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马
文章来源: 托宝猫2012-12-03 06:12:58


我从没养过狗。因为我喜欢猫,所以喜欢狗就有点难度。猫和狗实在是太不一样了。再温顺的猫,也有一种个人主义的、特立独行的风度,有一种有奶吃奶、没奶拉倒、但有奶没奶都不是娘的冷酷姿态。我虽然没有养过狗,但从“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狗仗人势”、“打狗要看主人面”之类的词句看来,狗也许比猫可亲,但也可能比猫危险,总之大概不会有猫酷。人们常常称赞狗的忠诚,我却偏羡慕猫那种爱谁谁、无悲无喜无所谓的小样。

狗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同样是狗,可以壮如牛犊,也可以小得像兔子。由于狗的形貌的多样性,托小猫小时候在路上看到一只动物,常常无法确定那是一只狗,要向我求证。她现在已经学会了趋软怕硬:看到一条半人高的大狗,就慌忙远远避开;看到一只小哈巴狗,就兴致勃勃地跟它打招呼。这种时候我只好装出一副虚伪的热情模样,一边跟狗主人笑着点头,一边装腔作势地附和着女儿对狗的赞美之辞。一旦擦肩而过,立刻拉下脸来,翻脸不认狗。

我对狗的恶劣印象很大程度来自于街上的狗屎。我觉得那些任自己的狗随地大小便的主人应该统统抓起来,每人发个粪筐,上街清理狗屎,装满一筐后挂在脖子上游街示众。既然号称爱狗如子,为什么不会让自己的孩子随地大小便,却任由狗这么做呢?虽然城里很多地方有狗厕所,也安置了许多塑料袋发放点,可还是有很多人根本不在乎对狗这方面的训练,依旧由它们在人行道上乱拉,拉完后还不收拾烂摊子。我认为法国这方面实在做得太差了,巴黎已经有这个痼疾,外省的小街更是变本加厉。跟整洁讲公德的瑞士人比起来,法国那些养狗不教的人们真应该羞愧得一头撞死。我每次在街上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堆堆狗屎,心里就把那些狗和它们的狗主人一起骂遍了十八代。托小猫在我身边大声叹气,说:这些狗狗不在马桶拉臭臭,它们不乖!我说:它们不乖,它们的主人也不乖!

乡下养狗就好很多,至少地大天大,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但是法国乡村里的狗常常有另一个问题:按照法规,村里的狗是必须拴着的。可是很多人并不照办,任由狗们行动无碍地四处乱跑。于是这些凶巴巴的乡下土狗就成了居民和行人们的安全隐患。它们不一定咬人,但一有风吹草动就很凶地嚷嚷,也十分不利于社会和谐。

我公婆村的村长就曾经养了这样一条四处游荡的黑色母狗。幸好那条狗很善良也很聪明,只是热衷于在我们出去散步的时候跟着我们,却并不凶恶。我们绕村散步一圈,它主动撒欢儿跟着或者在前面开路,拐弯或者岔路的地方还会停下来等候。我一直很奇怪它见到我的时候并不多,怎么就能记住了我,从来不对我凶。我公公总把烤鸡的骨架扔到家对面的草坡上,任它自己来吃。只要我在,它就没有骨头啃了,因为我总要求把鸡架带回去熬汤。它如果知道抢它口粮的是我,不知道会不会充满怨恨。

现在它已经死去很久,留下一个儿子,跟它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可是性情要激烈许多,虽然也会主动跟人去散步,却不像母亲那样慢条斯理地在旁边小步跑,而是多动症一样反复来回狂奔,噼啪噼啪噼啪冲过来,噼啪噼啪噼啪冲回去,声势很是吓人,还动不动凑到人身上来喷着响鼻嗅啊嗅。我很怕它,见了它就远远避开,一边抱怨村长不把它拴起来,一边怀念它那性格温和友爱的妈。

这村里还有个十来岁的女孩子养了一匹小马名叫 Chicago。托小猫自从被护着骑过一次,就很羡慕,宣称“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马”。我只好告诉她,小马总有一天会长成大马的,那时你就不是喜欢,而是害怕了。

我没有骑过马,只坐过马拉的车。我其实是一个很没有运动天分、平衡感方向感都差、又十分胆小的人,只觉得脚踏实地的时候最安全。出于同样的原因,我自行车技术也非常低劣,常常在一马平川的大道上骑着骑着车就莫名其妙摔下来。骑车尚且如此,骑马更不知会摔得如何七荤八素。如果要替父从军,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肯定都是白买,买齐了我也不敢骑。就算从军也只能去做步兵,乌泱泱的过河卒子。

从前的欧洲贵族女子,又要穿裙又要骑马,只得从一侧偏骑,叫做“monter en amazone” (以亚马逊人的方式骑马)。亚马逊人是古代神话中骁勇善战的女战士民族。她们为了射箭方便,甚至不惜割去自己的左乳。与此相比,骑马只是小菜一碟。不过我怀疑她们既然如此骁勇,根本就不会穿裙子这么累赘的物事。所以所谓亚马逊式骑马估计也是附会,侧骑着闲庭信步也就罢了,冲锋陷阵实在不可信。双腿骑坐尚且不容易骑稳,这样颤巍巍地侧坐着岂不是一颠就掉?乱世佳人里瑞德和斯佳丽的女儿就是穿着蓬蓬裙,侧骑在一匹小马上试图跨栏,哐当摔了下来,摔断了性命,也摔断了父母之间的情义。

我很喜欢的比利时歌手 Jacques Brel,曾经写过一首歌送给自己的女儿 Isabelle。这女孩子现在也是快六十岁的妇人了,长得很像父亲,却不唱歌,而是开了个马场养马。她畜牧业养殖经验肯定丰富,就是不知道骑术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她如果骑马,一定会马裤配马靴,而不会穿着蓬蓬裙亚马逊式侧骑。我以前总不厚道地觉得 Jacques Brel 虽然歌声动听,却长了一口大马牙。那天无意得知他女儿居然养马,我本来想不厚道地笑出声来,却随即想到那口深情吟唱“Ne me quitte pas”(别离开我)的马牙已经彻底离开这个世界了,又不禁有些惆怅。

Brel 的“Ne me quitte pas”是写给情人 Suzanne Gabriello 的,歌词和旋律都极尽煽情之能事,令唱者动容,听者动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现实里,明明是他离开了她。可见艺术一扯上爱情,艺术会越扯越浓,爱情却难免扯淡。这首歌结尾几句是:Laisse-moi devenir l'ombre de ton ombre, l'ombre de ta main, l'ombre de ton chien. Ne me quitte pas. ( 让我变成你的影子的影子,你的手的影子,你的狗的影子。别离开我。)这样的歌词,就算明知它是扯淡,仍然够煽情。还“让我变成你的狗的影子”,也不问问人家狗愿不愿意。

我骨子里多半缺少猎人的激情,因为我既不喜欢狗、也不喜欢马。同样是蛮族,若遇上契丹女真匈奴等打过来,我只有在铁蹄下迈开两条腿抱头鼠窜的份儿。当然我可以托词说这是因为家乡没有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只有参差的梯田和弯曲的山路,我不曾策马飞奔,所以理所当然骑不惯马。然而,照这个理论,我虽然不会骑马,却应该在弯曲狭窄的田埂上行走如飞才对。问题是现在我走在田埂上也颤颤巍巍、举步维艰、东倒西歪。我已经是个色厉内荏的、不伦不类的蛮族了。跟自己的族人打交道时胆怯而不知所措,而且从小到大,不要说契丹女真匈奴,就连面对汉人也总是丢盔弃甲、失魂落魄、一败涂地。
 
诗云:

牵一条黄狗
单人匹马就能卷平冈
怯怯温颜犬
矫矫热血驹
大旗在柱头飘扬

赛场鼓声擂响
神箭手能否胜过回马枪
长鬃洒汗殷如血
貂裘披上瘦肩
打狗的竹棒闪烁绿光

灵犬哮天
劈山的不是沉香
龙马出涧
王子也有旧伤
爱与恨是罪魁祸首
让你们彷徨
发狂
离乡

声色有尽
风月无疆
快结草绊倒那马
狗儿衔着银环汪汪
马滑霜浓休去也
城上三更鼓长
纵豪言愿效犬马之劳
怎比得纤手相就
软语相央

歌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