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猛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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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多伦多猛龙队给加拿大长脸了。NBA球队中一共有29个美国球队,一个加国球队,结果就是这个加拿大球队称了霸了,真是太棒了!联想到15年前我们刚到多伦多,看到有猛龙队的比赛票在《星岛日报》上ON SALE,非常便宜,朋友说多伦多也有NBA 球队呢,不过水平非常不行,差不多倒数一二的。没想到一晃15年过去,球渣变球神了,这其中付出了多少努力肯定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我对篮球一点也不熟,只好在此默默祝贺猛龙队的成功,祝愿他们更加蒸蒸日上,同时也为加国能有这么一支争气的球队而骄傲。

一百多年前,加拿大发明了篮球;73年前,NBA第一场比赛在多伦多举行;今天,冠军杯终于回归篮球的诞生地。祝贺猛龙! 祝贺多伦多!祝贺加拿大!

多伦多人疯了,昨晚狂欢一夜庆祝,过两天还要全城游行庆祝。蒙城的人也很开心,昨晚楼上也闹了一夜,跳舞唱歌惊呼不断。

天气变化很快,今天又是雷阵雨。上午在雨停时去跑了13K,弄得前脚掌好多水。从8号到14号,我已连续跑步7天,前三天是11K,后4天是13K。明天开始要加量,每天15K。

wensha 发表评论于
"Donald_Trump",
篮球是美国发明的,是在美国麻州工作的一个加拿大人发明的。
Donald_Trump 发表评论于
篮球怎么会是加拿大发明的? 在麻州这儿springfield有个篮球发明museum摆着呢!
多伦多之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哈哈
多伦多之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Etornado' 的评论 : 嗯
多伦多之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plinter' 的评论 : 你是真粉啊!
多伦多之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ensha' 的评论 :长知识了。谢谢!
多伦多之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这样啊,学习了。
wensha 发表评论于
James Naismith, 确确实实是加拿大人,说的具体点,是 Almonte 人, 安省渥太华边上的一个宁静美丽的小镇,镇中心有他的铜像,他是镇上居民的骄傲。
"Basketball has come full circle in Canada, invented by a Canadian, the first NBA game was in Toronto and now an NBA championship," NBA commissioner Adam Silver said before presenting the trophy to the Raptors.
黍子 发表评论于
勇士队主力队员KD受伤, 也是因素。当然了,体育比赛争冠总是要天时地利人和。从去年10月打倒今年6月,经历无数艰辛比赛,每一场比赛都很重要,最后拿到冠军,不容易,赞, 猛龙队!
justforfun 发表评论于
这个Nash看来是个神人,上了大学才开始学打篮球,就能和那些从小就打篮球的一拼高下。估计在Santa Clara上的是篮球强化班。建议中国委托Santa Clara开个足球强化班,招几个中国学生,看看能不能把中国足球问题给解决了

Etornado 发表评论于 2019-06-15 06:25:59
篮球运动上能给加拿大挣到面子的大概只有Nash。即便是Nash,其实他也是由美国的大学培养的。他的母校是湾区的Santa Clara。
Splinter 发表评论于
篮球是由加拿大人Naismith发明,他在麦吉尔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了一段后去美国YMCA学校当老师发明了篮球。这点在猛龙的颁奖仪式上提到。

现在的NBA外国球员最多的是加拿大人,包括雄鹿的当家球星Andrew Wiggs,几年前迈阿密热队夺冠主力中有个安东尼,和nash一届国家队的,是丹尼斯罗得曼的类型,防守和篮板,所以宣传不多,打得不差。今年选秀第一名好像也是duke大学的加拿大球员。
Etornado 发表评论于
篮球运动上能给加拿大挣到面子的大概只有Nash。即便是Nash,其实他也是由美国的大学培养的。他的母校是湾区的Santa Clara。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祝贺多伦多夺取冠军,不过篮球是1891年美国麻塞诸塞州James Naismith博士发明的,不是加拿大人的发明。

第一次NBA比赛确实是在多伦多举行, The Toronto Huskies vs. the New York Knickerbockers。

今天的多伦多队大多数队员是美国人。
Etornado 发表评论于
至于什么“给加拿大人争光了”“加拿大队打败美国队”等等,说得不好听一点,是无知的表现。 +++

除了城市多伦多是加拿大的,其余的事情真跟加拿大这个国家拉不上一毛关系。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微信上看到一条评论:

周3,一群加拿大人帮美国圣路易斯蓝调队(只有4个美国籍)拿了球队历史上的第一个北美冰球联赛的总冠军。
周4,一群美国人帮加拿大多伦多猛龙队(只有一个加拿大国籍)赢得了球队历史上的第一个北美篮球联赛的总冠军。

结论:北美都是活雷锋

周一游行去,:)))
驻足闻香 发表评论于
通州河 发表评论于 2019-06-14 19:24:12
驻足闻香 发表评论于 2019-06-14 19:15:16

不好意思,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描述,写出来发布后,发现无法更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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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Forward给博主了。
不能删除或修改留言确实很坑人。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难得看到有人为留言“不好意思”。
通州河 发表评论于
驻足闻香 发表评论于 2019-06-14 19:15:16

不好意思,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描述,写出来发布后,发现无法更改或删除。
驻足闻香 发表评论于
通州河 发表评论于 2019-06-14 18:35:58
北美的四大联赛是和城市相关的,和国家几乎没什么关系,是一只球队依托一个城市的商业联盟。至于什么“给加拿大人争光了”“加拿大队打败美国队”等等,说得不好听一点,是无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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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有自己的理解,但不要轻易说别人无知。
比赛前是演奏加拿大国歌和美国国歌的,不是队歌或市歌,也不演奏其他国家的国歌,这说明还是和加拿大这个国家有关系的。
看报道,除了多伦多,加拿大的很多其他城市的人们也为猛龙队欢呼,很多有组织的活动,说明很多加拿大人还是把这事当成自己国家的事情。
球员访谈、名人推特等等很多提到了祝贺加拿大。他们是当事人,内心的感受,绝对不是无知。
猛龙俱乐部是多伦多的一个生意,多伦多是安省的一个城市,安省是加拿大的一个省。
通州河 发表评论于
北美的四大联赛是和城市相关的,和国家几乎没什么关系,是一只球队依托一个城市的商业联盟。至于什么“给加拿大人争光了”“加拿大队打败美国队”等等,说得不好听一点,是无知的表现。
五湖以北 发表评论于
同庆祝。网上有段子说,前一天冰球,一群加拿大人在美国帮美国的球队拿了冠军,昨天篮球,一群美国人在加拿大帮加国的球队也拿了冠军,真是好哥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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