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郁达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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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奚儿

 

鬼九为我送行,原说吃韩国烤肉,预先订了一桌。可是不知谁起哄,忽然来了二十多位,男男女女站了一地。那天是周末,找不到更大的房间,临时改到西苑饭店吃自助餐。来送行的是同学、朋友,有弄文学的同行,还有记者编辑。一夥人在西苑占住一大间,有的人多年不见面,彼此问候一番。鬼九端了酒杯说道:

“各位!女士们先生们!今天给龙送行,龙是大家的朋友,有成就的作家、评论家,这次作为纽约最著名的长春藤学校哥伦比亚大学的访问学者,有着无上的荣耀!我们祝他一路顺风,踏上新世纪的航程,干杯!”

大家上来和我碰杯,七嘴八舌。

邬娜来了,带来一个高个女孩儿,我不认识。邬娜今天穿一条浅红色真丝连衣裙,金丝眼镜,头发是齐肩的直板烫,带着北京知识女性的傲慢,浅浅地笑着,送来知会而又亲昵的眼风。

“龙,听说有人了,是吗?”

我明白她的意思。

“有什么人?”

“当然是美人儿。怎么不带来大伙儿看看?说是一起飞到美国去呢!”

“倒是想,”我拉住邬娜的手。“就请邬小姐一起去吧。”

“我那儿配呀,大作家!”

邬娜回头看了一眼她身后的女孩儿。鬼九凑上前来:

“我看也是,你早该看中邬娜。”

邬娜摇着头说道:

“他看中我还看不中呢——再说我的女儿谁给带呀?”

“统统地去嘛!”

众人哄笑起来。

有两个人拿出相机咔嚓嚓地拍照,邬娜挽着我拍了一张,又拉那个女孩一起拍。六年前我写《郁达夫评传》,邬娜是责编(责任编辑的简称)。邬娜最欣赏我对郁达夫的评价——郁达夫是20世纪中国最真诚最完整保留了自我的作家。邬娜是单身女人,单身妈妈。这个北大女生,找了一个师范学院(入学分数最低的学校)的老公。不知道她怎么离婚的,我从不问这事儿。我们俩住得近,又是单身,常有来往:出去吃个饭,聊聊天;我带女儿,她也带女儿去公园、游乐场。周围的人以为我和邬娜有一手,包括鬼九。我们只是朋友,真正意义的朋友。也有成为情人的机会,一霎时的情绪,不知怎么的,双方都避开了。后来就觉得作为朋友更合适,更需要。不久前邬娜告诉我,她准备和前夫复婚了。

“龙,这个女孩是你的读者。”邬娜此刻拉住高个女孩和我,走到一边。“我姨妈的女儿,叫奚稚芳,你就叫她奚儿吧——大家都叫她奚儿。”

奚儿瘦瘦高高的,有一米七十多,是小眼睛白皮肤的那一种女孩儿,梳男孩式的短发,一身牛仔装,小屁股繃得紧紧的。她拿出一本书,是我的《信息时代》,请我签字。我问她名字怎么写,她打开扉页,那里夹了一张字条,写着“奚儿”两字,是女性清秀的字。

“字写得真漂亮。”我不会忘记称赞初识的漂亮女孩儿。

“不,是邬娜写的。” 奚儿说。

我居然忘了邬娜写一手好字,真是弄巧成拙。邬娜瞪了我一眼,意思是说我马屁拍错地方。于是我在扉页写“奚儿小姐雅识”,签上名。

“龙,你带奚儿去美国好吗?”

邬娜的话叫我大吃一惊。他是想把表妹推荐给我吗?为什么早不说?这实在太荒唐了。

“邬娜,带个女孩去美国,我还没这个本事呐!”

“你想哪儿去了,奚儿有签证。”

我自觉有点发呆。邬娜笑了,奚儿也笑了。

“你别犯傻,奚儿早办了签证,是商务签证,和你搭个伴儿。你什么时候走?哪天的机票?”

“下周今天。”

我把奚小姐重新打量一回。

“你一个人?”

“是的。”奚儿回答。“大作家,你的机票是哪家航空公司?日航?好,我去买日航吧。”

邬娜给我安排了女伴,这一路便不会寂寞。我这个“王老五”一切事都由女人安排,真是怪事。临行的前一天鬼九又请了一回客,只有七、八个人,在西直门里的“谭家菜馆”。这回要的是清汤燕菜、蟹黄鱼翅、蚝油紫鲍、清蒸鲥鱼;喝了三瓶黄永玉家乡的“酒鬼”酒,花了几千块钱。

这天邬娜来了,奚儿没有来。奚儿买好了机票,明天到机场。我们喝了不少酒,鬼九的舌头喝大了:

“龙,你……你到美国,为的是祖……祖慧……”

邬娜也喝了不少,飞一脸红云。临别的时候她伏在我的肩头说道:

“龙,说来说去,我们还是没缘啊!”

邬娜说的我眼睛酸酸的。

日航飞机不直飞美国,而是在东京转机,停留一晚。我买日航的机票,因为便宜,往返票800美元,返程有效期一年。我拿着一部长篇小说的稿费和电视剧拍摄费,哪里经得住到美国花!我也就是去玩一玩,逛一逛,哪里能呆上一年!祖慧的安排,使我的美国之行有了事业的意义,我可以补充和完善郁达夫研究,华光出版社的新任总编辑答应重印这本书。

我订好机票之后,祖慧忽然打电话说,她不能在纽约等我。什么原因呢?她要去台湾,处理“自己很重要的事”。她请一位朋友去机场接我,并为我租一间房子。如果我不喜欢这样,就把机票改签,晚一个月再来纽约。我有点不高兴。我买的日航优惠票,不能改签。祖慧这样的女人当然认识很多男人,可是叫她的某个男朋友来接待我,太前卫了。于是我对祖慧说,我在纽约有同学,自己可以安排。

我的同学即是唐大一。

唐大一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班同学,十年不曾见面。他也搞艺术——我弄文学,他搞美术。搞美术却不是画家,搞的是美术评论。他进美术学院,因为他爸爸是美院的教授。美院毕业他在北京晃荡了几年,什么事没做,忽然跑到美国去了,一呆十几年,在西部拿个硕士,艺术理论之类。他如今在纽约,不清楚什么营生,混得怎样。我从鬼九处要到他的电话,他在电话里惊叫,吓得我一哆嗦,差点儿没犯心脏病。

“哇!哇!龙,是你吗?Magnificent!我以为你早死了,说你在天安门给打死了,当了‘六四’烈士。你不信?我在E Mail上看到的。那会儿我在湾区,还到金门桥上祭奠过。我把玫瑰花瓣洒进太平洋,真是为了你呢。不过那些花瓣不是买的,是从Lenda婚礼上拣来的。好了好了,别管你信不信,反正你还活着。你快来吧,明天飞过来!哪个学校的访问学者?Columbia?好你小子!在美国打工,有哥大履历就算牛逼了。谁给你办的?祖慧?我早说,你们俩这辈子完不了!祖慧不在你住我这儿,方便,免收房租伙食费,住多久都行。哪天到?我和太太到机场接你!啊,你见见我的小太太,妙不可言,啊,你不可能见过她这样的可人儿!”

唐大一说话的兴奋劲儿无人能比,他的一张嘴十分了得,从小如此。可是他说“我死了”,这个消息从哪儿来的?是谁发电子邮件到唐大一的信箱里?不管死没死,这回到纽约有落脚地方。

Red_Blue5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心之初' 的评论 : 口语,没有说完的话,七嘴八舌,打断了。。。。。。
心之初 发表评论于
谢谢胡先生。文章好,慢慢读。

请教:“今天给龙送行,龙是大家的朋友,有成就的作家、评论家,”。“给龙送行”后边该是句号,还是?

汉语里好像也有同位语?
georgegan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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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冒金星 发表评论于
匠人呀!顶起来!
NLF 发表评论于
好文!同期待。
痴一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RooibosTea' 的评论 : +1
ARooibosTea 发表评论于
胡先生,您的文章,很有磁性。
一旦读了就不能放下。期待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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