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聂树斌留下王书金

一生豪情扫江湖,剑气曾为社稷初。飘落米国不老心,尘埃散尽无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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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聂树斌留下王书金

一剑飘尘

 

满网络都是聂树斌!能够把这样一个冤案弄得如此喜庆的,也只有中华民族了。这个案件中许许多多的人、事,都提及了。却偏偏不再有人提及王书金:那个十一年来坚持己见,认定自己是凶手的囚徒。

 

有那么灵光一闪的时候,我就会怀疑:到底王书金是不是真的凶手呢?还是他只是抱着这根稻草,获得11年生命的延缓?我知道,这样的问题是大逆不道的。但是,如果我们把镜头拉回到1995年,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当时知道这个案件的人,又有几个会认为聂树斌是冤屈的呢?(作者一剑飘尘)

 

在一个信息不透明的社会,在一个司法、执法、行政三权合一的社会,一切的怀疑都有可能是真实的。这,才是最恐怖的。我在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批评美国。美国的问题是白左控制了媒体。但是,这种控制和中国的控制是不同的。美国的白左多数都是理性主义者,他们具有自虐性的人格特征。美国媒体被控制,是一种思维方式的控制,而不是利益的控制。这也是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媒体还是能够说出真相的,只是在对于真相的评判上,会有特定的倾向:左倾。这与中国是完全不同的。中国的问题是:真相都会被篡改。为了公众号的安全,我就不多说了。

 

所以,我觉得我们是有理由继续怀疑聂树斌这个案子的。最近这么多年来,中国警方和媒体沆瀣一气颠倒黑白的案例,多不胜数。聂树斌被平反了,实际上最大的功臣是王书金。如果看不清这一点,就真正是没有脑子了。而看清这一点,却也是非常悲哀的:解铃只得系铃人,还要司法干什么?一个已经21世纪的社会,没有独立司法制度的国家,就绝对不是文明国家。如果说大多数中国人对于三权分立没有什么概念的话,聂树斌这个案子就是最好的说明:司法不独立,屁民的生命就是操纵在警察叔叔的手里。中国每年那么多死刑,其中有多少人能够如此幸运地等到元凶呢?而且是一个坚持11年不动摇的包揽案件的元凶?从这点上说,王书金是一个英雄!

 

是的,王书金是英雄!比那个坚持己见的警察、比那个率先报道案件的记者、比那个坚持不懈的律师,还要英雄。

 

是!他是一个残酷的凶犯,有着三条人命的凶犯。但是,这不影响他在这件事情上的义举。从他的凶案方面看,他应该被惩罚。但是在我看来,他更应该因为这样的义举而得到豁免。

 

文明世界免除死刑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既然剥夺他人生命不可原谅,那么剥夺凶手的生命一样不合伦理。第二个重要理由就是:处死凶手也不可能让死者复生。聂树斌的案子就充分说明了这两条。他在21年后被平反昭雪,又如何呢?不可能死而复生。难道我们不应该从中获得最宝贵的教训吗:不要随便用法律杀人,即使判处死刑,也不应该立刻执行!这实际上是社会是否文明的标志之一。

 

美国目前包括华盛顿特区,一共20个州已经废除了死刑。其他没有废除死刑的州,实际上执行一次死刑也是非常困难。美国司法部核算过,判处一个人死刑,花费比判处终身监禁还要高得多。

 

中国每年的死刑执行人数冠绝全球,而且是其他国家的总和。我非常怀疑,中国政府这样做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证明中国人素质低,不然,为什么中国死刑人数这么多呢?当然,实际情况也许更与经济利益有关:就如同聂树斌不明不白的肾一样,买卖中国死囚的身体器官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这种利益关系,也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虽然我们都知道,没有独立的司法就谈不上公正。但是经济利益显然让这已经不公正的司法体系变得更加歹毒。(作者一剑飘尘)

 

王书金杀人案件全部发生在20多年前。从2005年落网以后,他一直在狱中,随时随地面临死刑的到来。这种惩罚,其实比死刑本身都要折磨人。而他能够在面对整个河北省警界强大压力下,坚持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原则,给聂树斌案带来最终的大逆转,这本身就是一份义举。如果说中国司法在聂树斌案件上还保留了一点点脸面的话,也是王书金给予了这样的机会。

 

所以,留王书金一条生路吧!法律的根本目的不是惩罚,而是规范社会行为准则。惩罚只是手段。让一个社会变得文明,需要的是仁慈而不是严刑峻法!

 

20161202

 

谷金 发表评论于
不管王书金怎样的十恶不赦,在聂树斌一案中不畏刑讯,坚持还死者一个清白的义举,相比那些为虎作伥的人,高大的多。
谷金 发表评论于
@linmiu 白银案其中一个老警察写的文章中提到他的同事还因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而受处分。在中国非正常死亡都是正常死亡。
fanfu002 发表评论于
王应该是希望因自己交代立功减刑免死。同意留王一条生路,但不认为他是英雄。
xingyi 发表评论于
该杀的不杀,不该杀的都杀了!
linmiu 发表评论于
一种细思极恐的可能,有一段时期全国要求命案必破,聂案和乎案仅仅几个月就杀人,怎么感觉像从重从快杀人灭口似的,掌握国家机器的人把草民无辜者当替罪羊,以缓解自己破案的压力,可以说是用他人之血染红自己的官帽,处理这两个案子的人不是立刻升官立功了吗,我问了外国司法人员,他们没有类似的奖赏,因为是工作本分,这种好大喜功的奖赏制度是否也该取消,由此看来,白银案没抓个替罪羊还算亮点。
linmiu 发表评论于
如果不是河北省委和政法委的两个书记被双规,此案平反还不知要等到何时,杀人几个月,平凡十几年,乎格案也是如此。
王书金供认此案,当然可以怀疑他是为了活命的缓兵之计,关键是他是否可以讲出外人无法知道的案情细节,例如乎格案的犯罪现场已经被夷为平地了,真凶却讲得清清楚楚。聂案反常的是警方刑求王不要参乎此案,还故意把他多次换关押地,并模拟法庭演练。
有一个中国特色的新闻规则:丧事要当喜事办。在聂案中央视的焦点访谈倾向性太明显,那位法律道德教授不知是否进行了专业寻租。
love962397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我的评论被删掉了?还有另外一个人的评论也被删掉了?原来和土共一路货色啊!还指责土共指责地那么义正言辞!真是呵呵了!
何仙姑 发表评论于
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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