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八月从TOYOTA DEALER处购买了一辆2017 凯美瑞。今年9.25号因为本地天气原因造成水浸,送回同一dealer处修理。因为有全保,保险公司同意更换引擎,全部费用5000刀左右,本人出 $500 deductible。引擎据称符合TOYOTA standard,但是不清楚是dealer还是保险公司找到的。
一个星期之后,dealer打电话来说新的引擎也有问题,要求我再次联系保险公司。之后从保险公司处了解到新引擎有crack, beyond repairable, 而且在安装新引擎的过程中造成新的损伤,经过保险公司的total lost department评估还可以修,又追加费用,整个修理费用一共1万1千刀左右!
因为第二次损伤以后追加的维修费用超过前次,我担心第二次损伤的严重程度大过水浸造成的损伤,对以后的行车安全有潜在影响。对车子的剩余价值也有影响。还有一个担心是关于车的保费。下一年的保费肯定会大涨,而且这样的保险记录会跟随我至少五年吧。
对于修车过程中的二次损伤,我认为不应当由我承担后果。我目前打算要求dealer和保险提供具体的worklog and operation record。但是保险方已经出了修车的全部费用,dealer方估计也就是提供一年的warranty。还有什么其他可以做的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之前在别的论坛问过,有网友建议到法坛问询一下,所以来试试。谢谢指教。