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收留还是拒之于门外
文章来源: 2007-08-02 04:18:38
还是与这位台湾人—蔡先生谈到了他是如何把握着人才的,对他重点培养的人才是不是 有特殊的劳动合同?蔡先生说他并没有特殊的劳动合同。我问他是怎么留住这些人才的呢?他说,只能是在下精力、财力、物力培养之前,看准人才,看准他的为人处事;给他们不仅是物质上的报酬,精神上的满足也是很重要的。

他说也遇到过他们精心培养好的人才,没在他们公司服务多久就走人了的情况,那他也只好就认为是无偿地为社会培养了人才,自己认倒霉了。还有几个出去了,但在别处没能混好,又要求回到他公司里来的。我问那你还再用他们吗。他说这是最好的反面教材,说明出去了也未必能混得比他这里好。所以他还是重新雇用他们。

我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他的这种做法。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这种出尔反尔的人,在我看来投机心理很大,因而总是不会稳定的。若我是老板,我想我是不会用这种人的,即使我已经在他身上投了一些资。也许是如今的人才市场是人才的市场,对用人的一方不怎么有利,所以也只有这样了?况且,如果在公司开了这样的头,就等于是鼓励职工到外面去“闯闯”,这样务必会给公司造成人才动荡,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