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对黑白的明辨及其他

讲文明,讲礼貌,爱艺术,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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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下雪了。按照听俗了的歌词的唱法,这是2018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多伦多的第一场雪和北京的有所不同。北京那地方冬季里烟灰浮尘多,雨雪少。好不容易盼来的初雪,虽然是含水量不高,但也能把空气里的脏东西带下来不少,落到地上,稍加停顿,就让人看上去有灰蒙蒙甚至浮头发黑的感觉。而加拿大这地方地广人稀,生态环境好,再加上大湖地区经常下雨,空气干净,雪花落下后,洁白的颜色好像保持的时间能长一些。

 

如果用量化严谨一点的眼光来审视自然界中的黑与白的差别问题,也会堕入我前不久在《荒谬与合理的界限》一文中谈到过的沙堆悖论的困惑中去。与红色向黄色之间的过渡一样,白色通过灰色向黑色之间的过渡,也是一个平缓无痕的渐近过程。说得确切一点,从科学意义上来讲,自然界中并不存在一种波长特定的光,我们可以把它定义为白色或黑色。这两种在日常生活中被我们认为是属于两个极端的颜色,它们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对外来光线的拒绝反射。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对自然光线的接收和反射的比例差别。比如,新鲜洁白的雪层,应该是自然界里最为明亮的物质了。但它只能反射最多百分之七十五的来自太阳的光线。而像碳末或者黑色法兰绒这类极暗的物质,它们对自然光的反射度也就是百分之几的样子。当这种只反射极少自然光的物质,出现在你的眼前时,你还是可以分辨出它的存在,只不过完全不是明亮的意思,于是我们的认知把这种光感印象定义为黑色。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自然光就是指来自太阳的光,那是一个涵盖了广域波长和频率的能量束。几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叫做《让人糊涂的认知偏差》,在那篇文章中,我试图分析我们普通人的认知为什么会产生偏执,我举了可见光谱的例子。我在那文章里说,现代心理学和神经科学对于选择性意识和选择性接受症状的研究发现,这种认知偏差可能是受制于脑神经元的功能运作,听上去是说这会使人没有能力看到真相,因此,这更多像是一个需要在生理学范围内研讨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纯粹的心理学问题。就像是一束通过分光棱镜散射开来的光线,正常人看到的是一片色彩缤纷的彩虹。而对于视网膜光感器异常的色盲人士,所看到的光谱图案就简单得多。当然,实际上正常人所看到的也并不是光谱的全部,有科学知识的人可以借助工具仪器观测和推断到光谱中从低频到高频的完整波形,于是人们才知道平常肉眼可见的美丽光谱只是真实中极薄的一层,完整光束中从最左边的无线电波到最右边的伽马射线,有99.9%的实际存在被无知忽视掉了。

 

那么,既然真实的光谱跨度这么大,为什么人类的眼睛没能进化到可以看见更为广泛的光频呢?比如,我们为什么看不到占有整个光谱百分之三十五左右的无线电波或超过百分之十的伽马波呢?这是因为,任何物质都有自己独特的对光线的吸收或反射能力。像是伽玛波这样频率高波长短的射线,是几乎所有物质都喜欢吞噬的对象。所以,当不远亿里经过长途跋涉到达我们所在星球上空的伽马波,打算再进一步抵达地面时,却没想到被裹在外面厚厚的大气层全都吞噬掉了。

 

与此相反,大气层对于可见光没有吸收吞噬的能力,好像是透明的。尽管不同波长的单色光遇到空气分子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散射现象,但那也是一种漫反射,途径曲折了一下,并没有消失。所以我们人类能凭肉眼看到可见光的一个原因,就是那种频率范围的光穿透了大气层,变成了我们眼前的现实存在。再有,可见光的频谱跨度虽然窄小,但是却被太阳赋予了密度很高的能量。非常热的星球会喷射紫外线,冷的星球会喷射红外线。太阳喜欢中庸之道,把这事情做得比较平均,它把自己的能量尽量集中在可见光的频域之中了。而对于人类的视网膜来说,它最敏感的光频就是太阳光中最强的黄色光。

 

以我们现在得到的宇宙知识,在太阳系之外,还有数以万亿计的外星存在。那么,别的星球上如果也有生命存在,他们会不会演化成能看得见别的波长频率的光线呢?据这世界上顶尖的宇宙学家的观点,以我们现有的逻辑开发出来的分子物理学,放射学和量子力学来推测,那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许是一种巧合,宇宙中透明的物质和发光的物质都偏好同一光频的区间。

 

(二)

 

 

所以,从科学的角度来看,纯黑和纯白都不是一种颜色。不过,这个概念在艺术家的头脑里却是一个存在了几百年的基本常识。自文艺复兴以来的那些知名画家,都非常谨慎地使用这两种纯色颜料来表现对所描绘物体的极端感觉,印象派更是忌讳将纯黑或纯白直接涂抹到作品之中。

 

当年,马蒂斯手捧自己的作品去拜见印象派最后一位大师雷诺阿。这位手上缠着绷带忍受着风湿痛苦坚持绘画的老人,看了野兽派用色的鲁莽后,他沉吟半晌没说出话来。这个在辈份上属于后生的马蒂斯,全然不顾色彩过渡的常理,直接用纯黑在画面上分隔开其他色块的延续,而这样的对比强烈,竟然也让已然是色彩绝顶高手的雷诺阿有所感悟,他知道,那些将要终结传统理念的人物开始出场了。

 

艺术家的感悟,往往是科学的理论难以推导诠释的东西。很多时候,艺术家的感悟和他们异于常人的直觉有关,甚至有的时候,可能和这些天降奇人的器官异构有关。我以前曾经怀疑,马蒂斯是不是患有视网膜色素变性的先天障碍,这让他对色彩的过渡不是十分的敏感,尤其是他的那些主要代表作品,基本上都是年过半百以后画就的,那个年纪的人,视力的分辨能力肯定是在走下坡路了,看什么东西都是容易变成模糊一团。但很有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歪打正着,马蒂斯开创了野兽派色彩平涂的先河。

 

前段时间我看到有新闻报道说,最新对达芬奇的研究表明,这个绘画天才可能是个先天瞳孔斜视。就是像是法国喜剧电影《虎口脱险》里面的那个德军机枪手的样子,两个眼球的对焦距离不一样,这样他在观察所要描绘的物体时,反而有天生的便利,能把现实三维的东西准确地转换到二维的平面中去。照这个说法,是达芬奇的天生生理体质缺憾,成就了他的艺术巨匠地位。类似的情形在梵高的身上也有所体现, 如果不是梵高的大脑过于敏感,敏感到了精神分裂难以自制的地步,他就不会以药物来平息内心的疯狂。于是,在精神和药物的双重作用下,梵高的眼神开始变得迷离,眼前的东西在他看来变得虚幻摇摆琢磨不定,(也有说法是,他总咬画笔,神经被颜料中的毒素损坏了),这样他画出的迷幻星空就有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魅力。

 

有一种来源于现代心理学和对大脑神经元的研究带来的说法,有这样一种可能,有的大脑神经发育异样的人,他们的视觉神经和听觉神经传递的信号在某个地方会有所交集。不过这和以前在神州风靡一时的特异功能耳朵认字不是一回事。有这样两种神经相通的人,当他们看到一种特定频率的颜色时,脑子里会发出一种对应频率的声响。如果相信这样的说法,康定斯基的那些有音乐元素的抽象画就容易理解了。很有可能,康定斯基就是这么一个视觉和听觉神经纠缠相通的天才,在他神情激荡意识升腾的时候,他的两项天赋才能,色彩和音乐,就会在头脑里来回转换,当他把这种头脑中的感知在画布上复制出来后,人们就看到了那些不知所云带着音阶符号的抽象画作了。

 

(三)

 

回到黑白分明的辨别问题。我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对事物的看法可能是先天决定的,是基因遗传或是基因突变带来的。这样的话,面对一堆开始融化的雪,有人说它是白色的有人说它是黑色的,就会谁也说服不了谁,而且好像谁也没有错,争执辩论摆事实讲道理全都无济于事,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在这种情况下,我所秉持的原则,还会是我以前提到过的,看看对方是不是知道我所知道的,想到过我所想到过的,而我是不是知道他所知道的,想到过他所想到过的。知道了这样的虚实,再纠结于口头上谁对谁错也就没有必要了。

 

前些日子,我发了篇杂文,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谈了几句逻辑和常识对我造成的纠结和感想,不想就引出一黑衣夜行人上门来施展手段指正拍砖,一副很有学问正气凛然的样子。一般来说,按我的习性,只要是言之有理,我都是会尽量笑纳接受。即便观点不同,只要不是原则上的重大分歧,我也是会求同存异礼让为先的。可这位黑衣人口气很冲,一看也是持才傲物之辈。待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名头,想起来好像以前也间接打过几个照面。那是我在别的网友那里留言,探讨有关气候变化的不同观点时,这位少壮派高手不知从哪里跳了出来,看着很是气就不打一处来,有点不由分说举枪就刺的架势。我这人一般不愿意在别人家里,和陌生人起莫名的争斗。再说我当时一看来者的意思,基本上还是走粉川的路子,对于气候的问题,别人都是胡说八道,不懂得天气和气候的差别,当然川总肯定是什么都对什么都懂了。有这样的预置思维,那你还能说什么呢。

 

当然对这位夜行人的脑子好知识多我是能看出来的,尤其是一口高深莫测的英文,让人见了就有不知道读了多少本书的感觉。不过,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有理不在声高。你用词再华丽深奥,也不一定就能代表思维观点的完美无缺吧。再者说,文字即便漂亮,总归不会比得过海明威或John Grisham吧?人家不是也只用平和流畅的语言就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或是保持了几十年小说销量第一的地位?还有,你的学问再大,总归比不上Carl Sagan或Stephen Wolfram吧?这两个罕世天才不是也用平和简洁的语言,就讲出了你根本没有想到的道理吗?去找来他们的书看看, 也许过后的视角会有所不同。

 

那天晚上,我又跑到中国古籍中寻找安慰。我看到《荀子》中的一段话很有意思:所谓士者,虽不能尽术,必有率也。我知道,对于当下一些心高气傲的年轻人,他们真也未必就能理解这种古老的东方哲理。对于像我这样年纪的人来说,很多时候,智慧并不意味着像他们那样专注于深奥的理论细节,而是更要倾心于达到真理的方法和对相关哲学的思考。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呵呵,土豆最近很本分,不大来城里露面了。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感觉山人一有机会就去边妹家找茬,但又总是怯怯地只留下半句话……结果是迎来边妹的虎视眈眈,:))
边走边看6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越吃越蒙山人' 的评论 : 哪有那么敏感,都是就事论事。 我原以为只有我们女的讲话小心翼翼,看来你们男的也有这个心态,我心里平衡多了,嘿嘿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边走边看66' 的评论 :应该不是我的原创,是有人做过这方面考证(我稍有发挥)。法国女人穿高更鞋可能是路易十四或十五以后的事情。比威尼斯女人晚。呵呵,不重要了。我当时就是没毛病找毛病开个玩笑,看你后来说的有根有据,想说一下原委,又觉得不太适宜,所以才吞吞吐吐。以后不会说话太随意了,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原谅包含。
边走边看6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越吃越蒙山人' 的评论 :
对色彩如此敏感和痴迷,看来你是个被工科耽误了的画家:) 不过啊有艺术才能和气质的人容易忧郁甚至钻牛角尖,你学工也算是一种平衡,把你往俗世拉一拉。

至于女人穿高跟鞋我印象里好像一开始是从欧洲宫廷流行起来的(法国?),妓女也穿,不过"性辅助工具” 应该是你的原创哈。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边走边看66' 的评论 : 欢迎边神到访。我那点水平很初级,年轻的时候喜欢画,后来发现不行,我对色彩非常敏感兴奋,一沾上颜料,就兴奋得要把画画完,要不整夜睡不着觉,失眠。后来不敢画下去了,怕误了正业,就荒废了。

借这个机会,我把在你那没说完的话给补上吧。纯粹是一种黑色考证,没有任何轻浮亵渎的意思哈。

过于高跟鞋的来路,你说的没错,是中世纪波斯帝国的骑兵为了能踩住马镫而首先使用的。但对于女人来说,却是16世纪前威尼斯的妓女率先使用的。高跟鞋是她们的必备职业行头。她们穿着高跟鞋猫腰伏在阳台栏杆上的作态,根本就是十分露骨的对下面行人的性挑逗。这是因为从平均男女身高的差别来分析,女人穿上高跟鞋刚好能够迎合站立的男人后入式的性举动。所以,那时时髦的妓女们在与客人行欢时登着高跟鞋,这样对人对己都很便利。因此我觉得,那时这个发明对女人来说原本的意思是性暗示。呵呵,不好意思,一家之言哈。
边走边看66 发表评论于
刚才翻了一下山人的“旧历史”,原来你会画画,怪不得对光影和色彩那么敏感。
偏执的人有的是对莫一方面偏执,其它方面还通情达理,有的是事事都偏执,那就让人头痛了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芳草碧连天US' 的评论 : 呵呵,没关系,观点不同很正常,不可能大家对所有的事情都有同样的视角。不管怎么说,谢谢你的坦率。
芳草碧连天US 发表评论于
博主的深刻思考很有意思。不过您对梵高的解读和看法我不同意。建议您看看这个博文:“每天一讲”的“星空下的梵高 (2018-08-03 00:28:38)”
那里我的评论:
“你文章中的那个youtube视频很好。我就其中的一些画和歌词说一下我的理解和感受。

0.31 min: 这个画其实就是他看到/感觉到的天空。能量的流动和UFO。我们一直以为我们人类是地球的主人,这个是完全错误的,地球在billion years 之前就是外星人(按照我们目前的定义)的家。我们目前的天空中其实充满了UFO的。我们一般人肉眼看不到(有些人,在有些时候可以看到),但是有军用夜视镜可以看到夜空中有很多UFO的。

0:55 分钟:那个画,是囚徒在转圈圈。文字是: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 did not know how, Perhaps they'll listen now. 中文:你是怎样试图解放他们。他们不听,他们不知道怎样做,也许他们现在会听。

这个画面表示的意思是:我们人类一直被蒙在鼓里而没有清醒。人死了后再投胎,不断地轮回(囚徒在不断地转圈),被困在地球上不停地受罪。人类其实是被邪恶的外星人(有好的外星人)一直控制在地球上,而不能够回到我们的家园(在宇宙里,不是地球上)。我们其实是灵魂,而肉体只是一个外壳。灵魂是永生不灭的。好莱坞有很多电影和电视剧有启示和暗示的作用,比如matrix和目前正在上演的westworld. ”

我认为你读了我的这个博文后,可能会对梵高和我们的这个世界的本质有更进一步的兴趣和认识。

“龙在历史上是否真实存在过?它是否会回到我们的世界里来? (2018-08-03 14:21:26)”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uumia' 的评论 : 哦,德加的眼神不好啊。难怪,他画画挺爱用白色的。你的Rene Magritte 介绍的好。我觉得他比达利富有哲理。
Luumia 发表评论于
说到绘画,同是印象派的Degas视力也有缺陷,所以他的画面总是偏暗的。
非常同意山人关于语言的朴素平和一说。就如做厨,如果能够把米饭做得好吃,就是Chef了。华丽的东西多了,人会腻。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ng' 的评论 : 嗯,我想也是,太祖的与人斗其乐无穷就肯定是他的神经比较坚强。川总的永不言败也是不同寻常。伟人狂人都是本质奇特的人。
cng 发表评论于
“马蒂斯是不是患有视网膜色素变性的先天障碍,这让他对色彩的过渡不是十分的敏感,尤其是他的那些主要代表作品”

是这样的,有的历史上的“伟人”,或“狂人”,据说有百折不挠的特质,其实也许是神经系统缺陷,对外界的输入,缺乏负反馈而已,俗话说,偏执狂,paranoid.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gx123' 的评论 : 谢谢指正。我把原文作了些改动,加了如下的说明:
大气层对于可见光没有吸收吞噬的能力,好像是透明的。尽管不同波长的单色光遇到空气分子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散射现象,但那也是一种漫反射,途径曲折了一下,但没有消失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铃兰听风' 的评论 : 呵呵, 谢谢铃兰的夸奖。没想到你还记得我那篇调笑的《怎么长成这样》。
铃兰最近也是好文不断啊。等我过去再仔细看看,不能漏掉佳作啊。
gx123 发表评论于
有趣。不过,“大气层对于可见光没有吸收吞噬的能力,是透明的。”似乎不妥。参见“瑞利散射”,及“天空为什么是蓝色的”。。
铃兰听风 发表评论于
too bad, 被宝爷抢了沙发, 真烦, 恨不得赶走他 : )

看题目就猜个七七八八出自山人大哥的手笔了.
你无论写古风飒飒的游记, 学究味浓的逻辑或诡异, 合理与荒谬, 还是令人面红心跳的"为什么长成这样" etc,
都那么的有担当, 不敷衍, 在科学与艺术, 雅与俗之间自由行走穿梭,
也不时冒出令我莞尔一笑的东西 "“不由分说举枪就刺的架势” : )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北美先生' 的评论 : 欢迎到访。
越吃越蒙山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nreninus' 的评论 : 谢谢苗大哥派烦小宝来劝慰:)
北美先生 发表评论于
好文!等有时间好好借鉴一下有逻辑的你的思维!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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