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结合部往事(五)
文章来源: a7a82017-03-19 17:03:10

户口制度,是一种封建制度的延续。它具有好几种封建社会户籍制度的特点。首先,是保甲制。这种制度十户一保,百户一甲,让邻里互相制约,对于有破坏法律的行为的人束缚力很强。同时,它还隐含了古代部分世袭身份户籍制度。在农业户和城镇户之间,户口分类是一个巨大的鸿沟。农业户口原则上不许离开自己居住的村子,不许变换工种,一代为农,世世为农。就算是明清这样的封建社会,对农业人口的限制和束缚也从未见如此的严苛。

 

在俺小时候,这道鸿沟几乎是无法逾越的。在我们几个大院里居住的同学中间,丫丫是个特例。她也是我父母同一单位的子女,但是她是农村户口。从学费上要减免一元。但是那时候丫丫并没有因此而自喜,相反,这种差异倒是引起她的一些自卑。丫丫的妈妈是农村户口,不知道是怎样结识的丫丫爸爸,反正是成亲,生了一双儿女,但是按户籍制度规定都要随母亲归属农村户口。那个年代城镇户口可以招工,可以端铁饭碗吃官粮,而农村户口没有这些权利,没有任何社会福利和保障。所以能把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是丫丫家多年的一块心病。

 

四岁那年丫丫的父亲过世了,是糖尿病导致的。其实那时候人工合成胰岛素早就问世了,为什么他还是没有保住俺也不清楚原因。反正后来娘仨过的比较艰辛。单位给丫丫妈解决了工作,但是因为是农村户口,也只能算农民工类别的临时工。

 

你要说,现在好了,拆迁征地,大笔的补偿,丫丫家最终苦尽甘来了!结果却偏偏事与愿违。丫丫的妈妈为乐城镇户口也算使尽浑身解数,送礼的事没少干,所以最终如愿以偿转成了城镇户口。一家三口都转了。有了这个户口,丫丫妈最终转为正式职工,丫丫的哥哥也招工进了公交公司。不过随之而来的是住房的问题。象丫丫妈妈这样的情况,虽然家庭条件困难,但是职称几乎是最低的,工龄也要从正式工龄算起,所以分房子是根本拍不上号的。儿女都已经老大不小了,还是三口人住一间屋,和另外一对青工分享一套二居单元。

 

奥运拆迁也包括丫丫妈妈的娘家那个村。似乎是娘家还有三个舅舅。但是面对拆迁的补偿,娘舅们坚决的把丫丫妈排斥在外,一丁点儿也不分给她。他们的理由是,丫丫妈已经户口迁出了本村,不算村里人。而且她现在是城镇户口,根本不是农村户口。这些都说明她早就彻底的不属于村里人范畴,所以不能分给她。

 

在农村,虽然早就讲妇女平等了,但是还是有不少封建残余。比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首先按老理是不具备财产继承权的。就算是按新社会新规距,要是因为婚姻原因户口迁出,那也就等同自动放弃了一切财产继承的权利。这个至今还很普遍,你如果有农村的亲友问一问,多少会得道类似的答案。

 

按这个规矩,丫丫家是丝毫没有资格染指这笔丰厚的补偿分配了。丫丫妈当然也是人穷志短,出了据此一争,自己的子女将来结婚的婚房是根本不可能解决的。于是乎,讲亲情不行就讲道理,讲道理不行就讲法律。俺家是丫丫儿时的对门,俺娘又是很热心的老大妈,所以还几次被请去出庭为丫丫妈一家的财产纠纷作证。就是在丫丫的姥爷尚且在世时,丫丫妈还是农村户口,应该有财产分配的理由。不过最终法院没有支持丫丫妈的权利请求。俺妈也是有些唏嘘,说其实这三个哥哥看妹妹一家过不下去,怎么也该帮一把。就算不愿分自己家产,好歹在全村的大锅里也帮着分一勺。贪到一个村,每家也损失不了太多,或者兴许就是从国家出呢。俺说,娘,你这是好心,可是也没道理。你自己都不认亲姐妹了,还能指望村里其他人认个相亲还给她一份钱财?哎。。。一阵叹息。人呐,也是难料世事。丫丫妈费尽心机,却错失了一辈子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