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教会“的人 - 丑恶篇
文章来源: 汗滴米高2015-12-04 11:22:10

最近参加了我家附近几次教会的小组活动, 接触了一些教会的人。 让我大开眼界的是, 人怎么会如此的丑恶。 

人性的理论咱不去掰扯,咱就举自己经历的实例。 我住在南加州,说的是自己身边的事儿。

陈婆婆是我在公园陪我妈妈散步时认识了一个老人家,来自天津,今年75岁。 陈婆婆性格爽朗, 爱好和人聊天。 每次见到我, 都热情的打招呼。我经常羡慕的说,“婆婆您的身体真是好。” 陈婆婆每次都说, “这得感谢主给了我这个身体, 还能工作。”

75岁的陈婆婆还在工作? 后来才知道, 75岁的陈婆婆是在我们这个社区的一个家里帮忙做住家的家庭工, 负责给雇主做一日三餐和洗碗。早晨5:30起床, 要做早餐和午餐(午餐装饭盒里,雇主带走)。 下午4:30 要准备丰富的晚餐。 陈婆婆几个子女都在美国南加州, 条件最好的是她的大女儿,陈姐。 陈姐的房子就买在就在我们的附近, 开车大约15分钟。陈姐每个星期天早晨都开车来我们社区接陈婆婆去教会活动, 晚上送回雇主家。

陈姐在一个大的医疗机构做抽血的护士, 年薪大约4-6万上下(我猜的)。 有一个在外州读大学的女儿。陈姐是教会小组的小组长,这个小组有20人左右。 每次小组活动都去她家, 因为她家的地方宽敞, 就她和她老公两个人住。 她每次都准备好多吃的。每次都领着我们学圣经。 “要跟随主, 听主的话。 主会把美好的生活带给我们。我们要喜欢做神的见证和善事, 愿意荣耀神。”

几个星期前, 我妈妈要我买一瓶护手霜送给陈婆婆, 说发现陈婆婆的手已经开始干裂了, 但她没钱买护手霜。 陈婆婆的工钱都是雇主直接给她女儿陈姐。我才知道雇主就是和陈姐在一个医疗机构的高级护士, 直接管理陈姐的。陈姐为了升职, 想讨好她的上司, 一个月只替陈婆婆要三百元工钱。(三百元也不给陈婆婆, 自己留着)。

 陈婆婆最近让我妈妈给她留意, 想找个老头嫁了。 说不介意对方的条件,残疾也行, 只要有自己的窝就行了。陈婆婆说她也实在是干不动了, 女儿陈姐也不让陈婆婆去自己家住。 每次都说正在给陈婆婆申请给老人公寓, 再等两三年就好了。

75岁的 陈婆婆被迫想嫁人? 这还真的在小说里也没听过的事。 我听了很气愤, 哪有这样狼心狗肺的女儿。 不让自己母亲在自己家住, 为了自己的私利, 把自己75岁的母亲买了猪仔。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每星期带领我们来赞美主? 难道上帝就是这样教她做人的吗? 

我说我一定要去找那个表面和善, 满嘴仁义道德的陈姐去理论理论。 而且陈婆婆的三百元工资绝对是不合理的, 奴隶工也不至于只有这么点钱。  打电话时被我妈妈拦住了: “别人的家事咱不好掺和, 也不要给陈婆婆添麻烦了,她也够可怜了。你要是在把陈婆婆的工作给搅和没了, 她可怎么办呢?”

现在我不去教会小组的聚会了。但时常想起婆婆每次都说的话:“这得感谢主给了我这个身体, 还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