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胜利体现了美国的民主精神
文章来源: 蔡真妮2008-11-05 12:30:08

美国大选尘埃落定,奥巴马终于创造了历史。

他十年前才开始涉足政坛,2004年当上了参议员,没有任何背景,2008年横空出世参选总统,一路披荆斩棘入主白宫,不能说不是奇迹一桩。

在奥巴马身上充分体现了什么是美国梦:靠个人奋斗实现自己的理想,到达成功的彼岸。

当然这人鸿运高照也是真的,和马侃杀得难解难分之时出现了金融危机,民调差距一下子就拉大了,如果金融危机发生的再早点,那么他和希拉里的党内候选人之争,因着希拉里的经验,胜出的应该是她了。

那时就有人说,奥希之争实际上是总统之争,可惜希拉里在竞选之初轻敌了,否则现在创造历史的就是她!

我本人是希望希拉里当选的,因为她的智慧、经验、努力及实干。

奥巴马也聪明能干,但是连一个小县城都没管理过的人能管好一个国家吗?边学边干,谁来付学费?

奥巴马在赢得选举后发表的讲话里感谢了若干人,却无法提那个他最应该感谢的人---布什总统,可以说是小布什成就了奥巴马,将他一手送进了白宫。
布什对美国的摧残和陈水扁祸害台湾绝对是一个数量级的,这次共和党无论谁竞选都没戏,民主党如果换个白人候选人更没有什么悬念。


今天早晨我和老公在谈论选举结果,看到九岁的女儿在计算机前忙乎着,就顺口问她:“你知道是谁当选了下一届美国总统吗?”她嘴一撇:“是奥巴马,可我希望是马侃。”
我和老公大吃一惊,因为我支持希拉里,老公支持奥巴马,我们经常谈论这些事,她从来没有发表过看法,没想到在心里她支持的是马侃。
我问她:“你为什么支持马侃?在学校老师和你们讨论过吗?”她说老师和他们讲过大选的事,同学中有支持奥巴马的,也有支持马侃的,老师没讲她本人支持谁。
看样子并没有受老师观点的影响,那女儿支持谁总有个理由吧?
再问,她说我就是看着马侃顺眼。
天哪,这不是以肤色论英雄吗?

女儿上学走了,我却放不下这个问题。女儿他们学校里黑人孩子极少,她的朋友都是白人小孩,这是不是她看白人顺眼的原因?

种族问题一直是美国的一个脓包,大家尽量不去触碰但是它一直都在那里。这次许多人都担心美国白人口是心非,嘴里讲着支持奥巴马,但是心里不能真正接纳一个黑人总统,到投票的时候,以肤色来决定投谁的票。

这个想法显然低估了美国人的智慧,占美国人口大多数的白人选择了“改变”(奥巴马的竞选口号)而不是肤色。

从中可以看出美国人的伟大之处,他们犯了错误,将布什两次推上总统宝座,但是他们的民主制度给了人民改正错误的机会,这是美国强盛不衰的根本原因所在。

两百多年前,创立这个国家的人们发表的独立宣言里这样讲到:

我们坚持以下真理不言而喻:众生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被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奥巴马的当选体现了已融入美国人血液中的平等、自由、包容的理念,让全世界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民主。

他的当选也像一个强心剂,使得美国人信心空前高涨,放心地挥挥手告别布什带来的噩梦,带着憧憬的心跟着新总统去“CHANGE”

无论谁当总统,收拾布什留下的烂摊子都非易事。

让我们拭目以待,看奥巴马如何继续创造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