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藜不熟,何必休妻?
文章来源: 农家苦2015-01-14 06:05:40

儒家经典《孝经》记载:孔门大弟子曾参,生母早亡,继母对他凶恶寡恩,但他仍然尽心尽力地供养继母,妻子仅仅因为让婆婆吃了没有蒸熟的野菜——藜,他就把妻子休掉了,自己后来也未再续弦。有个成语叫“蒸藜不熟”,比喻孝顺父母之意,典故就是从这里而来。

其实,藜,不论是野生的还是栽培的,鲜嫩的茎叶生的也可以吃,而且更有营养,未必一定要蒸熟了吃;如果茎叶已老,即便蒸得烂熟也不好吃。所以,曾夫人被休掉太冤枉,曾子本人守鳏终老更是不应该。我怀疑这个故事根本不存在,是汉代人为了独尊儒术瞎编的。

为了弄清真相,我今夏在农庄特地演绎了一次采藜为菜、蒸藜而食的全过程,结果发现,藜不仅容易蒸熟,水开即烂,而且也不那么好吃,气味虽然清香,但口味淡苦。你曾大圣人混到让母亲吃野菜的份上,不自责己过,反而责怪妻子没有将野菜蒸熟了给母亲吃,岂不太虚伪,太假正经?

古代男人休妻,不像现在的离婚,要经过诉讼和裁决。那时主动权和专有权都掌握在男人手里,女人是完全被动的。《大戴礼记》上规定:“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白话的意思是:不孝顺公婆可以休,不生孩子可以休,淫乱可以休,妒忌可以休,生重病可以休,多嘴饶舌可以休,偷东西可以休。

Wow!古代中国男人真是太威风了,竟然对自己的另一半如此严刑峻法。可这“蒸藜不熟”怎么就被欲加之罪成“不顺父母”了呢?到底是曾子不顺不孝,还是他妻子不孝顺?文化上有一个不公平的现象,就是今人得无条件地沿用古人的词汇,不论古人是怎么瞎掰的。似“蒸藜不熟”这样的陈词滥调,被新生代遗忘、淘汰掉,我看也未必不是好事。

藜,又名地卢、地葵或莱,俗名灰藿菜;学名Chenopodium album L.,英文名Lambs quartersMelde goosefootFat-hen。自古即为著名的野菜,嫩叶煮食、蒸食均可,还可以做羹,所谓“粝粱之食,藜藿之羹”。西方人过去曾用藜喂猪,做饲料,故有pigweed之名,现在大多视为野草(w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