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海伦见到帕里斯
文章来源: 托宝猫2012-07-28 14:15:22
 
从诺曼底回来,途经巴黎,逗留三天。

托小猫虽然是个外省姑娘,以三岁半的稚龄,却也是上过好几次京的。背在背兜里就已经跟父母一起去博物馆接受熏陶。也在睡梦中亲身经历过坐地铁下错了站,被妈妈横抱着走了一站路的遭遇。那条线路我们熟悉得很,居然会有看错了站名的时候,由此可见抱个吃奶的娃儿真是影响视力体力判断力。那次还偏偏祸不单行。之所以由我抱着孩子,是因为老鼐要负责拖箱子以及提一个脏兮兮的、往下滴着浓稠黑色液体的大袋子,里面是在中国超市买的各种外省稀缺调料,包括刚刚不小心打碎了的一瓶老抽。

虽然偶尔有这样狼狈的景象,但是要知道,托小猫的父母年轻时也是正式混过巴黎的。可惜妈妈是个路盲,从认路方面来讲,混了几年巴黎基本就跟没混一样。好在爸爸严肃、认真、持久地混过巴黎,是很正宗的巴漂,跟妈妈这种招摇撞骗的伪巴漂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如今每次再回巴黎,老鼐就主动把自己摆在领头羊的位置上,制定行程,挈妇将雏,勇作指路明灯。我也乐得清闲,不动脑子只动腿;不看路牌只牵娃。现在托小猫长大了,是个身高一米多的结实沉重的小姑娘,我抱不动她,只能牵。她实在走不动时,只能由领头羊兼职来抱。

住在巴黎和游览巴黎是不同的经验。无娃走巴黎和带娃走巴黎是不同的经验。带婴儿走巴黎和带儿童走巴黎也是不同的经验。我们这回豁了出去,正经事一样没干,只顾往那些游客涌动的大众景点挤。竟然还做了件从来没做过的事:大太阳下排了四个小时的队,就为了乘电梯上埃菲尔铁塔顶。那天气温过了三十度,烈日炎炎似火烧。等到终于坐上电梯,我已经累得进入半休克状态了。如果不是为了托小猫,这种事情我们是绝对不会干的。

还冒着酷暑带托小猫上蒙马特尔高地,挤进圣心教堂去,人那个多啊,摩肩接踵,大部分都是外国游客,讲英语的居多。我很少在暑假期间来到巴黎,这下真是见识了什么叫做“旅游旺季”。

依着我们俩的性子,在巴黎最多就是看场展览,看场电影,喝杯咖啡,逛逛书店和博物馆,找点食吃,大街小巷随便散散步。现在为了孩子,甘心自落俗套。估计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得去混迪斯尼了。

当然我们各自的私欲还是小小地满足了一下的。比如终于辗转跋涉地找到了我慕名已久的湘菜馆福源丰,虽然在中餐馆里算是小贵(主要也是因为我们能吃,点的菜多),但味道真不错,吃得扶着墙出来,决定下次还去。五区的“活着的面条”,我不是很喜欢。不是因为那里的面条不好,而是因为做的是北方面条。像我这种吃惯了南方面条的人,北方面条我就算在中国也是不爱吃的。

老鼐也假公济私了一回。最后一天,抽出三个小时,把女儿放给我,让我带着去看自然博物馆。他自己去拉丁区买书。各人皆大欢喜。

托小猫在酷热的天气下,迈开小腿,无怨无悔地跟着父母走路、换地铁,穿行在巴黎街头。她真是个勇敢的孩子,这我早就知道了。在铁塔顶上,我问她:“你高兴吗?”满头大汗的她一边费力地在人群中站稳,一边点点头说:“嗯。”

我们也去瞻仰了当年的旧居。从区政府门口走过时,告诉托小猫:“这里是爸爸妈妈结婚的地方。”托小猫若有所思地说:“妈妈,你是新娘子!你有没有白裙子呢?”随即自己回答:“啊不,你穿红裙子!”(这是事实。)她又问:“你结婚的时候,我在哪里呢?”随即自己回答:“我知道了,我在你肚子里!”(这是造谣!)

离开巴黎时,问托小猫:你喜欢我们的家还是喜欢巴黎?托小猫说:两个!

我看着她,脑中浮现出一句话:HELENE VOIT PARIS。

HELENE是托小猫的闺名。这句话就是“托小猫见到巴黎”。同时碰巧也可以翻译作“海伦见到帕里斯”。帕里斯这个情种兼祸首,大写时竟然跟巴黎同名。

当海伦见到帕里斯,她的那颗被爱神摆布的心立刻投降,忘记了家国、父兄、丈夫和孩子。千里茫茫路,十年特洛伊。

当托小猫见到巴黎,她的心充满喜悦,所幸还没有忘记家园和父母。

不知道当她长大以后,会不会投入巴黎或者另外随便什么城市的怀抱,忘记了父母的家。

如果真是这样,她的妈妈又有什么好说的呢。我自己难道不是离开,离开,越来越远地离开了么。

以爱为名的分离大概总是情有可原。该离开就离开吧。只希望她勇敢、快乐而有担当,就算是离开了,内心里也永远不要像特洛伊的海伦那样,经历煎熬和战争。

荷马说,看到希腊人兵临特洛伊城下,海伦的心里突然涌起了“对前夫和故乡的甜蜜思念”,落下泪来。

这个绝色美人的心里,该有多么挣扎痛苦啊。

HELENE AIME PARIS。海伦爱上帕里斯,是她的挣扎痛苦的开始。将来有一天,如果托小猫爱上巴黎,我希望她的内心充满快乐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