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个全程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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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丹佛马拉松(Colfax Marathon)今天在丹佛举行,这是科州最大的一场长跑赛事。丹佛海拔高度5280英尺(1600米),正好一英里,所以丹佛又称Mile High。

 

马拉松比赛开始的时间是早晨六点钟。

 

清早四点钟就起床了,又一次carb loading(吃一点碳水化合物)再喝一点富含potassium (含钾)的饮料以防抽筋后,就从家里出发了。

 

社区里除了早起的麻雀在树上唧唧喳喳地叫外一片寂静,一切都在沉睡中。前天下的那场雪已了无痕迹,树和花草又重新抖擞起了精神。

 

车子很快就上了开向丹佛的高速。平时拥堵的高速这时也没有几辆车。东边的太阳还没出来,日出方向的云彩在日出前色彩斑斓,瞬息万变,一钩下弦月仍悬在东边的苍穹中,启明星伴随其左。除天边有几朵云外天空已呈淡蓝,可以预见今天会是一个好天气。远处西边的落基山已显其苍莽轮廓,积压在山头上的白雪和漂浮在山顶上的白云连成一片,很难分出哪片是云哪片是雪。

 

这一片丹佛的北郊就如睡眼惺忪仍显慵困的少妇尚未完全醒来。

 

我并没有多少心思欣赏这一片正在苏醒的被我深爱的大地。这是我第一次跑全程马拉松,虽没有给自己设定任何的跑完全程的时间限制,但不免仍心有忐忑。我在心里把自己本次比赛的目标默念了一遍:不求比赛成绩,只求安全地跑完全程。

 

比赛的起点和终点都在丹佛市的City Park。到达赛场时已是五点半,人们仍从各个方向赶来。不知是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感觉嗓子发干,后悔刚下车时因匆忙忘了带上一瓶水。很让我意外的是比赛起点竟然没有水和运动饮料,只有咖啡。我本来就不喝咖啡,比赛前更不想喝了。我一喝完咖啡很快就想上厕所,我可不愿意在比赛中花时间找厕所。好几次我真想对周围的腰上别着跑步小水壶的美国人要水喝,一般的美国人是不会拒绝的,很乐意分享的。但我一来不习惯向陌生人要东西,最主要我觉得我并不缺水,这两天为准备跑马,我喝了足够的水,再说下面的跑程中每两英里就有供水和供应运动饮料的。

 

我強迫着自己不想水的事。我把自己这次比赛的策略又默默地想了一遍。离开跑还有五分钟时我把套在外面厚衣裤脱去,只穿短裤和一件很薄的长袖宽松T恤。雪后的清晨还是气温有点低,有点凛冽。前两天下雪时我就很为今早比赛穿什么犯难。我平时训练时都穿短袖,但预报说今早六点的温暖是华氏三十九度(摄氏零上四度),我没有把握穿少了会不会冷。我昨天试穿了一下紧身稍厚的运动衣裤跑了几英里感觉很不舒服,跑一会儿就开始出汗,呼吸也没有平时顺畅。

 

比赛准时在六点开始。我是在D Coral。等我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起跑线时差不多是六点五分。我在过起跑线的时候立即把iPhone上跟踪跑程的软件启动,我应该每半英里会得到我跑程及跑速的语音提示。手机让现代人的生活方便太多,我把手机戏称我的小秘,我一边跑一边把小秘插进左臂上的臂袋里,拉上拉链随着人群向前跑。

 

开始前一两英里,人群很拥挤,如过江之鲫,不太容易超。两英里以后就好很多了。每过半英里我都细心地听着臂上小秘的报告,以免过快。我也不停地检查我的呼吸和我跑表上显示的心跳,我不停地告诫自己这是一场马拉松,一开始不能太快,后面还有四个小时跑程,不能到最后油箱里没有油了。

 

不多久跑群里就不停地有人把厚衣服脱掉,扔到路边。我很庆幸我没有穿太多的衣服。我除了在跑之前觉得有点儿冷外,跑起来以后一点不觉得冷。

 

跑过Downtown的高大建筑以后,就进入了穿城而过的South Platte River 河段,沿河的赛跑路径是沿河底边沿而建的自行车道。高大的路沿上是沿岸而修的歺馆,办公楼和其他商业建筑。河水很浅,水跳跃着越过河床上的石头淙淙地流着。自行车道比马路窄太多了,人群一下又开始拥挤起来,想超又变得困难了。

 

大概到五英里处河两边就只是树丛和石头。这时就有一些憋不住的人跑下路基或跑到石头后面不顾身后川流不息的人群开始方便,我猜想一定是咖啡惹的祸。

 

跑过桥以后,对面就是科州人很引以为豪的Mile High Stadium(丹佛橄榄球队野马队比赛和训练场馆)。野马队(Broncos)曾先后三次于1997,1998和2015赢得全国冠军。你如果遇到一个科州人提起野马队,你们的谈话一定不会冷场。

 

去和回来都要穿过Mile High Stadium。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进入这一场馆。有时候真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丹佛人,因为我从来没有进过这一场馆看过一场野马队的比赛,我实在是不喜欢橄榄球,对其比赛规则也知之甚少。Broncos的队服主色调是蓝和橘黄色。而远看橘黄色要耀眼得多。有时候比赛时开车在高速公路上看着不远处坐满八万人的赛馆,你真以为那是秋天一片成熟的兰瓜地,一片橘黄!

 

跑过场馆后很快就上了Colfax。一开始是一大上坡,坡不长但比较陡。我并不怎么吃力就跑上去,感觉良好,赛程已过八英里。臂上的小秘报告我的平均速度是每英里八分二十五秒,比我预想的速度要快一点。我检查了我的呼吸和心跳,一切都在我平时的训练范围之内,感觉一切都可以,所以我这时并不想减速。

 

很快就进入了Sloan Lake湖。入口处是少林洪眉的人在击鼓给跑马人鼓劲,还有舞师和其他表演。这一路摇旗呐喊的人不少,但我为了节省力气和集中注意力,我都是目不斜视,两眼盯着下前方。当路过少林洪眉表演处我还是侧头看了一下。其掌门人是一位犹太裔,应该快七十了,但看起来很年轻。十多年前我曾在他门下学过一招半式,不过早忘了。今天大师父不在,都是一些小徒弟在耍宝。

 

Sloan Lake景色很美,远处是snow caped的落基山,湖面风平浪静,几只野鹅游闲地嬉戏着。这里每年夏季都有划龙舟比赛。说来很惭愧我这來自故国荆楚大地的人第一次看龙舟比赛不是在我的故乡,而是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有些人一边跑一边拍照,不过我没有这么潇洒,我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着,为了实现自己今天的目标,不敢心有丝毫旁骛。

 

 

跑出Sloan Lake又折回了Colfax。这时赛程已过了十一英里。这时分隔带的另一边已经有人向回跑了。这些职业跑手至少领先我们这些普罗大众六英里。

 

大概在十六英里处是折返回程,后面的三英多是下坡路。说是下坡,除了后面那一小段外并不觉得有什么坡度。

 

我除了中间跳过几个喝水站外,每一个喝水站都要接过义工递过来的水或运动饮料,一边减速慢跑一边喝。我觉得跑步中喝水是一个技术活。因为心跳很快气喘嘘嘘,很容易就呛了。按照我的年龄我跑步时最高心速应该在一百四十,我一直怀疑网上推荐这一心速是否有根据因为我跑的时候心速是一百七十左右,并没有觉得不适。

 

当再一次经过野马队比赛馆时赛程已过了二十英里了。臂上的小秘报告说我的均速是每英里八分三十五秒。如果能一直按这速度跑下去,结果一定很理想。但我知道真正的考验来了。我平时训练时最远就是二十英里,这后面的六英里多(十公里)是untested water, 从来没有跑过。我已经感到两条腿不给力了,发胀且发硬,迈不动,膝盖也有疼的感觉。对于真正跑马的人这后面的六英里应该是加速,但我知道我是不可能加速的,只能死扛了。

 

 

跑过了野马队球馆,后面就又是那条河了,很快就又要到Downtown了。这时超我的人越来越多,有男也有女的。于我我并不太在意谁超过了我,我只想安全跑完全程。就在这时一个巨髙的人超过了我。这小伙子在差不多十七英里的地方我见过。当时他跑在我前面,甩着八字脚,那一双鞋如两只船。这小伙子足有两米好几,两条腿如一只高脚圆规,迈出一步足有我两步远,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还在这儿。不过这一次高脚圆规很快就把我甩开了。

 

我沿着河边的跑道一脚重一脚轻的吃力地迈动双腿,双腿如生锈了一般拉不开栓。这时一个很壮实的家伙超过了。我没有看到正面只能看到其后背。他理着板寸,头上汗津津的。跑得不快但两臂上下很有力地摆着,步伐慢但不散。他穿着一件蓝色短薄丅恤。丅恤衫紧贴肩胛处已湿透,但沿脊柱骨向下因丅恤衫比较宽松并不贴身,所以汗湿印越来越细,到腰眼处湿印就消失了。到屁股处因贴着臀部汗湿印变成了一个大圆圈。所以从后面看整个汗湿印就是一个巨大的感叹号。

 

看着感叹号在我前面不快不慢地跑着,我觉得很有趣,这也多少给了我一点力气跟在他后面跑。

 

不过也就跟了几百码,在二十二英里的地方我实在是跟不上了,感叹号渐渐地在我前面的人群中消失了。

 

我忽然想起很长时间我的小秘已经没有发声报告我的跑程和平均跑速了,一定是电池没电小秘罢工了。奶奶的,屋漏偏逢连天雨!

 

我转念一想我觉得我这时并不需要小秘报告了,我现在只是如何咬牙坚持跑到底,已经没有力气按既定的配速跑了。

 

忽然间我觉得左腿肚上的一块肌肉由上向下快速闪动了一下,不痛,就像泥鳅在腿肚上快速游过一般。我立马意识到这可能是要抽筋的先兆。

 

可不能功亏一篑呀!

 

我知道这时候不能停下来,一停下来可能就真要抽筋了。我从来没有抽过筋,但要真抽筋的话这后面的几英里我不知道怎么跑完,我半点把握都没有!

 

我不停地跑着,不断地鼓励自己:

"You can do it!"

 

"Right here, right now!"

 

"Today or never!"

 

我一步一步地跑进了Downtow。这个平时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闹市每个路口都有警察把守,保证跑马人安全通过。我没有心情留意两边的街道和旁观及加油的人,艰难地向前跑着。这期间右腿也出现了要抽筋的征兆。

 

到最后一英里时我一看表离四个小时还差十七分钟。这时我心情稍好一点,我想如不抽筋的话我应该能在四个小时内跑完,这是我自己给自己暗设的最理想的结果,是我的第一个跑马的小梦想。我想即使抽筋了我爬也能把这最后一英里爬完!

 

终于看到了二十六英里的标示,还有0.2英里!曙光就在前面!不过这最后一段距离觉得好长!

 

终于跑过了终点线,我真不敢用冲过这两个字,因为从后来我女儿放的录相看我是歪歪斜斜,双臂无力地上下摆动地过了终点线。

 

刚过终点线,我就听到了我家领导叫我的声音。我循声望去领导正从人群中挤过来,我也向领导走过去。想挤出一点笑容但实在笑不出来。刚一停下突然感到左小腿肚钻心的疼,站不住一下就倒在地上。在随后的半个多小时里,我的左右腿都抽筋了。

 

跑完后脸上汗渍渍的一层盐,一摸如沙纸。

 

虽然很累,已经到了我的极限,但是还是非常高兴的!毕竟安全地跑完全程马拉松(26.2英里或四十二公里),也只用了三小时五十七分钟,这是我最理想的结果。虽不能和那些跑马大神相比,但对一个知天命已是昨日的风昨日的雨的年龄,我已经很满意了,这也算是给我刚过的生日的一个小礼物!

 

全马的路径:

 

等待进入比赛起点:

 

远眺雪后的落基山脉:

 

 

 

hibiskus 发表评论于
祝贺,好厉害!也看到说平时心跳偏慢是有助于运动的。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企鹅肥肥' 的评论 : 谢谢鼓励!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团圆' 的评论 : 我一开始也不喜欢跑步,觉得很枯燥乏味。没想到坚持跑了一段时间后不跑反而难受。现在很喜欢长跑以后一身汗,洗个淋浴后的浑身放松筋骨舒展的那种感觉,觉得精力一下子也好很多。饮食和做事也比以前更自律。谢谢到访!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秋水_伊人' 的评论 : 谢谢!其实文学城中很多跑波士顿马拉松猛人,只是真人不露相!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南园四丁' 的评论 : 谢谢鼓励!
企鹅肥肥 发表评论于
相当不错
团圆 发表评论于
不能再赞了。 挑战自我,成绩斐然! 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这样,跑个1/4马或者半马。
秋水_伊人 发表评论于
太佩服了。
南园四丁 发表评论于
恭喜恭喜!跑得很快!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痛快一回' 的评论 : 谢谢!我认识一个多次跑波马和东京马拉松的朋友说在高原上跑要比海平面上跑难很多。但因我是第一次在高原上跑没有比较过这之间的差别。我知道很多其他运动员比如网球运动员就不愿意来丹佛比赛,因空气稀薄球速不一样。谢谢!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痛快一回' 的评论 : 谢谢!你说得对,220-年龄这个公式对我好象不适用。谢谢分享你的经验!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Dots2016' 的评论 : 谢谢!我很喜欢科州,已经在这里生活二十多年了,比在家乡生活的时间长很多,已是我的第二故乡。落基山四季都很美,如没有来过,欢迎来科州玩!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碰头' 的评论 : 看来你跑马拉松很有经验!最后十公里对我来说十分困难,很囧!不知是不是因为训练不到位还是别的原因。谢谢鼓励!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erracottaWarrior' 的评论 : 我平时心跳很慢,正常都是五十几下,但稍一跑马上就上去,一停下就又很快下来了。当跑步时心跳维持在170并没有觉得不适。我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下一次看家庭医生时问一下。谢谢!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尤其开心USA' 的评论 : 真的觉得跑马拉松没有那么难,只要按正确的方法人人都可以做到。不过跑完以后感觉确实挺好。谢谢鼓励!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plum59' 的评论 : 是的,后面的十公里确实蛮痛苦的,第一次抽筋,一下子站不起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很不好意思。不过如你所说,这次跑马是一次很好的体验,应该一辈子不会忘。谢谢到访!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林依' 的评论 : 没有啊!我觉得只要身体健康且按正确的方法训练半年左右,大多数人都可以跑全马的。谢谢!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oach1960' 的评论 : 你已经跑了三个全马,佩服!谢谢!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北美大一叔' 的评论 : 上个星期拜读了你的“君子一跑,驷马难追”大作。谢谢!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bd' 的评论 : 谢谢鼓励!
痛快一回 发表评论于
在Mile High跑马拉松,真不简单,佩服,佩服!\n
痛快一回 发表评论于
关于心速的问题, 心速=220-年龄,是一个简单化的人口平均值,但心速的个体差异是巨大的,+/-20,甚至30都很常见。你很可能属于心跳快的一类人,应该去测一测自己的最大心速,网上有很多种办法,基本上是all out intervals, repeat, and plot the trend.
Dots2016 发表评论于
真棒啊。而且跑得真快!喜欢丹佛。在那里跑马拉松令人憧憬。
碰头 发表评论于
第一马这样非常厉害了。业余再大牛也无可能最后10公里加速。都是硬熬。只要是想PB,哪怕就是周跑100英里的量,最后也是熬。身体开始用脂肪提供能量,还要维持速度,必然是痛苦。
TerracottaWarrior 发表评论于
恭喜恭喜,您也算进入Mile High Club了,哈哈哈。另外,心跳170+还没感到不适?犇
尤其开心USA 发表评论于
恭喜,太厉害了,能够完成马拉松的都是勇士一样的存在!
plum59 发表评论于
祝贺!有生以来最深重的苦难,是吧?你会永远记着自己的第一次 :)
林依 发表评论于
厉害了!有毅力啊!
coach1960 发表评论于
祝贺,好厉害。我这辈子也才跑过3次马拉松,呵呵。
北美大一叔 发表评论于
赞!!其实成绩很不错,参与,完成,安全就好。
tbd 发表评论于
太厉害了!十分佩服!祝贺成功!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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