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染(丝丝)
文章来源: 女孩安然2007-08-10 14:06:42

真正认识丝丝的时候,黄梅雨季刚过。

有一个下午,我约了好朋友七七去逛街。我们在人民广场附近的商店买东西,我看上了一顶米色的棒球帽。那顶帽子后来陪了我一整个夏季。那个时候的我有一头卷卷的长发,喜欢扎一个马尾辫,有很多凌乱的小碎发时不时地跑到眼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棒球帽加牛仔裤的装扮。常常是凌乱的头发,用帽子一遮,堂而皇之地出去玩。年轻的时候真好,任何装扮都压不过青春的气焰。

将近傍晚的时候,七七接了一个手机,我刚刚把帽子的钱付了,准备和她坐地铁回家。七七跟我说,丝丝喝了酒,家里没有人,她很害怕会出事情。我说那么我们去她家看看吧。

关于丝丝的事情,我是知道那么一点的。丝丝和七七是初中同学,人长得特别漂亮,身材修长,还没有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米七的高度。那个时候,丝丝暗恋另一个班级里的男生,那个男生是学校长跑冠军。丝丝的成绩不好,所以总是觉得自己比别人低那么一等,也从不好意思去和那个男生说话。有一天,出乎丝丝的意料,那个男生居然来她们班级约她吃午饭。两个人就这样在一起了。那个时候的爱情故事是能够让整个班级都轰动的,两个人的小动作怎么都逃不出别人的眼睛。在别人的起哄声中,丝丝觉得很甜蜜。两个人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偷偷摸摸地亲热,学校的池塘边也常常有他们的身影。有人会在某天早上报告,前一天傍晚看见丝丝和那个男生在某一个路口接吻,男孩和她的身影怎么般配,他怎么摸着她的长发,把所有女生都说得无比羡慕,觉得在看一出活琼瑶剧。好事当然不久就被老师们知道了,棒打鸳鸯可是老师们的专利。教导主任也出马了,叫两个人写下从此不来往的字据,否则给予处分。丝丝死活都要和他在一起,那个时候张学友的歌很出名,有一首里有一句歌词是“只想一生跟你走”,被她用进了写给他的情书里。这段恋情已男孩的背叛为终结,他告诉她自己爱上了比他们小一届的女生。据说,某一天的下午,丝丝跑去那个女生的班级,给了她一个耳光,被学校下了警告处分。

初中毕业后,丝丝进了一所职校,学旅游专业,那个时候的旅游专业好像还很热门,学校只接受漂亮的女生。丝丝理所应当的被录取了。她和我的好朋友七七也是好朋友,两个人经常出去逛街。经历了感情打击后,丝丝就变了一个人,开始和所有的男生鬼混。她对感情的渴求很强烈,只要某个男生对她表示好感,她就会和他约会。但是,很多次,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局。

一直到丝丝遇见陶汉。陶汉是七七家邻居小男孩的表哥。陶汉比丝丝大一岁。因为总是去七七家玩,她就遇上了他。陶汉并不高也不帅,丝丝就毫无目的地爱上了他,他越是若即若离,她越是百般纠缠。两个人一直纠缠到她职校毕业,也就是在这个夏天的某个下午,丝丝给七七打来了这个电话。

我们赶到的时候,丝丝家的纱门半掩着,叫她名字没有人答应。于是我们就推门进去了。印入眼帘的就是躺在厨房地上的丝丝,口吐白沫,旁边一个二锅头的瓶子。我们问她喝了多少,她说半瓶,然后头重重地砸在水门汀地上,不停地呕。七七和我合力把她半扶半抬地弄到了床上,她开始大哭,嘴里叫着陶汉,陶汉。然后还是胡言乱语,她说,“我还没有说过爱他,他不知道我有多爱他”,一会清醒,一会迷糊。我说她爸爸妈妈电话呢?七七说,千万别告诉她爸爸妈妈,否则丝丝会被打死的,并且我们要在她父母回来之前把她弄醒。我说这个难度太大了,差不多半斤二锅头,怎么弄醒?

很不巧的是,她爸爸真的就回来了。他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到卧室看到我们。然后对着床上的丝丝说,你这个是干什么?丝丝大叫,你们又不管我,让我去。她爸爸上去就是一个耳光,丝丝还叫,她爸爸反手又是一个耳光。我们上去拦,她爸爸说,不管你们的事情,你们走吧。我和七七没有办法就走了,身后传来她爸爸的话,像什么样子,周围邻居都听到拉,以后怎么做人啊。

这件事情后来就没有人再提起了,陶汉和丝丝也分手了。

奇怪的是,丝丝却开始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玩了。有一次,我拍了新的写真集,两个人约在某个酒吧,我带了给她看。那天晚上,她告诉我,她把第一次交给了一个男人。

这一次,丝丝玩得更大了。那个男人是丝丝外婆的邻居,她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他。她管他叫叔叔的,虽然他只大了她十岁。她说,突然有那么一天,聊天聊着聊着,她就觉得他变成了白马王子的形象。他结婚三年,像很多结了婚的男人一样,抱怨家庭生活不美满,没有激情。后来,丝丝就给了他这种激情。原本每两个星期去一次外婆家的丝丝,去的越来越勤快,很多时候就住在那里。那个男人待业在家,每天老婆去上班,丝丝就去陪他。

她给我叙述自己对他的种种爱恋,好像那个男人就是她未来的老公。

那次见面之后,我们没有再约。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从七七嘴里又听到了丝丝的名字。七七说,丝丝在某广场做秘书的时候被一个香港男人看上,被包了二奶。丝丝对于每个月一千五百人民币的“工资”觉得很满意,要请我和七七去吃饭。当然,这个饭,我没有吃成。

又是几年之后,我再次见到了丝丝。我们在莲卡佛偶遇,她带着他的未婚夫,一定要请我去吃饭。我们在底楼的餐馆里吃了一顿饭。这个时候的丝丝看上去成熟了许多,递给我一张她的名片,说如果我要旅游一定要找她,现在的她开始做旅游业务。我很为她高兴,说到结婚,她说正准备和未婚夫买房子,一脸幸福。只是未婚夫的夸夸其谈,和对她的不耐烦,有点不和谐。当然,现在的这双鞋子是否合脚,只有她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