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和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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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社会和白社会

 

好像一般没有人说白社会这个词,但我想大家都知道黑社会这个字,那么白社会就是黑社会相对的那个东西,也就是政府,我以为没有什么不妥。

我想大家都和我一样不喜欢黑社会,但是,认真地想一想,这个两个东西究竟有什么不同,却是一个并不简单的问题。

 

首先,如果说黑社会用暴力作为手段来达到目的,但是,有哪个政府不使用暴力?

黑社会的收入来源很多是靠收保护费,你按时交了那个费,如果有小混混来跟你捣乱,老大就会出面跟你摆平。当然,如果你胆敢不交,老大自然不会客气,让你的生意做不成。但是,政府也收那个东西,不过换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税收,当然,如果你不交,难道你的生意还做得成?

也许黑社会还会有效率得多,小混混砸了你的店,几天后可能就会断手断脚。政府则会麻烦得多,要花很多时间,而且如果你拿不出证据,那就最好忍气吞声,不然就难免会遭到报复。

当然,你也许会说,黑社会做的是违法生意。但是,所谓违法还是合法,还不是政府定的吗。如果政府下定决心要跟黑社会比一比,你只会更惨,好像这在历史上并不少见。

 

读一读历史,就好像发现更是有些糊涂。比如意大利的黑手党历史悠久,显赫一时,还曾经黑到美国这个新大陆上来了。维基百科说:“黑手黨的英文mafia」在原本阿拉伯語中的意思是指逃難地。這個名詞被借用來指一班在西西里島居住的中年男子的鬆散組合。當時的西西里島阿拉伯人諾曼人佔領,他們組織起來,原先是要保護家人,免受這些侵略者的騷擾。後來,這班人演變成一班為了复仇而私自執行法律的人,並進而演變成犯罪組織。在當地,成為黑手黨的成員是一種光榮,會被稱為“mafioso”,意思就是“man of honour”(君子)。他們會成為黑手黨的起源並不算長久:他們與中世紀時的秘密組織無關。事實上,黑手黨的興起與19世紀後期意大利統一有著密切的關係。

在意大利法西斯专政期间,巴勒莫的区长切萨雷·莫里(Cesare Mori)利用种种特殊势力抵制黑手党的活动。许多黑手党人在他的压制之下锒铛入狱,另有不少不得不越洋渡海,远走他乡。但是事实上,西西里黑手党中的最关键的几个党魁都是法西斯组织MVSN中的成员。在MORI的行动中受到牵连的只是一些低层的犯罪嫌疑人而已。主要是出于宣传的需要。然而也有其他人称这不过是美国的宣传为了在二战中拉近美国政府和黑手党的关系合作的又一种说法。

很多逃脱了追捕的黑手党党徒流亡到美国。他们当中有后来最终统领黑手党美国支部的约瑟夫·博纳诺,暱称乔香蕉。在1943年进攻意大利的过程中,美国人利用当时的综合形势以及美国黑手党与西西里的联系。当时正在美国服刑的卢西阿诺(Lucky Luciano)以及黑手党的其他成员突然间变成了参加美国抗击法西斯战斗的可贵的爱国者。作为一个新美国公民,卢西阿诺接受了政府的道歉后,在1946年得以返回西西里,继续他的活动。”

如果读一读维基百科另一个词条,就会发现非常有趣了:袍哥会,在某些地区被称为哥老会,是清末民国时期四川(包括现在的重庆,以下相同)和周边省份部分相邻地区盛行的民间帮会

袍哥会在清代四川曾经是少部分人的秘密组织,清末以後成為半公開的組織,在辛亥革命之后,它长期成为四川大多数成年男性都直接加入或间接受其控制的公开性组织。

哥老会产生之后,在各地迅速发展,中國南方多數省份和中國北方部分省份都有它的组织,从总的来看,哥老会的发展有三个特点:

1.   四川数量最多,川东尤其是重庆力量最大。

2.   湘军團練营中发展极快。

3.   哥老会虽然分布面广,但仍有很强烈的反清情绪,咸丰年间爆发的历时6年、以四川为主战场的李永和蓝朝鼎(另参见二郎场之戰)李蓝农民起义的基本力量就是哥老会。以后的历次以反洋教为中心的反清教案的主力也是哥老会,如一绅二粮三袍哥,就是四川最大教案大足教案的主力。

清朝中期开始哥老会四川开山立堂开始,清朝政府都把它视作反清、反社会团体,严加打击,因此人员并不是很多,到了清朝末期,因社会动荡且政府对底层的控制力日渐减弱,袍哥会人员迅速增加,最后到了半公开的地步。民国时期,因袍哥会在四川保路运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再加上民国初期,时局混乱,袍哥完全成了公开组织。发展到最后的1940年代末,据估计全川成年男子有30-50%参加了袍哥会(也有人估计川东地区,重庆占70-80%)。

保路同志军起事成功后,四川各地成立了大量的袍哥组织,此时的四川,已经成了袍哥的世界。

中国共产党如今的标准,袍哥会最少都要被列为非法组织,甚至是黑社会。但民国时期共产党势力较弱,加上四川政治舞台上中央势力与地方势力错综复杂的矛盾,使得共产党常常要依靠、利用这类乡土组织的力量,因此有很多的袍哥头目共产党联络紧密,甚至直接为共产党办事、提供方便,这些袍哥被共产党称为红色袍哥

如邛州的川军团长王伯高二十军成都办事处少将主任杜重石。而最引人注目的是,十大元帅之首的朱德总司令在青年时期,就曾经加入过袍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政府以土地改革的方式加强对社会基层的控制、取缔一切民间帮会组织,并且对抵抗解放军的武装袍哥会大肆镇压,包括给共产党提供过帮助的红色袍哥组织也都迅速瓦解了,其一百多年的风光历史就此基本结束。”

这两个组织的起源都与反抗外族压迫有关,作为一股不小的政治力量,在历史上的作用都非常复杂。但好像都是被利用,当有人需要反抗现成政权的时候,这种组织就是要团结的力量,一旦自己坐了江山,那恐怕和原来的政府一个样,变成了要坚决打击的黑社会。就像袍哥会,在清政府眼里,绝对是黑社会,但在哪些要推翻清朝统治的人的眼里,那是革命同志。

所以说,实际上是一个谁来决定什么是黑社会,从什么立场来说的问题。就像有些时候政府认为的黑社会,而有些老百姓却认为是劫富济贫的好汉。

 

我想从历史我们能够得到两个结论,第一,当政府无作为,不能保护老百姓时候,或者更干脆,那个政府就是欺压他们的时候,政府说的黑社会未必就是坏东西。第二,不论中外,真正具有很大危害性,祸害老百姓的黑社会,总是和腐败有关,那些黑社会一定和政府官员有勾结。因为政府本来是应该保护老百姓的,又有国家机器作为后盾,如果不是不作为,或者同流合污的话,不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说,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黑社会不过小问题,政府才是关键。

以前曾经读过一个美国记者的文章,认为在美国这种法律体制下黑社会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因为你可以自由的形成组织,定罪标准比较严格等等。也就是说,如果法律要定一个标准比较高的人权标准的话,就做不到完全消灭黑社会,只有在那种彻底集权的国家,像北朝鲜,那就完全没有问题。

这种话无疑有为美国政府辩护的嫌疑,但是不是有些道理却是值得认真想一想的(我在网上也读到过中国人有类似的说法)。从这往下推理一下就可以得到,人性不能肯定都是好的,人为了利益是往往不择手段,黑社会可以杀人放火,政府官员则徇私枉法。所以说,如果让老百姓具有一定的活动空间,黑社会就无法避免。

 

在历史上,西方有神受王权之说,中国则是真命天子,如果承认这两个东西,在理论上决定黑白政府似乎就没有问题。但实际上怎么决定其实还是得归结哪一个力量更大,那些东西不过是幌子。当然你也可以说,正因为我是真命天子,所以能够打遍天下,所以实际上这个东西的确有些说不清楚。其实在很多时候,我就是干脆的感到,所谓黑社会和白社会的区别仅仅在于是不是打遍了天下,得了江山的就是政府,失败了就只能是黑社会。

当然,今天我想没有人还相信真命天子,所以我想如果单单从理论上,能够得到一些什么结论,至于对不对,只有大家来做结论。

第一点,要有一个透明而完善法律体系。黑社会肯定是没有这个东西的,老大把头一拍,就决定你的保护费是多少,你给老大关系好,或者是亲戚,就可以全免了。老大看你不顺眼,或者感到你对他有威胁,那就要修理你。而政府就必须要有一个明明白白的规则,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能由老大的心情来决定。

第二点最重要,必须要由老百姓来决定法律,老大。黑社会的老大肯定不是由老百姓决定的,而多半是心狠手辣地打出来的,凭力量产生的,那一般都很任性,我打的地盘,当然是我来坐,我就是要这样,不服那就来打。

我以为如果不讲这两点,实在没有办法来决定黑社会是一个什么东西。

 

我当然知道有人会对上述大为不满,认为我在宣扬西方民主制度,但是这根本不是我的本意。其实我只是想说,一个理想一些的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也许有人会说,你骨子里还是那个东西,为什么我们不能找到一个英明领袖,此人能找到一个正确的路线,能告诉我们怎么做,那应该是多么省心,不会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的事情。

但是,认真想一想,这就其实是回到真命天子的老路,那一套东西中国已经实践了超过两千年,结果大家心里都有数。况且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是属于大家的,不是神,也不是所谓伟大领袖的,那么在逻辑上的结论就只能有一个。

我现在生活在美国,认为美国离这种社会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就第一点来说,美国的法律体系只是对律师来说可能是透明的,我们这种老百姓根本就摸不着头脑。也就是说,你得花上十年时间,几十万美元,才有这种可能,这能够叫做透明?至于第二点,如果你说美国选出来的总统不错,美国人都会笑了,因为美国总统的支持率经常不到一半,至于参众两院,那简直是惨不忍睹,我总是有些摸不着头脑,那些人不是你们选出来的吗?如果说老是看走眼,被别人忽悠,那就只能说这个制度有问题,或者政治本来就是一个忽悠。

也许有人会说,那你说一个办法。但是,我哪里能知道,如果我真的知道了,还会有时间到网上胡侃吗?我们这种屁民,不会忽悠,也就只有权利来发发牢骚罢了。

 

最后说一个国内流行的段子,两个演员说相声,一个说:我有一个老婆,一个情人,老婆对我凶神恶煞,情人对我温柔体贴,你说我该怎么做,是不是要离婚重娶?

另一个说:你又幼稚了是不是,在野党不可信,一旦上了台,多半要更是厉害。

 

 

 

 

 

 

 

 

 

jo-62 发表评论于
"要有一个透明而完善法律体系"?? 这个在美国现有的体制是不存在的。美国的现有的制度是靠商人来资助侯选人的政治竟选,所有的当选者都会为商人干活。商人是老大,商人的利益绝对是第一的。

所以美国是个半黒半白的社会!

Redeast 发表评论于
写得很深刻。细想还真是那么回事。白社会只是更高级,组织得更好的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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