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孟晚舟痛苦一会儿吧

一生豪情扫江湖,剑气曾为社稷初。飘落米国不老心,尘埃散尽无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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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孟晚舟痛苦一会儿吧
一剑飘尘

孟晚舟被捕的理由,美国司法部已经提供。简单说:她欺骗金融机构,违背美国和欧盟制裁伊朗的法律。其实这不重要。因为存在即是理由!未必合理,但是总有它存在的理由,而且可以找到不止一个理由,即使是相互矛盾的理由。而且每个理由都会有人相信是合理的。他们甚至因为两个互相矛盾的理由而彼此对立。并不是因为哪个理由更正确,而只是因为人太多,每个人的视角不同,眼界有限。也就是说,多数人都是愚蠢的,盲从的。他们并没有分析问题的能力,他们相信存在的理由,只是建立在他们既往的人生经验上,得出的世界观。但是存在的理由,却是真实的,也许非常复杂。但未必就是合乎理性、合乎理想的。

美国司法部提供的理由,看起来真实存在,一样有人会怀疑。我赞成这一点:孟晚舟违法是几年前的事,美国司法部心知肚明,又为什么不在几年前抓捕?所以,从我的角度理解,抓捕孟,是因为美国变得强硬。我不想为美国的政策辩护,无需辩护。即使按照一些中国人的视角,美国所为说明了“强权即是真理”,我也赞成美国的做法,如果说我不赞成这个强权的观点的话。就让那些信奉“强权即是真理”的,体会一下作为弱者的痛苦吧。根据我的人生阅历,孟晚舟就属于这类信奉强权的人,所以才会申请七本护照。因为信奉强权的厉害国人,同时信奉一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虽然护照纸那么硬,揩屁股都会痛,但那是孟晚舟之流体会强权的象征之一。所以,如果你没有七本护照,即使身为强国人,最好也不要相信强权即是真理。

难得有个机会让孟晚舟这样强权的人体会一下弱者的痛苦,我只能期待加拿大政府能把她先送北极圈茹毛饮血一番。该受的罪,一点要让她受!脚镣手铐算啥?那是法律已经规定的程序。加拿大政府不妨再送这类强权人一点儿人情,新制定一些特别针对性的法律,比如连坐啥。既然强了,就不妨一强到底。送佛上西天嘛。

存在即是理由,理由千条,我只关心存在:如果抓捕孟晚舟是强权的体现——即使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欢迎这样的强权。美国现在强权,总比到了某一天,美国被流氓国家强权的好。奥巴马的弱权时代,世界越变越糟糕。那么让我们欢迎川普强权时代的到来,看看最终的“存在”会不会变得更好。

20181209
于曼谷

一剑飘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chwang1' 的评论 : 看看,我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在我看来,码字写文章很容易,比如这一篇文字,我就是上厕所大便的时候,写的。因为那个时间干不了其他事。到你这,就变成很不容易。难道你经常性便秘?至于说骂你,那也是实事求是的客观描述啊。说出那个事实,让你看清真相,你就认为是骂你?也是醉了
lio 发表评论于
一剑骂的好,有些人不光是観点不同的問題了,簡直就是擁抱中共強権的奴才相。



bchwang1 发表评论于
一剑飘尘,我知道码字写文章不易,但不同意你的观点不是与你有私仇,为何骂人?
bchwang1 发表评论于
我评论“ 美国从2013年以安全为由查查了华为5-6年,啥也没发现,规则,公平没法提了,正式开始使用流氓手段打压”。遭到“一剑飘尘”恶语攻击,华为是十四亿华人的骄傲,当然不包括此君,但不知何故得罪了此君,这么大的戾气。
一剑飘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路边的蒲公英' 的评论 : 呵呵,我好稀罕你看我文章啊!要不要求你看啊?哈哈
路边的蒲公英 发表评论于
博主嘴真脏,看看他下面吐出的词,今后不再看他的文章。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94,厉害国是怎么对付弱民的?体会一下吧,再说您又不是没触犯人家家规
茵茵梦湖 发表评论于
支持博主观点!
习惯于奴隶思维的人不习惯有钱有势的人沦为阶下囚,可这在美国真不知上演了多少次。
至于说别人认贼作父的主儿,你自己跑到美国来做甚?人格分裂的家伙!
一剑飘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ng' 的评论 : 美国现在追究的是孟欺骗银行的罪。这些银行,都以纽约华尔街为基地。按照你这种说法,只要是外国人,欺骗银行,美国就应该听之任之?其实中国用国内法对待外国人也是一样啊。瑞典公民因为出版包子的书,被跨境香港绑架。我说了,如果一定要信奉强权,那就比谁的拳头硬呗。不能你绑架瑞典公民就理所当然,加拿大拘留孟晚舟就不应该。对付流氓,首先讲理。沙特现在是讲理的,开始自己处理。如果流氓不讲理,怎么办?难道就听之任之?打!
一剑飘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Quarx' 的评论 : 美国卖武器给台湾,天经地义!因为中美之间没有任何协议,写上了:美国不许卖武器给台湾。孟晚舟戴手铐脚镣,是因为加拿大法律如此!不能因为她多了一个能生小孩的洞洞,就要超越法律。你这种烂逼,脑子里全是屎。那也就是算了。还非得拿出来大庭广众之下显摆。自己吃了吧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Gong-Ray' 的评论 : 以流氓对流氓? 流氓沙特把公知给锯了,美国干脆也把人锯了?
cng 发表评论于
根本是两码事。一个例子,刘少奇在中共历史上是害过人的,并不能证明毛发动文革打倒刘少奇并将其致死,就是对的。

不能和伊朗做生意是美国国内法。不能卖给台湾武器也是中共国内法,难不成有一天,万一中共牛了,在第三国也能把洛马的高管抓了引渡回中国?
lio 发表评论于
嘿,楼下也是一个喜欢强权的主?
Quarx 发表评论于
是非不清,公理不明,美国卖台湾武器多年,怎么不说了? 在正式审批前,女士带脚镣你还叫好,
天啊,什么样的人才写出这样的下烂文章,认贼作父!
nightrider 发表评论于
Well said!
nightrider 发表评论于
Well said!
一剑飘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chwang1' 的评论 : 你不是瞎,就是当初你妈用屁眼生下你的
Gong-Ray 发表评论于
对流氓只能用流氓的手段
Gong-Ray 发表评论于
对流氓只能用流氓的手段
lio 发表评论于
赞!





bchwang1 发表评论于
查了华为5-6年,啥也没发现,规则,公平没法提了,正式开始耍流氓了。
instein 发表评论于
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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