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是疆独藏独坐大始作俑者
文章来源: yongbing19932024-02-26 13:46:07

胡耀邦是疆独藏独坐大始作俑者

 

 

胡耀邦是使今天新疆西藏独立势力坐大的始作俑者
 
总体而言,新疆社会最为安定、民族矛盾最为缓和的时期应该是毛泽东时代,几乎所有生活在新疆的国民都有同感。八十年代以前,恐怖主义基本翻不起什么大浪,而且那里曾作为我国战略纵深的大后方进行过重点建设,如我们著名原子弹研发基地马兰基地就是在南疆。

后来个别中央领导对民族分裂势力没有意识到严重性,政策比较宽松,甚至是绥靖纵容,结果慢慢就演变到90年代以后的恐怖活动。认真反思一下,我们不难发现,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实际上是“东突”势力恶性膨胀的二十年。

这既与外部的国际环境有关,又与国内的政策有关。坦率地说,过去我们政府治理新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有很多地方确实值得商榷,尤其是八十年代以后的政策。今天,“东突”分裂主义势力越演越烈就是最好的证明。客观上讲,正是这些方针政策,加剧了民族矛盾,怂恿了疆独问题的蔓延和发展。

尤其在胡耀邦同志执政时期,曾制定了一个对中华民族贻害无穷的“新疆六条”(当然,如果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新疆六条”和胡耀邦同志身上,也有失偏颇。因为我们的执政方式是集体领导,再加上当时的政治现实,不可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但毕竟他是始作俑者)。

大致内容是:充分自治;修养生息;支援大量经费,促进农牧业生产用于新疆各族人民的迫切需要;恢复新疆文化教育科学事业;进疆干部分批分期调回内地等(同样的政策也用于西藏)。

一时间,中共新疆自治区党委在全区范围内大规模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增加少数民族干部比例,汉族干部可以提前退休,也可以协助调回内地。结果是新疆的政局越来越不稳定、民族矛盾愈来愈深,中央在新疆的一系列政策既得不到包括维吾尔在内的穆斯林民众的支持,也得不到占新疆不到40%人口的汉族民众的拥护,很多政策实际损害了全体新疆民众的共同利益。

胡耀帮等大概以为只要政策对新疆倾斜,经济发展了,少数民族就会自然而然地心向中央,自然而然地维护国家统一。其实,这完全是一厢情愿。事实上,很多维族人根本就不把中国当成自己的国家。

有个西方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一个负责保管国旗的维族小学生,每天都要在收回的国旗上踩一脚!大家想想,要怎样的教育和仇恨才能导致这种举动?分析“新疆六条”的失误,主要产生了以下的严重恶果:动摇了中央在新疆的政权基础。“新疆六条”中有几条是直接伤害汉族利益和中央政令权威的,如60%政策——招工,参军和上大学新疆人要占60%,领导干部中,一把手必须是维族。这几条,把新疆的汉人置于事实上的二等公民地位。而即使这种政策也未能增加维族人对汉族的好感,

尤其90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机构的精简,国有企业陷入困境,这种60%的政策正在制造一个个包袱。如,下岗包袱。下岗的人很多是维吾尔人,因为工作人员中它们的比例本来就大,素质又相对偏低。甚至连考大学的60%政策,也随着大学生就业需面向市场,开始变成了一个包袱,而且是一个危险的包袱。他们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却又因为找不到工作而对社会不满。

历史上,任何一次动乱任何一个组织的成功,单靠一群文盲是无法成事的,都需要大量知识分子参与。而现在的新疆各大学,客观上正在制造着这样的知识分子。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把手”必须是维族人的规定,则直接导致了中央在新疆政权基础的动摇。

胡耀邦执政时曾讲过:少数民族地区应该由该民族自行管理,要下放权力,新疆军区、北疆军区、南疆军区和各地军分区的“一把手”都换成维族人,各地、州、市的领导班子也要向民族同志靠拢。所有这些言论和据此形成的政策,都无形中加剧了民族矛盾(即使“一把手”的政策在某些地方没有落到实处,但其造成的危害性也是显而易见的。落到实处的地方,汉族干部不满意;没落到实处的地方,维族同胞有意见),也从客观上助长了“东突”势力的嚣张气焰。

历史上新疆有很多维族高官参与过“东突”的活动,或明或暗地支持“东突”。在平暴的很多时候,开枪的命令必须要征得维族“一把手”的同意才能下达,结果无辜牺牲了很多战士。

在巴仁乡平暴时,一位战士因为迟迟没接到开枪的命令,手持着压满子弹的冲锋枪却被暴徒活活砍杀,死不瞑目。实际上,很多时候维族领导总是有意无意地偏袒维族,使汉族的生存环境大大恶化,使中央的政令权威大大降低。

损害了新疆汉民族的基本生存权利。按照新疆一些警察的说法,目前法律事实上对维族基本失效,如果真正严格按法律办事的话,一半以上的维族青年都要进监狱。话虽然有点过分,但却反映了新疆治安的无奈。

如果说60%的政策只是损害了经济利益的话,那么,这种治安状况的恶化,损害的却是基本生存权利,如果听之任之,必然会引发大规模的种族仇杀和人口异常流动——新疆汉人向内地的流动!

据来自新疆的汉族群众反映,目前在新疆,汉族百姓基本命不如草。1993年在新疆喀什市发生了一件血案,一汉族女大学生因保护妹妹免受一维族流氓侵害,结果被当场刺死。最后,虽然凶犯被抓捕审判了,但却是按酒后过失伤人判两年徒刑完事。

还是在新疆的喀什市,两名汉族妇女只因为嫌一个维族肉贩的羊肉质量不好,就遭到那个维族人的疯狂追杀,路边五六个无辜的汉族人也被砍倒在血泊之中。有人想打电话报警,可是巴扎内看守公用电话的维族人就是不让打,报案人直到跑出巴扎才找到电话报警。110接警后赶到现场,一个刚刚工作一年半的汉族警察上前制止时,被其一刀捅入心脏,当场牺牲。另一名警察也被刺伤,其后又有两三人被刺伤。如果按110出警条例,警察遇到这种情况,本应立即执法,可是在新疆,对待穆斯林,警察却没有这个权力!法律在执法者身上都如此不平等,何况普通汉族百姓!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今天,新疆的汉族同胞却在法律面前低人一等地生活着。

纵容了分裂文化的复兴。每个民族的文化基因,都有其狭隘、自我的一面,中华民族有56个成员,如果个个都无视国家民族大义,过分强调特殊性、强调自我发展,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永远也不会成为真正和谐的大家庭。

因此,必须站在中华民族的大局上,理性客观地对待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发展。

胡耀邦等最大的失误,就是让一部分有损于民族团结的维族文化放纵发展。1980年,在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重新开放少数民族地区的寺院、重印伊斯兰教《古兰经》之后,新疆、宁夏、青海等省,纷纷重开过去被封闭的寺院和经堂,重修毁坏的寺庙和宗教遗迹。

农村和城镇中的经文学校,如雨后春笋,几乎遍布各个城乡,成千上万的学龄儿童进入经文学校,学习念经和老文字。

不少维吾尔族和回族家长索性让孩子不再去上汉文学校,或是政府办的少数民族语言学校,而只到经堂去诵习伊斯兰教经文。一时经文学校人满为患,而公立学校却学生不足。

从这一点来看,当时的中央领导人拍拍脑袋就想当然地以为,宗教在伟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面前不堪一击,结果却是恰恰相反,在经过三十年的无神论宣传和意识形态灌输后,宗教对少数民族仍有如此巨大的号召力。

更让人扼腕的是,1982年9月13日,以自治区立法的形式,宣布全面恢复使用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老文字,并使老文字与汉语并列,成为新疆自治区的官方语言文字,从而断送了毛泽东时代开始的文字改革——融合新疆的最重要的一环!

维吾尔族的文字改革,始于1971年。经过一段时间试行,由中央和自治区规定,废止使用维吾尔族老文字,而在全自治区境内使用罗马字母改编的新文字,由小学到初中的教材,也一律改用新文字印刷。这种推行的文字改革。如果这种政策持续下去,今天的新疆,也许会好办得多。毕竟,这种文字改革的事情,虽然还可以继续以别的形式开展,但却已经不太容易。

胡耀邦等人,靠着“拍脑门”,天真地以为恢复维吾尔族的老文字,就能向维族同胞示好,结果搬起石头砸了国家和中华民族的脚,更贻害给后来的继任者。

就因为此事,一些新疆和西藏的干部称呼胡耀邦为“胡乱邦”(《天葬》,王力雄)。

而维吾尔人对这些政策也丝毫不领情:“中共在新疆对维吾尔人的高考教育实行‘照顾制’,实际是变相地剥夺了维吾尔人生存和受教育的权利,想想看,维吾尔人从小学到高中受的是维吾尔教育,上大学学一年的预科汉语,其后再上四年的汉语专业课程,能学到什么。”其意很明显,从小受到维吾尔教育,结果不会说汉语,知识水平上不去,毕业找不到工作,原来都是中国共产党的错。

当然,造成“东突”组织日益做大、民族矛盾日益突出,除了民族政策的失误外,还有其它方面的原因。比如,狂热的维族沙文主义、部分政府官员的腐败等,但胡乱邦失误的民族政策确实难辞其咎。如果说狂热的维族沙文主义是恐怖产生的根源,官员的腐败是恐怖发生的导火索,那么失误的民族政策就是恐怖裂变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