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拿大大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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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加拿大大麻合法化, 整个加拿大都嗨翻了。
 
在加的华人80%以上是反对大麻合法化的, 许多人印象中把大麻与海洛因, 可卡因等同起来, 其实相差甚远,海洛因及 可卡因等毒品根本戒不掉, 而大麻是可以戒得掉的;大麻与鸦片也不同, 毒性和上瘾性也不如鸦片。
 
合法化后几天, 我咨询了一下就职的公司里的本地白人,他们基本都同意大麻合法化, 其中有的还特兴奋。网上民调也显示70%的受调查的民众赞成大麻合法化。城里有个网友的文章说, 据动物的实验, 大麻的上瘾程度远不如烟和酒, 上瘾主要是心理原因; 但又有人列出数据说大麻的含量现基本上20%以上, 远高于以前的3%或4%。
 
多年以前在加拿大读大学, 发觉本地男生里有30%以上吸大麻, 就很为他们担心, 但似乎吸大麻也不影响他们的成绩。再后来, 在网上, 看了一篇文章, 是关于美国大麻和香烟互相竞争合法化的历史, 因香烟后面的厂商势力更大, 他们成功地游说了美议会让香烟合法化, 而大麻就依然不合法。读完后就觉得既然大麻可以与香烟竞争合法地位, 说明大麻也没有那么想象的那么可怕。
 
再者, 既然加拿大人群里的年轻人的吸大麻的比例很高, 而且大麻与海洛因等毒品相差甚远,也不是鸦片, 成瘾性也不是很大,那么严格来说它不是毒品, 因此禁止这些人获得大麻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再加上大麻合法化后贩卖大麻不算犯法, 无形中也少让一部分人成为罪犯, 也减少了帮会为争夺大麻的生意火并的机会, 有益于社会的安定。
 
另一方面, 还是比较相信土豆政府在大麻合法化之前审阅过相关的大麻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报告而且经过议会的充分讨论, 毕竟加拿大是一个民主国家,新的法律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才能生效的。
 
当然, 华人担心孩子的食品里含大麻成份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好给孩子食品前注意食品的说明了。也最好不要让未成年的孩子接触大麻。虽然它不是毒品,但对人体健康多少还是有害处的, 应该比香烟更大一些。
 
后续: 大麻合法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大麻可以有可靠合法的来源, 纯度更纯,对抽大麻的人来说比合法化之前对健康更有保障; 在大麻合法化之前, 大麻的来源不明, 基本都是黑市交易,有时很可能含有其他毒品的成份。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湘雨潇潇2018' 的评论 : 加拿大9月刚实行的法律针对吸大麻, 喝完酒立即驾驶车的, 逮住最高可判十年刑
湘雨潇潇2018 发表评论于
加拿大已经有持枪抢劫大麻农场的故事了,大麻车祸也已经又几起了。好事情,坏事情不知道,反正我们偏保守,不赞同。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柳溪郎' 的评论 : 网友观察得很仔细。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魏薇' 的评论 : 欢迎小说家光临,大麻的确不好闻, 不过臭豆腐也不好闻, 但有些人还吃
柳溪郎 发表评论于
合法化之后,黑市价猛降,比有牌照的大麻店便宜不少。看来竞争激烈啊!
魏薇 发表评论于
不知道类比的对不对。但觉看一个人,单单看他们的面像就可了解个一二,大麻有种不能称之为"臭"的难闻味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eerbutong' 的评论 :下文"在绝对一件事"应该是"在决定一件事"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eerbutong' 的评论 : 谢谢点评和分享的知识,以我在加的经验, 许多加拿大人尤其是受过大学教育的, 在绝对一件事时还是比较理性的, 加的法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的, 议员们通过法律前一定要看有关大麻的科学实验报告的, 而不是少数人可以做决定的; 法律与政策是两回事, 而在天朝通常倒是由几个人决定的,法律的程序极其不严密,人大多数时候是在走形式;大麻的合法化呼吁在加拿大, 美国90年前就开始了
heerbutong 发表评论于
虽然华人移民普遍讨厌大麻,但胳膊拗不过大腿,咱人数少,没有选票优势。

但这东西既不神秘也不可怕,零六后以前的中国北方人,差不多都曾是大麻的消费者,也没见咋地了。
比如我小时候,过年过油时使用的油,仍普遍是麻油。当然这个麻油可不是芝麻油,而是大麻油。炸出来的麻花不可以多吃,否则会醉,走路东倒西歪,需要睡上一大觉才会好。

在塑料绳子塑料袋子普及之前,北方农村普遍种植大麻,大麻籽很香,含油量丰富,经济不宽裕时,大麻油就是食用油。麻杆在水里沤沤,短期发酵一下,再捞出来,晒干,就可以剥下来麻皮了,用了作缰绳,袋子,甚至衣服。过去由于纺织技术限制,麻衣不够高档,现今可是高大上呢。

当然咱们中国农民没想起来祸祸花期中的大麻花,都留在那等着打大麻籽,更没想起来把拿花晒干用来抽。大麻籽炸了油,我们用面粉作大麻花,顶饿呀。

作为植物,大麻在人工筛选过程中,长相出现了变化: 用来采摘花的,长不高,分叉多,枝条多;用来扒麻皮的,则一枝独秀。这也是很多人不知道此麻即比麻的原因。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北美先生' 的评论 : 欢迎网友点评, 互联网的普及使得现今不同的观念普遍存在, 加是个法治社会, 议员代表大多数民意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妈妈的故事' 的评论 : 欢迎光临, 存在的东西不得不去面对, 出台法律也可以说相应的措施
北美先生 发表评论于
有权力的人说它合法就合法。只要权力一天在小众的手里,大众就只有不得不“跟随”的份!
妈妈的故事 发表评论于
有钱有闲阶级就会搞这些。拦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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