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黃飞鸿
文章来源: source4book.com2016-12-19 14:59:21

女版黃飞鸿摄于佛山祖庙黃飞鸿演武厅前。

器材:Canon 5D Mark III / Canon EF 24-70mm f/2.8L II USM

f/5.6 1/80s iso200 44mm

请不吝指教,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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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木

做为摄影爱好者,我个人意见觉得不适合发啊,呵呵,个人意见啊。(问:另外请教一下,如何界定是否适合发表的街拍作品?估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类似论坛性质,我口头征求许可。如果你是媒介发表,我认为书面许可。

史家

可以拍,可以贴,可以发表,没事,大家都应该看看法律,在美国,人们在公共场所没有privacy的权力,别人可以随便拍你。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狗仔队可以偷拍了卖钱。只有在用片子做商业广告的情况下,才需要model release. 在中国,不知道,估计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当然,另一方面,不是法律,是伦理的,就看你的common sense 了,人家不愿意就不拍了。这一张,没有任何冒犯,要是我我也会拍也会贴。欧州这几年关于privacy立法比较严,具体哪国需要查,我看到有说法国不许拍能辨别出脸的,引来网上街拍摄影师一片讨论,但是大家好像还是那么拍,在巴黎也没有人不让你拍,所以法律可以有,执法又是另一个方面。

ezra

我以前也有这个忧虑,后来网查了,和史家老师说到一样, 只要在公共场合没问题。 但有个例外-公共厕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