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国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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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国同学(1)Lisa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要带着自己正在构思的故事入睡,希望在睡梦中获得灵感,解决我白天的疑惑。然而昨天夜里却梦到了我在数学系读博士时的同学Lisa。梦里的情景是我在上厕所,从隔间听到Lisa在和另一个女同学八卦。然后就醒了。

我和Lisa是在数学系新生一起开potluck聚会时熟起来的。当时我本想带一份中国菜,而Lisa建议我俩一起做意大利的lasagna,费用均摊。Lasagna其实就是几层超级宽的“面条”中间夹了奶酪和西红柿酱再烤制而成。我和Lisa学会了如何做Lasagna,却从来没有再次尝试去做,可见我对该食物的喜爱程度。

记忆中Lasagna制作极其繁琐。我们先去Winco采购食材,因为什么都没有,连每样佐料都需要买。之后在她家做,花了半天时间做了一玻璃盆。

有意思的是我们边做边聊天。我了解到她男朋友没上过大学,做着各种零工,包括在学校收垃圾甚至去殡仪馆背死人。他们合租房子,生活费完全AA制。甚至像床垫这样的大件由Lisa一人支付,本来只有$500, Lisa用信用卡付,利息至少百分之十几,一年后付到$1000多。我当时刚从中国来,听了瞠目结舌,立马拿出老妈的态度教育Lisa。我说你学数学的,怎么想不到高利贷如此剥削人;你自己在攻读博士,即使不找博士,好歹也找个本科学历的,在我们中国,男的通常都要比女的学历高才对;你和他住一起了,在我们中国婚前同居的,男的不仅要负担所有生活费,还要额外给女的钱(类似没有名分的补偿)。当时我差点就说出你卖得太便宜了的话。

Lisa显然理解不了我的想法,她立马把我说的转诉给了她男友,他男友说我是trouble maker。

后来Lisa未婚先育,在我生完孩子不久后也生了一个儿子,拿给我妈看着。Lisa博士毕业后去了东部工作,据说和男友结了婚。他男友一直打着零工。

我的美国同学(2) Katherine

Katherine绝对是我们数学系当年的头号大美女,比那年在中国大火的电影《沉默的羔羊》里女主Jodie Foster还漂亮。她不仅清秀,还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温婉,那弯弯的下巴,一颦一笑,简直就是美国版的林青霞。和大多数美国女同学只穿牛仔裤T恤衫不同,Katherine打扮得很淑女。新生入学的那个圣诞节,Katherine和Lisa邀请我们去她俩合租的公寓开Party。那时候Lisa的男朋友还没过来。Katherine端坐在壁炉旁,两手交叉放在灰蓝色的大摆长裙上,简直就是一副古典油画。

第二学年刚开始的时候,Katherine提出和我一起准备博士资格考试-复变函数。(我来了美国以后,数学一下子开窍了,当时复变函数得了A,那个教授据说很苛刻。现在连学了什么都不知道了。)我当时受宠若惊,Katherine这样的大美女我平时都不敢接近,太自惭形秽了。学习地点定在我家,Katherine是骑自行车来的,穿着那种专门骑车用的绿色紧身裤,戴着安全帽,看着英姿飒爽。

我们俩边复习边聊天,我好像还留她在我家吃了饭。Katherine本科在Reed College, 就是Steve Jobs当年就读的那所学校。她从19岁就和一个教授相恋,直到现在29岁。Katherine用诗一样的语言,梦幻般的表情讲述着她的爱情故事。我当时想象这样的老师一定是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老师是离过婚的,孩子已经长大,然而他并不愿意和Katherine结婚,好像顾及到财产问题。那么他给你钱吗?我问。Katherine想了好一会儿才说,替她付过一次学生宿舍的房租,大概$300不到。我说就算你不在乎年龄,不在乎钱财,但你总该在乎她是否对你是真爱。他没有婚姻,他没有理由不和你在一起。

那时的我结婚两年,而且已经怀孕,肚子明显大了。Katherine显然被我触动,她说她很想能像我一样结婚生子。像她这样的美女,在我们中国的大学,男生会排着长队追求。Katherine惊奇地眨眨眼睛说,真的吗?她从来都没有被男生主动追求过。Tom怎么样?我建议道。Tom又高又帅,和我一个导师,成绩还特别好。我当时已婚,只能望美男兴叹。我觉得Tom和Katherine俊男靓女很般配。然而Katherine立马摇头说,Tom太Childish,有一次因为什么事还尖叫起来,她不喜欢。

几个月后,在去一个Party的门前,我看到了Katherine的背影。她的身旁不是一个中年男人,而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走路都有些颤颤巍巍。Katherine扶着他,像扶着她的爷爷。Party的主人说,Katherine的男朋友从波特兰来看她了,所以她带着他提前离开。

几年后,Katherine转学去了得州。后来我的好朋友Wendy在得州碰到了Katherine。Katherine找了新的男朋友,是个年轻同学。不过特别矮,比Katherine还矮,Wendy强调说。

我的美国同学(3) Mark

在新生助教培训课上,我一眼就相中了Mark。他在课堂上经常发言,而且善于控制场面,表达能力极强,有一种强大的气场。虽然说我的美国同学总体颜值都很高,Mark在我眼里依然鹤立鸡群。之后的事实证明我的眼光多么具有穿透力。

Mark和我分在一个办公室,我俩的写字台并排,于是有了很多交流的机会,他是我美国同学里最熟悉的一个。Mark本科毕业后就职一家保险公司,应该做类似精算的工作,年薪三万多。他似乎对工资还算满意,只是出于想继续深造,才选择回到学校完成博士学位。多年后我也常常涌起去拿博士学位的冲动,都克制住了。面对这样一个优秀的office mate, 我还是毅然拿出了我家先生在北大校园的美照摆在桌上。Mark出于礼貌给出一番夸赞。Mark的太太经常带着他的小儿子来办公室玩,我和他太太也熟悉起来。她身材极好,完全不像生过孩子。她生完孩子后面对自己松弛的腹部,说了一声No,便开始健身,终于恢复身材。记忆中我和Mark是那届研究生里仅有的已婚者。

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办公室里另一个男同学,我用了fat形容他。Mark说fat这个词很不礼貌,应该用heavy。其实换成中文,说一个人胖,会联想到小猪,带着小可爱。如果说一个人重,会联想到秤砣,比较严肃。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中英文的表达还是有文化的区别。

Mark不仅颜值高,成绩优秀,还是个模范丈夫。开学不久后他的太太就怀了二胎。他太太在波特兰的一所社区学校教书,每周需要开车去两次,单程需要一个半小时。自从他太太怀孕后,Mark亲自开车送她过去。后来我自己怀孕了才知道怀孕其实仍然能开车,Mark的做法实在很体贴。

那一年的圣诞节,Mark请所有同学去他家聚会。原来他在学校附近刚买了一座小房子,只花了七万美元,市场价大概十万。Mark自己做了翻修。小屋很温馨,放着一架钢琴,他太太弹奏了一曲。我不仅不会弹钢琴,而且连弹了啥曲子都不知道。

第二学年开学时我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和未来的美国宝宝一起生活在美国,我开始偷偷学电脑,准备将来找到工作。为了掩人耳目,我换到了一个基本属于我一个人的小办公室。而Mark暑假期间到HP打工,就没有再回到学校。据说他考虑到数学系博士毕业的薪水还不及他在HP打工的多,感到很茫然,再次放弃了学位。

生完孩子后,面对自己的五花肉,我像Mark太太一样无奈地说了一声No,然后去了学校的健身中心,报了一个middle management的健身班,专门减腰腹部。然而只上了一次课我就放弃了,太受罪了!想想还会再生,等以后再说。这个以后一直等到中年。Mark的太太真的很不容易,看来没点本事hold不住帅哥。

有一次和数学系的中国师兄碰到,聊起了Mark。中国师兄说,Mark是美国同学里唯一一个脑子够用的,其他人都神经不正常。通常来读数学的,神经大多有问题。中国人除外,因为中国人读数学的目的是为了拿奖学金出国。我的看法会在这个系列的结尾给出。

今天想想,Mark现在已年近花甲,简直不敢想象,当年的帅小伙不知道今天变成了什么模样?他是不是也像我一样趁房市危机买了很多房子,也像我一样努力保持身材和维持一个幸福的家庭?我想一定是的。

我的美国同学(4)Tom

Tom来自阿拉斯加,他的母亲是菲律宾人,父亲是白人,他因此看上去有点像中国人里皮肤比较白的那种。他留着一瞥黑色的小胡子,让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叶赛尼亚》里那个上尉。现在回想起来,Tom应该算我喜欢的类型,外表很有男人味,性格又很温柔的那种。

一次周五晚上的potluck聚会上,我遇到了Tom。当他问我过得怎样时,我顺口说出自行车在来的路上扎到什么东西,车胎瘪了。

那辆车是我刚到美国时中国留学生带我去买的。我见到它时一眼就相中了——后座位上挂着左右两个很深的筐子,把手前面也挂着一个浅筐子。把手是朝后弯着的,座位前面没有横档,我即使穿裙子都能上下车。同去的其他同学都看不上,说款式太土了,应该是七十年代的款。但对我来说刚好,那种时髦的山地车我骑不了。我的眼光很快就被验证是正确的。每次买菜我骑着车都能满载而归,连当初笑话我买这辆车的人都让我帮忙带菜。

当Tom提出帮我修车时,我欣然应允。第二天早上我推着车来到Tom一个人租的小屋。我到来的时候,另一个白人女同学刚要离开,好像是来拿作业。直觉告诉我那个女生喜欢Tom而Tom不喜欢她。

因着修车我和Tom几乎一起呆了一整天,中午还管了我一顿饭。先去超市买了补胎用的工具。我看着Tom把内胎卸下来,泡在水里,找到吐泡的地方,然后打磨,沾上买来的补丁,晾干,装回内胎测试等等。每完成一步都要等一段时间。本来说好一起复习功课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作了聊天。Tom来读研究生之前在阿拉斯加的一所学校教数学,业余还有一份工作--出海捕鱼。而我的想象力随着Tom绘声绘色的描述漂流在阿拉斯加的大海上。Salmon鱼有各种各样的,Tom还给我看捕鱼船上的照片。中午饭Tom留我吃了pizza,在家里烤的冷冻版。

为了答谢Tom帮我修车外带一顿午饭,我专门邀请他到我住的美国家庭吃完我做的拿手中餐。当时我和一个美国老太太Alice同住。有个日本老太太纯子经常来串门。她们看Tom的眼光有点像在相女婿,对他的外表举止上下打量。甚至在Tom走后还常常问起他,而她们提到Tom时有时说是阿拉斯加的男孩,有时说是菲律宾的男孩。

后来我和Tom几乎没有单独交往。有一次因为什么事去了他的办公室,见到一个比我们高一届的日本女该,在美国长大的,直觉告诉我Tom喜欢她,而她不喜欢Tom。多年后我在波特兰碰到那个女孩,她提到老公是白人。估计Tom毕业后就回了阿拉斯加。

我的美国同学(5) Jennifer

第一学年暑假过后,Jennifer便和加州的男友结婚了,而她的结婚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油水。

记忆中Jennifer几乎时时刻刻都在嚼口香糖,另外还用一种很奇特的香水,不是那种便宜的花香。她黑色的长卷发也散发着香味。她不像Katherine那么冷艳,所以让人容易亲近,这也许是她的感情生活在我眼里算比较完美的原因。她的男友又高又帅,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好像是在一家做意大利面条的连锁餐馆总部。他好像提过到处去尝面条等等。

Jennifer和我身高差不多,比我稍胖。她结婚后买了很多新衣服,便把她当“姑娘”时的衣服装了一大包送给了我。而我当年出国手头紧,没买很多衣服。来到美国才发现没买对了。一进洗衣机大概有一半的衣服因掉色或缩水报废,剩下的也因我伙食过好长胖了15磅穿不进去了!Jennifer 的衣服在我眼里那都是美国货,不要钱感觉什么都好。

Jennifer拿给我一本厚厚的影集看,里面全是她婚礼现场的照片。她指着一张六人合影介绍说,这是她父亲,继母,母亲和继父。她带着甜蜜的表情,似乎没有任何父母留给她破碎家庭的怨恨。

第二年期末考试就要来临的前一周,我顺利地生了美国宝宝。就在我回到办公室准备对付期末考试的时候,Jennifer递给我一摞纸,神秘地眨眨眼睛说,《实变函数》的期末考题都在上面。教授给出了题目单,期末考试就在那些题里选。在我住院的时候她们几个人一起做出了答案。现在她把答案交给我,祝我考试成功。那门课我得了A。

Jennifer像天使一样路过我的生命。

我的美国同学(6) Todd

Todd留着络腮胡子,很像女作家三毛的丈夫荷西,长得显老而实际年龄很小,比我大概小三岁。他是数学系的本科生,我和他相识在概率统计课上,那门课是本科生和研究生一起上的。课后我和Todd站在楼门口聊了起来。那时的我刚从B大毕业不久,还带着B大的一些不良习气,比如夸夸其谈,几句话就让别人觉得我多么了不起似的。后来的我一直在不断的劳动改造中努力做个脚踏实地的人。那天和Todd聊了大概半个小时后,Todd带着期待的眼神问,Can I ask you out?

Todd跑来约我的那天刚好是中秋节,中国留学生王同学也来找我去郊外赏月。我于是带着Todd坐进了王同学的车,三人一起来到大学城附近的山坡上。我那天好像还穿了一件长裙,裹着腿坐在长满蒿草的山顶。抬头望月,月亮真的感觉伸手可摘。美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没错!因为没有空气污染,月亮格外皎洁,而在月亮上寻找细节曾经只是童年往事。

记忆中王同学来自大城市,家境应该不错。他不像别的中国留学生日子过得抠吧,而是很追求生活品质,甚至超前消费,这点和我不谋而合。我和王同学是在一帮中国留学生去海边抓螃蟹时认识的。

Todd来自波特兰的中产阶级家庭,他爸是个工程师,他上大学的学费由他爸支付。美国家庭能供起孩子读书的也会供。那些孩子要贷款读书的多数因为家里实在没有多余的钱。而没钱供孩子读大学的占大多数家庭。

赏月回来的路上王同学以坐在后排座位的Todd能听到的音量说,你丈夫如何如何...回到大学城就要和Todd分别时,Todd以几分试探的口气问我为什么没戴婚戒。我搪塞说我们很穷买不起婚戒。多年后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建议买假钻戒戴的好主意,便跑去Target花$15买了一个戴上,后来不知丢哪了,多亏没花大价钱。如果是几万美元的丢了可能多少会受刺激。

后来我给王同学介绍了我在计算机系认识的韩国女孩Pia. Pia的父母在韩国开药店。她本科学的是数学,因为工作不好找,她父母出钱送她来美国读计算机本科。我第一天去学电脑的时候,Pia在机房打工。我找来Pia求助,她拽着鼠标花里胡哨地在电脑屏幕上晃动,不停重复提到一个词“文件”。我于是忍不住问:什么是文件?Pia停顿了一下,看着我说,你最好从一字头的课程开始修。我没听她的,两年后我从计算机系硕士毕业的时候,Pia不知道本科毕业了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比她懂得多。

Pia把她的一对小藤椅以$10的低价转让给我,说算是送给我的结婚礼物。我出于感激,给她介绍王同学当男友。他们都有着像月亮一样的大圆脸,看着很般配。我把他俩请到我家一起吃晚饭。之后王同学主动约Pia吃饭,而Pia出于礼貌回请一次,便没了下文。

我和Todd之后经常在课堂见面,他知道我结婚了就再也没约我。

我的美国同学(7)David

David和他的两个兄弟在加州一起开了一家餐馆,餐馆的名字由三兄弟名字的第一个字母组合而成。David已经年过四十依然单身。他声音洪亮风趣幽默。他得知我来自中国后,每次见到我就要聊毛主席。由于中国把美国鬼子赶出了越南从而结束了劳民伤财的越战,美国纳税人对毛主席充满感激和崇拜。David读过很多写毛主席的书,还能背诵毛主席语录,关于毛主席知道得比我都多。他见到我时,把手平着举起来,大声喊道,Hi, Chairman Mao。我纠正他说,不对,你这是对着希特勒敬礼。于是我教他把手指并拢放在额头-解放军敬礼的姿势,并且喊毛主席万岁。以后他每次见到我时,立马立正敬礼,同时喊着毛主席万岁。

David应该是我们那批同学里学习最好的之一。他回到学校读数学博士纯粹出于对数学的热爱。我从和他一起讨论中学到了很多。

我刚到美国时和三个中国男生合租一个公寓,不到一个月我就搬去和一个老太太同住。因为签了约,我需要负责找到接替我的人。而当时David还住在旅馆里。我向David提出让他代替我去和几个中国人同住时,出乎意料之外他居然同意了!David学习很用功,据说每天晚上都学到很晚才熄灯睡觉。

第一年暑假来临时,David因为生意缺人紧急回到加州就再没回来。而他拖欠了房租,走了没有任何交代。和他同住的中国同学不得不追到加州,要回了他拖欠的几个月房租。我因此觉得很过意不去,给他们介绍了这个不负责任的美国人当room mate。

我的美国同学(8)Andy(完结篇)

我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我当初来美国的时候没有结婚,我会不会和Andy走在一起?

在修《偏微分方程》课时,我偶然看到计算机系的本科生Andy发了一个Email,他因为和计算机系的课程有时间冲突,请人帮忙抄偏微分方程课的课堂笔记。而我因为没钱买课本,全靠课堂笔记对付作业和考试,从而练就了抄课堂笔记的绝活。我毛遂自荐因此认识了Andy。

Andy在我先生的眼里是个nerd,不是我喜欢的类型。Andy的确不是那种花言巧语讨女生喜欢的渣男,然而他的魅力是内在的。

帮Andy抄笔记的时候,我刚刚开始在计算机系修课,很多课和Andy一起上。Andy是我在美国留学时遇到的最聪明的学生,也许是物以类聚的缘故,我们俩成了几乎形影不离的学习伙伴。我帮他数学,他帮我电脑。我曾经当过Andy一门数学课的TA,虽然我很想在批作业时给Andy格外优惠,但最后还是一碗水端平,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给他打分。

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功课,欲罢不能的时候,我就干脆带他到我家吃饭。去我家的校园路上长满了高大的橡树和银杏树。我们在树下一边走一边继续讨论。当然有时也聊天。Andy的父亲很有钱,是个医生,他的学费由他父亲支付。他的父母离异,他的母亲和一个男人同居多年,Andy称他为继父。而他每次来学校都是继父开车送他来。Andy提起他母亲时,带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因为他的母亲似乎过得很惨,不仅经济拮据,而且换过几个男人都是很不争气的类型。而他的亲生父亲似乎很优秀,印象中好像是犹太人。

在临近毕业的一个学期,我只有一门课《计算机结构》和Andy一起上。那门课我因为没有计算机硬件的基础,学得很吃力而且没有任何兴趣,刚上了一两个星期我就决定中断。Andy特别坚定地说,他要不惜一切代价帮助我完成这门课。那天为了帮我做作业,Andy第一次带我来到他的学生宿舍。他饶有兴致地打开电脑给我演示他编的计算机软件。而我学电脑的目的是找到工作拿绿卡,对这些功课以外的东西没什么兴趣。我只注意到美国大学宿舍条件比我在B大不知好了太多。

《计算机结构》这门课让当年在B大学习跟不上的阴影再次笼罩了我。每次作业我一道题都不会,全靠Andy给我讲解答案后我用自己的语言写出来以免被教授认为是抄作业。我像个不会游泳就要溺水的人痛苦地被Andy拖着游了几乎一个学期,用舍命陪君子形容我陪着Andy修这门课太贴切不过了。期末考试就要来临的时候,我背着Andy找教授要求给我一个未完成的评分,以免拉低我的GPA。好在我的学分已经修够,即使这门课未完成,也丝毫没有影响我完成数学系和技算机系的双学位。

我被计算机系正式录取为研究生的那个学期刚开始,我怀着好玩的心情去参加了一个校园招聘会。在B大练就的善于吹牛善于自我推销的能力为我赢得了一次onsite interview。而那份工作需要的C++编程能力我没学过根本不会。面试的时间约在下午公司即将下班的时候,这给了我白天充足的准备时间。我先是自己看书学习,进展缓慢。中午时我找到了Andy。他立马放下所有的功课,给我讲了一下午C++ 。他的声音极富磁性,他滔滔不绝地讲述着C++的精华,那样子简直帅呆了!而那天的我记忆力空前绝后地好。来到公司面试时,软件头问了我两个C++的问题,我想都没想就给出了完美的答案。软件头说了一句,你恐怕知道得比我都多,便不再继续提问。他答复VP说我是他在校园招聘会上遇到的最聪明的学生。一个多月以后那个学期结束时,我便去了公司报到上班,从此开启了我买房买车的美国梦。

多年后我在linkedin上联系到了Andy,他在别的州一个做AI的大公司从事软件开发。我们彼此之间的email都是秒回。他每年圣诞节都回来看他母亲,我提出可以到机场接他。我问他是否结婚,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聊了别的。后来我因为不想被猎头公司不断打扰而删了我的linked in户头,才意识到我再次和Andy断了联系。

当年计算机系也有其他同学想要效仿我进计算机系三个月就去工作然后回来答辩,没有成功。我清楚地知道我之所以能做到不是因为我多么聪明而是因为我背后有着Andy默默的支持。

男女之间不仅有夫妻恋人还有友情,或者因着不能成为恋人的友情。如果生命中只有丈夫一个男人,那就等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男人也占半边天,他们有着我欣赏的智慧和才干。当然我只和那些能让我钦佩在我眼里十分优秀的男人交往。

在我留学那段生命里,Andy总是出现在我最危难的时候,全力以赴地帮助我度过难关。如果我当初来美国时没有结婚,如果Andy也喜欢我,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他。(完)

作者简介

卜兰子,北京大学数学系88级本科毕业,俄勒冈州立大学数学和计算机双硕士。现定居美国。长篇婚外恋小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15年连载于海外文学城并引起空前轰动,20169月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2018年出版以北大为背景的长篇校园恋小说《雾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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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兰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卒在征途' 的评论 : 因为感恩所以才能有好运吗?那更要多感恩啦。谢谢你留言!
卜兰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gladys' 的评论 : 谢谢你喜欢
卜兰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elloworld1000' 的评论 : 至少能学到东西,多谢!
卜兰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在水一方3000' 的评论 : 谢谢在水一方的留言
卒在征途 发表评论于
不懂感恩?而且十倍的感恩。人的运气,咋能持续而来?
gladys 发表评论于
很好看。
helloworld1000 发表评论于
I enjoy being with and working with intelligence people too.
在水一方3000 发表评论于
很有趣的美国同学。
卜兰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梅华书香' 的评论 : 谢谢你的支持
梅华书香 发表评论于
沙发、大作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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