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与“国王”的区别---从林肯说起

祖国在唱红歌。祖国山河一片红。 文革在延续,因为有文革的传人。 文革不是毛主席的文革,不是文革一代人的文革。是我们民族的文革。
打印 (被阅读 次)

在美国的太祖粉们,一直觉得太祖比谁都“伟大”,可是身在美国这个现实总有些妨碍----大老远的跑到这个非“伟大”的地方干吗来了?于是就得找些美国“毛病”来“调整心态”(此调整其实是Oxymoron ,逻辑上不通,但“在美国的太祖粉”本来就是Oxymoron,要求不能太高,^_^)。找的“毛病”之一是林肯领导的“美国内战”不是为了“解放黑奴”。潜台词是“林肯也不在乎黑人人权”,“装什么伟大?”。

老汉这里告诉你在此问题上太祖粉一知半解的浮浅与可笑。

林肯,第16位美国总统。1861年初,林肯已当选还没就位,南方数州就宣布脱离“联邦”,“分离”成为现实。

林肯,作为民选总统,要行使宪法赋予他的权力与责任,这个责任包括对国家“领地”维护与国家公民的照料。当时,美国宪法没有“不得拥有奴隶”的法条,南方有“奴隶”存在不“违法”。作为才当选的美国总统,林肯有权出兵去南方各州“平叛”,但是不能改变南方“拥有奴隶”的合法性。所以林肯领导的“美国内战”不是为了“解放黑奴”而始。总统与国王的区别是,总统可以执法行政,而国王可以执法行政并随意更改法律。如果林肯在内战起始就实行“废奴”(北方许多反奴“激进分子”在强烈要求),他自己也违法了美国宪法,于是与南方的分裂州处在同等身份,都是美国联邦的“造反者”,结果会是“国将不国”。内战开始不“废奴”,是总统该作的。而“造反者”或是“土匪”有为所欲为的“国王”心态,是一种必然,自然不会理解“宪法”与“共和”含义。

战争中,南部分离州的“奴隶”可以成为“战争工具”,使维护宪法的联邦战争受到挑战,于是,林肯在1863年1月日推出了“废除奴隶”的行政法(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宣布奴隶非法,应予取缔。此行政法在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以内,就是剥夺“反叛”的战争能力。林肯依然是总统,没当“国王”。“废除奴隶行政法”对非“分离”的“奴隶合法”州(肯塔基、马里兰、特拉华、密苏里)不适用。林肯依然是总统,不是国王。

 

因为“废除奴隶的行政法”是战争时期的行政令,一旦战争结束,立即失效,没逃出来的“奴隶”还得接着“奴隶”。咋办?

1865年1月31日,在林肯的强力推导下,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13条,废除奴隶!此事,很精彩与挑战,斯皮伯格在2012年拍的电影“林肯”讲的就是这段故事:

http://www.imdb.com/title/tt0443272/

如果,作为总统能一直控制立法权,把宪法随意改来改去,这个“总统”虽然称为“总统”,实际上就是“国王”了。在1865年1月那个当口,林肯是有了瞬间的“国王”能力。但是,美国制度下,不可能有长期的“国王”。

从包揽立法与执法权的“国王系统”,进化到立法与执法分离的“总统系统”,万水千山。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歡顏展卷林中坐' 的评论 : 就是传说中的“唤醒装谁的人”的问题,*_*? 问好,暖和着。
歡顏展卷林中坐 发表评论于
網路時代的傻瓜不是因為沒有資訊才傻,而是缺乏分析與判斷力,因此不會因新資訊而改變認識。
在中國的奴化愚民制度下,必然會有這種傻瓜。
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傻瓜。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不言有罪' 的评论 : 大侠好。他们在暗处自慰也就罢了,还企图误导城里其他居民,*_^。常来坐。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去跟移民美国的太祖粉论理,那是对牛弹琴。他们就是一群喜欢立碑坊的标致。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