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发在雨中气愤中已经纷乱不堪,她像个疯子在奔跑。一定有人要把她送到疯人院的吧?
想到了真真,她哭了起来。她的家,自从有了真真,已经不再是她和郑仲群的,是他们和真真三个人的。真真是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有了这样一个爸爸,真真也好可怜。
想到了父母,她又哭得更厉害些。父母就在不远处的楼房里住着,只要她一个电话,爸爸的小车就会来接她,她就会钻进父母的怀里,想哭想闹,由她折腾。可是,她还是小时候要糖爱撒娇的那个小女孩么?不是了,她已经长大了,以至于她的怀里已经有了撒娇的自己的女儿;父母已年迈,她要反过来照顾他们了,怎么还要他们来替她操心?替她伤心欲绝?
要是能变回小女孩该有多好!重新活一回,重新选择一回,选一个能和自己一起年轻,一起变老的伴侣,或者干脆不结婚了,就自己一个人,活得潇潇洒洒,了无牵挂。
她就这样一面哭,一面漫无目的地跑着。其实她坐飞机旅途劳顿,现在已经身心疲惫,但是两只脚却疯了一样地交替着停不下来。
不能停下来,只怕是停下来,她会昏过去的,因为她真的象行尸走肉。
婉怡跑了好久,才发现自己跑到了H江边,风把她风衣的一角吹起,腿上一阵凉意,她喘了几口粗气,总算把自己站住了。
刚才面对仲群的那种镇定,不过是否认仲群的背叛,不过是想显出自己的不屑,其实内心已经崩溃了。
一望无际的H江啊,你曾经见证了一个傻女孩和郑仲群无数次在你面前约会,谈爱情,畅谈理想,如今你是否可以拯救如此狼狈和落魄的我?
她在黑暗中对自己冷笑道:哈哈,难道爱情繁茂于这里,又要埋葬在这里?
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郑仲群背叛的证据,可是她在他面前显得镇静,甚至过于镇静,因为她一直处于否定状态,处于傻痴状态,或者她不想在他面前失掉自尊。她一向心高气傲,即使她爱他,她更不会去求他。
突然,她想,她,只要纵身一跳,水没过头,两眼一闭,邱婉怡的前世今生就阖上了。
象合上了一本书一样,一切就都结束了,一切的烦恼就都没有了,哈哈,哈哈…她歇斯底里地凄笑… H江似乎都有了回音,跟着她冷笑。
泪水和雨水混在她娇美的脸上,街灯昏黄苍凉。
这时,她脑子里浮现出当年身为市长的爸爸的话。
记得当时她和郑仲群热恋的时候,爸爸很严肃地和她谈了话,“仲群他家家庭条件不好,我是说,和咱家条件差别有点儿大,如果他是一个很自信的人,他是一个不敏感的人,他不会觉得高攀我们家,应该没问题;可是,如果相反的话,他敏感,多疑,以为我们在他面前有优越感,你俩的生活怕不和谐,我是说,即使表面上过得去,内心里恐怕会有疙瘩。”
年轻的婉怡抓住爸爸的胳膊,撒娇地晃来晃去,“爸爸您那叫偏见!我们家条件好,能在乎人家家条件不好吗?再说了,他很聪明,很上进,当然也会很自信;而且,一个男人,那么敏感做什么?爸,您说您是不是想多了?”
邱爸说,“我知道,他学习很好,也善于拼搏,可是学习好和在社会上混是两码事儿。他看上去总是有什么心事一样,连我都看不透他。”
“爸爸,要相信女儿的眼光啊!”
“那你爱他什么呢?给爸爸说说看。”邱爸虽然忙,但是喜欢知道女儿的想法,喜欢知道好多细节。
“首先他很英俊,其次他很体贴,他很会做我爱吃的饭,他会是个好丈夫的,爸爸难道不同意女儿找个这样的老公吗?”
“嗯,你爱的是他对你的好吗?要是哪一天他对你不好了呢?”
“爸,您怎么对我们这么没有信心?你这担心太多余了,我还爱他的才华呢!他运动方面特有天赋,打起篮球来姿势可帅啦!”
“帅?你能靠帅过日子吗?”
“爸,那您当年找妈妈不是因为她漂亮吗?”
“别胡说八道,你妈还很贤惠。”邱市长急着为自己辩解道。
婉怡晃着爸爸的手,“爸爸,就是喜欢,我就是喜欢他!您一定要对他好啊!”
“我就是有时候不知道他心里头想什么,或者他有很多想法,但不愿意跟我分享,就是说,他不是那么透明的年轻人。”
“爸爸,说了半天,他就是深沉一些嘛!男人要那么话痨干什么啊?”她喜欢的男人,样样都好。
“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全都好,内向就是深沉!偏执就是有主意!我不说了,只要你喜欢!不过,跟他过日子,凡事要长个心眼,不要让他骗了你!”
“爸爸,您女儿就那么好骗?”
邱爸看着沉浸于幸福中的女儿,“你现在这样子就很傻!让我很担心。算了,恋爱中的人没有一个不傻的。”
“爸爸,您也是吗?”
“小鬼头,女人比男人更傻。”邱爸怜爱地摸了一下女儿的头,“婉儿啊,我和你妈这一辈子没有别的奢求,就是希望你幸福。咱们这样的人家,就是担心人家是图了爸爸的官位,图的不是你的好,爱的不是你本人。”
“爸就放心吧,他图的是我的好,我心里有数。”
“好好好,你满身都是理,将来别怪爸爸没提醒你啊!你知道,婚姻是一场赌注,嫁好了,幸福一辈子;嫁错了,痛苦一辈子。我就是担心我温室里长大又骄傲的女儿啊!”邱爸说到这里,想着女儿不久就要为人妻了,再也不是那个小丫头了,鼻子酸酸的说不出话来。
谈话就这样告了一个段落。
每个爸爸都有同样的担心,可又不能干涉女儿的感情。邱爸感到竟有些听天命的味道,只得暗暗祈祷。
等到后来需要爸爸帮忙给仲群调到好单位的时候,爸爸说,“你看,出身虽然是过去,可是他靠的是我的过去和我的现在。”
婉怡跟爸爸撒娇道,“好爸爸,您不就这一个女儿吗?办这么点儿事儿还拿架子!真是的!”
“我并不是非要强调门当户对,真的就是怕他在我们这样的家庭里多心,敏感。婉儿,哪个做父母的,不想给自己孩子找个条件好的?哪个父母希望孩子找个要饭的?等你将来有个女儿你就知道了,你恨不得天下所有好的东西都属于她。”
“爸爸,不管您怎样说,我只知道我爱他!我是那么爱他!爸爸难道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找个爱的人嫁了,一辈子幸福吗?”年轻可爱的婉怡双眼晶莹透亮,仲群是点燃她生命的火花,她为他绽放,为他生息。
原来爸爸是那样担心她,然而却为了她的幸福,学会了低头和接受郑仲群的一切。
现在,婉怡觉得,也许老人是有前眼的,能看到很多年后的事情;或者,老人能从人的脸上看到岁月曾经的痕迹。也许,心里想什么,脸上总会经意不经意间流露出来。
婉怡继续在水里往前走着,她不是懦夫,她是对自己心中那份守望的失望。原来,爱情的神圣,已经远超出了她的承受力。
婉怡当时大学毕业,人生的漂亮,又温文尔雅,又是高干子弟,这样的条件当然是十全十美了,当时追婉怡的人前仆后继,踏破了门槛,有骑自行车的,有开着小卧车的,全都牺牲了。
当时能有自己车的,也很稀罕了,婉怡她妈当然是让女儿选开小卧车的,婉怡说,“妈,我是嫁人,又不是嫁给交通工具。”
“说得在理儿啊,可是当妈的不是怕女儿受罪吗?”
“妈,咱家条件好,我就是找个穷小子,您和爸不能看着不管我吧?”
“就侬一个女儿,不管你管谁?”
其实婉怡也不是要去啃老,自己有工作,饿不着的,她坚信,日子也是自己过出来的,跟妈妈这样说也只是个迂回战术而已。
说来也怪,见了那么多男孩子,却没有一个让婉怡眼前一亮的。
那时,婉怡执着地寻找着的是一见钟情。她诗词读了不少,喜欢爱情里的凄美和高贵。她就像一朵美丽的女人花,含苞待放意幽幽,朝朝与暮暮,切切地等候着一见钟情。
见到郑仲群的那一刻起,婉怡的心突然跳得慌张和忙乱。
那是一九八九年的一天,婉怡的闺蜜灵约她喝咖啡,那个时候上海的咖啡店不多,去喝咖啡刚开始时髦起来。灵还约了两个男生,一个是灵的男朋友,另一个是郑仲群,郑仲群是灵的男朋友的朋友。
那时的郑仲群,模样周正,高高大大,身板笔直,文质彬彬。
婉怡看到郑仲群的第一眼,便心跳加快,双颊绯红,全身象中了电一般,难道上帝真的怜惜她,给她安排了一见钟情?
一顿介绍后,仲群坐在婉怡旁边,婉怡便时常借着喝咖啡的功夫偷瞟仲群一眼,咖啡喝得心不在焉,手有些颤抖,竟然一不小心把咖啡的杯子给打翻了,仲群眼疾手快,用手挡住流着的黑色咖啡,咖啡才没有撒到婉怡的白色的连衣裙上。
婉怡不好意思地谢了郑仲群,“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件裙子,要是撒上一滴咖啡,就废了!”
郑仲群一本正经地说,“喝咖啡大抵是不能穿白色裙子的。”
大家都笑了起来,他却不笑,婉怡觉得他很幽默,不好意思地笑了,只是眼神放肆了些,趁机看着郑仲群笑了半天。大概那花痴样,连灵也看不下去了,便拉了一把她的胳膊,婉怡自觉失态,脸红的像烧饼,灵笑她,“你今天涂了很多腮红吧?”
婉怡醒过神来,调皮地税,“哦,是不是象猴子屁股?”
灵笑岔了气儿,调皮地推了她一把,不小心把她被推到了仲群身上,婉怡立时脸红了。
她有些尴尬地笑,心里却犹如小鹿在撞。
郑仲群那时虽然笑,脸上带着忧郁,婉怡便戏称他是忧郁的男生。
“这些天郁闷坏了,拉他出来散散心。”灵的男朋友说。
“为了什么?”婉怡急着问。
“他爸得了直肠癌,要做手术,可是钱凑不齐啊!”
“得多少钱?”婉怡问。
“还差五千。”郑仲群深深地吸了一口烟,表情有些颓废,婉怡觉得那样子很酷。
“让我想想办法。”婉怡抓起包就站了起来,对仲群说,“你就在这儿等我,哪儿都别去。”
灵拉住她,“你咖啡没喝完呢。”
“不喝啦。”婉怡往桌上放了些钱,“我请客!”然后指着郑仲群,“我很快就回来。”
婉怡打车跑回了家,气喘吁吁的跑到二楼,“妈,借我五千块钱行吗?”
她妈正在画室里画油画,她爸在一边站着看。
她妈转过头来,“五千块可不是小数目,你要这么多钱干吗?”
“有个好朋友,他爸得了直肠癌,要做手术。”
“男的他还是女的她?”老太太对她眼中的“大龄女”的一举一动很敏感。
婉怡正不知怎么回答,先红了脸,她爸替她解了围,“老婆子你唠叨什么?咱闺女又不是乱花钱的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婉怡妈还在犹豫,婉怡爸说,“你给她打个借条不就完了?”
“你看你把女儿惯的!”婉怡妈含笑嗔了市长老公一下,然后果真认真地拿了纸笔,让女儿打了借条。
婉怡使劲抱了爸爸一下,“谢谢爸爸。”
婉怡妈不满意了,笑着指责婉怡,“好像你妈是个坏人一样!”
婉怡赶紧又抱了妈两下,“非常非常感谢妈妈!”
“这还差不多!”婉怡妈满意地放了女儿走了,唉,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就由着她了。
从银行里取了钱,婉怡赶到咖啡店的时候,只有郑仲群在那里等,问,“他们人呢?”
“说去灵家吃馄饨,走了。”
婉怡看到桌子上已经堆了好几个烟头,知道他因为烦恼抽了很多烟,心里竟突然有些心疼,赶紧拿出钱来,“你先用,你爸爸做手术要紧。”
郑仲群两手发抖,“为这钱都愁了好几天了,你看,让我怎么谢你呢?”
“你请我看电影就行了。”婉怡调皮地笑着,连笑里都有了憧憬一样。
“那我还是打张借条吧。”
婉怡就看着郑仲群在一张纸上一笔一画地写出俊秀的字来,便小心翼翼地珍藏在包里,他写一手好字,不象借条,倒象是书法。
仲群千恩万谢,拿了钱,急急地走了。
以后的几天里,婉怡想仲群的时候就拿出那张借条痴痴地看,想着他的模样。
他的样子,仿佛已经长在了她的心里。
过了俩礼拜,郑仲群果然请婉怡看电影,说他爸手术很成功,要好好谢谢婉怡。
俩人看的电影是当时刚出来红极一时的《红高粱》,姜文演得粗旷,巩俐演得泼辣,很原始很震撼的一部电影。尤其是两人在高粱地里的那一场戏,让人看得脸红;而后拨人皮的场面又很血腥,婉怡看得害怕,郑仲群拉了她的手,握在自己手心里,轻轻地说,“别怕,有我在。”
婉怡突然泪眼朦胧,原来,过去的两个星期,她对他的思念,他是懂得的。
她把头靠在他肩上,把喜悦的眼泪藏了起来,好像认识他已经很久很久。
原来,喜欢一个人,对他的要求竟然如此简单,就是希望他握着她的手,对她说,“我在这里,你别怕。”
郑仲群心跳得狂乱,见到婉怡第一眼时,她白裙飘飘,美丽可爱,身上有一股仙气,心里已经为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所着迷,这样美的女孩,又这么好的家庭条件,心地又这么善良,他再也想象不出有更好条件的姑娘了。
从电影院出来后,两人已俨然成了一对情侣,手拉着手,肩靠着肩走了出来,和别的情侣一样。
……
远处似乎有人喊她,是真真的声音;又有人喊她,是爸妈在喊她婉儿婉儿。一边是自己生的,一边是生自己的。
她停了下来仔细倾听他们的声音,其实他们真的不在她身边,是在她的潜意识里,每时每刻都会和她在一起。
她的生命,自从来到这个人世,已经不属于她自己的了;她的生命,已经和她的亲人,她的朋友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她的生命,是属于爱她的人们的。她和她的家人朋友,就像一个手指的五个手指头,哪个手指疼了,整个手都会疼。她舍弃了生命,每个爱她的人心里都会疼,疼一辈子,直到死了再也感不到痛的那一天。
她来这儿原本不是寻死的,只是气极,失了理智。原来内心里的那种歇斯底里,只是不想承认自己千里迢迢寻来的失败。
佛教的本义说: 人,生来是受苦的。虽然有些悲观主义,但是这个时候的确是真实的,心里受着苦,仍然要爬着前行。很多人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尤其到了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不论家里发生什么变故,都要勇敢地前行。
也许,行着行着,在某时某刻,发现不是所有的路都被堵死的,人们总是能够看到从树叶枝杈间透出的一线珍贵的光明。
婉怡用力晃了晃脑袋,她刚才是怎么了?她一定是疯了;她疯了,以致于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在想什么呢?想让郑仲群看见她的尸体后悔吗?她真是疯了,他后悔有什么用?他痛哭流涕又有什么用?她自己的命已经没有了。他还不是淌几滴鳄鱼的眼泪后照旧过他的生活?
用自己的死来让别人内疚是最愚蠢的行为。
一片脚步声,有人朝她跑了来,一把拖住了她,“女士,你不能这样,你不能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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