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外嫁指南》之后(2 )
文章来源: 汉代蜜瓜2011-01-27 10:03:33

四   痛苦得差点崩溃的原因

《外嫁指南》是我写轻松喜剧的尝试和还算成功的转型。为什么说成功,不是因为写轰动了,是因为我终于以老牛拉破车的速度把它顺利吭哧吭哧地拉上坡,写完了!之前曾经在另外一个朋友的鼓动下写《八卦江湖行》,由于积累不够动力不足,给流产了。

我前面的几部小说,尤其是《悲情姐弟恋》出版后曾经寄给一个资深的编辑老前辈,说他是“老”前辈,是因为他是我父亲的同辈人,资格和年龄俱老。老人家有眼疾,老伴在床头给他读完了那本书,他激动地在电话里跟我父亲说,没想到蜜瓜的文笔这么好。就是故事单薄了点,如果能把构架打大,写得宏伟一点,更好。

那意思是,如果来个百万字,一二三四五部的,那才叫给力。

我当时就跟我父亲说,我写不了那么长,打不了大构架,因为我驾驭不了大结构。

好了,这次的《外嫁指南》因为一开始就是为电视剧特制的,所以对话多,人物多,细节多,构架大,几乎三条线在并排走。我大致计算了一下,全文有五十多万字,可能奔六十万了。说实话我自己都觉得在做梦。那天在博客里跟海外的读者说起,她记得比我还清楚,说,你写了都一年了,还没结文!

我掐指一算,妈呀,可不是一年多了嘛!

这一年是怎么过来的?

痛苦,第一是因为文字长构架大,写得很辛苦,这一点已经说了。连载期间,曾经有两家出版机构来联络我,要签这本书的出版合同。尤其是第二家,编辑特别有诚意,合同发过来给我,不明白的地方一条条解释给我听。

当时她们的要求有两条:

第一、因为文长,要上下册,所以她的要求是让我停止连载赶书稿,然后上下册一起出了之后再 VIP 。

第二、就是要影视版权一起签。她们看中的其实不是纸书本身,而是这个故事的影视改编潜力。影视版权不签,纸书版也不签。

最后我没签。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影视版权我答应了朋友不卖。这个朋友就是督促我写这本书的那个人。我这个人一般来说,能力范围之内答应人家的事,一定要履行诺言的;如果我没有履行诺言,那是因为我实在是尽了力做不到了。

比如我曾经策划一本漫画书,但是最终计划流产,是因为凑漫画题材太不容易了。我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相声小品的创作那么艰难,因为要让人哭相对容易些,让人笑实在是太难了。

当时我联络这位在国内的朋友,然而卡尔加里这地方跟国内的时差实在是很混蛋, 15 个小时,往往我这边你能凑好的时间,国内刚好午饭了。

总而言之,我打了很多电话,联络不上,语音电话或者网络留言不回,后来我想了想,还是把承诺放在第一位,没签。

我不能说这个合同没签这是唯一的原因,我觉得我还是诚实一点好。另外一个原因是我的稿子我觉得我要死赶也能赶出来,但是压力太大,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能写多长,需要多少时间。在压力下生活工作,是导致我前些年免疫系统生病的原因,我不想因为一本书一本剧把自己正在恢复的健康搞坏。

所以由于以上两个原因,我最终还是没签出版以及影视改编合同。主要原因是那个承诺的问题。不过我这个人是比较直,比较傻,直到前几天才由于一个对我来说是偶然的机会,对别人来说是处心积虑的计划,明白了原来联络不上的那位“朋友”,是故意在躲我,因为对我有意见,很气愤,认为我这人杀鸡取卵。

对我有意见的原因也令我啼笑皆非。我不想多讲了,只想用一个跟《山楂树之恋》作者的恩怨来做个比喻。

当年跟女一号(这是海外某网站对《山楂树之恋》作者艾米的称呼)交恶,是在她还没成名之前,因为在她的小说下跟了一个贴,说她故事里的女主角是“狂想帮帮主”。因为前面一直在顶她的故事,说了不少好话,这个贴是个玩笑贴,因为女主太能想了,从中国坐飞机到美国,想了两章还没出飞机场,后面的心理描写更是比比皆是,联想特丰富。

她为了这句话跟我翻脸起冲突。我想破脑袋都没想通她到底为什么会翻脸。 N 年之后她在自己的博客里透露,说她的文风跟老公的一样,我称赞他老公像英国大文豪萨克雷,而说她是“狂想帮帮主”,是说她啰嗦。她的意思是我暗恋她老公。

哎呀呀,真是六月雪窦娥冤啊~~我那个时候三十五六岁的如花似玉的少妇年华,她老公长得像人像鬼像牛像马,多大年纪都不知道,我暗恋他啥呀?就凭他写得像罗里罗嗦的萨克雷我就暗恋他了?我的文笔比他干净利索行云流水,我暗恋他干啥?

结果 N 年之后,这位女一号被八出来,她本人的真身就是《山楂树之恋》的女主角静秋,已经 53 岁了,那么她老公也就大于 53 岁。合着我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暗恋一个比我大十好几岁的皱皮拉搭的老头儿?这也太搞笑了!你相信吗?

我提这段往事,就是想说明,这位让我不要签影视版权出让的朋友误会我的事也跟艾米的这件事一样搞笑,至少在我看来就是这么搞笑。

你不拿我当朋友或者你能力不及不能履行当初的承诺了,或者你不愿意履行当初的承诺了,都无所谓。所谓朋友,合则来不合则去,山不转水转,自古华山一条路,那不是古代吗?现代不是都有缆车了吗?我生气的是你不该不跟我说明白——你说明白了,那我在签不签出版和影视改编合同的时候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也许做出的决定就是另外一种了。

写文有多辛苦,我想这位朋友自己也写过,应该知道。在写作的时候,不可能没有原型,这写过的人也应该知道。想想你自己写过的人物与原型吧!

无论如何,我这个人做过的事就不会后悔,因为后悔没有用。反正这件事上我是问心无愧,坦坦荡荡。我只是比较反感遇到点事就把人往恶意里揣度的做法。我一向是把观点和个人恩怨分开的。我的读者在我的博客里就我的小说也好评论也好发表反对意见的很多,我从来都是有理讲理,不进行人身攻击,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读者最后跟我成了很铁的朋友,真是不打不成交的交情——交锋之后,才知道人的本质如何,人品如何。

如果你对自己的阅读能力没有自信,对文字没有那么好的感受力,我这个作者也无能为力。

上面说的是这本书写长了,这是痛苦的原因之一。

痛苦的原因呢之二是写幽默喜剧实在不是人干的事儿。在整个连载过程中,我停载过很多次,文字水平也高高低低坑坑洼洼良莠不齐,这一点,跟读的同学们都能体会出来。只要是文字水平差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我家里有事心乱如麻的时候,心情平静不下来,写作只好敷衍了事。但是大部分状态好的时候我也写得很艰难。

写作需要激情,也需要生活积累。这方面的生活我不太熟悉,再加上语言上的幽默要求,写得难乎其难。写《孽情》的时候,我最快一天可以写两个章节, 6000 多字,那是被激情推动着。可是写《外嫁》,一天 1500 字左右还算好, 3000 字那是要了我的命。

为了找一些搞笑狗屎的剧情,我在网上狂搜,所有的关键词都用上了,什么“大龄”“剩女”“相亲”,“英语笑话”等关键词的搜索,有一阵我的收藏夹里满是这种链接,长长的一串,害得我提前眼睛老花了。

写这 3000 字,那功夫花的不是敲打这 3000 字这么简单。

后来我又开了一个《罂粟》的坑,再后来国内的一个公司来跟我联络《全职太太》的影视改编,把我一下子推到了崩溃的边缘。

以前不能理解韩寒所说的他一天最多写 2000 字,多了写不了了是什么意思,现在一下子明白了。

我觉得第一手创作,一天 3000 字是我的极限,再多我承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