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谈天下(25)从香港反“送中”看民主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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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已经进行了快要一周了,今天才有点时间总结一下相关的报道,发表一下自己的观察意见。

先来回顾一下这个事件的发展。

201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的一法律草案,以向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等司法管辖区移交嫌疑人和进行法律协助。此提案源于潘晓颖命案,现时香港法律无法向台湾移交疑犯,同时特区政府宣称原有逃犯移交条例不包括中国大陆及澳门亦是“法律缺陷及漏洞”。草案甫经提出,便招致社会各方质疑和关切香港作为独立司法管辖区的独立性或遭削弱。

香港立法会原定星期三(6月12日)对《逃犯条例》(俗称反送中)修订内容进行二读,香港多个团体发起罢工、罢课、罢市以及包围立法会的行动。昨日(16日)上百万市民再度走上街头抗议,要求特首林郑月娥下台,并收回对上周游行的“暴动”定义。

当晚10时,民间人权阵线宣布结束示威,并宣布参与人数达103万,而警方则宣称高峰期人数为24万。据估计,该次示威游行人数已经远超2003年的七一游行,一度被誉为香港自1997年以来规模最大的游行,直至6月16日才被超越。11时,特区政府回应游行,宣布会如期在6月12日直上立法会大会二读草案。其后有后续升级示威,以及6月12日包围立法会行动,警察以布袋铅弹镇压,多人头部中枪。6月12日下午6时,立法会秘书处宣布当日不会举行会议。6月13日11时,立法会秘书处宣布当日不会举行会议。

6月15日下午,一名35岁名为梁凌杰的男子身穿黄色雨衣在太古广场的平台上危坐,并挂起“反送中No Extradition To China”“Make love. No shoot.”“全面撤回送中,我们不是暴动,释放学生伤者,林郑下台,Help Hong Kong”的横额。梁凌杰最终意外堕下地面重伤,送往律敦治医院抢救后证实不治,为反对修订条例运动中的首名死者。

6月16日晚上,香港政府发言人发出行政长官的道歉声明,表示将暂缓修法,希望香港市民尽速回归日常生活,但民阵要求的是特区政府全面撤回修例,而非仅仅暂缓修例,因此民阵不接受行政长官的道歉,并没有保证6·16游行后会否有进一步的行动。

6月17日,中国方面发表声明称此次事件是香港回归中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暴乱事件,而非正常游行,此次事件严重的影响了普通香港人日常生活,据有关专家推测,欧美国家在此次事件提供了帮助。

在一个人口700多万的香港,就有上百万人上街游行,这个可以说是举世罕见,但是它背后的根源是什么,是不是真的有欧美国家的煽风点火,还是有其它的更深层的原因呢。我们总结一下吧。

第一,为什么更担忧《逃犯条例》?

《逃犯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将允许香港拘留和转移在和它没有正式引渡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台湾和中国大陆)遭到通缉的人员。香港目前和20个国家签有长期的逃犯移交协议。

相关法律也规定,香港可以与其他国家进行一次性移交。但目前条文订明,香港的逃犯移交条例不适用于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修改案将删除这个限制。

提议修改的第二个条例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现行条例规定,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可以要求香港机构提供刑事协助、搜集证据。修改草案也移除与《逃犯条例》类似的限制,使香港机构可向中国提供与刑事相关的协助,比如,冻结或者没收资产。

二者之中《逃犯条例》在香港人中间引发更大焦虑,因为修改后条例将允许在香港被捕的人移送中国大陆受审、服刑,在香港民众看来,这是一个事关人人的重大政策转变。

第二、为什么只抗议“送中”?

为什么把逃犯移交中国会在香港引起这么强烈的反弹,以至于”反送中”成了示威的一个主要口号呢?

香港1997年主权移交中国大陆之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基本法》是保障香港高度自治的基石。

但是,北京政府逐步加大在香港的影响,多次高调批评香港反北京中央政府、要求民主、普选等集会示威;港府亦多次被指屈从中央压力、加强对政治活动的管控。

特别是习近平执政以来,中国当局进一步加强打压异见令人担忧,有悠久的抗议示威传统、广大的民运群众基础的香港也会成为目标。

香港民众感觉,面前的”北京压力”越来越大,保障自治的《基本法》被一步步侵蚀、削弱,甚至有人指责港府在这一方面助纣为虐。

第三、为什么香港民众愤怒爆发?

目前恰好也处于一个比较敏感的时期。就在六月初,香港刚刚举行一年一度的烛光晚会,纪念”六四”北京天安门广场的镇压事件三十周年。

此次规模浩大的反《逃犯条例》抗议示威,也可以说是香港民众对自由受侵蚀的担忧、对北京干涉的愤怒、对港府缺乏作为的不满进一步上升的表现。

具体讲,在修订《逃犯条例》上,港府被指敷衍了事,没有给立法会、公众足够长的讨论时间,不重视各界深入审议、增加更多保障条款的呼吁。

香港政府提出修改案是在今年二月,之后只有二十馀天的时间给公众参与讨论,给出的论据也缺乏说服力。

第四、中国“插手”了吗?

北京一直公开力挺港府,中联办、港澳办、主管港澳事务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韩正都曾高调表态支持修订《逃犯条例》。

中共政治局常委韩正五月间曾赞扬特区政府推行《逃犯条例》修订”合宪和彰显法治”。他说,这符合《基本法》相关规定,有利于彰显香港社会的法治和公平正义,”中央政府完全支持特区政府的工作”。

香港大游行的次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对美方就香港事务”不断说三道四”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要求美方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他说,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推进修订”两个条例”的工作。

第五,有法不是才能有法所依?

换个角度想问题,有法可依,不才正是实现”法治”的基础吗?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部总干事谭万基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说,国际特赦对引渡协议本身并不反对,”我们甚至认为引渡协议会对某些国家的人权改善带来益处,比如说中国。”

但是,中国的人权和司法公正纪录已经令香港民众十分担忧,司法是否独立于中共也引起港人质疑。归根结底,这还是一个信任问题。

签订引渡协议,前提应该是信任第二个司法辖区。而在香港,民众对中国大陆当局的信任现在处于稀缺状态。

为安抚民意,港府官员已经表示,香港法庭对引渡要求有决定权;政治、宗教犯罪疑犯不会被移交;只有罪行可能被判处至少最高七年监禁的逃犯才会被移交,但是这些承诺并没有换来民众的支持。一个原因可能是,香港民众对港府的信任也处于比较缺稀的状态。

第六,欧美国家插手了吗?

除了欧美主流媒体一边倒的支持香港的大规模游行,美国众议长佩洛西和台湾的蔡英文都在为香港的示威活动高声叫好,这些当然都是事实,但是,当你看到一个年轻人都在用一个简单的回答来评价这个事件,你就知道这个不是简单的国家在插手,而是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和民主宪政的意识。而这个年轻人就是我偶尔在图书馆碰到的,他正在看YouTube,我问他如何看,他的回答非常直接,在任何一个有公民自决权的国家,这种都是非常正常的运动,而且他们的诉求其实是一种恐惧。

提到这个恐惧,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铜锣湾书店股东及员工失踪事件"。

铜锣湾书店股东及员工失踪事件是于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香港“铜锣湾书店”五人陆续失踪之事件。失踪5人是该店母公司巨流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桂民海与吕波、业务经理张志平、铜锣湾书店经营者李波以及店长林荣基。失踪半个月到3个月后,全部人员证实身处中国大陆并受有关当局控制。特别是李波失踪案,因为除了他其他4人是在泰国与中国大陆失踪的,但由于李波是在香港境内失踪,因此格外受到香港与澳门社会的广泛关注,质疑他是否被人强行由香港境内掳至中国大陆,及有否牵涉中国大陆官方人员跨境绑架。事件令香港人担忧“一国两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及人身自由受到破坏。事件轰动国际,美国、加拿大、欧盟及日本等纷纷发表声明表示关注,并要求中国解释及释放失踪人士。

与中国大陆不同,香港人在《基本法》的保障下享有言论及出版自由,但某些香港出版的书籍会被大陆视为禁书(下称“大陆禁书”),禁止在中国大陆买卖及流传,此类书籍多与中国政治或中共高层有关,除了披露过去计划经济的历史内幕,也针对当代的领导人丑闻等极敏感的类别,因而偶获中方口头警告,但总体来看过往中共当局多对此采取宽容态度,2000年代时出版此类书刊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12年后官方的态度渐趋强硬。

五名人士失踪多月后,陆续有消息证实他们身处中国大陆。其后,五人先后在大陆接受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星岛日报、澎湃新闻等媒体的访问,李波在访问中声称是“自愿偷渡回内地协助调查”。其余等人又在访问里“认罪”,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一同指证桂民海。五人其后先后返港,不约而同地要求警方销案,亦同称不需香港政府协助。五人中只有林荣基在2016年6月16日公开现身讲述被拘留的情况。

曾因「非法经营书籍销售」在大陆被扣押将近八个月的香港「铜锣湾书店」前店长林荣基,担心港府最近修改「逃犯条例」,他将面临被引渡到大陆受审的危险,于4月25日逃到台湾。林荣基在中国大陆被扣押将近八个月,直到2016年6月才在监控人员的交换条件下,交出书店客户名单、订书纪录等数据,换取人身自由回到香港。但由于他没有按约定返回大陆,被北京当局通缉在案。

可见,从香港反“送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民主宪政在东西方的不同理解,在强权统治下,这些就是暴动,在民主宪政下,这些就是游行。而且其中体现的那种不信任和暗含的恐惧,其实才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Chalet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也来凑热闹' 的评论 : 普选首先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按照美国法律程序选出来的总统,他(Mr. Trump)在法律的意义上是代表美国人民的。

要不然你老认为谁能代表美国人民呢,希拉里吗?
也来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行道堂主 发表评论于 2019-06-18 19:23:02
不是普选出来的特首,根本不能代表香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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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是普选出来的,您觉得他能代表美国人民么?
枕寒流 发表评论于
感谢 Westshore的评论,内行,赞!
港府能够退一步,避免激化的做法是正确的。民阵的得寸进尺,漫天要价其实是失策,失人心的。
此类事件,治本之道还是要提高国内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不必苛责港人,做好国内的民主法治建设,日久自会见成效。祝福香港,祝福祖国。
不太 发表评论于
水太深了,屏幕所見遊行中唱圣詩, 跟警察對陣時黑衣者個個活像大內高手,張無忌上身, 确不同凡響。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博主分析得很好,根本原因在于港人不信任中央政府,不信任大陆是一个法治社会,如今资信如此发达,只要有法律人士解释一下这个条例的可能后果,广大港人是不难理解的,很佩服港人这种不怕失败,为自由抗争的勇气
闲人123 发表评论于
喜欢楼主心平气和讲道理的方法。总算对香港游行多了点了解。

讨厌那些拿不出事实根据,只会破口大骂的网络无赖;也看不起信口开河,无底限夸张的帖文。比如游行人数,警方估计24万,主办方估计103万。还在等更详细的证据来判断呢,又凭空冒出200万的标题。再过两周,就会报出远超香港居民总和的数字了吧?
田间地垄 发表评论于
非常客观,谢谢!
行道堂主 发表评论于
不是普选出来的特首,根本不能代表香港人民。
dqdeer 发表评论于
任何人执政需要有自己的舆论渠道,港府好像没有自己的喉舌,人民不了解政府的想法,做什么都不成的。
游行过头了就是暴动,阻碍交通 围堵政府机关 这些肯定是违法的。
markya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estshore' 的评论 :
谢谢解释,最后还是因为害怕,而不是因为了解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我看多数人对这个所谓的送中条例根本就不知道内容,完全是被媒体误导。台湾黄智贤的节目非常细致地给出了介绍。
首先就是七年以下刑期的不允许引渡,也就是轻罪,经济罪,政治罪都不属于引渡范围,尤其是政治罪专门被解释不属于引渡范围。其次就是香港法院必须批准才可能引渡。
而目前现实是香港台湾澳门大陆这四个地方距离很近,但彼此都没有引渡条约(英国在提交主权前迅速专门为香港设计的,这个说法是第一次听到),使得这些地方彼此成为罪犯的天堂,你只需要不在自己居住地犯罪就是了,哪怕在其他地方犯下杀人罪。
美国与墨西哥过去也没有引渡条约,如今有了,而墨西哥司法体系的腐败和信誉都是很糟的,不会比中国好,但美国接受,可见与体制无关。
黄智贤的节目上嘉宾的结论就是其实这个运动就是为了反中,而不是因为司法问题。
其实就是话语权问题。至于香港书商那件事,有点法律知识的话可以知道假如有引渡协议,或者他不够引渡资格,或者引渡后的权利有保障(比如他是因为逃税的罪名,在大陆售书不交税,这是个借口,但法理上成立),因为这都是引渡条件保证的。
而如果大陆无论如何要抓你,总是可以用entrapment的方式,美国抓没有引渡协议的俄国人,北约抓爱尔维亚国防部长,都是用这种方式,对于个人来讲更不利。
这个送中条例实际上是为防止大陆司法界滥权提供了一个途径,因为无法可依是滥权的基础,你连对法律的争辩权利都没有,更别说解释权了。
markyang 发表评论于
马克的文章都是个人观点,尽量客观公正,不带入自己的个人喜好,希望大家评论时也是就事论事,不要发表太多情绪化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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