“《周书》七十一篇。”显然汉朝时该书已被官府确认。而“丹雀衔九穗禾”传说最早出于东晋王嘉的《拾遗记》。可见“天雨粟”传说早于“丹雀衔九穗禾”传说。这说明“丹雀衔九穗禾”的传说是“天雨粟”传说较晚时期的变体。

从以上两则传说可以看出,炎帝发明的农作物是粟谷。有些古籍还记述炎帝得嘉谷之所,如《元和郡县志》卷十五引《后魏风土记》:“神农城在羊头山,山下有神农泉,即神农得嘉谷之所。”

这两则记述虽然是传说,但传说中含有史实。粟为旱地作物,是北方地区主要的农作物之一。从采食野生粟到人工种粟,经历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在狩猎采集时代,人和动物一样,食物也没有根本性的区别,都是动物肉或野菜和植物果实等,所以,在当时,人往往把动物看作是自己的同类,并认为禽兽能吃的,人类也能吃。随着自然环境的变迁,当人们赖以生存的主要食物——禽兽越来越少时,同时也随着人口的越来越多,仅靠禽兽难以生存和发展。正如前述古籍所载飞禽或走兽“难以久养民”,于是,炎帝时代的人们“乃求可食之物”。《艺文类聚》卷十一引贾谊《新书》。当人们发现禽类采食粟,那么人也能吃这种谷类,于是便常采野生谷类等为食。而野生谷类数量有限,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便想办法以人工的方法种植。当人们发现,粟成熟后,种子落在地上,尤其是在下雨时,大量的成熟粟落在地上,或者当人们发现丹鸟衔着的野生谷穗掉下来落在地上,第二年会生根发芽,长出新苗、新穗时,人们发现粟的生长和成熟规律,经过长时间的实践,逐步掌握了种植粟的方法和技术。

(2)从考古资料看炎帝发明的农作物。从考古资料来看,一般也认为炎帝所发明的是粟谷。粟谷是人类最早的人工栽培的农作物之一。中国粟谷的驯化和栽培是世界上最早的,它是新石器时代西北地区主要的农作物。在作为炎帝故里的宝鸡北首岭等遗址,均发现粟谷,这说明在新石器时代西北地区普遍种粟。《大百科全书·考古卷》“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农业”条称:“粟(Setariaitalica),俗称小米。在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普遍发现,像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中都有遗存,总数已达20余处。它往往被贮藏在窖穴或陶器中,都已炭化或朽成粉末,经形态和灰像法的鉴定可以得到确认。对这一带出土的若干人骨,用碳14测定食谱,结果也表明是以粟类为主要食物。粟除黄河流域之外,在东北、西南和台湾一带也有发现,同样是出在比较干旱的高地上,在当时是种植比较广泛的一种农作物。一般认为粟是从狗尾草(Setariavividis)驯化来的,在中国至少从七八千年前已开始大量种植,远早于其他地区,因而粟的驯化和栽培可能首先起源于黄河流域。”距今七八千年的河北武安磁山文化、河南新郑裴李岗文化、陕西老官台文化,均有大量的粟贮存,其中磁山遗址窖藏之粟,学者估算约12万斤。佟伟华:《磁山遗址的原始农业及其相关问题》,《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

一些学者认为,陕西仰韶文化和前仰韶文化遗址大多是炎帝部落集团生活的地区,炎帝发明的农业主要是粟谷农业。如著名考古学家石兴邦认为:“炎帝族以粟作农业为主”,炎黄部落集团活动的秦陇高原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是“以仰韶文化和前仰韶文化为主体的粟作农业文化”。石兴邦:《有关炎帝文化的几个问题》,宝鸡市社科联编:《姜炎文化论》,三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17页。

炎帝为什么最早种植粟?粟之所以成为人类早期培育的作物,与粟的特性有关。

其一,粟是人们理想的优质食物,营养价值高,性温,易消化吸收。《说文》:“粟,禾子也,嘉谷之实也”。粟米色泽金黄,晶莹而多汁,粘软爽口,清香浓郁,味美甘滑,回味悠长。《吕氏春秋·孝行览》:“饭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其注云:“不周山,在昆仑山北”。

其二,粟具有养肾补身的药用功能,至今仍是北方老人、产妇的滋补佳品。粟古称“禾”,即“和”之初文,谓中和的意思,是指粟的品质温和,用以养生。北方民间流传着一句俗话:“小米养人”。《太平御览》卷840引《吴氏本草》:“陈粟,……无毒,治痺热渴,粟养肾气。”据现代科技检测,小米含较高的蛋白质、脂肪、粗纤维及钙、磷、铁、胡萝卜素、硫胺素、核黄素、尼克酸、维生素B13与B15等多种微量元素。小米中铁的含量在5种粮食作物中居首位,并含有较多人体可利用的有机硒,有助于治疗一些疾病及保健长寿。粟米中全部不饱和脂肪酸的组成比例,相当于玉米油、红花籽油等高级营养油的组成。常吃粟米的人大大减少中枢神经、心血管、心脏病和癌症等疾病的发生。

其三,粟的籽粒小,皮壳易脱离,容易加工成粟米或米粉。因其粒小,直径1毫米左右,故又名小米。另外,粟谷本身不坚硬,生食易嚼,蒸煮易熟。《太平御览》卷840引《淮南子》:“粟得水而熟,甑得火而液。”

其四,粟容易长期贮藏。因粟的皮壳光滑,包裹严密,不易受潮和虫蛀。因此,上古时代主要以保存粟为主。《太平御览》卷840引《周礼·地官下》曰:“仓人,掌粟入之藏。”郑玄注:“九谷尽藏,以粟为主。”。

其五,粟为耐旱作物。粟适合在干旱而缺乏灌溉的地区生长,尤其适于北方黄土高原生长。

其六,粟生长期短,结实率高,一般是四、五月播种,九、十月即可收获。

由于粟具有以上优点,因此,原始时代的人们最早发明、培育了粟。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最早的从粟开始发展起来的农业国家。自商代至秦汉,粟都被列为五谷之首,是古代北方人们主要的粮食。中国最早的酒也是用小米酿造的。许多朝代都把粟作为贡品之一。《太平御览》卷840引《礼记·曲礼上》曰:“献粟者执右契”。之所以要执右契,其注云:“契,券要。右,尊也。”由于粟在五谷中是最好的谷物,因此古代人们往往把粟看作是君子之德的象征。《太平御览》卷840引《管子》:“桓公观於野,曰:‘何物可比君子之德?’隰朋曰:‘粟可比君子之德。’”祭祀父母也以粟为上。《太平御览》卷840引《礼记·祭义》曰:“父母既殁,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谓礼终。”

2.发明刀耕火种

据考古资料,农业是在距今一万年前出现的。农业的发明使人类利用和控制自然的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美国著名的人类学家L·怀特(LevinAlvinWhite,1900-1975)曾提出文化演化“物能说”。他认为,技术进步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而技术进步又主要表现在人类利用能源的进步。也就是人类可以控制使用的“能”(energy)技术的逐步的提高。“能”之渊源有二:其一是来自人体本身,其二来自自然界。人类利用能源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人类仅依靠自己的体能而获取食物的阶段,即渔猎采集时代。第二个阶段是人类能够通过利用自然界中能源(太阳光、火、风、水、土等)而获取食物的阶段。人类通过新石器革命,农业和畜牧业产生,从攫取性经济生产过渡到生产性的生产。人类开始利用人体之外的能,耕种农作物,提高了人类对于太阳能和火等自然能源的利用和控制;动物的饲养则增加了人类对动物能源的利用;新工具的发明降低了能源的损耗,提高了能源的利用率。第三个阶段是通过动力革命,对新能源如煤、油和水力资源能够充分利用的阶段,即蒸气的驾驭、内燃机的发明和人工电力的生产的时代,也就是现代工业化时代。工业革命促使封建主义让位于资本主义,并使社会再组合和文化重新调整。第四个阶段是人类能够利用原子能的时代,也就是当代世界。1945年,人类成功地征服了亘古以来最巨大的能源——掌握并使用原子能技术。每一次新能源技术的发明,一旦被利用,将产生无穷无尽的效益,促成新的社会文化进化的连锁反应,同时也将促成社会革命。参看黄文山:《文化演进的基本法则试探》,张益弘主编:《黄文山文化学体系研究集》,台湾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22-231页;华莉莉:《文化进化论》,张益弘主编:《黄文山文化学体系研究集》,台湾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337-350页;(美)E·A·霍贝尔著,杨希梅译:《文化演化及其研究方法》,覃光广等编:《当代国外文学研究》,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第91页。

众所周知,万物生长靠太阳。原始时代的人们很早就认识到这一原理,认识到太阳光和水对农作物生长、成熟的重要性,因此,教百姓在山的阳面种作物。《管子·轻重戊》说:“神农作,树五谷淇山之阳,九州之民乃知谷食,而天下化之。”

农业形成之后,曾经历过多种耕作方式。在农业发明之初,尚无农具,种植方法很原始,即将采集的野生谷物种子撒在地上,让它自然生长,到成熟时用手摘取,这是最原始的农业生产方式。直至近代,不少民族仍采用这一耕作方式,如云南部分地区的独龙族就是将野生稻的种子撒在草地上,然后把草拔下来,既清除了影响农作物生长的杂草,又可利用带起来的泥土掩埋种子。农作物长大后,如果附近的草木遮挡阳光,则把这些树枝和杂草折断,让作物在阳光下生长。宋兆麟等:《中国原始社会史》,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第131页。一些游牧民族也采用类似的方式,如哈萨克族牧民在20世纪50年代前,以牧为主,但也种些小麦等农作物。农作物种在冬牧场向阳之处,每年春天离开冬牧场前(一般在3—4月间)翻好地,播上种子,随即离开,农作物长出来后,一般不进行除草、施肥等中耕管理,秋天回到冬牧场时便收割粮食。这种不烧不耕的种植方法,是最原始的耕作方式,可称之为“野耕”或“荒耕”。

第二种是刀耕火种,也有人称之为“游耕”。这种耕作方式除了充分利用太阳光之外,还利用火的功能进行耕种。当人们发现火烧山后种下的农作物长得特别好时,于是便认识到火不仅可以除掉杂草,而且还能使土地肥沃,并能把各种植物烧成灰而成为肥料。早期的刀耕火种,一般是一块地耕种一、二年后便抛荒休闲。至近现代,仍有不少民族实行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如居住在西双版纳山区的基诺族也曾经实行过刀耕火种这种生产方式。他们的刀耕火种方式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无轮作刀耕火种型。通常是在海拔较高、坡度较大、土壤瘠薄的林地,其轮歇特点是一块土地只种一年,不复种便抛荒,休闲期短则七、八年,长则十余年。此种方式是纯粹的刀耕火种,不使用锄犁耕地,实行免耕法,砍烧树木后,点播种子,既保肥又使植被恢复快,减少水土流失。第二种是短期轮作刀耕火种型。就是连续耕种两年,休闲七八年至十余年,并采用棉、稻轮作或豆、稻轮作。第一年免耕,直接点播。第二年锄耕,或点播或散播。第三种是长期轮作刀耕火种型。这种耕作法多为海拔较低、坡度平缓的肥沃林地。轮作三五年,休闲十余年乃至二十余年。也有少数轮作七八年甚至十几年的。不过,耕作时间越长,抛荒休闲的时间也越长。

云南大部分地区的独龙族刀耕火种,其耕作方式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早期的刀耕火种农业,以砍烧天然的树木和竹子等为主,这种耕地占独龙族全部刀耕火种地的70%—90%,其方法是一般种植一年抛荒数年。通常是在冬天或春天,也有在夏天选取地段,砍伐荞木、灌木,连同杂草,待其草木干枯,聚以举火焚之,利用灰烬作为肥料。播种的方式有:一是漫撒,如苦荞、甜荞等;二是点种,用点种棒自下而上点种,如种包谷。种一年后,就轮休丢荒,经过五到七年,等其草木重新长成后,再砍烧荒。第二类是晚期的刀耕火种,以砍烧人工栽培的树木为主,主要是栽培水冬瓜树作为肥料。独龙族祖先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认识到水冬瓜树由于叶枝茂盛,焚烧后的灰肥力大,于是便在水冬瓜树较多的地方进行刀耕火种。但由于水冬瓜树面积有限,于是便发明了人工栽培水冬瓜树的方法。在水冬瓜地里种植的一般方法是:第一年种荞子,第二年松土后种小米,第三年种稗子,然后抛荒五到六年,待水冬瓜树长大后再烧山种地。这种方法较前一种进步,可以连续种植作物三年再抛荒。《独龙族社会历史调查》(一),云南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第101-103页;《独龙族社会历史调查》(二),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4-5页。

中国的刀耕火种农业源流久远。炎帝是传说中的刀耕火种的发明人。据古籍记载,炎帝又称“烈山氏”、“厉山氏”等。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有烈山氏之子曰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国语·鲁语上》:“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

《礼记·祭法》称:“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郑注:“厉山氏,炎帝也,起于厉山,或曰烈山氏。”孔疏:“农,谓厉山氏后世子孙,名柱,能殖百谷为农官,因名农。”

《水经注·漻水注》:“赐水源出大紫山,分为二水,一水西经厉乡南,水南有重山,即烈山也。山下有一穴,父老相传云是神农所生处也。故《礼》谓之烈山氏。水北有九井,子书所谓神农既诞,九井自穿,谓斯水也。又言汲一井,则众水动。井今湮塞,遗迹仿佛犹存焉。亦云赖乡故赖国也,有神农社。赐水西南流注入于漻,即厉水也。赐、厉声相近,宜为厉水矣。一水出厉乡西南入随,又注漻。”

学术界一般认为,“烈山氏”、“厉山氏”和“神农氏”等,都是炎帝的别称。有些古籍还认为炎帝起于“烈山”。如《礼记集说》卷一〇九注引《帝王世纪》:“神农氏,起于烈山,即炎帝也。”《通志》卷一:“炎帝神农氏,起于烈山,亦曰烈山氏,亦曰连山氏,亦曰伊耆氏,亦曰大庭氏,亦曰魁隗氏,亦曰人皇。”《历代通鉴辑览》卷一:“炎帝神农氏,……起于烈山,故亦曰烈山氏。长于姜水,故以姜为姓,以火徳代伏羲氏治天下,故曰炎帝。帝母曰安登,有神龙之感而生帝于烈山。”《历代建元考》卷二:“炎帝神农氏,姜姓,起于烈山,以火徳代伏羲氏治天下”。《隐居通义》卷二七:“烈山氏,炎帝之号也,起于烈山。”

据何光岳考证,炎帝有八代,第一代为神农氏,生于姜水,即今陕西宝鸡市南。第二代烈山氏柱,烈山、厉山、赖山均为同音异写。烈山在湖北随州市西北厉山镇,因烈山氏炎帝柱生于此而得名。何光岳:《炎帝八世考》,宝鸡市社科联编:《姜炎文化论》,三秦出版社2001年版,第34-35页。

所谓“烈山”氏,就是《孟子·滕文公上》“烈山泽而焚之”之意,也就是最早以火烧山的“刀耕火种”的氏族部落。以火助耕是农业发展的重要过程。另外,炎帝之“炎”从叠火之形。《左传》昭公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哀公九年:“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从其得名称可知炎帝与“火”崇拜有关,应无疑义。炎帝部族之所以崇拜火,并以“火”为部族名,当时与炎帝部族最早从事刀耕火种有关。

“烈山泽而焚之”的刀耕火种方式直到近现代仍在不少民族中保留。如云南的独龙族在20世纪50年代前,主要在山坡上进行刀耕火种,一般从江边到高山分成二至三段林区,在每一段林区居住三四年,多则五六年,砍烧完最后一段林区,再从第一段林区开始。一般是在每年4—7月间,将一片片的林木砍倒晒干,然后放火焚烧。如果是初次砍伐的原始林地,树木较大,一般在冬季砍烧,才能把巨大的树干烧成灰烬。如无雨水,砍后十余日便可烧山。如遇天雨,则需较长的时间。为了确保刀耕地来年生长树木,必须保护树根不被烧死,所以,烧山时选择阳光不太强烈的日子。此外,对生产节令要求也很严格,砍伐树木既不能迟,也不能提前。如果砍迟,则影响焚烧和播种。不过,提前砍也不能提前焚烧,如果焚烧后不播种,则会长出杂草。如果未到播种季节播种,会造成种子腐烂。《独龙族社会历史调查》(一),云南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第101-103页,;《独龙族社会历史调查》(二),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70-75页。

除了独龙族和基诺族之外,南方的畲族、土家族、瑶族、苗族、黎族、高山族、傈僳族、彝族、纳西族、阿昌族、景颇族、普米族等山地民族,历史上都曾进行过刀耕火种。宋人范成大在《劳畲耕·并序》中提到:“畲田,峡中刀耕火种之地也。春初斫山。众木尽蹶。至当种时,伺有雨候,则前一夕火之,藉其灰以粪,日雨作。乘热土下种,即苗盛倍收。无雨反是。山多硗确。地力薄则一再斫烧。始可艺。春种麦、豆作饼饵以度夏。秋则粟熟矣。”薛梦符在《杜诗分类集注》卷七中对于畲田有如此的解释,其曰:“荆楚多畲田,先纵火熂炉,候经雨下种,历三岁,土脉竭,不可复树艺,但生草木,复熂旁山。畲田,烧榛种田也。尔雅一岁曰菑,二岁曰新,三岁曰畲。易曰不菑畲。皆音余。余田凡三岁,不可复种,盖取余之意也。熂音饩,燹火烧草也。炉音户,火烧山界也。”

炎帝时代的刀耕火种可能与上述少数民族相类似,只不过工具更为简陋一些。据考古出土的一些实物来看,原始农业使用的工具主要有石刀、石斧之类,这些都是用来砍伐树木的。

3.发明耒耜

农业的耕作方式,先后经历了若干阶段。一是不耕的早期农业,二是火耕农业,三是耜耕农业,四是锄耕农业,五是犁耕农业,六是机耕农业。据西方考古学资料,公元前4000至3300年,欧洲和埃及已出现了木锄和简单的木犁。(德)维尔纳·施泰因:《人类文明编年纪事·科学技术分册》,龚荷花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1-2页。

在原始农业的初期阶段,人类完全模仿野生谷物的生长过程种植,主要靠双手来进行简单的种植和收割,并没有专门农业生产工具。经过实践,人们逐渐使用石刀、蚌刀等工具来收割,用石磨盘来加工粮食。发明火耕农业之后,用石斧、石锛等石器工具来砍伐荒地上的树木再放火焚烧。后来,人们为了提高产量,需要穴种和平整土地及修沟疏水,于是发明了耒耜,称之为耜耕。耒耜开始是木质的,后来又增加了骨耜、石耜(铲)、石锄、石钁等农具,加工农具也增添了杵臼。

中国耒耜农具是谁发明的?始于何时。从传说来看,炎帝最早发明了耒耜。不少古籍均记载了炎帝神农氏创制耒耜等农耕工具。

《易·系辞下》:“庖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其意为:伏羲氏死后,神农氏兴起,砍削木头作为耜,揉曲木头作为耒,将耕地锄草的方法教给天下人们。这大概是取象于《益》卦。

《绎史》卷4引《周书》:“神农之时,……为耒耜、鉏、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助,百果藏实。”

《风俗通义》卷一:“神农,……始作耒耜,教民耕种,美其衣食,德浓厚若神,故为神农也。”

耒是一种原始的翻土农具,形如木叉。⑤《辞源·耒》第三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523页。《周礼·考工记·车人》:“车人为耒”。疏云:“耒状若今之曲杴柄也。”《礼记·月令》“季冬之月”:“修耒耜。”疏云:“耒者以木为之,长六尺六寸,底长尺有一寸,中央直者三尺三寸,勾者二尺有二寸。”古代的“耒”可能与独龙族原始农业中使用的“郭拉”(独龙语,有的译作“戈拉”)类似。“郭拉”呈木钩状,系利用两股树杈,一股削平整,约留二尺左右的长度作为握柄,另一股大部削去,仅留半尺左右,并削尖,作为挖土部分。④《独龙族社会历史调查》(二),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3页。也有人认为,耒是由挖洞点种的尖头木棒——“柱”发展而来的。一些学者认为,“烈山氏之子曰柱”《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之“柱”,既是人名,也是工具名,是一种挖穴点种的尖头木棒。这种工具,在20世纪50年代前的独龙族还存在。独龙语称“宋姆”,意即“点种棒”。竹或木均可,制作简单,拣一小竹棍或木棒,削尖其一端即成。点种或栽种时,用此种棒点穴下种。④。这种工具是最为原始的,后来发展成耜。

一般认为,耜是从耒演变而来的。通常又合称“耒耜”,“耜以起土,耒为其柄”。⑤《释名》:“耜,齿也,如齿之断物也。”耜是在耒的底端加固上类似锹头或锄头的“齿”,用来翻土或开行刨沟的锄耕复合农具。用耜翻土的面积比耒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因此被普遍采用。

宝鸡地区也有关于炎帝发明耒耜和牛耕的传说。上古时,先民使用的工具是石镰石铲,费时费力,辛苦一天也耕种不了多少。炎帝一心要找一个省时省力的好办法。一天,他们上山打猎,看到一只野猪,用嘴在地上一拱一拱,一会儿就拱出一道渠沟。炎帝得到启示,用一个弯曲的树干,将顶端用石斧削尖,先民们推的推,拉的拉,拱出的土非常松软。大家非常喜欢使用,炎帝给它起名叫“耒耜”。这便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张犁。后来,炎帝又觉人拉太费力,降服了山里的野牛来为人拉犁。牛的威力,牛的品格,成了先民崇拜的对象。如今,在宝鸡一些山区的农家房檐下仍挂着木犁。这些木犁,纯粹是模型。问其何因挂在这儿,答是祖上传下来的。这便是姜炎族遗风。在宝鸡城西塬边,曾有一座牛头祠,祠中供奉一尊牛头神。另外,宝鸡还有一种独特的古老敬神习俗:家家户户供奉一尊农神,农神只有一个大脑袋,无身躯,亦称“牛头爷”。这便是姜炎族牛图腾崇拜的遗风。李晨:《炎帝传说再探》,宝鸡市社科联编:《姜炎文化论》,三秦出版社2001年版,第287页。

4.发明除虫方法

虫害是农作物的天敌。人们经过长期观察和实验,发明了除虫的方法。《论衡·商虫篇》卷十六记述炎帝作的《神农》记述了除虫的方法:“甘香渥味之物,虫生常多,故谷之多虫者粢也。稻时有虫,麦与豆无虫。必以有虫责主者吏,是其粢乡部吏常伏罪也。神农、后稷藏种之方,煮马屎以汁渍种者,令禾不虫。如或以马屎渍种,其乡部吏鲍焦、陈仲子也。是故后稷、神农之术用,则其乡吏可免为奸。何则?虫无从生,上无以察也。”其大意:甘甜清香味道浓厚的东西,经常多虫,所以五谷中多生虫的是粟。稻子有时有虫,麦与豆不生虫,如果一定要以庄稼生虫而责备主管的官吏,那么产粟的地方的官吏就经常要受惩罚了。《神农》、《后稷》上记载的收藏种子的方法,是煮马屎用汁水浸泡种子,这样可以使禾苗不生虫。如果有的地方用马屎汁浸种,那里的地方官就都成了鲍焦、陈仲子一类的人了。所以,《后稷》、《神农》上的方法被采用,那些地方官就可免除为非作歹的罪名了。为什么呢?虫无从产生,君王和上司也就无法对他们进行考察了。这一记述一方面说明了炎帝发明的除虫的方法,同时也说明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十分重视虫害,并把它作为考核地方官吏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

5.发明医药

据考古资料,医学萌芽于公元前3000年的古巴比伦,约有1000—2000块泥板残片刻画的文字上记载了当时的医学,认为神和鬼怪、星辰和血会引起疾病。在公元前约2550年的苏美尔人的泥板上,记载了15种药物。在埃及,一般认为在公元前2772年已有了医学和医生。伊姆霍特普既是祭司、建筑师,同时也是医生。公元前2700年,埃及已发明了使用夹板固定骨折前臂的医术。公元前2500年,埃及出现描绘外科医生形象的作品。在世界上最早的法典——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约1793-1750年)中,提到了外科手术。如眼科手术,规定了对医生的酬金和处罚。(德)维尔纳·施泰因:《人类文明编年纪事·科学技术分册》,龚荷花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2-6页。这些说明在公元前2000前,人类的医学已发展到较高的程度。

炎帝时代,疾病毒伤之害威胁着人们的生存。防治病痛威胁,保障生命安全,促使原始医药的诞生。早在采集和农业发明过程中,人们便开始尝百草,区分可食与不可食、有毒和无毒等日常知识。随着农耕为主的定居生活,开始了有意识的医药尝试和实践。传说炎帝遍尝百草,为人医病,是华夏中草药的第一位发现者和利用者,被世人尊之为“医药之神”。相传他在位的时候,百姓因为采果子、猎禽兽为食,常常得病。神农深以为忧,于是到处察看地形,品尝各种植物的味道及河水与泉水的甘苦,然后告诉百姓如何饮食。他又亲自品尝各种草木的药性,终于发现了几百种药物。其中上等药一百二十种,可以养生,食之延年益寿;中等药一百二十种,可以养性,食之补虚助气;下等药一百二十五种,可以治病,食之除寒祛热。古籍有不少有关这方面的记载:

《太平御览》卷七二一引《帝王世纪》:“炎帝神农氏……尝味草木,宣药疗疾,救夭伤之命,百姓日用而不知,著《本草》四卷。”《神农本草经》一般认为是春秋之书,可能系神农氏口传之药方而历代增补之书。

《路史·外纪》:炎帝神农氏“磨蜃鞭茇,察色腥,尝草木,而正名之。审其平毒,旌其燥寒,察其畏恶,辨其臣使,厘而三之,以养其性命而治病。一日间而遇七十毒,极含气也。”

《搜神记》卷一:“神农以赭鞭鞭百草,尽知其平毒寒温之性,臭味所主。”

《补史记·三皇本纪》:“神农始尝百草,始有医药”。

《淮南子·修务训》:“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一日而遇七十毒”。

《资治通鉴外纪》卷一:“神农氏,姜姓,长于姜水,以火承木,故为炎帝。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蛖之肉,多疾病毒,伤之害。神农以为,人民众多,禽兽难以久养,乃求可食之物,相土地燥湿肥硗髙下,因天之时,分地之利,教民播种五谷,……又尝百草,酸咸之味,察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天下号曰神农。”

《通志》卷一:神农之时,“民有疾病,未知药石,乃味草木之滋,察寒温之性,而知君臣佐使之义,皆口尝而身试之。一日之间而遇七十毒,或云神农甞百药之时,一日百死百生,其所得三百六十物,以应周天之数,后世承传为书,谓之《神农本草》。又作方书,以救时疾。”

《述异记》卷下:“太原神釜冈中,有神农尝药之鼎存焉。成阳山中有神农鞭药处,一名神农原、药草山。山上紫阳观,世传神农于此辨百药。中有千年龙脑。”

《潜确类书》卷三十一:“神农涧在卫辉府温县。神农采药至此,以杖画地,遂成涧。”

《颜氏家训·书证》:“譬犹《本草》神农所述,而有豫章、朱崖、赵国、常山、奉高、真定、临淄、冯翊等郡县名,出诸药物。”

《说郛》卷三十一《芸窗私志》:“神农时白民进药兽,人有疾病则拊其兽授之语,语如白民所传,不知何语。语已,兽辄如野外衔一草归,捣汁服之即愈。”

《广博物志》卷二十二引《物原》:“神农始究息脉,辨药性,作巫方。”

《周礼注疏》卷五:“案张仲景《金匮》云‘神农能尝百药’,则炎帝者也。言此二人,能合和此术耳。”

《天中记》卷十一:“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蛖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植五谷,相土地宜燥湿肥硗髙下。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神农以为走兽难以久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之实,察醎苦之味,教民食谷。神农尝百草,分五谷,蒸民乃粒食。或云神农尝百药之时,一日百死百生,其所得三百六十物,以应周天之数”。

人们景仰炎帝神农氏和先民们在开创中国医药学方面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及献身精神,将出现的第一部药物学专著归于炎帝神农氏,称之为《神农本草经》。炎帝神农氏于中国医药学的开创发端,功不可没。《隋书》卷三十四:“《神农本草》八卷”,“《神农采药经》二卷”,《新唐书》卷五十九:“《神农本草》三卷,陶弘景集注《神农本草》七卷。”

宝鸡地区传说炎帝当年养过一只药兽,这药兽外形像小狮子,肚子透明发亮,里边的肠肠肚肚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它不但能吃草,还能食虫,吃下的草和虫一眼便能看出有毒没毒。炎帝平日把药兽视为珍宝。药兽成了炎帝尝草食虫、创制医药的好伴儿和得力帮手。后来药兽为炎帝试药而吞下百足虫,中了毒来不及解救而死,水晶肚子里一股浓黑的毒液遍布全身各个血管。炎帝为之又伤心又悔恨,恨自己让药兽错吃了毒虫害了它的性命。于是用石头刻了个药兽,随时带在自己身边,永远怀念这个忠诚的伙伴。宝鸡过去中药房有个习俗,有的在店房门口竖着一只用青石雕刻的狮子,有的在柜台上摆着用玉石雕刻或陶瓷烧成的狮子。据说这就是供奉的药兽。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初。李晨:《炎帝传说再探》,宝鸡市社科联编:《姜炎文化论》,三秦出版社2001年版,第286页。

6.发明陶器

陶器的发明是人类最早有意识地改变无机物的创举。据考古资料,陶器的发明始于公元前约6700年。(德)维尔纳·施泰因:《人类文明编年纪事·科学技术分册》,龚荷花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1页。有人推测,古人为了使枝条编制的器皿耐火和密致无缝,便涂上黏土,经过火烧之后,黏土部分很坚硬,进而发现成型的黏土不要内部容器也可以烧制成器。这可能就是最原始的陶器。也有人认为,古人是偶然发现用手捏成的器物经火烧之后变得结实了,而且不怕水,因此而发现了陶器。

陶器发明之前,食物的加工只能用烧烤的方法进行。陶器的发明,被誉为继火的使用之后的又一大创举,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项重要的技术革命。它是人类最早运用人工来改变物质的性质,并塑造便于使用的物质形状的一项制造技术。陶器是农业的派生的文明。陶器的发明使人们的饮食结构、生活方式和营养状况发生了一场伟大的变革。用陶器蒸煮食物,利于熟化和消毒,丰富了饮食内容,增进了饮食营养。用陶器贮存粮食,可防止霉变等,为长期保存粮食提供了保障。用陶器贮水,方便家庭生活,改变了生活方式。此外,陶器的发明,为原始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场地。

约公元前4750年,欧洲绘有装饰图案的陶器开始出现。北欧出土了约公元前4000年的带有“深雕”装饰花纹的陶器;亚述人生产绘有黑色和红色几何图案的陶器。乌克兰的特里波里村出土了约公元前3700年的螺纹彩陶。公元前约3300年,特勒-哈拉夫文化时期的陶器绘有双耳斧、牡牛头和其他宗教图案;撒马拉的陶器(多为两色)以动物围绕卍字图案为标志;古埃及发现有红色磨光、黑色镶边的陶器,饰有几何和人物图案(以狩猎为题材)陶器。(德)维尔纳·施泰因:《人类文明编年纪事·美术、建筑和电影分册》,苏惠民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3-4页。

传说炎帝“耕而作陶”,是中国制陶业的创始人。炎帝又被尊为“火师”,用火制陶,是他一大神功伟绩。《路史》说炎帝“埏埴以为器”,埏埴就是以泥制作陶器。陶器的制作与定居不可分,因为陶器不易携带,既笨重又容易破损。从事原始农业并定居的人们大多依山傍水而居,他们需要寻找贮水、汲水、贮存和蒸煮食物的器具。

古籍记载炎帝发明了制陶,《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周书》:“神农之时,……作陶,冶斤斧”。

《齐民要术》卷一:“神农……作陶,冶斤斧。”

《资治通鉴外纪》卷一:“神农氏,……作陶,冶斤斧”。

以上史料传说炎帝是陶器的发明人。另据考古资料,在炎帝故里宝鸡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了众多的陶器和陶窑作坊场地遗迹。这说明宝鸡地区不仅适宜于农耕,而且宜于制陶。宝鸡北首岭遗址,出土完整陶器和可复原的陶器166件,陶片约10余万片。既有大量精巧的生产工具,也有众多颇具艺术特色的生活用具。在制陶技术上,出现了从手制向轮制的阶段性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北首岭》,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第51-52页。直到现在,宝鸡广大农村还保留着农、陶并重的传统。不少学者认为,宝鸡北首岭遗址的陶器是炎帝时代的产物。尤其是三足钵、三足罐、三足瓮等最有特色。另外,炎帝部落集团居住地区大致在陕西、甘肃一带。这一地带也是中国彩陶的发源地。据目前考古资料,中国彩陶的发源地是位于甘肃省东部秦安县的大地湾遗址,该遗址一期文化出土的三足钵等200多件彩陶,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时间最早的一批彩陶。这批彩陶距今约8000年,图案虽还不太完整,却将中国彩陶制造的时间上推了1000年。

三、炎帝与制度文化创新

炎帝部落集团自发明种植谷物之后,解决了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在满足了基本的生物性需求后,人们便有条件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性需求和心理性需求了。

人类由渔猎过渡到农业社会之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关系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渔猎时代形成的各种社会制度已经不适应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必须加以变革,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传说炎帝部落集团内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创立了与渔猎时代完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

1.创立了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制度

男女分工并不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据考古学资料,在公元前5000年,开始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男女分工。(德):维尔纳·施泰因:《人类文明编年纪事·经济和生活分册》,董光熙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3页。

男耕女织是几千年来中国农业社会的主要性别分工模式。从神话传说来看,这种分工最早始于炎帝时代。关于这些,我们可以从神话传说和考古资料中得到证明。

《吕氏春秋·爱类》:“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亲耕,妻亲织,所以见致民利也。”其意为:神农的教令说:“男子如果有人正当年却不种田,则天下就会有人因此而挨饿;女子如果有人正当年而不织麻,则天下就会有因此而受冻”。所以神农亲自种田,妻子亲自织麻,以此表示要为百姓谋利。

《庄子·盗跖》:“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冬则炀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

《商子·画策》:“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

《淮南子·齐俗训》:“故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而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自耕,妻亲织,以为天下先。其导民也,不贵难得之货,不器无用之物。是故其耕不强者,无以养生;其织不强者,无以掩形。有余不足,各归其身。衣食饶溢,奸邪不生,安乐无事,而天下均平。”

《刘子》卷二:“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而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天子亲耕,后妃亲织,以为天下先。是以其耕不强者,无以养其生,其织不力者,无以盖其形。衣食饶足,奸邪不生,安乐无事,天下和平。智者无所施其谋,勇者无以行其威,故衣食为民之本,而工巧为其末也。”

《绎史》卷四引《文子》:“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其耕不强者,无以养生;其织不力者,无以衣形。”

《天中记》卷十一:“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故夫亲耕,妻亲织。”

《经济类编》卷十一:“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而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自耕,妻亲织,以为天下。先其导民也,不贵难得之货,不器无用之物,是故其耕不强者,无以养生;其织不强者,无以掩形。有余不足,各归其身。衣食饶溢,奸邪不生,安乐无事,而天下均平”。

在渔猎时代,男女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社会分工,成年男女共同参加渔猎生产活动,即使有分工,也是临时的。人类御寒的衣服主要以动物的皮革制作。只有在以农业为主要经济生产的时期,人们定居一地,生活较为定安,男耕女织的分工模式才会固定下来。

在陕西宝鸡北首岭遗址出土的生产和生活用具中,有不少纺织和缝纫工具,如陶纺轮“共22件。均完整。有的用细泥焙烧而成,有的用陶片打制或磨制而成。可分五式。”此外,还有骨针55件,骨锥282件。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北首岭》,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第59-61页。从这些考古资料来看,也说明当时纺织业已开始出现,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制度似已形成。

2.创立原始市场和交换制度

市场并不是自古就有的,交换也不是有史以来就存在的。在人类社会早期,人类由于生产技术低下,食物没有剩余或剩余很少,人与人之间、群与群之间没有什么可交换的,只有在农牧业生产较为发达的时代,食物有了较多的剩余,才有可能进行交换。

据考古资料,在公元前5000年,出现较多的私有财产,产生了货物交换和制作交换的所使用的货物“货币”(适用的实物、装饰品)等。(德)维尔纳·施泰因:《人类文明编年纪事·经济和生活分册》,董光熙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3页。

传说炎帝最早创设了市场和物物交换制度。关于这些,不少古籍均有记述。

《易·系辞下》:炎帝时,“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其意为:炎帝时,中午时分开市贸易,招来天下人们,聚集天下货物,相互交换货物然后离开,各自得到所需要的东西。

《汉书·食货志上》:“《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斫木为耜,柔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太平御览》卷三:炎帝时,“又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

《绎史》卷四:“潜夫论: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路史》卷十二:“众金货通有亡,列廛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有亡,于是俱兴,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天下号曰皇神农。”

《皇王大纪》卷一:神农时,“……四方之民,丰衣足食,各执其方物,或举而不用事,或废而不举。乃命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炎帝创设市场和交换制度与炎帝发明耒耜等农具和实行男耕女织的社会分工制度有密切的关系。技术的革新,新工具的发明,促使生产力飞跃;社会的分工,使经济生产专业化,使四方之民,丰衣足食,并开始有剩余。为了使各地剩余农产品和布匹能够自由地交换,于是炎帝创立了市场和物物交换方式。

从陕西宝鸡民间传说来看,也可说明炎帝发明了日中为市和交换制度。炎帝神农氏发明了农业,治理洪水,风调雨顺,人们安居乐业,劳动所得的产品也多了起来。有人有了多余的粮食,就需要用陶器来装盛它们;有人会制造弓箭,却没有耕牛来耕地;会烧陶的人需要兽皮;打鱼的渴望得到粮食,久而久之,慢慢有了物品交换。可交换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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